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十四五”規劃 發布時間:2022-03-11 11:26

中商情報網訊:為進一步提升上海國際航運中心能級,根據《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編制本規劃。

一、發展基礎

(一)建設成效

“十三五”時期,上海已基本建成航運資源要素集聚、航運服務功能完善、航運市場環境優良、航運物流服務高效的國際航運中心,初步具備全球航運資源配置能力。《2020新華·波羅的海國際航運中心發展指數報告》顯示,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全球排名第三,國際影響力穩步提升。

1.航運要素集聚度顯著增強

上海已發展形成七大航運服務集聚區,航運資源要素不斷集聚。北外灘、陸家嘴-洋涇地區以航運總部經濟為特色,集聚各類航運市場主體。洋山-臨港、外高橋地區以港口物流和保稅物流為重點,成為現代航運物流示范區。吳淞口地區初步形成郵輪產業鏈,建設國內首個國際郵輪產業園。虹橋、浦東機場地區依托國際航空樞紐、機場綜合保稅區、大飛機制造等實體,成為臨空經濟發展的重要載體。依托航運服務集聚區,一批國際性、國家級航運功能性機構云集上海,全球排名前列的班輪公司、郵輪企業、船舶管理機構、船級社等在滬設立總部或分支機構。

2.海港物流體系智慧綠色協同高效

洋山深水港四期成為全球規模最大、自動化程度最高的集裝箱碼頭,上海港集裝箱吞吐量、港口連接度保持全球首位。集疏運體系進一步優化,蘆潮港鐵路中心站與洋山深水港區一體化運營取得突破,集裝箱水水中轉比例達51.6%。口岸通關各環節基本實現無紙化,港口業務無紙化率達100%。清潔能源設施、技術在港口推廣應用,專業化泊位岸電設施覆蓋率達79%。區域港航協同發展有序推進,長江集裝箱江海聯運實現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航海服務保障水平顯著提升,洋山港、長江口E航海項目全面完成,空中、水面、水下三位一體應急保障體系基本建成。

3.亞太大型國際航空樞紐初步建成

上海成功構建國內首個“一市兩場”城市機場體系,空港通達性居亞洲領先地位。新冠肺炎疫情管控措施實施前,通航全球50個國家的314個通航點。長三角空域精細化管理改革取得實效,航班正常率提升至年均80%以上。浦東、虹橋國際機場被國際航空運輸協會授予便捷出行項目“白金機場”認證。浦東國際機場全球最大單體衛星廳啟用,快件分撥中心、冷庫中心等專業化貨運設施相繼投用,樞紐功能進一步增強。2019年,上海航空客貨吞吐量達到1.2億人次、405.8萬噸,分別位列全球城市第四位、第三位。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上海機場承擔了我國約1/3出入境航班、1/2進出境抗疫物資的防疫和保障工作。

4.現代航運服務功能基本健全

航運保險市場規模居前,船舶險和貨運險業務總量全國占比近1/4,國際市場份額僅次于倫敦和新加坡。航運信息服務發展迅速,中國出口集裝箱運價指數(CCFI)、中國沿海煤炭運價指數(CBCFI)得到市場廣泛認可,基于“中國航運數據庫”“港航大數據實驗室”的應用項目相繼實施。上海海事法院和海事仲裁服務機構共同打造國際海事司法上海基地,海事仲裁服務全國領先。吳淞口國際郵輪港成為亞洲第一、全球第四郵輪母港,郵輪商貿、郵輪船供業務得到發展,郵輪船票制度試點實施。成功舉辦“中國國際海事會展”“中國航海日”系列活動,打造中國航海博物館等航運文化品牌,航運文化辨識度和認同度不斷提升。

5.航運市場營商環境顯著優化

上海港全面落實國家減稅降費部署,降低港口使用成本。上海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對接22個部門,實現口岸貨物申報和運輸工具申報全覆蓋。除國內水路運輸業務,其它航運業務均已對外開放,累計34家外資國際船舶管理公司獲批入駐自貿試驗區。水運行業實施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壓縮審批承諾時限,大幅精簡申請材料,全面推進“證照分離”改革,構建“五位一體”的行業綜合監管體制。航運高端人才、緊缺急需人才和特殊人才引進力度不斷加大,航運相關學科專業水平持續提升。

