中商情報網訊:我國藥包材的監管經歷了企業生產許可、產品注冊審批與藥品制劑共同審評審批三個階段。經過十多年的藥包材產品單獨注冊制度之后,2015 年 8 月國辦發布的《國務院關于改革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的意見》(國發〔2015〕44 號)拉開了中國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的大幕,提出實行藥品與藥用包裝材料、藥用輔料關聯審批,將藥用包裝材料、藥用輔料單獨審批改為在審批藥品注冊申請時一并審評審批,隨后一系列的新政快速出臺。近年來,我國陸續出臺了多項藥用包裝材料行業相關的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其他政策規范性文件,主要情況如下:
資料來源:中商產業研究院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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