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關于促進經濟持續健康較快發展22條措施的意見》(附全文)
來源:中商產業研究院 發布日期:2018-02-02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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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報網訊:日前,云南省政府發布了《關于促進經濟持續健康較快發展22條措施的意見》。意見中提到,明確將在2018年3月底前公布煙草、有色等產業轉型升級方案,并加快推動鋼鐵、建材、化工等行業的轉型升級改造及城市人口密集區危化品企業搬遷;2018年4月底前將公布生物醫藥和大健康、信息、先進裝備制造、新材料等4個產業發展“施工圖”,6月底前由相應重點產業主抓部門分別組織開展專題招商推介活動,力爭年內促成一批目標企業、重點項目落地。以下為具體內容:

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經濟持續健康較快發展22條措施的意見

各州、市、縣、區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2018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改革開放40周年,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施“十三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關鍵一年。全省上下要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省委十屆四次全會的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按照高質量發展的要求,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擴大有效投資為主抓手,以項目建設為經濟工作主戰場,優化環境、激發活力、釋放潛力,確保全省經濟持續健康較快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保持投資較快增長

(一)加強項目前期工作。2018年,省財政在預算內安排重大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經費5億元,盡快撥付到位,若實際工作確需增加,可另申報。發展改革、財政部門要規范前期工作經費使用、管理,落實前期工作經費滾動回收使用機制,確保財政資金效益、作用。充實完善全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各地儲備的下一年度接續項目總投資不低于上一年度實際完成投資的120%。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項目前期工作指導服務,爭取我省一批重大項目納入國家專項規劃;抓住“十三五”規劃中期評估調整機遇期,提前啟動實施“十三五”規劃后期實施項目,確保2018年內全面開工。各部門項目支出預算6月底前下達60%以上,9月底前下達80%以上,11月底前全部下達完畢,凡未按時限達到進度的,財政部門將未達到比例部分收回同級財政。2018年第3季度對省預算內基建投資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對完成不好的項目資金一律收回,獎勵投資完成情況好而又缺資金的地區,用于項目建設。(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二)優化投資結構。以存量項目投資保基數、以增量項目投資保規模,確保全年固定資產投資增長16%,力爭增長18%。著力優化投資結構,加大工業投資考核獎懲力度,大幅提高工業投資占固定資產投資的比重。突出抓好工業投資、民間投資和滇中5個州市、滇中新區的固定資產投資。加快基礎設施網絡建設,力爭完成投資3440億元。推動水電鋁材一體化、水電硅材一體化、新能源汽車等項目落地建設;扎實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力爭完成投資220億元左右;加快教育衛生補短板項目建設,年內完成投資150億元。年內各渠道資金,按照保續建、保竣工再保新開工的順序予以優先保障,確保在建項目資金接續,嚴懲“開工即停工”、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教育廳、交通運輸廳、衛生計生委、水利廳、能源局等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負責)

(三)創新融資方式。各部門要積極加強與國家對口部委的匯報、銜接,爭取對我省給予更多傾斜支持,力爭2018年全省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不低于200億元。大力推進企業上市,提高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基金等直接融資比例,充分發揮省重點項目投資基金和重點產業發展基金的作用。爭取高速公路和土地儲備等專項債券對我省的支持。各地各部門要將我省優質項目積極向社會資本推介,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的模式,吸引各類資本參與建設。盤活基礎設施存量項目,出讓部分優質資產,出讓所得資金投入新項目建設。積極利用外資,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全口徑外債管理框架下,通過商業貸款、發行債券等形式從境外融入本外幣資金,力爭2018年引入資金10億美元。對境外商業貸款規模在3000萬美元以上的項目,省財政對轉貸費用給予50%的補助,補助總額不超過150萬元。加大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外國政府貸款項目儲備及前期工作力度,與省屬科研及國際交流合作機構合作設立省級項目前期工作協調實施機構,推動跨州市、跨行業的國外主權貸款項目實施。(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金融辦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四)扎實推進重點項目建設。2018年1月底前公布年度“四個一百”重點建設項目計劃、工業轉型升級“三個一百”重點項目計劃。加快推進滇中引水工程、縣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工程、烏東德水電站、白鶴灘水電站等項目建設,新開工彌蒙高鐵,呈貢—石林、鶴慶—劍川—蘭坪等高速公路,紅河蒙自機場、昆明長水國際機場改擴建工程,麻栗壩灌區工程等重點項目,抓好渝昆高鐵、攀枝花—大理(麗江)鐵路、怒江機場等項目前期工作。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在資金計劃下達后2個月內必須開工建設,原則上當年須完成投資60%以上。各州、市每月組織開展重點項目觀摩,列出問題清單提交省人民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推動限時辦結,切實提高當年竣工項目達產率、新建項目開工率、續建項目竣工率、前期工作項目轉化率。(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牽頭;省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林業廳、水利廳、能源局、民航發展管理局,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五)完善投資管理政策。建立全口徑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和與之相對應的全省投資項目信息調度系統。對2億元以上的工業項目、30億元以上的基礎設施項目開設“綠色通道”,在依法審批的前提下,一律并聯審批、快審快辦,辦理時間在法定辦結時限基礎上再壓縮一半。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全面推行企業投資項目的代辦制,為企業提供無償代辦服務。創新招商方式,加大境外招商引資力度。對經省人民政府認定的省級重大招商引資項目,按照一個項目配套一個推進組、一個工作方案、一套優惠政策的原則建立工作推進機制,確保項目推進有計劃、有保障、有成效。設立為企業家服務的專門團隊,重點解決企業家生活、投資及企業運營中遇到的問題。研究出臺我省擴大有效投資考核獎懲辦法,針對責任主體獎勵先進、鞭策后進。(省發展改革委、招商合作局、投資項目審批服務中心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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