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灣城市群建設“十四五”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2022-04-07 16:10

中商情報網訊:北部灣城市群地跨廣西、廣東、海南三省區,背靠大西南,毗鄰粵港澳,面向東南亞,是海上絲綢之路的重要樞紐,在西部大開發戰略格局和國家對外開放大局中具有獨特地位。為推動北部灣城市群發展壯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新時代推進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編制本實施方案。

一、發展基礎

《北部灣城市群發展規劃》2017年實施以來,廣西、廣東、海南三省區健全工作機制,大力推進重點任務,城市群經濟社會發展基礎不斷夯實。以石化、冶金、能源、糧油加工為支柱的臨港產業集群初步形成,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加快發展,南寧、海口、湛江等重點城市人口和經濟集聚能力不斷增強,常住人口城鎮化率提升約7個百分點。基礎設施支撐能力有效提升,西部陸海新通道班列穩定開行并實現大幅增長,城市群骨干公路網基本形成,港口貨物吞吐量增速位居全國前列,航線網絡覆蓋東盟和國內主要港口。環境質量穩居全國前列,西江流域重點河流和近岸海域水質不斷改善。對外開放不斷深化,進出口總額大幅增長,海南自由貿易港加快建設,中國(廣西)自由貿易試驗區等重大開放平臺建設穩步推進,與東盟國家經貿、人文交流合作持續深化。同時,北部灣城市群發展仍面臨一些突出問題,主要是經濟發展水平相對不高,產業結構偏重,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下傳統發展路徑亟待轉型;中心城市輻射帶動能力有限,部分節點城市發展不及預期;港口功能分工不夠清晰,同質化競爭明顯,對外通道建設滯后;環境基礎設施短板突出,部分海域環境容量趨于飽和,一些地區紅樹林面積縮減、生態功能降低。

“十四五”時期,我國與東盟和共建“一帶一路”國家開放合作更加深入,粵港澳大灣區和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持續推進,西部陸海新通道加快構筑,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和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北部灣城市群戰略地位更加凸顯、發展機遇前所未有,必須更加積極主動作為,努力發展壯大為我國高質量發展的接續動力源。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堅持創新驅動發展,推動高質量發展,以西部陸海新通道為依托,深度對接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重大戰略,協同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融入共建“一帶一路”,積極拓展全方位開放合作,大力發展向海經濟,加快建設藍色海灣城市群,在推動城市群高質量發展上闖出新路子,在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上展現新作為,在推動綠色發展上邁出新步伐,在維護邊疆海疆安寧上彰顯新擔當。

(二)工作原則。

——優勢互補,分工協作。立足各地發展基礎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充分發揮資源稟賦和比較優勢,統籌優化重大生產力布局,強化分工錯位發展,健全跨區域利益共享機制,形成優勢互補、各具特色的協同發展格局。

——陸海統籌,港城互動。以陸域腹地高質量發展服務海洋高水平開發保護,以海灣生態環境容量約束陸地和海洋開發,提升陸海統籌發展水平。明確城市、港口、口岸功能定位,科學優化城市空間和臨港產業布局,強化港城互融互濟。

——擴大開放,深化合作。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發揮面向東盟開放合作的前沿和窗口作用,加強海南自由貿易港和自由貿易試驗區制度集成創新,推動全方位開放不斷向縱深邁進。

——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促進要素高效便捷流動,提升市場一體化水平。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在空間開發管制、基礎設施布局、公共服務供給、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運用改革思維和創新辦法破解難題、激發活力。

——筑牢底線,防范風險。統籌發展和安全,強化風險預警、防控機制和能力建設,打造安全高效的海上通道,全面提升維護國家能源、糧食等重點領域安全能力,加強公共安全保障,優化應急管理體系,切實防范和化解重大風險隱患。

(三)發展方向。

按照建設面向東盟、服務“三南”(西南中南華南)、宜居宜業的藍色海灣城市群總體要求,確定以下重點發展方向:

