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報網訊:為推動“十四五”時期我省審計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浙江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和“十四五”國家審計工作發展相關要求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形勢
“十三五”時期,浙江審計機關認真貫徹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入踐行“以審計精神立身、以創新規范立業、以自身建設立信”總要求,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審計署的決策部署,不斷強化政治機關意識,依法全面履行審計職責,浙江省審計工作發展“十三五”規劃主要任務完成81.4%,為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了堅強審計保障。“十三五”期間,全省共實施審計項目12857個,促進增收節支750多億元,提出審計建議被采納3萬余條,推動建立健全制度3200多項,移送違紀違法問題線索3800多件。黨的領導全面加強。審計管理體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審計機關機構改革平穩有序推進,省、市、縣(市、區)黨委審計委員會全面組建、有效運行,全省審計“一盤棋”的工作格局加快推進。審計作用有效發揮。緊扣黨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審計主責主業,積極推進審計全覆蓋,組織開展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跟蹤審計、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財政審計和其他各類審計,有力促進我省經濟高質量發展、全面深化改革、保障改善民生以及清廉浙江建設。審計效能顯著提升。實施審計項目和組織方式“兩統籌”,質量立審“九項標準”持續深化,審計容錯糾錯機制落地見效,科技強審大力推進,審計整改取得新突破,審計威懾力和公信度不斷提升。干部素質明顯提高。“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成果鞏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有質有效,“建設清廉機關、創建模范機關”工作成效明顯,審計干部教育培訓扎實開展,干部隊伍結構持續優化、政治素養和綜合能力明顯提升。
在取得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看到,我省審計工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服務黨委、政府中心工作還不夠全面,聚焦重大決策部署的力度、精準度和實效還有待提升;對共性問題特別是違反財經紀律問題綜合分析研判、預判機制還有待完善;審計全覆蓋的質量和水平還不夠高,審計項目計劃安排方式有待改進;審計監督效能仍有提升空間,與其他監督的聯動協同機制有待健全;打造具有浙江辨識度的標志性審計成果還有待突破,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審計干部隊伍仍須進一步努力;浙江審計工作發展“十三五”規劃確定的推進自然資源審計、設區市黨的部門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等少數重點任務未能執行到位,有待進一步加強。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國進入新發展階段,浙江開啟高水平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奮力打造新時代全面展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重要窗口。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審計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重大決策部署,賦予審計工作新定位、新使命、新要求。“十四五”時期,浙江審計工作既大有可為,也面臨諸多困難和挑戰,必須準確把握浙江審計工作的階段性特征和歷史定位,堅持問題導向,認真思考和回答新發展階段對審計工作提出的六大新課題:一是如何把握好審計機關是政府組成部門,但首先是政治機關和黨的工作部門的新定位,推動審計管理體制改革走深走實,努力以浙江省域審計實踐,全面展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計制度新優勢。二是如何拓展審計監督廣度和深度,高標準開展常態化“經濟體檢”,在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促進全面深化改革等方面實現新作為。三是如何統籌審計資源與審計任務,兼顧審計質量與審計效率,協同國家審計、內部審計、社會審計三支力量,構建審計監督新格局。四是如何加強審計監督與黨內監督、其他監督的協調協同,增強監督合力,進一步打開監督成果轉化為治理效能的新通道。五是如何堅持守正創新,打造更多走在前列的具有浙江辨識度的標志性成果,為全國審計事業發展作出新貢獻。六是如何加強新時期審計機關自身建設,鍛造高素質專業化審計干部隊伍,激發浙江審計高質量發展新動能。