(二)存在問題

1.樞紐港建設需要突破資源瓶頸,提升服務水平

上海港碼頭結構性矛盾突出,鐵路與港區、內河港區與海港銜接不暢,高等級內河航道、公路集疏運網絡部分區段瓶頸影響整體效益發揮,海上搜救等應急保障能力有待進一步加強。機場地面運行和空中保障能力難以滿足航空樞紐中長期發展需要,國際航線網絡通達性仍需進一步提高,機場對外快速交通銜接有待完善。圍繞海港、空港、郵輪港的增值服務規模相對有限,臨港、臨空經濟有較大發展空間。

2.現代航運服務需要推動政策創新,集聚要素資源

與成熟的國際航運服務要素市場相比,上海在航運發展軟環境方面尚有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航運要素集聚和服務水平提升。現代航運服務業仍存在市場主體規模小、分散度高的情況,國際市場輻射能力相對較弱,航運創新生態尚待培育形成。

二、發展趨勢

“十四五”時期是上海加快建設具有世界影響力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關鍵五年,也是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從“基本建成”邁向“全面建成”的歷史新階段。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發展面臨復雜的外部挑戰,也迎來新的戰略機遇。

(一)外部環境危、機并存

國際經貿形勢、新冠肺炎疫情復雜多變,運輸需求不確定性增加。我國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為上海國際航運中心融入全球航運治理體系提供契機。

(二)國內新格局加速構建

國內市場和內需體系加快完善,要求航運業為擴大內需戰略實施提供支撐。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全方位深入推進,區域港航新型競合關系、治理體系加快構建,要求上海國際航運中心提升站位和統籌能力。

(三)改革創新持續深化

上海強化“四大功能”,發展“五型經濟”,營造更具吸引力的營商環境,有力促進航運要素集聚。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以下簡稱“臨港新片區”)建立投資貿易自由化便利化制度體系,為航運制度創新、功能拓展、資源集聚營造有利環境。

(四)科技進步驅動革新

在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驅動下,航運產業面臨數字化重構與升級,行業傳統邊界趨于模糊,與相關產業間的融合度不斷加深,呈現生產方式智能化、產業組織平臺化、技術創新開放化特征,催生新的航運服務商業模式,驅動行業規則和管理模式革新。

(五)航運產業融合發展

國際運輸服務由海運、空運環節向物流鏈兩端延伸,由單一運輸方式向多式聯運轉變,物流系統集成化水平日益提升。同時,全程供應鏈服務模式快速興起,運輸服務向生產、銷售環節滲透,推動傳統物流與現代服務間的深度融合、集成發展。

(六)綠色發展勢在必行

世界能源消費加快向多元化、低碳化轉型,推動航運業能源結構調整。中國提出“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國際海事組織、國際民航組織推動實施更嚴格的環保措施,加快推動節能環保技術在航運、航空領域的應用,促進其向低能耗、零排放方向發展。

三、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上海重要講話和在浦東開發開放30周年慶祝大會上重要講話精神,落實《交通強國建設綱要》,融入全球供應鏈與航運治理體系,推動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由注重速度規模向注重質量效益轉變,由重點吸引要素集聚向同步注重互動交流轉變,由傳統服務驅動向改革創新驅動轉變,由相對獨立向系統融合發展轉變。

(二)總體目標

全力支撐上海打造國內大循環的中心節點、國內國際雙循環的戰略鏈接,形成樞紐門戶服務升級、引領輻射能力增強、科技創新驅動有力、資源配置能級提升的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發展新格局。2025年,基本建成便捷高效、功能完備、開放融合、綠色智慧、保障有力的世界一流國際航運中心。

(三)具體目標

1.樞紐服務品質世界領先。建設智慧高效、服務完備、品質領先的國際集裝箱海港樞紐、世界級航空樞紐,夯實在長三角世界級港口群和機場群建設中的核心引領地位。2025年,集裝箱年吞吐量達到4700萬標準箱以上;航空旅客年吞吐量達到1.3億人次以上,貨郵年吞吐量達到410萬噸以上。

