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招商動態 > 正文

海南發布《海南自由貿易港制度集成創新任務清單(2020-2022年)》(附清單匯總)

發布日期:2020-10-26
分享:

中商情報網訊:海南出臺《海南自由貿易港制度集成創新行動方案(2020-2022年)》。《方案》圍繞貿易自由便利、投資自由便利、跨境資金流動自由便利、人員進出自由便利、運輸來往自由便利和數據安全有序流動,推動全方位、大力度、高層次的制度集成創新,制定出18項行動、60項任務清單。

18項行動、60項任務清單:

一、黨政機關的設置、職能權限、管理方式等制度集成創新

1.推進大部門制改革。

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前

二、法治化領域制度集成創新

2.創設海南自由貿易港統一的類案裁判指引制度。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3.拓展和開放律師、公證等法律服務領域。

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前

4.建立健全多元化商事糾紛解決機制和國際商事糾紛案件集中審判機制,完善調解、仲裁、訴訟有效銜接機制。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5.建設全島同城化公共法律服務體系。

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前

6.推進海事審判“三合一”改革。

完成時限:2021年底前

三、貿易自由便利制度集成創新

7.實施進出口商品管制負面清單管理。

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底前

8.高標準建設國際貿易“單一窗口”。

完成時限:2021年3月底前

9.建立“一線”放開、“二線”管住口岸監管新模式。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10.推動各類貿易融合發展,建設區域性離岸新型國際貿易中心。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四、精簡行政許可、深化“極簡審批”的制度集成創新

11.全島實施“極簡審批”制度改革。

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前

五、投資自由便利制度集成創新

12.建立以過程監管為重點的投資便利制度。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13.高標準建設國際投資“單一窗口”。

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前

14.開展境外投資便利化綜合試點,實施對外投資告知備案制。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六、優化營商環境的制度集成創新

15.在具有強制性標準的領域試點“無條件準入、登記式備案、免審批準營、信用制監管”的合格假定監管模式。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16.創設“自由貿易港營商環境體驗官”。

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底前

17.創新設立一體化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建設綜合性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前

七、資金自由便利流動的制度集成創新

18.分階段開放資本項目,建立自由貿易港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體系,開展QFLP和QDLP試點,建立健全新的跨境融資管理體制。

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前

19.圍繞海南建設現代產業體系中的重點產業,創新發展貿易金融、消費金融、綠色金融、科技金融、涉海金融等。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20.實施銀行真實性審核從事前審查轉為事后核查。

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前

21.探索開展金融綜合監管試點。

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前

22.建立新的外債管理體制,試點合并交易環節外債管理框架,完善企業發行外債備案登記制管理。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八、人員進出自由便利的制度集成創新

23.建設人才服務管理“單一窗口”。

完成時限:2021年10月底前

24.建立市場導向的人才引進和認定機制。

完成時限:2021年3月底前

25.建立外國人來海南工作許可負面清單管理制度。

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前

26.建立外國人工作居留許可一體化管理模式。

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底前

九、運輸來往自由便利的制度集成創新

27.創新海南保稅航油管理體制,形成多元化主體充分競爭的航油供銷體系,建立與國際接軌的航油價格體系。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28.建立國際高水平的海南自由貿易港國際船舶登記制度。

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前

29.實施中央和海南垂直雙管的民航行業管理和軍民聯合空域管制體制機制。

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前

十、數據安全有序流動的制度集成創新

30.創新數據資源確權、開放、流通、交易等相關制度。

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前

十一、重點園區制度集成創新

31.以十一個重點園區為試點,對標國際先進經驗,在產業導入、項目落地、人才服務、管理體制等方面,各園區探索建立適合自身發展的標準化、全鏈條服務體系。

完成時限:2021年9月底前

32.建立重點園區項目聯評聯審機制,實現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各類許可一次性辦理。

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底前

33.實施跨境服務貿易便利化制度。

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前

34.建設洋浦港保稅油供應中心,創新保稅油加注資質管理和綜合監管。

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前

35.建立特許進口藥械綜合監管體系。

完成時限:2020年11月底前

36.創新跨境醫療保險綜合服務機制。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十二、深化“多規合一”改革、強化用海用地等要素保障的制度集成創新

37.完善國土空間規劃編制體系,健全統一高效的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督體系,推進國土空間用途審批改革。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38.實施農村土地制度改革。

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前

十三、社會治理領域制度集成創新

39.深化社會管理信息化平臺建設。

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前

40.穩步推進市縣綜合行政執法改革。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41.高標準建設海南“碼上辦事”平臺。

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底前

42.推行中介服務網上交易綜合性信息化服務和信用管理。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43.創新醫生醫療責任互助保險機制,構建海南自由貿易港全健康建設體系。

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前

44.推動理工農醫類國際教育創新島建設的制度集成創新。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45.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自由貿易港住房保障體系。

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前

46.創新海南自由貿易港行政區劃管理服務。

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前

十四、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的制度集成創新

47.創新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管理體制和運營機制。

完成時限:2022年6月底前

48.健全環境信用評價機制,提升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應急準備和響應能力。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十五、財稅體制改革的制度集成創新

49.推進分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

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前

50.分步驟推進簡化稅制改革。

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前

十六、國有企業改革制度集成創新

51.完成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造,深化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試點,實施分類監管和精準監管。

完成時限:2022年12月底前

52.健全國有資本監督管理機構,構建國資監管大格局。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十七、督查、考核、評估、容錯糾錯等抓落實的制度集成創新

53.創新督查檢查、考核評價機制。

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前

54.建立海南自由貿易港容錯糾錯機制。

完成時限:2020年12月底前

55.完善全省綜合績效管理機制。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十八、防范化解系統性風險的制度集成創新

56.打造實時、精準、無感的反走私聯防聯控機制。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57.創建與海南自由貿易港發展相適應的網絡輿情研判及應急響應機制。

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前

58.建立健全進出島資金流動監測體系,建立本外幣一體化跨境資金流動監測預警、宏觀審慎評估和聯系協調風險監控機制。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59.建設國際互聯網數據交互試點專用網絡及風險防控平臺。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60.構建具有自由貿易港特色的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底前

【招商情報庫】專注于資本時代招商引資,力求打造更便捷更高效的招商引資平臺,為廣大的招商人員、企業和投資人提供服務及最新最實用的招商引資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