做好“十四五”時期浙江審計工作,要統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深刻認識錯綜復雜的國際環境帶來的新矛盾新挑戰,深刻認識新發展階段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認識危和機并存、危中有機、危可轉機,增強“窗口意識”,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勤于監督、敢于監督、善于監督,干在實處、走在前列、勇立潮頭。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以審計精神立身、以創新規范立業、以自身建設立信”,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窗口”,全面提高黨領導審計工作的能力水平,建立健全“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依法全面忠實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做好常態化“經濟體檢”,實現新時代審計工作高質量發展,更好發揮審計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為我省爭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省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更好發揮黨對審計工作集中統一領導的政治優勢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計的制度優勢,健全和完善黨領導審計工作的制度和工作機制,堅決把加強黨對審計工作的領導作為一條“政治紅線”、把落實黨對審計工作的部署要求作為一條“工作主線”貫穿于審計工作各方面、全過程。
——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把黨委、政府中心任務作為審計工作的著力點和切入點,統籌發展和安全,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為根本目的,自覺服從大局,積極維護大局,有效服務大局。
——堅持依法審計、實事求是。聚焦主責主業,嚴格依照法定職責、權限和程序行使審計監督權,堅持問題導向,做到應審盡審、凡審必嚴、嚴肅問責,有效形成動態常態震懾。堅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認真貫徹落實“三個區分開來”重要要求,全面客觀辯證看待改革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審慎作出評價和結論,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
——堅持“治已病、防未病”。堅持揭示問題與推動解決問題相統一,做好常態化“經濟體檢”,更加注重防范和化解經濟社會運行中的各類風險隱患,做深做透審計“后半篇”文章,倡導開展研究型審計,加大審計對象研究,著力破解“屢審屢犯”問題,推動被審計單位及相關部門及時、全面、系統整改,建立健全相關長效機制。
——堅持系統觀念、改革創新。堅持運用系統觀念、系統方法謀劃和推進審計工作改革發展,不斷增強工作的戰略性、前瞻性、科學性、協同性、能動性。堅持“以創新規范立業”,保持創造性張力,唯實惟先、善作善成,全面推動審計理念、手段、方法、機制、團隊文化創新,鍛造提升審計干部擔當能力和創造性工作水平,著力破解審計事業發展中的難題和瓶頸。
(三)主要目標。緊緊圍繞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題主線,爭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省的目標任務,緊盯省委十四屆八次全會提出的“五大歷史使命”和“十三項戰略抓手”,聚焦統籌發展與安全、聚焦構建新發展格局、聚焦推進省域治理現代化、聚焦推動全省人民走向共同富裕等重點任務開展審計監督,到2025年,基本形成與爭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省相適應的“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形成完善的審計工作目標體系、工作體系、政策體系和評價體系,做到應審盡審、應發現盡發現、應改盡改、應完善盡完善、應協同盡協同,切實推動治理、服務發展、維護安全,確保審計監督更有力更有效。具體要促進兩個“窗口”建設,打造兩個浙江審計“樣板”。
