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商住經營性用地出讓限地價/溢價競自持租賃住房實施細則》(全文)
發布日期:2020-10-12
中商情報網訊:近日,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印發《長沙市商住經營性用地出讓限地價/溢價競自持租賃住房實施細則》(簡稱《實施細則》),明確指出,長沙需配套建設租賃住房的商住經營性用地,將采取“限地價/溢價+競自持面積+搖號”方式組織網上掛牌出讓。
《實施細則》規定,土地網上掛牌交易時土地限價地塊達到最高限價,不限價地塊溢價率達到30%時停止競價,如有兩個及兩個以上竟買人同意當前報價并以競自持租賃住房建筑面積方式繼續競買的,網上交易系統自動轉為競自持租賃住房建筑面積的競買方式,競報面積最小幅度根據掛牌地塊大小按300-600平方米確定,每次竟報面積不得高于最小幅度的10倍,竟報建筑面積最高者確定為最高報價人;如竟買人不申請競自持租賃住房建筑面積,則確定最先達到最高報價的竟買人為最高報價人,竟自持租賃住房建筑面積達到宗地可建建筑面積100%后,仍有兩個及兩個以上竟買人要求維續竟買的,采取現場搖號方式確定竟得人:如竟買人不申請搖號,則確定最先達到競自持租賃住房建筑面積100%的競買人為最高報價人。
《實施細則》規定,商住經營性用地按要求建設的租賃住房,產權由土地競得人全部自持,自持起始日為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住宅性所租賃住房需自持運營滿10年,商業性質租賃住房需自持運營滿5年,期滿后可向房產交易主管部門申請,經批準后可按市場價格上市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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