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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住房發展規劃(2021-2025年)(公示稿)(政策全文)

發布日期: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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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報網訊:為加強對未來五年住房發展的統籌與指導,明確“十四五”期間住房發展的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逐步實現從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邁進。廈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發布了《廈門市住房發展規劃(2021-2025年)》(公示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公示稿》回顧了廈門市“十三五”住房發展成效:城鄉居民住房水平明顯提高,住房供應體系滿足多元需求,住房供應體系滿足多元需求,市場調控日趨完善成效漸顯,住房管理機制逐步建立健全。同時《公示稿》陳述了廈門市住房存在的問題:結構性方面,島內外商品住房發展較不平衡;保障性住房覆蓋率有待提升;住房租賃市場有待加快發展。協調性方面,房價水平與經濟增長水平、城鄉居民收入水平不協調,房地產市場風險依然存在,與高質量發展要求還有差距。綠色建筑有待進一步推廣;老舊小區面貌有待改善;危舊住房的安全隱患仍未完全消除。

《公示稿》勾勒了“十四五”住房發展規劃目標:到2025年,形成更合理、可銜接、分層清晰、租購并舉的住房體系,進一步滿足市民群體多層次住房需求,實現住房總量平穩增長、住房品質逐步提高、住房消費健康發展、住房結構更為均衡、區域布局更加合理、治理能力顯著提升的總體目標。

具體目標為:力爭各類保障性安居工程覆蓋率達25%以上。保障性住房供應量約10萬套,面積600萬平方米,占比約20%;市場化租賃房供應量約10萬套(間),面積450萬平方米,占比約15%;新建安置房供應量約6萬套,面積600萬平方米,占比約20%。保持住房價格總體平穩,逐步使住房價格與經濟社會發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相適應。新建商品住宅價格年度漲幅不超過5%,住房租金價格年度漲幅不高于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

廈門市住房發展規劃(2021-2025年)(公示稿)全文

第一章總則

“十四五”時期(2021-2025年)是我國由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向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邁進的起步時期;是我市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超越,奮力建設高素質高顏值現代化國際化城市的攻堅時期;也是我市優化產業結構、提升競爭實力、實現動能轉換和爭先進位的關鍵時期。為發揮住房發展對國民經濟和社會民生的促進作用,結合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編制目的

為加快我市“跨島發展”和建設“兩高兩化”城市的步伐,落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加強對未來五年住房發展的統籌與指導,明確“十四五”期間住房發展的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努力解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與住房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逐步實現從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邁進。

二、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五中全會關于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住房制度的要求,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的重要指示,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貫徹新發展理念,以深化住房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完善租購并舉制度,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加快住房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因城施策推動房地產同實體經濟均衡發展,促進住房消費健康發展,努力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為安全的住房體系,不斷提升全體人民的居住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第二章“十三五”住房發展回顧

“十三五”期間,我市不斷推進住房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從“市場為主”向“市場和保障并舉”轉型。調控政策從行政手段為主逐步向綜合施策的長效機制轉變,房地產市場回歸理性,投機炒房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逐步呈現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穩的態勢。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加大人才住房供應,不斷擴大保障覆蓋面,促進保障房體系更加完善。加快住房租賃市場的培育和發展,初步構建租購并舉住房制度,人民居住水平顯著提升。

一、發展成效

(一)城鄉居民住房水平明顯提高

城鄉居民人均居住面積達到小康水平,居民住房質量不斷提高。新建商品住宅小區全面推行一次性裝修到位,綠色建筑得到進一步推廣,老舊小區和城中村改造持續推進,住房功能和配套設施逐步完善,人民居住條件持續改善。

(二)住房供應體系滿足多元需求

全市累計供應居住用地502公頃,建筑面積1570萬平方米,其中商品房、保障房、安置房占比分別約40%、40%、20%,基本形成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供應體系。使20萬戶家庭購房需求得到滿足、21萬人住房困難問題得到解決。住房租賃試點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培育13家規模化機構,構建高中低并舉、大中小兼備的多元市場主體格局,初步建立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

(三)服務城市經濟發展成效顯著

住房產業帶動經濟增長,房地產業累計投資3430億元,占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比重的34%;房地產增加值累計達到1320億元,較“十二五”同期增長40%。新建住房以島外為主,商品房重點保障島外供應,促進產業要素和人口要素向島外集聚,加快新型城鎮化進程。