——促進全省“重要窗口”建設,努力打造推進爭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省的浙江審計樣板。聚焦聚力高質量、競爭力、現代化,努力在促進全省“重要窗口”建設中發揮應有保障作用。
推動高質量發展。圍繞努力打造經濟高質量發展高地、三大科創高地、改革開放新高地等開展審計,促進政令暢通,推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審計服務“十四五”重大戰略目標保障能力顯著增強,力爭在審計職責范圍內對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應審盡審,審計建議被采納率達到80%,審計推動政策法規、規章制度、體制機制優化數量比“十三五”期間提升7%。
推動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把揭示風險隱患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及時反映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新情況、新問題,推動扎緊風險防范化解的管控閉環,對影響經濟社會安全、發展和穩定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及時預警,助力守牢地方債務、各類金融機構、社會保險等風險底線,確保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
推動保障和改善民生。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密切關注就業、社保、醫療、教育、農業農村等民生領域重大富民惠民安民政策落實及相關民生資金管理使用情況,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重點民生審計領域5年輪審1遍。
推動權力規范運行和責任落實。圍繞促進領導干部履職盡責、擔當作為,確保黨中央令行禁止,高質量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促進領導干部依法用權、秉公用權、廉潔用權。確保市縣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國有企業主要領導人員5年輪審一遍,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延伸到黨委部門,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項目數量比“十三五”期間提升20%以上。
推動反腐倡廉。圍繞“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會清朗”目標,加大對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微腐敗”問題查處力度,形成動態常態震懾。審計發現應移送事項、人員移送率達100%,審計移送事項成案率到2025年提升到40%。
——促進“審計窗口”建設,努力打造忠實踐行“立身立業立信”的浙江審計樣板。增創審計制度優勢,率先形成審計工作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
政治強審。黨領導審計工作的能力水平全面提高,黨領導審計工作的各項機制進一步健全,全省審計“一盤棋”格局更加完善,不斷提高向黨委審計委員會報送重大事項、重要文稿的質量,年平均獲得領導肯定數量比“十三五”期間提升5%以上。
質量強審。審計質量全面提升,審計質量管控機制更加科學有效,在全國率先建立審計質量標準化體系,獲得審計署優秀審計項目數量在全國省級審計機關“保五爭三”,審計法定職責權限范圍內重大問題應發現率達到100%,確保不發生審計法定職責權限范圍內已審計項目被其他監督查出顛覆性質量問題,審計質量經得起實踐、歷史和人民的檢驗。
效能強審。審計效能全領域提升,審計全覆蓋高質量推進,審計組織方式、資源配置、成果運用更加統籌有效,國家審計、內部審計、社會審計“三位一體”監督格局基本形成,審計監督與黨內監督、其他監督的協同協調順暢高效,經濟責任審計結果與組織部門會商每年不少于1次,與省人大、省政府辦公廳就重大問題整改情況協同督查每年不少于1次。
科技強審。審計“整體智治”基本實現,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審計深度融合,審計機關數字化轉型加快推進,“金審工程”三期主要應用系統覆蓋率、審計專網聯通率均達到100%,“數據分析+現場核查”的工作機制更加健全。
人才強審。干部成長成才、干事創業的機制進一步健全,審計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有序推進,審計干部專業能力標準評價體系探索建立,具備良好素養直接從事審計業務工作的審計人員比例達到65%以上,全省審計機關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資格審計人員增長10%。
表1“十四五”時期浙江審計事業發展主要指標
類別 | 序號 | 指標名稱 | “十三五” 情況 | “十四五”目標 (無說明均為全省) | |