——強化通道支撐。發揮西部陸海新通道引領和支撐作用,協同推進通道建設、港口功能提升和建設運營模式創新,拓展連接東南亞、南亞地區和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的海上運輸大通道,建設我國西南地區主要出海口和聯通東盟的關鍵樞紐。

——突出向海發展。堅持走依海興城、沿灣促合、陸海統籌的發展道路,著力構建現代海洋產業體系,加快提升海洋科技自主創新能力,協調推進海洋資源保護與開發,維護和拓展國家海洋權益,建設海洋經濟和陸海統籌發展的重要示范。

——深化開放引領。發揮北部灣獨特區位優勢,把握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正式生效、海南島全島封關運作建設自由貿易港等歷史契機,推進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建設面向東盟的統一大市場,以高質量一體化發展融入國內國際雙循環,打造“三南”開放發展的戰略支點和“一帶一路”有機銜接的重要門戶。

——共保一灣清水。牢牢守住北部灣生態本底,強化陸地和海洋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硬約束。構建流域—河口—近岸海域聯動保護和治理機制。提升森林、濕地、海洋等自然生態系統碳匯功能,加快形成綠色低碳循環的城市建設運營模式和生產生活方式,建設全國重要綠色產業基地和宜居宜業的藍色海灣城市群。

(四)發展目標。到2025年,北部灣城市群進一步發展壯大,常住人口城鎮化率提高5個百分點以上,一體化發展水平持續提升,生態環境優美、經濟充滿活力、生活品質優良的藍色海灣城市群初步建成。南寧與周邊城市同城化水平顯著提升,海口、湛江城市功能和輻射帶動作用明顯增強,大中小城市發展更加協調。向海經濟加快發展,現代化綠色臨港產業基地基本建成,與東盟產業鏈供應鏈協作持續深化。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水平顯著提升,以高速鐵路、普速鐵路、城際鐵路、高等級公路為骨干的綜合交通網絡更加完善,聯通“三南”的快速運輸通道基本建成,廣西北部灣國際門戶港、海南洋浦區域國際集裝箱樞紐港集裝箱吞吐量分別達到1000萬、500萬標準箱,我國南方重要大宗商品儲運基地加快建設。藍色海灣生態格局筑牢向好,自然岸線保有率穩步提高,近岸海域水質優良率穩定在90%以上,整體環境質量保持在全國前列。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持續提升,人民群眾生活品質顯著提高,安全保障體系更加健全。展望2035年,全面建成具有區域性國際影響力的品質一流的藍色海灣城市群。

三、優化城市群空間格局

堅持陸海一體、全域保護、重點開發,強化空間管控和整治,加快構建開發與保護相協調、城市與港口相支撐、通道與口岸相促進的空間格局。

(五)強化空間分區管控。構建陸海統籌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依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科學有序布局農業、生態、城鎮等功能空間,劃定落實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廣西壯族自治區、廣東省、海南省,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

(六)保護“一灣”。對以北海、湛江、海口等城市為支撐的環北部灣沿海地區和近海海域,堅持城市、港口和園區點狀布局,適當拓展自然岸線,修復保護近海海域。加強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嚴格劃定近岸海域生態保護紅線,嚴禁侵占和破壞。合理有序推進城鎮布局、岸線開發、港口建設和產業發展,建設藍色宜居宜業海灣。(廣西壯族自治區、廣東省、海南省,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

(七)打造“兩軸”。對南北欽防城鎮發展軸,重點依托西部陸海新通道,沿線布局建設對外開放平臺、科技創新基地、特色產業園區,加快臨港產業、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集中集聚,強化北部灣城市群與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的對接合作。對湛茂陽城鎮發展軸,重點依托沿海綜合運輸通道,積極承接珠三角地區產業轉移,提升臨港產業綠色發展水平,強化北部灣城市群與粵港澳大灣區的深度對接。(廣西壯族自治區、廣東省,國家發展改革委)

