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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健委:《關于加強全民健康信息標準化體系建設的意見》印發

發布日期: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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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報網訊:為加強全民健康信息標準化體系建設,更好地發揮標準的規范、引領和支撐作用,推進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5G等新興技術與醫療健康行業的創新融合發展,國家衛生健康委近日發布了《關于加強全民健康信息標準化體系建設的意見》。《意見》主要包括充分認識全民健康信息標準化體系建設的重要性、全民健康信息標準化體系建設的重點任務、強化全民健康信息標準化體系建設的保障措施等3個部分的內容。

全文如下:

關于加強全民健康信息標準化體系建設的意見


國衛辦規劃發〔2020〕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委(局)機關各司局,委(局)相關直屬和聯系單位,委(局)屬(管)醫院:

為加強全民健康信息標準化體系建設,更好地發揮標準的規范、引領和支撐作用,推進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5G等新興信息技術與衛生健康行業的創新融合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和規范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發展的指導意見》《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等文件精神,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全民健康信息標準化體系建設的重要性

全民健康信息標準化體系是服務公共衛生、人口健康、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供應保障和綜合管理等業務領域,涵蓋基礎設施、數據、技術、安全隱私和管理等內容,由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組成的有機整體,是衛生健康行業科學發展的重要基礎,對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推動實施健康中國戰略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衛生健康行業堅持開發和應用兩手抓,不斷加強全民健康信息標準化建設工作。截至2020年8月,現行有效信息標準共227項,基本建立了全民健康信息平臺標準規范和醫院信息化建設標準規范,初步形成了全民健康信息化標準體系,大力推動全民健康信息標準應用,有力支撐了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但仍存在標準體系不健全、標準評估和應用管理不規范、部分標準應用不協同不統一等問題,不同程度影響了標準支撐作用的充分發揮。

當前,國家提出實施標準化戰略,以標準助力創新發展、協調發展、綠色發展、開放發展、共享發展。新興信息技術與衛生健康事業的深度融合,為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設提供了廣闊空間,也對標準開發與應用管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面對新的形勢和任務,迫切需要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含中醫藥主管部門,下同)堅持統籌規劃、急用先行、規范管理、強化協調、提升能力、完善支撐的基本原則,在標準研究制定、應用推廣以及實施評價與規范管理等諸多環節加強制度建設,推進標準化工作機制創新,建立健全政府引導、市場驅動、統一協調、運行高效的衛生健康信息標準化工作新格局,努力構建權威統一、全面協調、自主可控管理規范的信息標準化體系,發揮好信息化標準在引領技術創新、驅動事業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全民健康信息標準化體系建設的重點任務

(一)促進全民健康信息基礎設施標準化建設

1.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平臺標準化建設。推進基于電子健康檔案的區域全民健康信息平臺標準化建設,公共衛生、基本醫療、慢病管理、健康促進、家庭醫生簽約等方面要嚴格遵循已經發布系列數據集、區域信息平臺技術規范等強制性信息標準,以及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功能指引等文件。積極推進公共衛生、基層醫療衛生等信息系統與區域全民健康信息平臺規范連接,實現區域內數據整合共享。圍繞分級診療、家庭醫生簽約、個人健康管理、區域醫療協同、醫學人才培訓等業務要求,加快研究編制全國統一的唯一對象標識、區域檢查和檢驗規范、藥品耗材應用編碼、數據資源目錄、對象注冊與解析等基礎標準。

2.強化全國醫院信息平臺標準化建設。執行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的疾病分類與代碼、手術和操作編碼、常用臨床醫學名詞、電子病歷數據集、電子病歷共享文檔等規范、標準,執行《全國醫院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范(試行)》等文件,結合《醫院信息平臺應用功能指引》《醫院信息化建設應用技術指引(2017年版)》及《全國醫院數據上報管理方案(試行)》等,加強疾病報告、健康服務等數據的采集與共享,統籌做好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分級評價和衛生健康信息標準應用成熟度評價工作,推進醫院信息化標準評價一體化。加快基于電子病歷的醫院信息平臺和臨床數據中心建設,提升標準應用水平。加快研究編制醫學術語、檢查檢驗代碼、藥品耗材應用編碼、數據交互接口、數據分析、臨床決策支持等基礎標準。

