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報網訊:近日,文化部發布了《公示第四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創建資格名單的公告》。 2017年8月10日,文化部、財政部印發了《關于開展第四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創建工作的通知》(文公共發〔2017〕25號),啟動了第四批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的申報和評審工作。經過初審、專家集中評審等環節,產生了第四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創建資格名單。
其中第四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建資格名單中,東部地區有8個示范區,中部地區有10個,西部地區9個。具體如下:
資料來源:中商產業研究院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