(八)做強“一核一圈”。增強南寧發展能級,推進高端要素集聚,強化國際合作、金融服務、信息交流、創新創業等功能,構建“一帶一路”有機銜接的門戶樞紐和內陸開放型經濟高地,提高面向東盟的輻射能級。培育現代化都市圈,促進南寧與欽州、防城港、北海深度同城化發展,推動都市圈內交通有效銜接,促進干線鐵路、城際鐵路、市域(郊)鐵路和城市軌道交通“四網融合”,提高多種交通方式連通性便利性,打造1小時通勤圈,加強產業園區和科研平臺合作共建,促進教育醫療資源共享,打造北部灣城市群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載體和有力支撐。(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家發展改革委)

圖1北部灣城市群空間格局示意圖

(九)提升“兩極”和節點城市。強化海口省會城市門戶功

能,增強洋浦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重要作用,促進海口與周邊地區、儋州與洋浦一體化發展。發揮湛江傳統大港優勢,促進湛江、茂名的城鎮、港口和產業聯動發展。發揮北海、玉林、陽江等節點城市的聯通作用,因地制宜建設先進制造業基地、商貿物流中心和區域專業服務中心。支持東興、憑祥等邊境城市依托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和邊境經濟合作區等平臺,積極發展口岸經濟和特色文化旅游。(廣西壯族自治區、廣東省、海南省,以下任務均需三省區落實,不再列出)

(十)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高質量推進橫州、東興、陽春、澄邁等縣城建設示范地區發展,有序支持雷州、廉江、高州等有條件的縣城補短板強弱項,強化縣城與地級市城區的基礎設施連接,推動公共服務資源下沉,增強人口經濟承載能力。推動縣城公共服務設施提標擴面、環境基礎設施提級擴能、市政公用設施提擋升級、產業配套設施提質增效。按照區位條件、資源稟賦和發展基礎,因地制宜發展小城鎮。開展邊境小城鎮試點示范,打造一批興邊富民行動中心城鎮。扎實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加強大型搬遷安置區新型城鎮化建設。(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鄉村振興局)

四、推動交通設施互聯互通

充分發揮西部陸海新通道作用,優化綜合立體交通網布局,暢通主通道、重點樞紐間的連接通道,提升運輸組織與物流效率,構筑西部地區與“一帶一路”陸海銜接、內外聯通的戰略通道和門戶樞紐。

(十一)打造北部灣現代化港口群。加快廣西北部灣國際門戶港建設,編制完成北部灣港口總體規劃,提升設施能力和智能化水平,增強糧食、集裝箱碼頭接卸和中轉能力,發展高端航運服務,強化面向東盟的航運組織樞紐功能,逐步開行至歐洲、北美等遠洋航線,重點打造欽州港區集裝箱中轉聯運基地和區域航運服務中心、防城港港區大宗物資中轉交易中心、北海港區郵輪母港和商貿冷鏈物流集散中心。打造海南洋浦區域國際集裝箱樞紐港,增強國際中轉運輸業務功能,加快拓展保稅燃油供應、船籍注冊等國際化功能。提升廣東湛江港大宗散貨中轉功能,加強與主通道銜接。有序推進海口港、茂名港、陽江港等集疏運體系建設。以股權合作為紐帶,創新航運組織模式,推動航運合作,加密拓展洲際航線,強化北部灣港口群協調聯動,推進港口分工優化和航運服務現代化,提升國際航運網絡競爭力。(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十二)暢通陸海運輸大通道。擴能北向運輸通道,建成貴陽至南寧高鐵,改造升級G75蘭海高速公路。研究建設平陸運河,連通西江與北部灣,開辟江海聯運新通道。暢通東向運輸通道,建設南寧至玉林鐵路至廣湛鐵路連接線、合浦至湛江高鐵,提升西江航道功能,改造升級G72泉南高速公路。完善西向運輸通道,建設南寧至憑祥鐵路,規劃建設云桂沿邊鐵路文山至靖西段,強化國際陸路通道互聯互通。(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國家鐵路局、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

