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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實施工業(產業)園區標準化建設 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附政策)

發布日期:202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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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報網訊:日前,福建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福建省實施工業(產業)園區標準化建設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明確提出要著力抓好工業園區、工業互聯網“一實一虛”兩大平臺建設,通過實施龍頭品牌帶動等十大專項行動,全面提升全省園區發展水平,力爭到2022年打造8個超千億元園區、20個以上產值規模產千億的產業集群,推動制造業全方位高質量發展。

福建省實施工業(產業)園區標準化建設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福建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十屆十次全會精神,大力實施工業(產業)園區標準化建設,全面提升我省工業(產業)園區發展水平,更好促進優質生產要素集中集聚,做強做優做大產業,加快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為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超越提供有力支撐,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發展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主動融入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打好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的攻堅戰,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現代化水平,加快建設先進制造業強省,打造未來發展新優勢。

堅持扶引大龍頭、培育大集群、發展大產業,著力抓好工業園區、工業互聯網“一實一虛”兩大平臺建設,實施十大專項行動,推進園區標準化建設,通過高起點規劃、高標準配套、高效率服務,將園區打造為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平臺和發展引擎。圍繞暢通產業循環、市場循環、經濟社會循環,深入梳理、全力打通產業鏈供應鏈的堵點斷點;加強產業鏈上下游協作,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增強產業鏈韌性,提升產業鏈水平,健全產業生態體系,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大力推動制造業全方位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目標

開展工業(產業)園區標準化建設試點,力爭到2022年,試點園區配套基礎設施、商貿文體設施、人才職工住房保障體系基本完善,教育、醫療配套基本滿足生產生活需要。各試點園區配套建設綜合服務中心、科技公共服務平臺1家以上。試點園區“畝產效益”達到全國先進水平,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明顯提升。全省制定工業(產業)園區建設省地方標準10項以上,力爭主導或參與制定工業(產業)園區建設國家級標準2項以上;試點園區企業參與制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300項以上。到2025年,工業(產業)園區標準化體系基本完善,標準化建設經驗全面推廣,全省工業園區承載能力和產業集聚水平顯著提升,有力助推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在全國形成品牌示范效應。

到2022年,全省紡織鞋服產業產值達12500億元,機械裝備產業產值達10200億元,電子信息制造業產值達9300億元,石油化工產業產值達8300億元,食品產業產值達7400億元,冶金產業產值達5900億元,建材產業產值達5400億元,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達7000億元,數字經濟規模達26000億元;培育形成55家以上產值超百億元工業企業(集團)、65個以上產值規模超百億元的工業(產業)園區(其中,超500億元園區20個,超千億元園區8個)、20個以上產值規模超千億的產業集群(其中,超3000億元產業集群5個,2000億元至3000億元產業集群10個)。到2025年,培育形成4個超萬億產業,60家以上產值超百億元工業企業(集團),其中產值超千億元的10家。

二、專項行動

(一)龍頭品牌專項行動

突出龍頭品牌帶動,堅持優化園區布局、強化項目支撐、延伸產業鏈條、增強產業配套,持續實施百億龍頭、千億集群、萬億產業推進計劃,做強做優做大產業。加快培育一批優勢龍頭企業,到2022年培育形成1000家左右“專精特新”企業、250家左右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著力提升質量品牌核心競爭力,培育更多國際國內知名品牌,打造福建制造新名片。扎實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突出抓龍頭帶動,促大中小企業協同;抓產業協作,促上下游貫通;抓進口替代,促供應鏈穩定;抓市場開拓,促產供銷銜接;抓企業幫扶,促要素保障。深入實施制造業“百千”增產增效行動,以重點企業達產滿產超產和產業鏈暢通為抓手,發揮輻射帶動和示范引領作用,實現全省工業經濟平穩運行。

發揮優勢龍頭企業引領性作用,積極布局建設產業鏈上下游企業聯盟,實施中小企業梯度培育,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加強產業鏈協同創新,開展產業鏈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實施產業鏈協同制造,推動制造業向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變;加快精準招引一批延鏈補鏈強鏈重大項目;積極拓展供應鏈、采購鏈、創新鏈、人才鏈、資金鏈、服務鏈等多個鏈條的協同發展,構建更加緊密的產業鏈綜合生態。積極構建垂直整合的產業鏈集群,推動產業鏈上中下游和關聯產業、同類企業同類產品、制造業和生產性服務業集聚發展,建設一批綜合效益和競爭力全國領先產業集群。