2.物流集疏運體系協同高效。構建安全便捷、智慧綠色的樞紐港集疏運體系,提升多式聯運服務水平,基本建成高質量一體化集疏運網絡。集裝箱水水中轉比例不低于52%,集裝箱海鐵聯運量不低于65萬標準箱;空港地面交通保障能力顯著增強,實現浦東機場到市中心40分鐘抵達。

3.航運服務品牌效應凸顯。以航運相關融資保險、法律仲裁、科技研發、教育培訓、信息咨詢、文化會展等業態為重點,依托北外灘、陸家嘴-世博等核心承載區,實現航運服務要素加速集聚,服務價值鏈向高端延伸,服務輻射能級顯著增強,國內示范引領作用和國際影響力全面提升。

4.郵輪經濟產業鏈基本形成。郵輪港及配套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郵輪旅客結構顯著優化,旅客發送量保持亞太第一,躋身世界郵輪港口第一方陣。亞太郵輪企業總部基地初具規模,郵輪船供物資分撥業務覆蓋亞洲市場,初步掌握大型郵輪設計建造技術和管理能力。

5.綠色創新能力全面提升。打造低碳環保、智慧高效的航運產業新生態,形成航運新基建框架體系,實現新一代信息技術與生產、服務和管理深度融合,培育航運服務新業態,形成航運發展新動能;技術創新與政策引導相結合,實現能源清潔、能耗節約、污染物受控、土地岸線資源集約利用。

6.航運治理體系開放融合。形成安全、法治、高效的航運保障體系,口岸綜合效率和市場營商環境達到國際先進水平。航運中心的文化辨識度、認同度顯著增強。航運人才發展環境更具國際競爭力,逐步形成全球航運人才高地。參與國際航運治理的能力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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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五”主要任務

(一)優化空間布局,發揮航運產業集聚輻射效應

1.打造航運服務功能集聚區

充分發揮航運服務功能集聚區要素匯集和輻射帶動作用。洋山-臨港地區利用臨港新片區制度優勢,實施航運業更高水平對外開放,打造航運改革開放和科技創新高地,提升參與國際競爭的核心功能。外高橋地區重點發展港口物流和保稅物流,形成現代航運物流示范區。陸家嘴-世博地區依托航運產業基礎和中央商務區環境,重點發展航運高端服務、科技研發、平臺經濟,形成品牌優勢。北外灘地區發揮航運總部經濟優勢,抓住新一輪開發機遇,吸引具有國際影響力的航運企業、國際組織和功能性機構,形成高端航運服務功能核心承載區。吳淞口兩側區域重點打造郵輪綜合產業集群,建設世界一流郵輪母港和郵輪旅游目的地,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郵輪經濟中心。浦東機場地區打造世界級國際航空樞紐,依托臨港新片區大飛機產業園和大飛機創新谷,建設民用航空產業基地。虹橋地區與上海商貿服務型國家物流樞紐協同布局,依托虹橋國際開放樞紐和國家級臨空經濟示范區,建設航空企業總部基地和高端臨空服務業集聚區。

(二)引領長三角,推動港航更高質量一體化發展

2.共建輻射全球的航運樞紐

強化長三角區域一體化戰略背景下上海港核心和引領地位,開展新一輪上海港總體規劃修編,研究推動羅涇等港區轉型升級,探索上海港可持續發展空間。逐步釋放洋山深水港四期自動化碼頭產能,高水準推進洋山深水港區北作業區和沈家灣作業區建設運營,推動小洋山南側西部工作船碼頭轉型。完善臨港地區港口岸線布局,推進上海臨港新城東港區公用碼頭二期工程,提高對臨港新片區產業發展服務能力。支持市場主體以資本為紐帶,形成以上海為中心、江浙為兩翼、安徽等長江流域為腹地,與國內其它港口合理分工、緊密協作的國際航運樞紐港格局。推動實施小洋山北側綜合開發,推進長三角地區沿江、沿海多模式合作,加強長江沿線聯運航線對接。加快構建長三角世界級港口群一體化治理體系,推動港政、航政、口岸管理協同,協同建立長三角水上大交管一體化工作機制,構建統一的長三角港航標準體系,提升長三角口岸通關一體化水平,加快與長三角共建輻射全球的航運樞紐。