(十三)完善城際綜合交通網絡。暢通省際骨干通道,規劃建設湛江至海安(海口)高鐵,推動建設南寧至湛江高速公路。整合瓊州海峽兩岸港口資源,打造瓊州海峽客滾運輸一體化投資運營平臺等,推進瓊州海峽港航一體化。建設高效便捷的都市圈交通網。貫通廣西濱海公路、海南環島旅游公路,形成環灣交通通道。推廣交通“一卡通”服務和二維碼“一碼暢行”。(交通運輸部、國家鐵路局、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

圖2北部灣城市群交通示意圖

(十四)強化綜合交通樞紐功能。提升海口綜合交通樞紐國

際服務功能,增強南寧、湛江、欽州—北海—防城港等綜合交通樞紐、國家物流樞紐中轉組織能力,有序推進玉林、茂名、陽江、崇左等重要樞紐節點建設,推進憑祥、東興等沿邊口岸樞紐建設。在海口美蘭機場打造面向太平洋、印度洋的區域樞紐,建設南寧吳圩機場面向東盟的區域樞紐,打造南寧國際鐵路港,提升湛江新機場國際化水平。打造“零距離”立體換乘體系。(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國家鐵路局、中國民航局、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

五、促進產業高水平分工協作

堅持依海興產、一體協作,以綠色化、數字化轉型為方向,以向海經濟發展為抓手,促進產業規模、結構、效益全面提升。

(十五)建設向海經濟體系。引導臨港優勢產業向沿海地區延伸布局,培育壯大高端金屬新材料、綠色化工新材料、電子信息、輕工食品、能源、先進裝備制造等優勢產業集群,開展補鏈強鏈專項行動,打造向海發展的主導產業聚集基地,輻射帶動腹地特色產業向海開放發展。培育發展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海洋新材料、海洋生物醫藥、海上風電設備等新興產業以及遠洋物流、海洋旅游等現代服務業,打造向海經濟新支柱。推動海洋漁業等傳統產業升級改造,發展海洋牧場、藍色糧倉,建設現代漁港經濟區。按照集中布局、集約建設、循環綠色的原則,依托港口優勢、環境容量、產業技術基礎,合作共建向海經濟先行區。推進瓊州海峽經濟帶和湛江、北海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建設。(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

(十六)加快數字經濟發展。編制實施數字北部灣建設方案。合理布局建設第五代移動通信(5G)網絡、物聯網、數據中心等新型基礎設施,建成南寧國家級互聯網骨干直聯點、海南國際互聯網數據專用通道。實施“上云用數賦智”行動,圍繞石化、鋼鐵、裝備等行業數字化改造,建設若干國際水準的工業互聯網平臺和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推進中國—東盟數字經濟產業園、“鏈上海南”區塊鏈試驗區、“粵西數谷”大數據產業園等

建設,推動海南數據跨境傳輸安全管理試點,支持海南建設國家數字服務出口基地。實施智慧海洋工程,拓展智慧港航等應用場景。促進大數據、工業互聯網等產業創新發展,前瞻布局未來產業。(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

(十七)高水平承接產業轉移。完善城市群統一的承接產業轉移政策,支持建立聯合招商、共同開發、利益共享的產業合作發展機制。承接粵港澳大灣區消費品加工業、電子信息、裝備制造等產業,推進“兩灣”產業融合發展先行試驗區(廣西·玉林)、粵瓊(徐聞)特別合作區、湛江—北海粵桂北部灣經濟合作區等建設。(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

(十八)加強面向東盟科技創新合作。推動北部灣科技創新合作,聯合開展重大科技攻關,加快建設北部灣國際技術轉移轉化中心、中國—東盟區塊鏈應用創新實驗室、中國—東盟技術轉移中心、國家技術轉移(海南)中心等產學研平臺。編制海洋領域科技創新專項規劃,實施向海科技創新行動,積極參與海洋領域國家重大科技研發任務,加強海洋領域重點實驗室建設,支持第四海洋研究所、南方海洋科學與工程廣東省實驗室(湛江)等涉海科研機構和創新平臺建設,壯大向海科技企業群體。縱深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激發社會創造力。探索設立新型研發機構和研究型高校,建立“綠色通道”引進粵港澳大灣區人才。(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自然資源部)