依托各地重點產業,建立省市縣三級聯動掛鉤重點產業鏈工作推進機制,突出黨政領導掛帥,進一步盤活和整合區域各類資源,提升跨企業、跨行業、跨區域、跨行政部門之間的配置效率。圍繞“鞏固、增強、創新、提升”產業鏈,每條重點產業鏈成立一套工作專班,完善一個產業鏈發展規劃、建立一套產業鏈發展支持政策、培育一批產業鏈龍頭企業、打造一批產業鏈發展平臺、實施一批產業鏈重點項目,打造一批具有戰略性和全局性的產業鏈。

電子信息制造業突出“增芯強屏”延鏈補鏈,加大關鍵核心技術和設備開發,積極發展特色IC制造、OLED(AMOLED)新型顯示、LED、自主計算機整機制造及以5G為牽引的網絡通信產業,建設海峽兩岸集成電路產業合作試驗區,打造東南沿海集成電路和電子信息產業基地;機械裝備產業突出高端化智能化,大力發展高端智能制造裝備,提升關鍵零部件基礎配套能力,做大做強汽車產業,打造具有區域特色的國內先進裝備制造產業基地;石油化工產業突出一體化精細化,著力提升必要的煉油能力,增加烯烴、芳烴基礎原料供應能力,延伸拓展石化中下游產業鏈,大力發展化工新材料、精細化學品、化纖和塑料等領域高附加值產品,打造世界一流的石化產業基地;紡織鞋服產業突出品牌化高附加值化,進一步推進上游纖維原料產業做大做強,推進中端印染行業關鍵環節轉型升級,拓展提升終端高端紡織品供給應用,推進建設規模居前、制造高端、品質領先的紡織服裝產業強省,打造全球知名鞋類生產基地;冶金建材產業突出新型化綠色化,重點通過工藝技術和裝備等改造,推進綠色節能降耗技術應用,促進產品結構調整和精深加工,推動傳統冶金建材產業向新型綠色冶金建材產業發展,建設產品結構高端綠色、關鍵基礎材料支撐能力強的現代冶金和建材產業基地;食品產業突出生態化特色化,加快產業轉型升級,促進食品精深加工,進一步延伸拓展食品產業鏈條,提升產品附加值,建設全國領先的健康生態食品制造基地。

新興產業突出前沿化規模化,加快培育新興產業龍頭骨干企業,加快高水平科研平臺建設,著力突破一批重大關鍵核心技術,完善技術創新體系,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高端裝備、節能環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車、生物與新醫藥等新興產業存量提升、增量拓展,打造一批國家級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數字產業突出融合化賦能化,著力提升產業數字化和數字產業化的水平,大力發展新型基礎設施、5G、工業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軟件和信息服務業及平臺經濟,推動數字經濟占國民經濟比重進一步提高;圍繞電子信息、機械裝備、能源石化、生物技術醫療等領域,結合汽車、稀土、石墨烯等國家新開放領域,組織閩臺產業對接交流合作,構建兩岸高新產業合作基地,深化閩臺產業融合發展。

(省工信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落實)

(二)規劃提升專項行動

引導工業(產業)園區立足區域特點、產業基礎、資源稟賦和環境承載能力,科學謀劃、準確定位,及時開展園區總體發展規劃修編,與當地經濟社會總體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產業規劃以及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準入清單(“三線一單”)等有機銜接,落實“多規合一”。強化規劃引領,體現效益優先、集聚發展,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導向,以園區高質量規劃保障園區高質量發展。統籌規劃重點產業集群發展,明確區域產業發展定位,推動形成區域分工有序、相互協作、鏈接緊密、資源集約和環境保護的產業集群發展格局。依托“五個一批”項目工作機制推進一批園區標準化建設項目。各試點園區發揮比較優勢,合理規劃布局重點產業,確定主攻方向,形成1~2個在全省具有明顯示范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的主導產業,推動延伸產業鏈、布局創新鏈、補足服務鏈、提升價值鏈,打造產業生態圈,優化提升產業生態系統。

