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報網訊:為使繳存職工更方便、快捷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手機APP、微信公眾號進行了升級改造,新增多項操作功能,從15日起,租房提取公積金二次申請、撤銷提取申請、取消提取預約、取消賬戶合并預約以及自愿繳存公積金5項業務可在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移動端完成。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發布手機APP、微信公眾號新功能的通知
一、租房提取二次申請
1.申請條件:
職工通過租房自住且無需提供租賃備案證明及發票的方式首次成功提取住房公積金后,再次申請提取時,可通過手機APP、微信公眾號進行操作。
2.操作流程:
登錄我中心手機APP或微信公眾號,進入“業務辦理→公積金提取申請”功能,手工錄入本次提取金額,點擊“提交”,中心審批不超過3個工作日。
3.查詢:
登錄我中心手機APP或微信公眾號,進入“信息查詢→提取進度查詢”,顯示租房提取申請進度。
二、撤銷提取申請
職工通過網上辦事大廳(個人版)、手機APP、微信公眾號發起的“公積金提取申請”,可通過進入手機APP或微信公眾號的“信息查詢→提取進度查詢”界面撤銷提取申請。(注:只能在我中心未審批前進行撤銷操作)
三、取消提取預約
職工通過網上辦事大廳(個人版)、手機APP、微信公眾號發起的住房公積金“前臺提取預約”,可通過進入手機APP或微信公眾號的“信息查詢→預約信息查詢→預約詳情”界面取消預約。(注:只能取消預約業務辦理日期前的預約申請)
四、取消賬戶合并預約
職工通過網上辦事大廳(個人版)、手機APP、微信公眾號發起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合并預約”,可通過進入手機APP或微信公眾號的“信息查詢→預約信息查詢→預約詳情”界面取消預約。(注:只能取消預約業務辦理日期前的預約申請)
五、自愿繳存人員相關業務辦理
自愿繳存人員可通過手機APP、微信公眾號進行封存、啟封、匯繳、補繳的業務辦理,具體業務操作詳見中心網站→常見問題→《自愿繳存賬戶手機APP、微信公眾號操作指引》。
以上功能自發布之日起啟用。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8年3月15日
更多資料請參考中商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18-2023年廣州房地產市場前景調查及投資機會研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