提高審計 覆蓋面 | 1 | 一級預算單位審計覆蓋面 | —— | 5年內至少現場審計1次。 | |
2 | 單項2000萬元以上財政專項資金覆蓋面 | —— | 5年內實現全覆蓋,應審盡審。 | ||
3 | 重大政策落實跟蹤審計覆蓋面 | —— | 圍繞我省10張高分報表和重大政策、重大平臺、重大項目等,每年安排10個左右政策跟蹤審計項目,力爭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應審盡審。 | ||
4 | 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覆蓋面 | 市縣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5年覆蓋率45%,省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5年覆蓋率80%。 | 市縣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國有企業主要領導人員5年輪審1遍;其他審計對象中重點對象5年輪審一遍,非重點對象以其他方式100%覆蓋; 經濟責任審計對象覆蓋到紀、組、宣、統等黨委部門。 | ||
5 | 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覆蓋面 | 全省共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項目434個。 | 比“十三五”期間提升20%。 | ||
6 | 民生審計覆蓋面 | —— | 重點民生審計領域5年輪審1遍。 | ||
提高審計 成效 | 7 | 人均審計促進增收節支(萬元) | —— | 比全國人均高5%以上。 | |
8 | 審計建議被采納率(%) | 年均78.68% | 年均80% | ||
9 | 審計工作報告問題金額整改率(%) | 年均90% | 到2025年達到95%。 | ||
10 | 審計決定執行率(%) | —— | 100% | ||
11 | 審計推動政策法規、規章制度、體制機制優化(項) | 年均560項 | 年均600項,提升7%。 | ||
提高審計質量 | 12 | 審計法定職責權限范圍內重大問題應發現率(%) | —— | 100%,不發生審計法定職責權限范圍內已審計項目被其他監督查出顛覆性的質量問題。 | |
13 | 審計發現應移送事項、人員移送率(%) | —— | 100% | ||
14 | 審計移送事項成案率(%) | 年均31% | 到2025年提升到40%。 | ||
15 | 全省獲得審計署優秀項目數量(個) | 5年共16個,全國排名前5。 | 全國排名前5,力爭前3。 | ||
16 | 省級層面出臺審計相關制度文件數量(項) | 5項 | 修訂《浙江省審計條例》、內部審計工作規定等制度文件5項以上。 | ||
17 | 推出全國開創性、引領性的制度性成果(項) | 3項 | 率先推出“審計質量標準化改革”等制度性成果5項以上。 | ||
提高審計效率 | 18 | “金審工程”三期主要應用系統覆蓋率、審計專網聯通率(%) | —— | 到2025年達到100%。 | |
19 | 重要審計數據采集率(%) | 60% | 到2025年達到100%。 | ||
20 | 項目現場實施工作日(天) | 最長不超過60天。 | 比“十三五”期間壓減5%。 | ||
21 | 大數據技術應用行業覆蓋率(%) | 50% | 到2025年達到90%。 | ||
22 | 推出業務領域審計大數據方法體系、平臺數量(項) | —— | 5項 | ||
提高審計 公信力 | 23 | 年平均向黨委審計委員會報送重大事項和重要文稿獲得領導肯定數量(篇) | 2020年批示1900余篇。 | 比“十三五”期間提升5%。 | |
24 | 行政復議糾錯次數、行政訴訟敗訴次數(次) | 總發生次數分別為1次、2次。 | 分別不超過每年審計項目數的2%。 | ||
25 | 向社會公告審計結果占比(%) | 42% | 比“十三五”期間提升10%。 | ||
26 | 具備良好素養直接從事審計業務工作的審計人員比例(%) | 2020年底60%。 | 到2025年達到65%。 | ||
27 | 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資格審計人員(人) | 2020年7月底1925人。 | 到2025年提升10%。 | ||
28 | 計算機審計領軍人才和專業骨干人才(人) | 2020年底232人。 | 到2025年提升20%。 | ||
29 | 提升審計查核問題能力的培訓人數(人) | 共培訓直接從事審計業務工作人員600人。 | 到2025年培訓人數提升10%。 | ||
30 | 審計服務對象滿意度(%) | —— | 審計回訪不滿意率控制在10%以下。 | ||
提高 協同效能 | 31 | 與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巡視巡察、公安等相關單位共享信息次數(次) | —— | 每年分別不少于1次。 | |
32 | 與省直部門內審機構建立協同機制數量(個) | —— | 每年不少于1個。 | ||
33 | 經濟責任審計結果與組織部門會商次數(次) | —— | 每年不少于1次。 | ||
