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公積金新政:暫停商轉公貸款業務 異地貸款最高限額降至50萬(附全文)
來源:中商產業研究院 發布日期:2018-05-22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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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報網訊:近日,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信貸政策的通知》,新政要求,職工家庭已辦理過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在銀川地區購買一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上調至40%。異地貸款最高限額由55萬元調整到50萬元。

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信貸政策的通知

一、調整最低首付款比例

職工家庭已辦理過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在銀川地區購買一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上調至40%。對已使用過兩次及兩次以上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包括異地貸款)的職工(含夫妻雙方),無論貸款是否結清,均不再受理。沒有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含夫妻雙方),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在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只能受理一次。

二、降低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

1、單身職工或夫妻雙方只有一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由55萬元降低到50萬元;夫妻雙方均在銀川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含配偶方在寧夏區內正常繳存)的職工,貸款最高限額不做調整,貸款最高限額仍然是70萬元。

2、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家庭,貸款最高比例由70%降低到60%。

3、異地貸款最高限額由55萬元調整到50萬元。

三、暫停商轉公貸款業務

暫停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四、夫妻雙方在住房公積金貸款共同還款期間離異的,除非原借款人結清貸款,否則另一方不得另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婚姻狀況屬于離異的職工,在離異6個月后,方可參照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申請購房貸款。

五、本通知自2018年5月21日起執行。

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8年5月18日

更多資料請參考中商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18-2023年銀川房地產市場前景調查及投資機會研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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