(省發改委牽頭,省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落實)

(三)集約發展專項行動

明確標準化工業(產業)園區用地條件,按照工業用地綜合容積率、固定資產投入強度及畝均稅收等標準化工業(產業)園區用地主要指標,開展試點園區土地利用標準化評價工作,指導標準化園區建立土地集約利用長效工作機制。按照布局集中、產業集聚、用地集約的原則,科學合理布局工業項目,有序引導工業項目進區入園,鼓勵新上工業項目集中連片建設。加大存量建設用地盤活力度,落實土地利用計劃指標配置與存量建設用地盤活掛鉤制度,保障試點園區轉型升級項目的合理用地需求,支持園區所在地優先配置土地利用計劃指標。對“退城入園”、轉型升級的企業,優先在工業園區內安排建設用地或協調租賃標準廠房。

加大用地保障力度,對省級以上試點園區產業項目所需用地,由設區市統籌優先保障。積極支持試點園區在符合規劃、安全生產前提下,適當提高建設用地容積率,單個工業項目的容積率上限可提高至3.0。支持試點園區生產性和服務配套設施建設,對于試點園區用于住宿餐飲、商務金融、設備維修檢測、公共租賃住房等從單一生產功能向城市綜合功能轉型的建設,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前提下,通過統一配套,可適當安排建設用地予以保障。

(省自然資源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落實)

(四)產教融合專項行動

制定實施職業技能提升中心建設管理辦法,指導試點園區普遍設立實體化運作的職業技能提升中心。園區管委會與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共建共管深度合作,開展校企合作,整合各類資源、平臺建設職業技能提升中心,面向園區產業工人提供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評價、職業技能競賽等多種公共服務,面向園區高技能人才開展技能技術交流、技術技藝攻關,面向企業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等對象開展繼續教育。鼓勵職業技能提升中心申報建設各級公共實訓基地,打造產教融合創新平臺。鼓勵園區企業將職工培訓機構設在職業技能提升中心,購買培訓服務,深化企業職工在崗培訓,共建技能大師工作室。深度結合園區產業發展實際和人才需求,優化引才政策,在人才引進、人才培訓、服務管理等方面進行細化,建立健全各類高層次人才引進機制。到2022年,各試點園區實現政府、企業、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良性互動,技能人才培養模式健全完善。全省園區技能人才培養的結構、質量、水平與產業需求基本匹配,職業教育、職業培訓對經濟發展和產業升級的貢獻顯著增強。

(省人社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落實)

(五)科技創新專項行動

建立試點園區科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庫,推動試點園區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以數字化、智能化、共享化為導向,聯合優勢龍頭企業、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和相關科研院所打造科技公共服務平臺,每個園區配套建設或提升1家以上省級(或國家級)孵化器、省(或國家備案)眾創空間、科技創新中心、公共研發檢測平臺、行業聯合實驗室、產業研究院、工業互聯網等初創孵化平臺和成果轉化平臺,為園區企業研發和成果轉化提供高效便捷服務。圍繞園區產業發展需求,發揮公共服務平臺優勢,儲備一批科技成果,推動轉化落地。加快推進科技公共服務平臺服務資源向全省拓展,促進全省工業(產業)園區創新創業創造。

加大園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力度,持續培育創新主體。全面落實國家、省支持創新研發的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享受研發經費分段補助、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和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免等優惠政策。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促進企業加大研究與試驗發展(R&D)投入,推動試點園區規上工業R&D投入經費增速高于主營業務收入增速,R&D投入強度(R&D投入經費與主營業務收入之比)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鼓勵園區構建以企業為主導,科研院所、高等學校、金融機構、中介服務機構等多方參與的知識產權運用體系,大力培育高價值專利組合,打造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園區。

(省科技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落實)