3.打造高效暢達的集疏運體系

加強長江口航道綜合治理,有效提升北槽深水航道通過能力,合力推進長江口輔助航道建設,增強長江口航道整體通過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提高內河水運經濟性、時效性、安全性,建設蘇申內港線、油墩港航道整治工程。加強內河航道網絡與海港主要港區銜接,推進大蘆線東延伸等河海直達通道建設,開展黃浦江上游經臨港新片區內河航段直達洋山港特定航線、長江至臨港新片區沿岸江海直達特定航線開通可行性、配套管理措施及鼓勵政策研究。推進內河公共港區建設管理模式創新,建設現代化、集約化內河示范港區,推動蘆潮港內河港區投運。規劃建設臨港多式聯運中心,加快布局內陸集裝箱碼頭,實現上海港與水路、鐵路、公路的高效銜接。推進滬通鐵路二期項目,建設外高橋港區鐵路專用線,研究推動南港碼頭鐵路專用線建設。積極拓展海鐵聯運市場,建立和完善內陸地區對接上海港的海鐵聯運通道,提升信息互通共享水平。實施沿江通道西延伸、浦東段等建設項目,改善外高橋地區疏港條件。

4.建設智能完備的水上安全保障體系

統籌優化上海港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和應急救助系統設施裝備布局,建設智能水上交通管控網絡和大數據應用平臺。規劃建設多網融合的海上通信網絡,建設海上安全預警及應急反應中心。強化事故預防預控手段,完善水上交通安全風險管控體系。推動建立和完善長三角區域海事一體化融合發展機制,逐步推進區域通航安全規則銜接和船舶交通協同管理。推進水上搜尋救助地方立法。構筑現代化綜合航海保障體系,推進水上導助航設施數字化、網聯化、智能化。建設上海國際航運氣象保障基地,提升水文和氣象綜合觀測能力,完善長江口和洋山深水港區域大霧大風海洋氣象監測站網,增強近海精準氣象保障和信息發布能力,落實航運、航空等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管理制度。形成水上安全與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標準體系,加強國際疫情應對能力建設,完善國際合作機制。

(三)凝聚發展合力,建設品質領先的世界級航空樞紐

5.提高空港地面設施與集疏運保障能力

打造世界一流的航空樞紐,推進浦東機場四期擴建工程,新建T3航站樓,建設集成物流、分揀和監管功能的航空超級貨站,完善飛行區滑行道、機務維修等綜合配套功能。加快推動浦東機場第五跑道投用。發揮虹橋國際機場對虹橋國際開放樞紐的服務支撐作用,持續提升虹橋機場運行效率,建設人性化的精品樞紐機場。明確通用航空機場布局。合力推進跨區域的上海多機場體系建設,鞏固提升上海航空樞紐核心地位,支持規劃建設南通新機場,加強與長三角區域其它機場在功能定位、規劃建設、運行管理、地面交通等方面的協同。完善機場綜合交通配套,建設浦東綜合交通樞紐和滬蘇湖、滬乍杭等國鐵干線,以及機場聯絡線、兩港快線、嘉閔線及其北延伸、21號線、17號線西延伸等軌道交通設施,完善周邊道路網絡,研究在長三角地區建設虛擬航站樓,完善長途巴士等樞紐集散信息服務,提升上海機場輻射服務長三角的能力。

6.建設品質一流的航空客運樞紐

積極推進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下的航線航班恢復,貫徹落實動態調整的疫情防控措施和運輸政策,支持航空公司通過航班時刻統籌利用、開發客運新產品等舉措加大境內航線運力投入,推動境內航空市場恢復增長。在各國疫情有效控制前提下,提升航空樞紐航線網絡覆蓋面和通達性,積極服務國家“一帶一路”倡議,拓展洲際航線網絡、鞏固亞洲國際航線網絡、發展高品質國內航線網絡,全面實施“通程聯運”,推進國際、國內兩網深度融合,提升中轉和空地聯運服務水平,滿足區域大眾化、多元化市場需求。支持主基地航空公司打造世界級洲際轉運中心,鼓勵基地航空公司加強在滬運力投入、拓展國際市場,支持航空聯盟成員進行樞紐運作。打造樞紐機場服務品牌,建設高體驗感全流程自助服務候機樓,實施室內外精準導航服務,優化旅客進出港查驗流程、安檢安防系統和口岸監管系統,加強空港樞紐與城市交通、旅游等外部服務和管理信息平臺對接。