3.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標準化建設。基于區域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系統,嚴格遵循衛生信息數據元等強制性標準,按照《全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范(試行)》,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系統標準化建設和應用水平,滿足基層基本醫療、基本公共衛生、傳染病防控、婦幼保健、慢病管理、老年健康、健康教育等服務,支撐藥品供應保障、中醫藥服務和綜合管理等應用。推進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平臺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系統標準化建設,鼓勵探索云化部署方式。

4.完善公共衛生信息標準化建設。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平臺構建公共衛生信息系統,制訂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范,整合各類傳染病監測系統,優化傳染病疫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系統;建立健全突發傳染病疫情預測預警信息系統,促進新興信息技術應用,強化公共衛生信息化應用功能。強化醫防融合,建立公共衛生數據上報規范,組織開展重大疾病監測業務協同基本數據集的制訂工作,加快公共衛生數據交換共享文檔、接口標準等信息標準的制修訂,按照醫院數據上報規范實現電子病歷數據自動抓取,強化醫院數據共享,強化電子病歷和電子健康檔案標準化共享,保障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數據上報滿足公共衛生信息系統需求。推動實現衛生健康相關數據與醫保、出入境衛生檢疫、公安、工信、交通、網信、食品藥品、動物疫情等信息的協同共享。

5.優化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標準化建設。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加快完善“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和“互聯網+監管”系統建設標準規范。研究制訂《關于加快推進衛生健康行業電子證照建設與應用的指導意見》等管理規范,推動電子證照和電子印章跨部門、跨層級的互信互認。依托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和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加快推動衛生健康政務服務數據和“互聯網+監管”數據的標準化、規范化。

6.統籌中醫藥信息標準化建設。修訂《中醫藥信息標準體系表》《中醫醫院信息化建設基本規范》《中醫醫院信息系統基本功能規范》。加快中醫藥信息標準研究與制定,組織制訂中醫藥信息標準通則類標準和規范,開展“互聯網+中醫藥”、中醫藥健康服務等領域的中醫藥信息標準研究。加強中醫藥數據標準體系建設,開展中醫藥數據標準的制修訂。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化組織的工作,開展中醫藥名詞術語與信息學領域國際標準制定。

(二)加強全民健康信息數據庫標準化建設

1.全面優化全員人口信息數據庫。基于國家級和省級全民健康信息平臺,構建標準統一的全員人口主索引,進一步提升全員人口信息數據標準化水平和質量,整合相關業務系統,逐步實現全員人口信息數據庫行業內實時共享,以及與公安、教育、社保、醫保和民政等部門信息平臺的業務協同,為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基礎支撐。

2.加快電子健康檔案數據庫建設。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要求,推進健康檔案共享文檔標準應用,全面推進電子健康檔案數據庫建設。依托區域全民健康信息平臺,逐步推進醫院信息平臺、公共衛生信息系統和基層醫療衛生服務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實現居民個人健康檔案信息自動歸集、動態更新和規范管理,推動電子健康檔案務實應用和逐步向個人開放。

3.規范電子病歷數據庫建設。以中西醫電子病歷為核心,遵循電子病歷信息標準,依托醫院信息平臺整合醫院內部信息資源,實現與區域信息平臺的互聯互通。推進公共衛生和患者服務信息共享,建立國家和省級電子病歷數據庫。加快實現居民基本健康信息和檢查檢驗結果等在醫療機構之間的信息實時更新、互認共享。

4.完善基礎資源數據庫建設。依托國家和行業已發布標準,完善基礎資源數據庫框架體系和標準統一性,加強基礎資源數據庫建設,逐步實現醫療衛生機構、醫療衛生專業人員、醫療救治、公共衛生服務、醫療設備、藥品耗材、健康管理、產業發展、信息服務和科技創新等醫療健康基礎數據和公共信息資源的集聚整合。

(三)推進新興信息技術應用標準化建設

1.加強“互聯網+醫療健康”應用標準化建設。加強“互聯網+醫療健康”標準的規范管理,加快制訂應用醫療服務、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信息共享等基礎標準。落實準入標準和執業標準,規范發展互聯網醫院,構建覆蓋診前、診中、診后的線上線下一體化醫療服務模式。強化遠程醫療服務標準應用,健全遠程醫療標準規范,推進網絡可信體系標準化建設。

2.規范健康醫療大數據規范應用標準化建設。按照《國家健康醫療大數據標準、安全和服務管理辦法(試行)》要求,統籌規劃、組織制訂健康醫療大數據標準,建立健康醫療大數據資源目錄體系,加快健康醫療數據采集、數據開放、指標口徑、分類目錄、數據接口、數據質量、數據交易、技術產品、安全保密等標準的制訂和實施,推進健康醫療大數據分類分級分域開放應用。鼓勵具備能力的學會、協會組織醫療機構和專家制訂相關團體標準。

