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等13部門聯合發文促進鄉村旅游發展 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建設(附全文)
來源:中商產業研究院 發布日期:2018-10-16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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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報網訊:近日,發改委、財政部等十三部門聯合發布《促進鄉村旅游發展提質升級行動方案(2018年-2020年)》(下稱《方案》),《方案》稱,要創新社會資本參與方式,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通過PPP、公建民營等方式參與有一定收益的鄉村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擴展鄉村旅游經營主體融資渠道。

《方案》提到,將通過鄉村旅游道路建設、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健全服務標準、引導社會資本和加大配套政策支持等五個方面的措施,加快推進鄉村旅游提質擴容。

《方案》提出,補齊鄉村旅游道路和停車設施建設短板,結合“四好農村路”建設,統籌考慮全國鄉村旅游道路發展,完善農村公路網絡布局。加大對鄉村旅游基礎設施建設的用地支持,對使用“四荒地”及石漠化、邊遠海島建設的鄉村旅游項目,優先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

《方案》還指出,通過建立垃圾和污水處理農戶付費制度,大力推進鄉村旅游垃圾資源化利用與無害化處理,梯次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推進垃圾和污水治理等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持續推進廁所革命。此外,還要建立健全住宿餐飲等鄉村旅游產品和服務標準,規范民宿、農家樂等鄉村旅游產品,完善鄉村旅游基礎設施的服務配套,強化鄉村旅游市場監管。

《方案》明確,要創新社會資本參與方式,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通過PPP、公建民營等方式參與有一定收益的鄉村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擴展鄉村旅游經營主體融資渠道。同時,加大對鄉村旅游發展的配套政策支持,加大對鄉村旅游債券融資支持力度,探索建立鄉村旅游產業投資基金,加強鄉村旅游貸款支持力度和人才培養引進力度。

《方案》全文如下:

促進鄉村旅游發展提質升級行動方案

(2018年-2020年)

鄉村旅游市場需求旺盛、富民效果突出、發展潛力巨大,是新時代促進居民消費擴大升級、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途徑。近年來,我國在擴大鄉村旅游規模、提升鄉村旅游品質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持續推動鄉村旅游發展仍面臨較多制約,突出表現在部分地區鄉村旅游外部連接景區道路、停車場等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垃圾和污水等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歷史欠賬多,鄉村民宿、農家樂等產品和服務標準不完善,社會資本參與鄉村旅游建設意愿不強、融資難度較大。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加快推進鄉村旅游提質擴容,進一步發揮鄉村旅游對促進消費、改善民生、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帶動作用,特制訂如下行動方案。

一、補齊鄉村旅游道路和停車設施建設短板

(一)推進全國鄉村旅游道路建設。結合“四好農村路”建設,統籌考慮全國鄉村旅游道路發展,完善農村公路網絡布局,加快鄉鎮、建制村硬化路“暢返不暢”整治,優化通建制村硬化路路線走向,盡可能串聯帶通更多自然村,推進較大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設,

加快提升改造低等級農村公路。(地方有關部門,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自然資源部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大對鄉村旅游公路建設的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貧困地區鄉村公路建設列入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予以支持。貧困縣可按要求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加大對符合條件的鄉村旅游道路建設的支持力度。(地方有關部門,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財政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支持鄉村旅游停車設施改造提升。修訂《城市停車場建設專項債券發行指引》,將專項債券適用范圍擴大至鄉村旅游停車設施。(地方有關部門,發展改革委)以縣域為單元統籌布局縣城、鄉鎮、景區及特色保護類村莊內停車設施。鼓勵在有條件的農村公路周邊設置交通驛站等服務設施,綜合考慮停車等方面需求。以集約復合利用為主要導向,充分利用地下空間建設停車設施,加強鄉村旅游高峰期停車管理,加大車位智慧停車引導服務。(地方有關部門,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自然資源部、文化和旅游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大對鄉村旅游基礎設施建設的用地支持。各地區在編制和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以預留少量(不超過5%)規劃建設用地指標,用于零星分散的單獨選址鄉村旅游設施等建設。(地方有關部門,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依法使用自有建設用地自辦或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方式與其他單位和個人共同參與鄉村旅游基礎設施建設。(地方有關部門,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對使用“四荒地”及石漠化、邊遠海島建設的鄉村旅游項目,優先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出讓底價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開發成本和按規定應收取相關費用之和的原則確定。(地方有關部門,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經市縣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農業農村、文化和旅游等主管部門認定為僅在年度內特定旅游季節使用土地的鄉村旅游停車設施,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在相關設施不使用永久基本農田、不破壞生態與景觀環境、不影響地質安全、不影響農業種植、不硬化地面、不建設永久設施的前提下,可不征收(收回)、不轉用,按現用途管理。超出特定旅游季節未恢復原狀的,由市縣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農業農村、文化和旅游等主管部門責令恢復原狀。(地方有關部門,自然資源部、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游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大對貧困地區旅游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推進力度。實施“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旅游基礎設施改造升級行動計劃,在“十三五”文化旅游提升工程中增補一批旅游基建投資項目,專項用于支持“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旅游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地方有關部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交通運輸部、文化和旅游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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