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印發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2020—2022年)(附全文) 發布時間:2021-10-29 10:03

中商情報網訊: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中發〔2019〕48號)精神,加快培育貿易競爭新優勢,推動內蒙古自治區外貿提質增效,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新發展理念,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提高貿易質量和效益,增強貿易創新能力和發展動力,培育貿易新業態、新模式,切實推進內蒙古自治區貿易高質量發展。

二、發展目標

到2022年,全區外貿進出口結構進一步優化,國際市場更加多元化,經營主體創新能力、國際競爭力明顯提升,外貿營商環境明顯改善,對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貢獻增強。外貿進出口年均增長5%,總值達1250億元,外貿依存度達到7%左右;內蒙古自治區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貿易總額達到800億元,較2020年增長12.5%。到2022年底,加工貿易占比達到15%以上;邊民互市貿易進出口額達到150億元以上,其中,落地加工規模達到100億元,拉動邊境貿易占比達到40%以上;跨境電商進出口總額力爭突破50億元;市場采購貿易規模達到50億元以上。全區有外貿實績企業力爭超過2600家,其中,出口額超億元企業60家,進口額超億元企業110家。在外貿重點盟市培育10家以上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努力擴大服務覆蓋面,帶動更多外貿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國家級外貿轉型升級基地達到15個以上,國際營銷公共服務平臺達到10個以上。培育內蒙古自主出口品牌100個,自主品牌產品出口額占比達到50%以上。

三、重點工作

(一)加快創新驅動,培育貿易競爭新優勢。

1.夯實貿易發展產業基礎。推進貿易和產業協調發展,促進貿易與產業互動。鞏固外貿傳統產業優勢,支持傳統優勢產業運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能源、化工、冶金、建材、裝備制造、農畜產品加工業,延長產業鏈,提升價值鏈,提高勞動密集型產品質量、檔次和技術含量,增強產業競爭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打造一批新能源、新材料、節能環保、高端裝備、大數據云計算、生物科技、蒙中醫藥產業集群,推動內蒙古自治區產業向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服務化方向邁進,實現產業多元、產業延伸、產業升級,加快新興產業國際化發展,推動新興產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農牧廳,內蒙古貿促會)

2.提高創新能力和產品質量。推動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與貿易有機融合,鼓勵企業開展面向國際市場的研發創新,擴大出口產品附加值。支持企業開展認證活動,推動一批重點行業產品質量整體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積極參與國家間質量技術基礎建設領域交流,在標準、認證認可等方面共享經驗,開展合作,提升相關標準一致性認同程度。支持農畜產品加工業發展,延長產業鏈,提升價值鏈,推動重點消費品質量安全與國際標準接軌,增強國際競爭力。建立健全食品、農產品、藥品等重要產品追溯體系。深入實施內外銷產品“同線同標同質”工程。(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商務廳)

3.加快自主品牌培育。實施品牌帶動戰略,研究制定“自主品牌出口增長行動計劃”。搭建品牌宣傳平臺,在境內外重點展會開展內蒙古品牌和地理標志產品宣傳活動,在“一帶一路”沿線重點市場宣傳內蒙古自治區自主品牌;創建線上內蒙古品牌體驗中心;鼓勵自主品牌企業利用“跨境電商+海外倉”模式拓展海外市場,打通線上銷售渠道。拓展對外貿易線上渠道,深入推進“線上一國一展”,通過國內商協會、駐外機構、海外中資企業協會,積極對接外國協會,幫助企業在線上線下對接更多海外買家,開拓國際市場;支持企業開展境外專利申請、商標國際注冊、品牌推廣、市場開拓活動及“蒙”字標認證,提升“蒙字號”產品的國際影響力和市場競爭力。(責任單位:自治區商務廳、市場監管局、農牧廳)

(二)優化貿易結構,提高貿易發展質量效益。

4.優化國際市場布局。完善自治區同俄蒙經貿合作機制,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經貿往來,重點開拓中蒙俄經濟走廊延伸國家市場,擴大與白俄羅斯、哈薩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土庫曼斯坦、吉爾吉斯斯坦、烏克蘭等國家的貿易規模。加強與日韓的交流合作,打造面向東北亞開放的新窗口;鞏固內蒙古與港澳經貿活動成果,密切同港澳臺及東南亞的交流合作,拓展向南開放的新空間。加強同泰國、越南、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的經貿往來,構筑向東盟開放的國際經貿大通道。貫徹落實國家自貿區戰略,加強已實施自由貿易協定的實施推廣工作,提升自貿協定利用率,助力企業開拓多元化市場。(責任單位:自治區商務廳、內蒙古貿促會)