34 | 梳理共性問題清單的領域和頻率 | 部分審計領域、不定期梳理。 | 全審計領域定期梳理,發揮預警警示作用。 | ||
35 | 審計整改情況協同督查次數(次) | —— | 與省人大、省政府辦公廳就重大問題整改情況協同督查每年不少于1次,同步審計項目與相關省主管部門開展協同督查不少于1次。 |
三、主要任務
(一)政策落實跟蹤審計。以促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地方各級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為目標,加大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浙江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情況、國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的跟蹤審計力度,既揭示有關地方和部門落實政策打折扣、搞變通,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也反映政策措施不適應、不銜接、不配套等問題,促進政令暢通、政策措施不斷完善。
——以服務黨委政府工作大局為出發點大力推進政策落實跟蹤審計。加大政策研究,梳理研判“十四五”期間黨委政府出臺的重大政策措施和決策部署,因時因勢把握審計重點,努力拓展重大政策措施和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跟蹤審計廣度和深度,推動政策落地見效。及時提出政策落實跟蹤審計方向性、指導性意見,整體謀劃、統籌推進,采取單獨立項或結合其他項目,將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作為各類專業審計項目的重點內容。
——緊扣政策落實跟蹤審計重點領域及內容。對照我省爭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省的目標要求,圍繞打造經濟高質量發展高地,關注國內國際雙循環、長三角一體化、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制造業高質量發展、開發區(園區)整合提升等構建新發展格局組合拳內容;圍繞打造三大科創高地,關注人才強省、創新強省首位戰略實施等內容;圍繞打造改革開放新高地,關注數字化改革、高效能治理、“一帶一路”重要樞紐建設等內容;圍繞打造新時代文化高地,關注文化惠民工程、重大文化設施建設工程等內容;圍繞打造美麗中國先行示范區,關注生態環境保護治理、自然資源高效利用等內容;圍繞打造省域現代治理先行示范區,關注整體智治推進、重大風險化解、反壟斷及不正當競爭等內容;圍繞打造人民幸福美好家園,關注實施富民惠民安民、推進共同富裕新舉措等內容。每年選擇10個左右關系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政策措施開展審計,高質量推進政策跟蹤審計全覆蓋。
——加強政策落實跟蹤審計業務建設。定期收集國家和省重大政策,建立并完善重大政策項目庫。并結合審計署年度、季度政策落實跟蹤審計指導意見內容,每年定期更新政策項目庫,實行分行業動態管理。
表2政策落實跟蹤審計“十四五”工作任務(省本級)
任務 領域 | 重點領域 | 重點事項 | 要求 | 實施路徑 |
高質量推進政策跟蹤審計全覆蓋 | 國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 | 打造經濟高質量發展高地、三大科創高地、改革開放新高地、新時代文化高地、美麗中國先行示范區、省域現代治理先行示范區、人民幸福美好家園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 每年圍繞上級要求、省委省政府重點任務,選擇10個左右關系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政策措施開展審計。 | 1.根據政策落實跟蹤審計項目特點,靈活應用“上審下”“同級審”“聯合審”“交叉審”等組織方式。2.深化政策落實跟蹤審計成果利用整合機制,做到“一審多項”“一審多果”。 |
業務 建設 | 技術 能力 建設 | 建立重大政策項目庫并動態管理。 | 根據政策內容變化,每年9月更新完善各行業的政策內容。 |
(二)財政審計。以增強預算執行和財政管理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促進統籌財政資源、提升財政資金安全規范績效,推進財政體制改革為目標,加強財政審計力度,推動建立全面規范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服務省域財政治理現代化。
——高質量推進財政審計全覆蓋。加大對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力度,每年開展財政“同級審”;按財政管理體制分級負責實現市、縣(市、區)和鄉鎮財政決算5年輪審1遍;對本級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審計,采取“數據分析+現場核查”方式開展,現場審計5年輪審1遍。統籌推進重大財政政策落實跟蹤審計,不斷深化財政資金審計,組織推進大額財政專項資金分層級、分領域、分口子審計。