3.推動醫療健康人工智能應用標準化建設。研究制訂醫學人工智能應用研究指南,推進醫學人工智能在智能臨床輔助診療、醫用機器人、人工智能藥物研發、智能公共衛生服務、智能醫院管理、智能醫療設備管理、智能醫學教育等領域應用試點和示范。加快研究制訂人工智能技術的相關應用標準和安全標準,構建人工智能技術應用及安全測評標準,提升人工智能技術應用質量,強化人工智能技術應用安全管理。

4.鼓勵醫療健康5G技術應用標準化建設。明確5G在醫療健康領域應用場景,加快5G醫療健康應用標準研制,針對應急救治、遠程會診、遠程手術示教、遠程超聲檢查、遠程內窺鏡檢查、移動重癥監護、移動醫療設備管理、移動醫護、智慧養老、遠程機器人手術等方面開展應用研究,建立“5G+醫療健康”應用的網絡架構、通信協議、數據接口、業務服務、信息安全等標準,鼓勵醫療衛生機構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借助5G技術優化衛生健康網絡基礎設施,推進應用創新。

5.探索醫療健康區塊鏈技術應用標準化建設。探索研究區塊鏈在醫療健康領域應用場景,加快研究制訂醫療健康領域區塊鏈信息服務標準,加強規范引導區塊鏈技術與醫療健康行業的融合應用。加強數據互聯互通和數據溯源,鼓勵醫療衛生機構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區塊鏈技術在醫療聯合體、個人健康檔案、電子處方、藥品管理、醫療保險、智慧醫院管理、疫苗管理、基因測序等方面的應用。

(四)加強網絡安全標準化建設

1.完善行業網絡安全標準體系。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推進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商用密碼應用、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等制度在行業落地實施,研究編制衛生健康行業網絡安全技術、醫療衛生機構安全能力評估、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識別認定和保護等標準。

2.強化數據安全標準研制。圍繞大數據應用和數據聯通共享的安全需求,從個人信息安全、重要數據安全、跨境數據安全三個方面,研究編制數據分類分級、數據脫敏、去標識化、數據跨境、風險評估等標準。

3.推進行業應用安全標準研制。為指導行業應用安全規劃、建設和運營工作,研究編制數據服務安全能力評估、數據應用安全能力成熟度評估等標準。

三、強化全民健康信息標準化體系建設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將標準化實施工作納入年度重點工作計劃,將標準化建設成效納入年度目標任務,讓標準化建設成為信息化工作的關鍵要素和重要基礎。加大各類信息標準化測評工作統籌力度,推進測評工作規范有序開展。依據強制性標準和部門職責,加大開展推廣和落實力度,確保全民健康信息標準化建設的規范性。

(二)規范流程管理。制定全民健康信息標準化應用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大力推進應用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鼓勵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學會、協會、企業等參與團體標準和地方標準的研制工作。提高標準技術審查質量,完善標準管理流程,提高審查和發布效率。積極推動信息標準化評估體系建設,促進標準貫徹執行和落地應用。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制定和發布信息化相關標準和文件,要經所在單位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或其辦公室同意。

(三)推進標準落地。國家建立衛生健康信息標準元數據管理系統,將已出臺的標準以查詢、接口、工具下載等多種方式向社會提供,提升衛生健康標準服務的便捷性。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積極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已經發布的各項信息化標準和文件,鼓勵各地在此基礎上加強信息化標準的創新研究工作。定期開展標準落地實施的監測評價工作,及時了解掌握各地標準的落地實施情況,加強標準應用創新典型案例的宣傳推廣工作。

(四)強化服務保障。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全民健康信息標準化人才培養和經費保障,鼓勵開展在崗人員繼續教育,全面推進醫療衛生機構對標準化高端急需人才和基層實用人才的培養,逐步建立健全穩定的人才隊伍。完善政府信息標準公開工作,在已經公開的標準文本基礎上,增加檢索功能,方便各地開展工作。加強新舊標準的銜接協調,保障新標準順利落地,強化對已發布標準的應用培訓,加強技術指導,推進標準貫徹執行。

附件:1.衛生健康行業信息化有關文件目錄

2.現行有效衛生健康行業信息化標準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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