(六)融資支持專項行動

推進園區籌資體制機制創新,盤活園區自有資產,鼓勵園區成立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專業運營公司,由同級財政注資,或將歷年投入形成的實物資產通過劃轉或授權經營方式依法合規注入,支持運營公司加強與金融機構、戰略投資者合作,開展股權、債權融資等多樣化融資模式。省企業技改基金優先支持園區企業技術改造及園區配套設施建設。多渠道籌集資金,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園區基礎設施項目爭取國家專項資金支持或使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建立園區配套設施建設及園區企業貸款財政貼息機制,鼓勵園區企業創新創業創造,給予園區企業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和外貿出口融資貼息,支持園區企業做大做強和轉型升級。

發揮信貸主渠道作用,引導金融機構加強信貸資金組織調度,設立支持轉型升級的信貸產品,鼓勵銀行盤活存量,加大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鼓勵園區積極搭建銀企對接平臺,開展應收賬款融資活動,引導金融機構為園區提供更好的資本和貨幣市場金融服務。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積極運用上市融資再融資、發行債券、融資租賃、信托等各類融資工具,拓寬工業轉型升級項目和企業融資渠道,支持企業轉型發展。

(省財政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落實)

(七)配套設施專項行動

圍繞工業(產業)園區產業發展需求,持續強化園區軟硬實力,在試點園區推廣“七通一平”標準化建設,進一步完善道路、通信、能源、環保、安全等配套基礎設施體系,切實提升基礎設施承載能力。加強園區電力保障,電力部門設立專屬項目經理,主動對接園區新增及擴能用電需求,開辟“綠色通道”,實行“一對一”服務。規劃建設園區智慧綜合能源體系,優化能源結構,節約能源,減少碳硫排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動園區綠色發展。

完善園區商貿文體綜合配套,指導園區結合發展實際需求,依托自身區位、交通、產業和生態人文資源特色,積極推動商業與商務、會展、文化、娛樂等相結合,科學優化商業空間布局,制定商貿、文體、住宿等綜合體配套建設實施方案,加大投入力度,建設一批商務特色項目和休閑服務設施,建成綜合性、全方位、多功能的綜合配套服務體系。指導園區配套建設與產業發展需求相適應的現代物流服務體系,加快完善物流產業基礎設施,促進生產要素有序流動和優化配置。

引導園區根據區域內教育、醫療規劃,綜合考慮園區發展水平、人口、地理交通環境等情況,合理布局設置一批教育、醫療配套項目,整合優質教育、醫療資源向園區配套,切實做到“學有所教”“病有所醫”“宜居宜業”,園區社會事業發展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加強園區人才職工住房保障,逐步將工業(產業)園區的人才職工納入住房保障范疇,符合當地人才認定標準和住房保障條件的人才可優先購買限價商品住房或租賃公共租賃住房。對人才聚集或外來務工人員集中的工業(產業)園區,支持其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等前提下,按照集約用地原則,申請利用自有土地統籌規劃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在保障園區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用地的基礎上,生活設施用地可安排不低于30%用于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工業園區統一規劃、集中建設新型社區,優化社區服務,配套完善生產生活服務設施,建設產業新城,推進產城融合,構建宜居宜業的園區營商環境。

(省住建廳牽頭,省衛健委、教育廳、商務廳等省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落實)

(八)新型基建專項行動

以新一代信息技術為驅動,打造面向園區的新型信息基礎設施,為園區管理和園區企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升級賦智賦能,實現信息技術與制造技術的滲透、融合和創新應用。加快推進5G、固網“雙千兆”和移動物聯網深度覆蓋,實現低時延、高帶寬、廣覆蓋、可定制的工業互聯網高質量外網全覆蓋。部署一批數據中心、邊緣計算節點等新型智能化計算設施,鼓勵相關單位在時間敏感網絡、邊緣計算、IPv6、工業智能等領域加快技術攻關和應用部署。拓展工業互聯網網絡化標識覆蓋范圍,增強網絡基礎資源支撐能力。創新園區治理模式,圍繞園區綜合管理、智慧安防、云上招商、動態監測等目標,配套打造“智慧園區”綜合管理平臺,并接入福企網,形成省企聯動的平臺服務體系。鼓勵園區企業開展內網升級改造,深化5G技術與垂直行業的融合創新,打造一批“5G+工業互聯網”應用示范標桿。