——聚焦財政審計重點領域及內容。圍繞“財為政服務”目標,重點關注以績效為核心的集中財力辦大事財政政策體系和資金管理機制推進情況,特別是民生大事的投入與績效情況;圍繞現代財政制度建立,重點關注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省以下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區域統籌協調發展激勵獎補機制建立、政府財務報告推進及編制質量等情況;圍繞財政穩健運行與政府負債管理,重點關注財政運行風險、政府債務風險、社保基金風險、“三保”風險、鄉鎮財政管理風險等情況;圍繞財政預算執行和結果,重點關注預決算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政府過“緊日子”等政策落實,以及財政資金管理和提質增效情況,關注政府及部門管理的各類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情況。
——加強財政審計業務建設。制定完善財政審計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等操作規程或制度,進一步提升財政領域審計實務操作。積極探索運用數字式審計,完善“大項目融合、大兵團作戰”的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組織管理模式。
表3財政審計“十四五”工作任務(省本級)
任務領域 | 具體任務 | 重點事項 | 要求 | 實施路徑 |
高質量推進財政審計全覆蓋 | 審計對象 | 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地方財政決算。 | 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每年實施; 對10個設區市(不含寧波市)財政決算審計5年輪審1遍。 | 省管縣財政決算審計,由省廳組織所在設區市5年輪審1遍,可結合經濟責任審計開展。 |
部門預算執行情況。 | 一級預算單位現場審計5年輪審1遍 | 采取“數據分析+現場核查”方式開展,運用好國家審計、內部審計、社會審計三支隊伍。 | ||
重點 關注 政策 | 以績效為核心集中財力辦大事政策體系、財政支出標準化建設、全面預算績效管理、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健全政府債務管理制度、落實減稅降費工作機制等財政領域重大政策措施。 | 結合財政“同級審”,每年圍繞上級要求、省委省政府重點任務選擇2個左右專題開展審計。 | 做好財政“同級審”專題審計與部門預算執行審計專題內容的統籌銜接。 | |
高質量推進財政審計全覆蓋 | 重點 關注 政策 | 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政府過“緊日子”、項目支出績效、政府購買服務等與部門預算執行相關的重大政策措施。 | 結合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每年圍繞上級要求、省委省政府重點任務選擇2個左右專題開展審計。 | 做好財政“同級審”專題審計與部門預算執行審計專題內容的統籌銜接。 |
重點 關注 資金 | 大額財政專項資金和部門項目資金。 | 財政專項資金每年選擇若干項開展審計;部門項目資金結合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推進。 | 可與財政“同級審”、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經濟責任審計、政策落實跟蹤審計等結合進行。 | |
業務 建設 | 建章立制 | 制定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審計指導意見。 | 2022年完成。 | |
制定財政審計操作規程。 | 2024年完成。 | |||
制定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操作規程。 | 2024年完成。 | |||
技術 能力 建設 | 完善“大項目融合、大兵團作戰”的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組織管理模式,形成部門預算執行數據審計分析方法體系或平臺。 | 規劃期內完成。 |
(三)金融審計。以防范金融風險、促進金融更好服務實體經濟,推動地方金融改革措施落地生效為目標,加強對國有及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金融機構的審計,有效發揮金融審計在風險防范和反腐倡廉方面的重要作用。
——高質量推進地方金融審計全覆蓋。依法對本級國有金融機構財務收支情況以及有關經濟活動開展審計,原則上5年輪審1遍;經省政府授權對農商行和農信社進行審計,原則上5年開展1次;經依法授權對其他金融機構進行審計,加強國有金融資本審計。統籌推進重大金融政策落實跟蹤審計,不斷深化金融領域大額財政專項資金審計。