(四)市場調控日趨完善成效漸顯

積極貫徹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從供需兩側多措并舉落實調控任務,初步建立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市場回歸理性,房價保持平穩,投機炒房行為得到有效遏制。近三年房價漲幅低于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長水平,“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基本實現。

(五)住房管理機制逐步建立健全

我市成立住房管理專門機構——廈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住房管理改革持續深化,住房管理機制逐步健全。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實現96%事項“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加大信息化建設力度,辦事效率明顯提高。

二、存在問題

“十三五”期間,我市住房發展取得良好成效,但也存在以下問題:結構性方面,島內外商品住房發展較不平衡;保障性住房覆蓋率有待提升;住房租賃市場有待加快發展。協調性方面,房價水平與經濟增長水平、城鄉居民收入水平不協調,房地產市場風險依然存在,與高質量發展要求還有差距。品質性方面,綠色建筑有待進一步推廣;老舊小區面貌有待改善;危舊住房的安全隱患仍未完全消除。創新性方面,法律、金融、財稅等市場調節器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保障房和安置房市場化投融資機制有待健全;智慧化、一體化的住房信息管理系統建設仍待完善,住房治理手段創新亟待加強。

第三章“十四五”住房發展面臨的形勢

近年來,我市住房既存在著發展不平衡不充分、與經濟發展不相適應、居住品質有待改善、治理手段有待創新等問題;也面臨著打造區域都市圈、建設“兩高兩化”城市、推進“跨島發展”戰略、加快城市更新步伐等機遇。

未來,我市將堅決貫徹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堅持租購并舉、因城施策,以優化住房供應、穩定住房價格、提升居住品質、完善配套設施為抓手,促進住房高質量發展,加強人才住房供給和保障,助推城市產業經濟動能轉換,增強城市吸引力、創造力、競爭力。

第四章“十四五”住房發展規劃目標

一、總體目標

到2025年,形成更合理、可銜接、分層清晰、租購并舉的住房體系,進一步滿足市民群體多層次住房需求,實現住房總量平穩增長、住房品質逐步提高、住房消費健康發展、住房結構更為均衡、區域布局更加合理、治理能力顯著提升的總體目標。

二、具體目標

(一)住房服務水平提升

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不斷擴大保障覆蓋面,力爭各類保障性安居工程覆蓋率達25%以上。加大“三高企業”骨干員工、各類人才和新市民住房保障力度,解決城市基本公共服務行業職工住房困難。加快住房租賃市場發展,完善長租房政策,拓寬房源供給渠道,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力爭再培育10家以上規模化租賃機構。

(二)住房供給結構均衡

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約38萬套,面積2950萬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供應量約12萬套,面積1300萬平方米,占比約45%;保障性住房供應量約10萬套,面積600萬平方米,占比約20%;市場化租賃房供應量約10萬套(間),面積450萬平方米,占比約15%;新建安置房供應量約6萬套,面積600萬平方米,占比約20%。

“十四五”期間廈門住房新增供應總量

規劃期 單位 新建商品住房 保障性住房 市場化租賃房 安置房
年均 萬套(間) 2.4 2 2 1.2
萬平方米 260 120 90 120
五年 合計 萬套(間) 12 10 10 6
萬平方米 1300 600 450 600
總計 萬套(間) 38
萬平方米 2950

(三)住房消費健康發展

保持住房價格總體平穩,逐步使住房價格與經濟社會發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相適應。新建商品住宅價格年度漲幅不超過5%,住房租金價格年度漲幅不高于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因城施策,引導量力而行、梯度消費,滿足剛性和改善性購房需求,推動房地產同實體經濟均衡發展,促進市場平穩健康可持續發展。

(四)居住品質顯著提高

保持住房總量平穩增長,不斷提高城鄉居民人均住房面積。秉持產城融合、職住平衡理念,優化住房區域布局,加大島外商住用地供應,提高中小套型住房供應比例。加快城鎮老舊小區和城中村改造,推動住房功能和配套持續完善,加大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推廣力度,實現居住環境和品質優化提升。