推動園區企業開放生產制造場景和數據,促進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深度融合。建設一批工業數字化服務平臺,服務入駐企業數字化轉型,推動園區數字經濟規模、質量顯著提升。完善園區網絡安全保障體系,加強工業大數據能力分析和安全監測,確保信息基礎設施安全平穩可靠運行,提升工業領域信息系統安全漏洞可發現和風險可防范能力。

(省通信管理局牽頭,省數字辦、工信廳等省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落實)

(九)機制創新專項行動

理順并完善園區與屬地政府管理關系,積極推進園區整合提升。對試點園區現有管理體制、機構設置等進行梳理,結合國家對經開區、高新區的考核要求,指導園區加快改革。重點在理順區地關系、市場化選人用人機制和薪酬制度等方面開展探索,構建運轉高效的園區管理體制機制。推動成立園區運營機構,充分發揮管委會管理職能和運營公司市場化運作功能。積極探索將園區資產打包交由專業的運營公司統一管理、運營,負責廠房回購、專業化服務等工作;鼓勵建立專業的招商團隊,推廣產業鏈招商、第三方招商、龍頭企業招商。

支持發展空間受限的試點園區采用“一區多園”的管理模式整合托管周邊園區,拓展發展空間,有條件的支持其依法依規擴區升級。建設完善園區綜合服務中心,培育中介服務機構,強化綜合服務功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賦權力度,創新服務標準,開展服務對標,著力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切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優化園區營商環境。

(省商務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落實)

(十)標準研制專項行動

以深入實施標準化戰略為抓手,扎實開展“五個一”標準化行動。指導園區圍繞工作協調、政策激勵、科技成果運用轉化、標準實施效果評價等,建立一套園區建設標準化工作機制。按照分類分級原則,針對不同類型和不同規模的工業(產業)園區對生產環境和配套設施要求,科學劃定標準層級,構建科學合理、層次分明的工業(產業)園區建設標準體系框架,加強園區建設標準體系的協同性,探索構建一系列工業(產業)園區建設標準體系。推動園區規劃建設、企業生產制造、技術支撐服務等重點領域的標準制修訂工作,研制一批工業(產業)園區建設重點領域標準。探索園區建設團體標準工作模式,深化園區團體標準試點和應用,促進團體標準更好滿足園區建設需要,發展一批園區團體標準。推進企業開展對標國際先進標準活動,鼓勵園區企業參與企業標準排行榜,培育一批企業標準“領跑者”。

(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省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落實)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統籌協調。省工業(產業)園區發展工作聯席會議負責統籌推進園區標準化建設,整合省直相關廳局資源,形成試點園區標準化工作的產業發展項目和配套設施項目清單,協同推進項目建設。充分利用省直相關部門的專項資金,推進試點園區的產業發展、基礎設施、科技創新、商貿服務、職工住房、產教融合等全面提升。對符合條件的試點園區產業項目和配套項目,省級預算內資金予以優先支持。符合公路網、防洪排澇、供水規劃的園區配套項目,優先列入交通、水利部門建設計劃。應急管理部門和生態環境部門依法依規做好園區安全生產監管和生態環境監管工作。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專項行動牽頭省直部門要根據工作任務和自身職能,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細化政策措施,并加強部門協同,形成工作合力;各試點園區所在地政府要落實屬地主體責任,建立健全試點園區標準化建設統籌協調機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政策措施,整合資源力量,全面統籌推進試點園區標準化建設;各試點園區對照《福建省工業(產業)園區標準化建設指南》,結合當地實際,制定三年行動計劃,細化梳理項目,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

(三)強化考核評價。省工業(產業)園區發展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省工信廳)會同有關部門科學制定試點園區標準化建設考核評價辦法,突出龍頭品牌帶動成效,充分考慮山區、沿海園區發展水平的差異。省級財政對考核優秀的試點園區按照正向激勵機制給予一定獎勵,對試點園區的重點產業項目及配套項目給予一定比例的財政資金扶持。設立省工業(產業)園區標準化建設咨詢委員會,強化標準制訂的科學管理,參與標準執行效果的評估。加大園區標準化工作的宣傳推廣,樹立標桿園區,總結推廣先進經驗,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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