——聚焦金融審計重點領域及內容。圍繞金融風險防范情況,重點關注金融機構業務合規性和資產質量等內容,揭示重大風險和機構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維護地方金融安全,守住不發生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圍繞金融服務實體經濟,重點關注融資暢通工程升級版等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推動金融資源更多向國家支持的市場主體傾斜,著力破解各項扶持政策落實中的瓶頸制約。圍繞區域金融改革試點情況,重點關注政保合作機制創新、現代金融治理體系健全以及金融改革試點成效等內容,揭示改革中遇到的困難和體制機制障礙,推動建立高效安全的現代金融體系。
——加強金融審計業務建設。結合審計署統一部署,更新完善浙江銀行業金融機構數據采集標準化模板,推進省內重點銀行數據標準化采集工作。形成銀行業金融機構審計數據分析方法體系。
表4金融審計“十四五”工作任務(省本級)
任務 領域 | 具體 任務 | 重點事項 | 要求 | 實施路徑 |
高質量推進地方金融審計全覆蓋 | 審計 對象 | 省屬金融企業、省農信聯社。 | 原則上5年輪審1遍。 | 1.可與經濟責任審計等結合開展。 2.指導單位內部審計對下屬單位開展審計。 |
授權 審計 對象 | 全省農商行、農信社。 | 原則上5年開展1次審計。 | 1.以專項審計調查等方式安排項目。2.指導省農信聯社內部審計機構對全省農商行和農信社開展負責人經濟責任等審計。 | |
重點 關注 政策 | 金融風險防范、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區域金融改革試點等重大政策措施。 | 每年圍繞上級要求、省委省政府重點任務選擇若干政策開展審計。 | 可采用政策落實跟蹤審計,或與經濟責任審計、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等結合開展。 | |
重點 關注 資金 | 金融領域大額財政專項資金。 | 每年選擇若干資金開展審計。 | 可與經濟責任審計、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政策落實跟蹤審計等結合開展。 | |
業務 建設 | 技術 能力 建設 | 結合審計署統一部署,更新完善浙江銀行業金融機構數據采集標準化模板。 | 規劃期內完成。 | 結合審計署和省廳信息化建設項目計劃安排。 |
形成銀行業金融機構數據分析方法體系。 | 2022年完成。 |
(四)企業審計。以堅持有利于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國有經濟競爭力、有利于放大國有資本功能為目標,圍繞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優化國有經濟布局、完善企業內部治理、規范國資權力運行,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為國有企業(資本)提質增效、保值增值、做強做優做大提供審計保障。
——高質量推進國有企業審計全覆蓋。持續加強對涉及國有企業(資本)的重大政策、項目和資金的審計監督,積極拓展國有企業(資本)審計監督廣度和深度,對本級國有(集體)企業集團原則上5年輪審1遍,對境外國有(集體)資產進行審計,原則上每年安排1次境外審計。統籌推進涉企領域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不斷深化大額財政專項資金審計。積極推動建立國有企業總審計師制度。
——聚焦國有企業審計重點領域和內容。圍繞重大政策貫徹落實情況,重點關注國有企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重大政策措施情況,特別是構建新發展格局、加快改革創新、優化營商環境、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等內容。圍繞國企改革重要任務落實情況,重點關注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健全市場化經營機制、形成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等內容。圍繞國有企業(資本)做強做優做大以及聚焦主責主業情況,重點關注國有企業風險防控、經營效益、發展潛力、重大投資項目建設管理、資產真實完整、內部治理、權力運行等內容。
——加強企業審計業務建設。整理提煉企業審計好經驗好做法,制定企業審計操作手冊,進一步規范企業審計工作。強化基于大數據環境下企業審計能力建設,探索形成企業審計領域數字化審計模式。
表5企業審計“十四五”工作任務(省本級)
任務 領域 | 具體任務 | 重點事項 | 要求 | 實施路徑 |
高質量推進企業審計全覆蓋 | 審計對象 | 省屬17家企業集團、省興合集團(集體企業)、浙江日報報業集團、浙江廣電集團。 | 原則上5年輪審1遍。 | 結合經濟責任審計、專項審計調查等方式開展。 |
境外國有(集體)資產。 | 原則上每年安排1次境外審計。 | |||