5.優化區域布局。支持各盟市發揮各自優勢,做大做強地方優勢特色產業,鼓勵地區優勢特色產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培育壯大外貿經營主體,支持有外貿發展潛力的經濟發展相對落后旗縣培育外向型產業,提升企業國際化經營能力。穩住呼和浩特市、包頭市、赤峰市、巴彥淖爾市、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等外貿重點盟市貿易規模。支持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市、鄂爾多斯市、烏海市、阿拉善盟充分結合產業優勢、產業特點,挖掘外貿潛力,加快產業國際化發展,引導支持企業擴大自主出口。(責任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商務廳,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6.優化經營主體。鼓勵外貿企業強強聯合,提高國際化經營水平,培育大型龍頭企業和企業集群。鼓勵鋼鐵、羊絨、乳制品、生物醫藥等行業領軍企業提高國際化經營水平。推動中小企業轉型升級,聚焦主業,走“專精特新”國際化之路。發展跨境電子商務、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等新業態新模式,鼓勵有實力的跨境電商企業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重點市場建設海外倉和海外運營中心等服務設施。繼續推進四個一批(激活優化一批、鞏固提升一批、承接引進一批、鼓勵支持一批)工程,大力發展中小外貿企業,不斷擴大有實績業務的外貿隊伍。(責任單位:自治區商務廳)

7.優化商品結構。鼓勵企業發展高質量、新技術、高附加值產品,加快智能制造發展,逐步從加工制造環節向研發設計、營銷服務、品牌經營等環節攀升,不斷提高勞動密集型產品檔次和附加值。支持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高成長性化工產品、裝備制造、生物制藥等產品出口;引導紡織服裝、農畜加工產品、機電高新技術產品生產企業在品牌出海、市場營銷、產業鏈延伸等方面抱團發展、良性競爭,穩步形成以傳統骨干產品為基礎、以高新技術產品及機電產品的出口為引領的出口產品體系。(責任單位:自治區商務廳、工業和信息化廳)

8.優化貿易方式。做強一般貿易,提升一般貿易出口產品附加值,提高企業盈利能力,加快由簡單的產品供給商向產品組合供給商轉型,實現貨物貿易與服務貿易相互促進。加快發展加工貿易一體化,大力引進一批產業關聯度高、出口帶動能力強的加工貿易項目;鼓勵現有加工貿易企業向產業鏈兩端延伸,積極發展維修、再制造、檢測等業務,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等信息技術完善監管,推動產業鏈升級;用好綜合保稅區、跨境電商綜試區等平臺優勢,積極承接京津冀、長三角地區加工貿易轉移,重點承接高新技術、先進制造、節能環保、新能源、新材料、現代農牧業、農畜產品加工等產業,擴大加工貿易規模。創新邊境貿易發展,擴大邊民互市貿易區進口規模,推動二連浩特邊民互市貿易區進口商品落地加工業務,加強糧食、鉀肥等大宗商品進口落地加工,推進木材加工提檔升級和有色金屬倉儲物流平臺建設。推動鄂爾多斯市二手車出口試點工作。支持滿洲里市和二連浩特市開展邊境小額貿易出口增值稅無票免稅試點,推動建設兩個市場,發揮龍頭企業帶動作用,提升邊境貿易綜合競爭力。(責任單位:自治區商務廳、呼和浩特海關、滿洲里海關、內蒙古稅務局)

(三)促進均衡協調,推動貿易可持續發展。

9.積極擴大進口。根據自治區產業發展需要,鼓勵企業擴大新材料、節能環保、高端裝備、大數據云計算、生物科技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及產業轉型升級所需先進技術、設備和服務體系的進口。穩固能源資源性產品進口。支持有條件的口岸增加進口商品品類,申建進口指定監管場地。創新滿洲里口岸汽車平行進口監管服務體制,發展汽車保稅倉儲。積極參加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擴大日用消費品、醫藥、康復、養老護理等設備進口,加強進口分銷渠道的合作與建設,完善分銷體系。(責任單位:自治區商務廳、呼和浩特海關、滿洲里海關)