7.打造全球領先的航空貨運樞紐

提高全貨機網絡通達性,支持國內外貨運航空公司打造全貨機航線,強化與國際貨運樞紐的連接。提高國際客運航班腹艙載貨率,增強航空物流連通性和輻射服務能力。發揮國內客運航線網絡優勢,拓展長三角區域異地貨站、卡車航班等業務,提高國內貨物集散功能。鼓勵航空公司開發貨運中轉產品,集聚中轉航班,吸引中轉貨源。積極爭取貨物通關便利政策,促進監管模式創新,大力發展浦東機場貨物中轉集拼業務。促進航空快遞物流業發展,打造集約高效的國際航空快件處理中心。鼓勵產業鏈企業協同合作,推動現代貿易、現代物流、智慧倉儲、冷鏈加工及金融服務等功能疊加,促進空港物流多元化發展。建設航空貨運信息綜合服務公共平臺,推進貨運信息集成,全面推廣電子運單,提升貨運管理智能化水平。

8.強化航空樞紐運行管理和資源保障

優化調整上海地區空域結構和空中航路網絡規劃,提高上海地區空域精細化管理水平。積極爭取增加上海兩場航班時刻資源供給,提升資源管理能力和利用效率,鞏固提升航班正常率水平。推動在浦東國際機場擴大與相關國家和地區的航權安排。支持建設華東空管局生產運行中心工程、上海終端管制中心二期工程,構建一體化空中交通管理保障體系,滿足上海航空樞紐運行增效、長三角機場協同運行需求。建設智慧空中管理示范區,有效對接北斗系統應用等戰略要求。支持增強航空口岸一線執法力量,適應航空樞紐業務增長需求。提升航空煤油儲運設施能力,強化軍民用航空運輸的航油配套保障。

(四)打響服務品牌,強化全球航運資源配置能力

9.完善港口綜合服務

建立國際航運綜合服務體系,拓展臨港、臨空服務產業鏈,提升船舶和航空器維修、物資供應配送、貨物集拼中轉、廢棄物接收等綜合服務能力。加強滬浙船用保稅油跨市場協作,推動實施保稅燃料油跨港區供應模式,開展船用燃料油安全性研究,建設公正獨立的國際船用燃料油檢測和分析中心。優化口岸監管流程,建立飛機船舶備件、郵輪食品等物資供應的便捷通道。落實船員服務便捷工程,完善船員公共服務平臺,提供公益性職業信息、法律援助等服務。推進海員服務中心等船員服務設施建設,上海國家級船員考試評估中心建成投運。推進長三角區域航道、錨地共建共享。

10.拓展航運信息服務

依托上海電子口岸,推動口岸、物流、交易、金融等數據集成,提升口岸大數據智能物流服務。深入建設亞太示范電子口岸網絡,推動國際口岸數據互聯互通,打造國際物流信息交換樞紐。支持建設航運物流大數據聯合創新實驗室、中國航運數據庫等航運數據公共平臺以及全球航運智庫聯盟,提高航運信息資訊服務權威性,提高航運知識和智力服務的輻射力。支持上海航運交易所進一步提升“上海航運指數”品牌影響力,創新現貨訂艙、二手船舶等交易業務,探索搭建國際集裝箱運輸交易平臺,集聚航運交易信息資源。完善航海保障數據生產與加工、信息產品制作與發布綜合服務體系,實現國際航海保障空間信息重點水域全覆蓋。建設全球海域航海圖書序列編制和發行服務體系。