(五)住房治理效能提升

創新住房治理手段,健全住房管理機制。充分發揮法律、財稅、金融等市場調節器作用,運用大數據等現代技術手段輔助管理,加強市場監測分析,防范市場風險。建設住房安全管理長效機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第五章“十四五”住房發展實施方案與保障機制

一、實施方案

(一)加強土地要素保障,強化住房規劃引導

加大居住用地保障力度,滿足商品房、保障房、租賃房和安置房的建設需求。強化住房規劃引導,促進空間布局優化,島內以城市更新為主,島外以新城建設為主。完善土地出讓收入分配機制,探索支持利用集體建設用地按照規劃建設租賃住房。

(二)供需兩側雙向調節,促進市場健康發展

加大住房供應力度,保持供求關系平衡,穩定住房市場價格;持續落實長效機制,支持剛需和改善性購房需求,合理引導市場預期,防范市場風險。吸引優質房企來廈發展,鼓勵社會化主體參與保障房和安置房建設,培育市場化、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支持企業經營創新,推動行業轉型升級。

(三)加大保障房建設,強化住房民生保障

擴大保障性住房覆蓋范圍,多渠道強化人才住房保障。加大各類人才的保障房供應力度,加大對高層次人才購房、租房補貼力度,精準解決環衛、公交司機等城市公共服務行業一線職工的住房困難;加強房源籌集管理,探索以“競配建”等方式增加保障房供應,在城市更新項目中要求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房或人才房,提升住房供給效率;優化保障性住房空間布局,在軌道樞紐、產業園區周邊建設保障房,落實保障房項目和周邊配套“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原則,提高保障房居住便利度;完善保障房分配與管理機制,縮短保障房審批輪候時限,提高保障房分配效率。

(四)加快租賃住房發展,滿足多元租賃需求

按照“新建一批、盤活一批、改建一批”的思路,形成立體化房源供給渠道,有效增加租賃住房供給。加快利用集體建設用地新建租賃住房進程,盤活各類閑置住房用于租賃住房,推動商業、辦公等存量非住宅改建為租賃住房;充分發揮中央財政資金帶動作用,鼓勵更多社會資本參與住房租賃市場;推進住房租賃法制建設,規范住房租賃市場行為,維護租賃雙方合法權益,穩定租賃關系;結合中介機構專項綜治、雙隨機檢查及日常巡查,建立“常態長效化”市場監管機制,規范住房租賃行業秩序;加快構建住房租賃價格參考體系,引導市場合理定價,穩定市場租金水平。

(五)發展綠色健康住宅,提升居民居住品質

健全綠色建筑評估體系,建立良性激勵機制,通過財稅獎補等手段鼓勵綠色建筑小區建設;加大裝配式建筑推廣力度,逐步提高新出讓住宅項目裝配式比例;進一步完善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加強老舊小區和城中村改造,探索社會資本合作改造模式,選取試點小區進行智能化、適老化改造,推動智慧型、生態型住宅社區建設,顯著提升居民居住品質。

(六)轉變政府管理方式,提升住房治理效果

完善住房領域法律法規和配套政策,推進我市房屋租賃管理、商品房預售管理、房屋安全管理等法規規章修訂工作。借助數字技術賦能政府治理,推進住房信息一體化建設,構建住房管理服務集成系統平臺;通過建立全市房屋大數據庫、優化房地產市場監測預警分析系統等舉措,為住房精準管理、科學決策提供支撐。

二、保障機制

(一)規劃方案落實監控機制

要按照本規劃提出的目標任務,落實好我市、我局住房發展目標和任務。建立和完善規劃實施情況跟蹤分析評估制度,適時開展規劃實施情況年度分析和中期評估。建立住房發展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制定綜合績效考核辦法。

(二)發展目標剛性執行機制

各類規劃建設指標采取下限管理,屬于剛性指標任務,各區政府(管委會)、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嚴格落實規劃目標和任務。

(三)多規合一聯動機制

建立本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的溝通機制,加強信息交互性,強化規劃聯動性。

(四)住房信息管理機制

以智慧城市、智慧社區、智慧房屋建設為契機,依托市級大數據平臺,完善住房信息管理服務體系,健全住房信息管理機制。

(五)公眾廣泛參與機制

加大宣傳力度,鼓勵社會公眾參與住房發展工作;廣泛征求并聽取專家和公眾意見,科學民主決策,及時向社會公布規劃編制和年度實施計劃完成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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