10.大力發展服務貿易。復制推廣國家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經驗,大力發展新興服務貿易,加大金融、保險、旅游、物流、會展等領域“引進來”力度,支持教育、文化、蒙中醫藥、數字服務等特色服務出口基地建設,培育數字貿易展覽會、洽談會等服務貿易發展的公共服務平臺,提高服務貿易在對外貿易中的比重。(責任單位:自治區商務廳、發展改革委,內蒙古貿促會)

11.推動貿易與雙向投資有效互動。開展外向型實體企業精準招商,做好招商項目前期開發,建立龍頭企業電子檔案、目標清單;圍繞盟市主導產業情況,開發一批成長性好、市場化程度高、有吸引力的外向型實體企業招商項目。鼓勵制造業積極利用外資,引進一批新能源汽車、新材料、生物醫藥、高端裝備等面向國內外市場的重大項目,實現利用外資與產業轉型升級的有機結合,進一步提升產業層級,增強產業競爭力。鼓勵自治區優勢領域重點項目建設,推進境外經貿合作園區建設,引導礦產開發、冶金、建材、紡織服裝、林業、農畜產品加工企業在東南亞、中東、非洲等地區投資布點,有效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優勢互補,帶動內蒙古自治區產品、技術、標準和服務出口。(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商務廳)

12.強化消費對貿易的推動作用。促進流通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推動實體商業轉型升級,支持傳統商貿流通企業建設網絡交易平臺。不斷優化載體提升城市消費,補齊短板弱項促進鄉村消費。推進進口商品營銷中心(商店)、品牌店、特色商業街區建設,促進消費升級。(責任單位:自治區商務廳)

13.促進現代商貿物流升級。加快打造產業基地型和商貿服務型物流樞紐,著力提升重點物流園區集聚輻射功能。加快完善呼和浩特沙良公鐵物流港和呼和浩特綜合保稅區、包頭公鐵海鐵物流港、滿都拉口岸物流中心、鄂爾多斯綜合保稅區和空港物流園區、烏蘭察布中歐班列集結中心、天津港烏蘭察布內陸港、巴彥淖爾農畜產品冷鏈物流中心、甘其毛都公路鐵路物流園區、烏海蒙古煤生產加工基地和烏海國際陸港建設,打造國內外物流大通道。(責任單位:自治區商務廳、發展改革委,呼和浩特海關)

14.推動貿易與環境協調發展。貫徹落實“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理念,在項目申報、評審中嚴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產品出口。鼓勵支持企業進行綠色設計和制造,構建綠色技術支撐體系和供應鏈,并采用國際先進環保標準、獲得節能、低碳等綠色產品認證,實現可持續發展。(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商務廳)

(四)培育新業態,增添貿易發展新動能。

15.促進貿易新業態發展。推動呼和浩特、赤峰、滿洲里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完善信息共享、智能物流、金融服務、電商誠信、線上綜合服務平臺、風險防控、市場開拓、人才培育和營銷等服務體系建設。積極爭取鄂爾多斯市獲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形成東、中、西跨境電商輻射區,擴圍跨境電商消費群體;推動鄂爾多斯實現1239網購保稅進口業務模式。推動已開展零售進口業務的城市對接更多跨境電商企業,探索線下體驗店、分類監管、退貨入區等創新舉措,落實“無票免稅”政策,構建便利化退稅、結匯機制,促進“9610”模式出口。(責任單位:自治區商務廳、地方金融監管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內蒙古稅務局、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呼和浩特海關、滿洲里海關,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鄂爾多斯市、滿洲里市人民政府)

加大對自治區外貿綜合服務培育企業的政策指導力度,加強外貿綜合服務培育企業與自治區中小企業的雙向對接,擴大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的服務對象,豐富服務內容,提高服務水平。認真落實外貿綜合服務企業代辦退稅管理辦法,持續加快退稅進度。加強信用分類管理,推動信息共享和聯合監管,使更多符合認證標準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成為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AEO),營造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發展的良好生態。(責任單位:自治區商務廳、內蒙古銀保監局、內蒙古稅務局、呼和浩特海關、滿洲里海關)