(十九)建設統一大市場。加快市場一體化建設,健全高標準市場體系制度,破除區域分割和地方保護,制定統一市場準入、市場監管標準,清理妨礙統一市場建設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法規。加強跨地區、跨部門業務協同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推動高頻政務服務事項一事聯辦、群內通辦。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強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監管,全面實行政府權責清單制度,推行“最多跑一次”等服務管理新模式,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

六、共建高水平藍色生態灣區

堅持將保住一泓清水作為不可突破的底線,溯源治理、全域保護、聯防聯治,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生活方式。

(二十)筑牢陸海一體的生態安全屏障。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加快實施南方丘陵山地帶生態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工程,大力營造防護林。推進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開展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以防城港東灣、北海廉州灣、湛江灣、海口灣、儋州灣、北門江河口等為重點,實施海岸帶、內陸灘涂重要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工程,開展紅樹林保護修復專項行動,加強紅樹林、海草床、鹽沼、珊瑚礁等保護修復,整治修復海岸線和濱海濕地,全面保護自然岸線。加快整合歸并優化各類自然保護地,嚴控自然保護地范圍內非生態活動,加強儒艮、中華白海豚、白頭葉猴、坡鹿、金花茶、水松等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候鳥棲息地保護。(生態環境部、自然資源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

(二十一)推動環境污染聯防聯治。率先探索建立沿海、流域、海域協同一體的綜合治理體系,以近岸海域水質目標約束入海河流水質,力爭到2025年地表水水質達到或好于III類標準比例超過90%。以南流江、欽江、九洲江流域為重點開展全流域環境綜合整治,嚴控農業面源污染和近海養殖污染,按照國際通行標準合理實施深海排放工程。加快補齊城鎮環境基礎設施短板,提高城鎮污水垃圾收集處理能力,推進污水垃圾資源化利用,推動沿海城市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穩步推進“無廢城市”建設。推進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O3)協同控制,城市空氣質量保持優良。加強噪聲污染防治,全面實現地級城市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推進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有效管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組建區域性核與輻射應急救援隊伍和物資儲備中心,確保核設施安全。(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

圖3北部灣城市群生態保護紅線示意圖

(二十二)加快綠色低碳轉型。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增長,抓好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推進存量煤電機組節能升級和靈活性改造,合理建設先進煤電。加快構建多元化低碳清潔能源體系,建設北部灣海上風電基地,因地制宜發展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風電,在確保絕對安全的前提下推動防城港、昌江、湛江等核電項目建設。實施產業結構調整負面清單和落后低效產能淘汰計劃,對標國際先進水平,加快推動臨港鋼鐵、石化、造紙、建材等產業綠色化、循環化改造。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產能過剩行業新建項目實行產能減量或等量置換。開展森林、濕

地、海洋等自然生態系統碳匯能力鞏固提升行動,率先探索開展海洋碳匯監測核算和碳匯交易。(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國家能源局、國家林草局)

(二十三)加快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完善九洲江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加快建立珠江—西江等流域上下游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支持開展生態產品總值(GEP)核算。健全海域、灘涂、無居民海島等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推動自然資源資產交易平臺和服務體系建設,健全自然資源資產有償出讓制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國家統計局)

七、強化對內對外雙向開放

以積極參與建設更為緊密的中國—東盟命運共同體為引領,主動融入“一帶一路”建設,加強與區域重大戰略對接,深度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