11.創新航運金融服務

支持金融機構參照國際通行規則為航運企業提供高效便利的金融服務。推動跨境人民幣結算便利化,引導和鼓勵航運企業國際海運費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大力發展船舶融資租賃,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融資租賃公司設立專業子公司和特殊項目公司開展船舶租賃業務。推動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國際船舶管理服務創新試點,支持金融機構依托自由貿易賬戶為航運服務企業提供跨境資金收付便利,吸引航運類跨國公司設立全球或區域資金管理中心,推動形成離岸航運業務集聚高地。支持航運行業相關企業通過上市、掛牌、并購重組、發行債券等方式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發展。完善航運保險市場體系,建立具有吸引力和競爭力的國際航運保險、再保險業務支持政策體系。支持上海保險交易所優化國際航運保險交易服務場景,加快形成具有一定規模和國際影響力的航運保險交易市場。引導本土航運保險服務機構與境外保險公司開展合作,拓展航運保險全球服務網絡。支持航運金融領域區塊鏈等新技術探索,安全穩妥地推進上海航運保險企業搭建或加入航運保險區塊鏈平臺。支持上海航運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等航運和金融專業機構共同發展航運金融衍生品業務,促進上市產品功能發揮,有序豐富產品序列,構建航運衍生品交易、結算和信息平臺。

12.提升海事法律服務

建設具有較高國際影響力的國際海事司法中心,強化國際海事糾紛解決中心核心功能,完善國際海事司法高端智庫、國際海事司法交流平臺輔助功能。打造海事審判精品工程。推進長三角區域海事司法服務一體化發展。建設亞太海事仲裁中心,引導鼓勵市場主體選擇上海作為首選仲裁地。依托臨港新片區政策優勢,加快集聚境內外知名海事仲裁及爭議解決機構,完善“訴訟、調解、仲裁”一站式糾紛解決功能。支持開展“一帶一路”沿線國際商事仲裁業務,鼓勵與沿線相關國家合作建立聯合仲裁機制。推進海事法律與仲裁服務信息化、智慧化發展,建立外國法數據庫,實現證據電子化傳遞與認證、遠程立案、開庭與調解,深入挖掘海量數據并應用于海事司法工作,支持開展網絡仲裁服務。

13.發展現代航空服務

高標準建設臨港新片區浦東機場南側區域,推進臨港新片區大飛機產業園和大飛機創新谷建設,推動總裝交付、關鍵配套、生產支持、運營維護、科技研發等產業發展,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大飛機制造業創新中心。深化虹橋臨空經濟示范區建設,加快推進虹橋商務區東片區開發,發展現代航空服務,吸引航空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和航空功能性機構集聚。鼓勵發展飛機整機、航空發動機等融資租賃業務,以及航材維修、航空培訓、航空會展、航空保險、航空咨詢等高附加值業務,探索建設航材、航油、航班時刻等要素類航空交易市場,將臨空地區打造為航空總部集中、航空要素集聚、航空產業集群發展的復合平臺。

14.豐富航運文化服務

打響“北外灘國際航運論壇”品牌,打造國際航運領域重大問題交流平臺、重大航運政策發布平臺。繼續支持舉辦“中國國際海事會展”“海貿(Seatrade)國際海事頒獎典禮”“中國航海日”“亞洲公務航空大會及展覽會”等活動,形成多層次、多領域的航運會展品牌。促進航運與文化、休閑、旅游業融合,加強航運文化國內外交流與合作。提高中國航海博物館等航運文化場館陳列展覽、文物典藏、學術研究、社會教育、公眾服務、人才培養等整體水平。深入挖掘航運文化遺產內涵和時代特色,建設航海文化基地,推動航運數字文創產業發展。創建人性化的樞紐機場服務品牌,創造城市航空門戶魅力文化空間,打造人文機場建設典范。

(五)優化產業布局,高水平建設郵輪經濟中心

15.建設國際一流郵輪港

統籌吳淞口國際郵輪港、上海港國際客運中心、外高橋郵輪備用碼頭功能布局,加快建設中國郵輪旅游發展示范區。嚴格落實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措施,積極爭取郵輪無目的地海上游航線試點,為郵輪分區域逐步恢復運營創造條件、積累經驗。豐富郵輪旅游產品供給,在疫情可控前提下加強與境外港口合作,鼓勵開發多點掛靠郵輪航線,吸引國際訪問港郵輪掛靠。對標國際一流郵輪港口,全面提升服務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適合郵輪靠泊通行和郵輪旅客通關出行的管理體系。深化郵輪船票制度試點,搭建郵輪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形成可向全國復制推廣的經驗。完善吳淞口國際郵輪港周邊交通基礎設施,實現郵輪港與軌道交通、機場、鐵路等公共交通之間的便捷連接。健全郵輪應急管理體系,形成郵輪公共安全、衛生事件應對策略和標準體系,推動上海標準成為全國標準、亞洲標準。充分發揮上海郵輪母港的引領作用,探索區域郵輪組合母港建設,推動建立長三角郵輪旅游服務聯盟。