支持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等條件相對較好的邊境口岸城市發展市場采購貿易,推動滿洲里市滿購中心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工作,規范邊境貿易管理秩序,把小、散、雜等旅貿商品納入出口商品監管范圍。(責任單位:自治區商務廳、呼和浩特海關、滿洲里海關)

16.加快服務外包產業發展。拓展服務外包行業領域,大力發展軟件和信息技術、設計、研發、互聯網、醫療、工業、能源等領域服務外包;加快發展文化創意、教育、交通物流、健康護理、科技服務、批發零售等領域服務外包。采取引進和培養相結合的方式,加強中高端服務外包人才隊伍建設,鼓勵高校和企業創新合作模式,積極開展互動式人才培養。支持服務外包企業參加國際展會、項目洽談等活動。積極開展國家服務外包示范城市創建活動,爭取到2022年內蒙古自治區擁有一個國家服務外包示范城市。(責任單位:自治區商務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內蒙古貿促會)

(五)建設平臺體系,發揮對貿易的支撐作用。

17.推動開放平臺建設。發揮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邊境經合區等重點開放平臺的集聚作用,主動與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開展有效對接,在聯動發展、產業合作上謀求新發展。支持邊境經濟合作區、跨境經濟合作區推進“小組團”滾動開發,提升投資貿易促進、園區及產業發展規劃、信息化應用、人才培訓等公共服務水平,與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園區、內地省份開展區域合作,推動形成協同發展新格局。統籌綜合保稅區、保稅物流園區、邊民互市貿易區等各類開放平臺資源和優勢,形成布局合理、機制順暢、功能互補、優勢明顯、便利高效的一體化開放高地。提升中國—蒙古國博覽會國際化水平,完善服務體系和整體功能,吸引更多的海外客商前來參會。積極爭取設立中國(內蒙古)自由貿易試驗區,協調商務部推動中蒙二連浩特—扎門烏德經濟合作區建設進程,推進滿洲里、二連浩特邊境經濟合作區建設。(責任單位:自治區商務廳、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呼和浩特海關、滿洲里海關)

18.加快外貿轉型升級基地建設。支持國家級和自治區級外貿轉型升級基地建設,重點在羊絨加工、農畜產品、裝備制造、生物醫藥、冶金制造、化工產品等領域培育產業鏈條完整、產品特色鮮明、公共服務體系完善、國際市場競爭優勢明顯的外向型產業發展集群,打造基地出口龍頭骨干企業,發揮基地在培育技術、品牌、質量等方面的載體和示范作用,形成區域優勢特色集約集聚發展。各盟市要根據區域產業特點,積極壯大現有基地和培育新基地,發揮基地企業外貿轉型升級帶動作用。鼓勵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基地行業商協會或專業服務機構負責基地的管理服務。(責任單位:自治區商務廳,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19.推進國際營銷體系建設。支持有實力的大型企業在“一帶一路”沿線重點市場建設集展示銷售、品牌推廣、倉儲物流和售后服務等功能為一體的國際營銷公共平臺,引導鼓勵自治區中小企業與平臺企業對接,開展基于產品、信息和渠道的互利合作。支持企業在目標市場和國際貿易中轉地建立海外倉和分撥中心。引導企業運用物聯網、大數據等技術手段提升售后服務能力。(責任單位:自治區商務廳)

20.構建國際交流合作平臺。充分利用國內外重大商貿活動,加強對接交流,不斷擴大內蒙古知名度和影響力。組織企業參加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用足用好廣交會、華交會等國內高端展會平臺;著力辦好中國—蒙古國博覽會、內蒙古味道等自治區內重點展會。完善重點市場、重點行業、重點采購商三類數據庫,不斷擴大和深化內蒙古自治區與國外(地區)政府、貿易促進機構以及行業組織之間的交流合作,整合商協會、海外企業及分支機構等資源,多渠道、多模式創建經貿合作機制和平臺,助推內蒙古自治區對外貿易發展。(責任單位:自治區商務廳、內蒙古貿促會)