(二十四)協同共建面向東盟開放合作高地。充分對接用好RCEP規則,高水平用好優惠關稅、原產地規則等政策,圍繞電子信息、新能源汽車、家居家電、機械設備等重點產業,與RCEP成員特別是東南亞國家合作共建跨境產業鏈供應鏈。實施“加工貿易+”“互市貿易+”計劃,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發展國際郵政快遞業務,鼓勵規范設立海外倉。實施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制度。開展中國—東盟雙邊本幣業務創新試點,建設面向東盟的人民幣大宗商品計價交易平臺。深化與東盟國家在5G、人工智能、遠程醫療、大數據等領域科技合作。加大力度參與瀾滄江—湄公河合作和中國—東盟東部增長區合作。培育面向東盟的文化創意、動漫游戲等文化產業,鼓勵民間文化交流。(國家發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務部、海關總署、人民銀行)

(二十五)推進開放通道建設。建設對東盟重要港口全覆蓋的海向輻射網絡,發揮西部陸海新通道縱貫南北優勢,積極發展銜接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海鐵聯運體系,打造對外開放高地。積極構建中國—東盟多式聯運聯盟。開辟加密通達南亞、東南亞地區的空中航線,強化南寧臨空經濟示范區牽引帶動作用,推動共建“空中絲綢之路”。推進中國—東盟信息港建設,推動面向東盟國家的北斗技術應用,共同建設“數字絲綢之路”。(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中國民航局、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

(二十六)高標準建設開放合作平臺。根據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統一部署,加快海口江東、海南生態軟件園等開放平臺建設,支持洋浦保稅港區“一線放開、二線管住”進出口管理政策制度試點擴圍擴區。高質量建設中國(廣西)自由貿易試驗區,積極復制推廣制度創新成果,賦予更大改革自主權。提升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推動綜合保稅區高質量發展,完善東興、憑祥等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體制機制,穩步推進中馬“兩國雙園”建設。高質量建設防城港國際醫學開放試驗區,推動醫學人文交流合作。高水平辦好中國—東盟博覽會、中國—東盟商務與投資峰會、中國國際消費品博覽會等。(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科技部、海關總署)

(二十七)主動對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長江經濟帶發展等區域重大戰略。以連接粵港澳大灣區的快速通道為依托,更好發揮粵桂東西部協作等省際合作機制作用,強化產業精準對接和科技人才合作,積極發展飛地經濟,支持粵港澳大灣區科研院所在北部灣城市群成立新型研發機構,建設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應用基地。強化與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及長江中游城市群等在機械制造、新材料、生物醫藥、電子信息等領域合作,推動在北部灣共建產業園區、出口基地。支持長江沿線重化工業有序退出,以資源環境承載力為剛性約束,按照產能置換原則在北部灣沿海地區新建先進生產基地。(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技部)

八、提升公共服務共建共享水平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優化城市群內公共資源配置,不斷提升公共服務質量和便捷化水平,共同打造幸福北部灣。

(二十八)提升教育文化發展水平。加快城鎮學校擴容增位,推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城鄉一體化。增強職業技術教育適應性,深化職普融通、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建設與產業發展、港口運營等相適應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暢通與東盟教育交流合作。全面推進部省合建海南大學、廣西大學,高質量建設廣東海洋大學、北部灣大學,支持海南國際教育創新島建設,加強城市群內高校交流合作,共建具有中國—東盟區域影響力的優勢學科專業。支持“海上絲綢之路·北部灣沿海史跡”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推動區域旅游品牌整合和服務一體化。(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文物局)

(二十九)提升公共服務水平。強化基層公共衛生體系建設,鼓勵發展區域醫療聯合體,支持創建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加強地方高發性重大疾病防治協作,健全醫學檢驗結果互認和雙向轉診機制,推動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依托生態資源優勢,開發具有區域特色的養老服務,加強跨區域養老服務資源對接聯動,建設一批區域性健康養老示范基地。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務。擴大城市間勞務合作,聯合開展有針對性的職業技能培訓。推動公共服務便捷化,深化區域公共服務信息共享,以社會保障卡為載體建立居民服務“一卡通”,推動就業、社保、戶籍、婚姻登記等政務服務信息互聯、跨省通辦。便利醫療、養老、失業等社會保險關系跨省區轉移接續,強化勞動人事爭議協同處理。(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保局)