16.布局郵輪經濟產業鏈

積極拓展郵輪產業鏈,以郵輪自主設計建造和本土郵輪船隊發展為突破重點,支持寶山國際郵輪產業園、外高橋造船基地等打造郵輪配套產業平臺,培育本土郵輪修造產業集群。建設郵輪船供物資分撥中心,推動實現國際貨柜轉運常態化,發展郵輪船供“全球采購、集中配送”模式,支持本地企業積極有序參與郵輪船供,吸引郵輪公司在上海建立國際郵輪物資配送中心。支持搭建全國性郵輪網上商業展示交易平臺,打造郵輪跨境購物平臺,加快引導境外消費向境內消費轉變。打造郵輪企業總部基地,研究引進郵輪企業總部的便利化政策及激勵措施,吸引更多全球郵輪企業地區總部和全球運營中心落戶。

(六)挖掘科技動能,促進航運中心可持續發展

17.強化科技引領作用

提升智能港口技術與系統集成能力,推廣自動化碼頭技術應用,推動新型港內智能轉運車輛(AIV)研發測試,打造智慧港口示范運營標桿。實施洋山港智能集卡商業化示范項目,應用5G和物聯網技術實現港口集疏運設施重大關鍵技術突破,開展基于車路協同的自動駕駛技術、貨運通道智能化設施等標準規范制定。推動區塊鏈技術在航運領域的場景應用和標準制定,支持航運區塊鏈聯盟組織發展。深化集裝箱江海聯運公共信息平臺建設,利用區塊鏈技術加強沿江港航物流信息對接和業務協同。推進長江口航道數字化建設,探索內河高等級航道管理數字化轉型。鼓勵航運企業和科技研發、檢驗服務機構打造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的航運技術聯合創新平臺,強化新型載運工具的自主設計建造能力,積極參與國際海上自主水面船舶(MASS)研究。

18.提升港航綠色發展水平

嚴格執行長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區管控措施,加強船舶使用燃油情況監管。加快海港專業化泊位和內河碼頭岸電設施建設,推進船舶受電設施改造,提高岸電設施覆蓋率和使用率。有序推進黃浦江輪渡、游覽船和公務船使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鼓勵老舊內河船舶淘汰更新。推進船舶液化天然氣(LNG)動力能源加注設施設備建設。支持開展船舶清潔動力集成、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治理及智能監測核心技術研發。加強港航污染物防治,推動船舶和港口環保設施改造,加強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設施銜接。優化船舶污染物全流程監管機制,加強監視監測,提升上海港船舶污染防治應急能力。

19.建設平安綠色智慧機場

建設業內領先的平安機場,打造全感知、可視化、主動防御的空港安全體系,建設航空器高級場面引導系統(A-SMGCS),扎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強化航空樞紐建設、運行全過程安全管理。建設可持續發展的綠色機場,統籌機場污染防治設施規劃建設,提高地面輔助電源、橋載電源使用率,推進機場地區充電樁建設,推動機場內新增及更新的特種設備、非道路作業車輛、場內客貨車等加快實施清潔能源替代。促進機場智慧化發展,構建數字化協同治理體系、網絡安全與標準體系,推動運行信息和決策流程在民航運行單位的互聯互通,打造時空大數據平臺、運行大數據平臺和以人工智能、數據中心為載體的“機場大腦”。