(六)深化改革開放,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貿易環境。

21.提升口岸競爭力。推動滿洲里、二連浩特鐵路口岸基礎設施升級改造,完善中歐班列運營平臺,推進經自治區主要樞紐和口岸節點始發、到達的國際貨運班列常態化運行,促進中歐班列通關便利化。依托中歐班列開行,促進內蒙古自治區與班列沿線重點國家間的貿易投資往來,推動自治區泛口岸經濟高質量發展;加強與中歐班列開行城市、東三省、京津冀等重點地區的通關協作,全面融入全國通關一體化進程。鼓勵滿洲里口岸與大連港、錦州港建立對口聯系,二連浩特口岸與天津港建立對口聯系,交流借鑒開放經驗,提升口岸競爭力。加強與毗鄰國家對應口岸的協調工作,推進通關流程“去繁就簡”,加快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平臺建設和“智慧海關”建設,提升通關效率。進一步推動規范和降低進出口環節合規成本,推廣口岸收費“一站式陽光價格”,提升口岸收費透明度和可比性,營造更加開放、便利的口岸營商環境。(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呼和浩特海關、滿洲里海關)

22.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落實自治區優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營造透明高效的政務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全面實行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妥善處理涉企政策落實不到位、招商承諾不兌現等問題。全面落實減稅降費政策,清理和規范進出口環節收費。增加出口退稅一類企業數量,進一步提高出口退稅效率。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規模和覆蓋面,進一步降低出口信用險平均費率;加強對中小微外貿企業的投保支持,提高對企業投保費用的扶持比例,引導保險機構履行出口信用保險理賠服務承諾,提升保險理賠服務質量。統籌推進知識產權“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加大侵權假冒行為懲戒打擊力度,構建知識產權大保護工作格局。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充分利用“互聯網+信用”及大數據技術,匯聚、整合各部門主體登記、行政許可、執法檢查、行政處罰、年度報告、信用紅黑名單等信息,建立商務、知識產權、海關、稅務、外匯部門信息共享、協同執法的監管體系,實施失信聯合懲戒,努力打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和公平、開放、統一、高效的市場環境。(責任單位: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地方金融監管局、商務廳,內蒙古稅務局、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內蒙古銀保監局、中信保內蒙古專項辦、呼和浩特海關、滿洲里海關)

23.積極應對貿易摩擦。健全產業安全預警工作體系,加強貿易摩擦應對總體協調和部門合作,完善宏觀研究分析和微觀監測預警,做好重大經貿摩擦的預警監測、行業協調、跟蹤反饋、信息咨詢等工作。強化對企業運用貿易救濟措施的商務指導和支持,努力減輕貿易摩擦對企業開展國際貿易的消極影響,促進公平貿易,維護產業安全。(責任單位:自治區商務廳、呼和浩特海關、滿洲里海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依托自治區外貿工作廳際聯席會議,建立健全自治區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工作機制。自治區外貿工作廳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共同參加,統籌協調全區貿易高質量發展工作,積極爭取國家部委政策支持,推動解決跨部門、跨區域重大問題,推進重點項目建設。加強全區貿易數據統計分析工作,探索建立自治區貿易高質量發展指標評價體系和考核辦法。(責任單位:自治區外貿工作廳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政銀保企長效合作機制,推動金融機構提供創新金融產品和多元化金融服務,著力為外貿企業客戶提供貸款融資、資金清算、外匯交易等方面的金融保障。充分發揮內蒙古中小外貿企業貸款融資服務平臺作用,鼓勵銀行加大對有訂單、有市場、有信用的外貿企業的支持力度,推動降低中小微企業貸款融資成本。落實涉外重點項目外匯政策服務,加大項目支持和服務力度,開展“一對一”跨境投融資行為指導。對參與境外投資合作的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支持,深入推動人民幣跨境使用,穩步擴大人民幣在跨境貿易、投資領域和融資中的使用,積極推進大宗商品貿易人民幣計價結算服務。鼓勵符合條件的大型企業申辦跨國公司跨境資金集中運營業務,大力推廣跨境金融區塊鏈服務平臺試點,便利企業高效融資,促進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責任單位: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內蒙古銀保監局)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符合規定的前提下,發揮財政資金對貿易高質量發展的導向作用。優化邊境地區轉移支付資金使用方向,重點支持邊境貿易發展和邊境小額貿易企業能力建設。(責任單位:自治區財政廳、商務廳)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研究具體政策措施,加強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擔當,結合本地區實際,進一步明確重點任務,抓好相關工作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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