九、健全安全保障體系

統籌發展和安全,嚴密防范各種風險挑戰,健全公共安全體制機制,補齊安全基礎設施短板,強化能源資源保障,增強抵御風險能力。

(三十)提升邊境安全保障能力。強化海事監管、搜救打撈、航海保障等專業力量,加強海上救援基地建設,提升一體化海上行動綜合保障和重點海區聯合搜救能力。提高北部灣涉海事務管理服務一體化水平,構建集海洋資源開發、海洋生態環境監測、海域使用管理等功能于一體的綜合信息管理系統。強化邊境防控體系建設,聯合打擊跨境、跨區域犯罪活動,健全粵桂瓊反走私聯防聯控機制和海上打擊走私聯合行動機制。優化邊境疫情防控措施,筑牢邊境防疫防線。(公安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海關總署、國家移民局、中國海警局)

(三十一)建設南方重要的能源資源儲運基地。依托欽州、

茂名等沿海油品碼頭和北海LNG接收站,打造輻射周邊地區的海上天然氣樞紐和油氣儲備基地。加強電網互聯互通互補互濟,提高電力系統靈活性和調節能力。穩步推進南海油氣資源和天然氣水合物勘探開發。擴大資源性產品進口,提高農產品進口風險管控能力,發展原油、礦石、煤炭、糧食等大宗物資集散交易和供應鏈服務,加強與東盟國家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建立大宗商品交割倉庫。(國家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國家糧食和儲備局、國家能源局)

(三十二)強化城市群風險防控體系。健全重大災害和突發事件一體化預防處置機制,做好區域預警信息發布與響應行動銜接,強化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裝備配備和物資儲備,加強應急物資跨省調配。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聯合建設北部灣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基地。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處置協同機制,健全重大疫情救治體系,加強省際間疫情防控合作,建設國家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北部灣應急醫療防疫物資供應保障平臺。健全防汛防臺風應急預案體系,全面加強城市防洪防潮排澇體系建設,推進江河堤防、海堤、水庫、水閘等設施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完善城市排水防澇工程,確保老城區雨停后及時排干積水、新城區不再出現“城市看海”現象。完善供水、供電、供氣、通信等生命線備用設施,加快老舊管網更新改造,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提升氣象、地震、地質、海洋等災害監測預警和應急保障能力,提升核應急能力。健全矛盾糾紛解決和案件聯合處置機制,加強流動人口治安管理協作,共建平安北部灣。(中央政法委、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應急部、中國氣象局、中國地震局)

十、加強實施保障

(三十三)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把堅持黨的全面領導貫穿城市群建設各領域和全過程。充分發揮黨的各級組織在城市群建設中的領導作用和戰斗堡壘作用,健全高質量發展導向的績效評價考核機制和盡職免責機制,激勵干部銳意進取、擔當作為。用好豐富紅色資源,加強黨史學習教育,把學習教育成果轉化為推動城市群建設的強大動力和發展實效。

(三十四)加強統籌協調。廣西壯族自治區、廣東省、海南省要切實加強對本方案實施的組織領導,建立城市群發展省際工作機制,細化任務舉措,明確工作分工,加強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港口分工協作、產業鏈構建等方面銜接合作,探索建立城市間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和領導干部交流機制,協同推進重點任務落地。依托城鎮化工作暨城鄉融合發展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國家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統籌指導,定期調度工作進展。重要政策、重大工程和重點項目要按程序報批。

(三十五)強化政策支持。對符合條件的重大建設項目加大用地用海用林用能等要素保障,推進項目建設全過程節約集約管理。探索建立跨區域產業轉移、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園區合作的成本共擔利益共享機制。拓展融資渠道,將符合條件的公益性建設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范圍,吸引社會資本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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