(七)優化治理體系,全方位提升航運發展軟實力

20.完善航運發展環境

加快智慧口岸建設,完善口岸數字化基礎設施,打造口岸全程運營服務平臺,推進跨部門、跨系統、跨區域的數據共享和功能對接。深化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拓展地方特色功能應用,搭建“第三方應用市場”,吸引航運、貿易、供應鏈、金融、保險等要素集聚;匯集“口岸通關、港航物流”全程業務辦理功能,為企業報關、查驗、繳費、物流安排等提供一站式便利。構建口岸綜合治理體系,建立基于企業綜合信用維度的風險管控模式,探索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通過市場引導、價格監督檢查和行業自律等方式,進一步規范口岸收費,加強收費公開和便捷查詢,推動口岸物流各環節收費結構優化。

21.深化航運制度創新

深化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依托臨港新片區改革創新平臺并探索政策外延,深化航運領域對外開放,探索與國際接軌的航運發展制度和運作模式,營造穩定、公平、透明的發展環境。充分發揮洋山特殊綜合保稅區政策創新優勢,對標國際公認、競爭力最強自由貿易園區,取消不必要的貿易監管、許可和程序要求,實施更高水平的國際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和制度。探索在對等原則下允許外籍國際航行船舶開展以洋山港為國際中轉港的外貿集裝箱沿海捎帶業務,優化監管流程,提升上海港中轉吸引力。優化啟運港退稅政策,提升政策實施效果。完善并實施國際船舶登記制度,簡化登記條件,優化登記流程,加強稅收和金融政策支撐,推動船舶要素集聚。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船舶法定檢驗對外開放。

22.參與國際海事治理

提升國際合作深度與廣度,吸引和培育國際性、國家級航運專業組織和功能性機構,豐富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參與國際海事治理的平臺渠道。服務和保障國際航運組織和機構在滬發展,促進亞洲海事技術合作中心(MTCC-Asia)等國際組織功能建設和能級提升。支持和鼓勵航運服務龍頭企業“走出去”,積極參與“一帶一路”沿線國際航運市場合作。積極參與國際海事技術規則和標準的制定修訂,提升在航運裝備、技術、標準等領域服務全球的綜合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

深化國家部委與上海市共同促進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部市合作機制,支持上海組合港管理委員會及其辦公室更好發揮作用。充分發揮上海市推進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領導小組作用,加強頂層設計、強化統籌協調、完善體制機制、重視品牌推廣,實現航運與貿易、科創、金融的聯動發展。

(二)強化區域聯動

圍繞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戰略要求,從市場機制構建、監管體系整合、信息互通共享、政策標準制定等角度,推動構建區域港航一體化治理體系,強化區域機場分工協作,提升長三角世界級港口群、機場群國際競爭力。加強航運服務功能集聚區與臨港新片區、虹橋國際開放樞紐等重點區域聯動,形成協同發展的良好局面。

(三)加強政策支持

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促進運輸結構優化和物流效率提升,鼓勵航運服務功能、模式和科技創新,支撐航空樞紐業務拓展和保障能力提升。協同國家部委開展臨港新片區有關重點產業的稅收政策研究,爭取航運相關產業和業務參與改革試點,提升對航運類跨國公司總部、功能性機構和離岸業務的吸引力。

(四)完善人才保障

支持高校提升航運相關學科專業水平,加強復合型、創新型人才培養。完善航運技能人才培訓體系,支持企業、產業園區及其它功能性機構建設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完善梯度化人才政策體系,加強人才激勵,持續做好航運人才落戶及相關配套服務保障。在高層次航運人才出入境等方面,探索實施更加開放便利的簽證和停居留政策。

(五)強化法制保障

加強對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發展的法制保障,健全促進航運業創新發展的法規政策體系,支持航運服務功能創新,促進航運科技產業規模化發展。探索航運領域司法服務保障措施創新,營造法治化、便利化、國際化的航運發展營商環境。

(六)加強國際交流

充分重視“上海航運”服務品牌的整體策劃和宣傳推介,通過搭建高層級、國際化的航運交流平臺,積極主動參與國際交流合作,助力上海航運服務企業、機構走向國際市場,構建面向全球的服務網絡,拓展輻射服務范圍,提升國際化水平和服務能級。

(七)形成評估機制

加強監測評估能力建設,完善日常統計制度和體系,常態化實施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各相關領域的統計分析工作。建立和完善定期評估機制,綜合運用自我評估、第三方評估和社會監督評價等方式,對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指標完成情況、任務落實進展、政策實施效果等開展跟蹤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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