重點關注政策 | 國資運營、監管和投資,國企改革,優化企業營商環境、防范化解風險等重大政策措施。 | 每年圍繞上級要求、省委省政府重點任務選擇若干政策開展審計。 | 可采用政策落實跟蹤審計,或與經濟責任審計、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等結合開展。 | |
重點關注資金 | 涉企領域大額財政專項資金。 | 每年選擇若干資金開展審計。 | 可與經濟責任審計、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政策落實跟蹤審計等結合開展。 | |
業務 建設 | 建章立制 | 制定企業審計操作手冊。 | 2022年完成。 | |
技術能力建設 | 探索形成企業審計領域數字化審計模式。 | 2023年完成。 |
(五)公共投資審計。以穩投資、補短板、促發展為目標,在投資審計轉型基礎上,依法全面加強對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審計監督,努力拓展審計監督廣度和深度,促進擴大有效投資、優化供給結構、提高投資績效,規范工程建設和市場管理,推動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發揮公共投資審計促進社會經濟健康發展的建設性作用。
——高質量推進公共投資審計全覆蓋。有序開展預算執行、竣工決(結)算、跟蹤審計以及專項審計調查,對關系全局性、戰略性、基礎性的重點公共工程項目在建設周期內至少審計1次。推動基層審計機關深化投資審計轉型,依法全面加強投資項目審計監督。統籌推進投資領域重大政策落實跟蹤審計,不斷深化大額財政專項資金審計,做好建設項目資金從籌集到使用績效全過程監督。
——聚焦公共投資審計重要領域及內容。圍繞涉及投資項目的重大發展規劃實施情況,重點關注打造“一帶一路”重要樞紐、“四港”聯動、長三角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互聯互通、“四大建設”、海塘安瀾千億工程、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重大文化設施建設工程等與投資審計密切相關的“十四五”發展專項規劃內容,注重揭示規劃目標任務落實不到位、相關權力運行不規范、資源配置不合理等問題。圍繞重大公共工程項目推進情況,重點關注交通、水利、能源、社會發展等重點行業領域重大項目建設情況,注重揭示政策貫徹落實及建設管理等問題。
——推進公共投資審計業務建設。推動投資審計規范化建設,結合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以及審計法修訂和審計署關于投資審計工作要求,制定省級層面規范公共投資審計的相關制度。
表6重大公共工程項目審計“十四五”工作任務(省本級)
任務 領域 | 具體 任務 | 重點事項 | 要求 | 實施路徑 |
高質量推進公共投資審計全覆蓋 | 審計 對象 | 關系全局性、戰略性、基礎性的重點公共工程項目。 | 在建設周期內至少審計1次。 | |
交通、水利、能源、社會發展等重點行業領域的重大公共工程。 | 5年內完成行業審計覆蓋。 | |||
重點 關注 政策 | “一帶一路”重要樞紐、“四港”聯動、長三角交通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四大建設”等與投資審計密切相關的“十四五”發展專項規劃等重點政策措施。 | 每年圍繞上級要求、省委省政府重點任務選擇若干政策開展審計。 | 可采用政策落實跟蹤審計,或與經濟責任審計、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等結合開展。 | |
重點 關注 資金 | 重大公共工程領域大額財政專項資金。 | 每年選擇若干資金開展審計。 | 可與經濟責任審計、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政策落實跟蹤審計等結合開展。 | |
業務 建設 | 建章 立制 | 出臺規范公共投資審計的相關制度。 | 2022年完成。 |
(六)民生審計。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確保兜牢基本民生底線,推動全省人民走向共同富裕為目標,加強民生領域重大政策、重點資金和重點項目審計,著力保障民生資金安全規范運行,推動各項惠民政策落地生根,促進公共服務均等化,為我省加快構筑共建共治共享的美好家園提供審計支撐。
——高質量推進民生審計全覆蓋。深化就業、社會保障、鄉村振興、住房保障、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重點民生領域政策、資金、項目審計。五項社會保險基金原則上5年輪審1遍;鄉村振興、就業優先、教育現代化、衛生健康現代化、低收入群體同步基本實現現代化行動等民生領域重大政策措施,每年圍繞上級要求、省委省政府重點任務,選擇若干項開展政策落實情況跟蹤審計。不斷深化民生領域大額財政專項資金審計。
——聚焦民生審計重點領域及內容。圍繞社會保障領域,重點關注社保基金統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保障性住房建設、困難群體長效保障機制構建、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優撫安置資金管理等內容。圍繞農業農村領域,重點關注低收入農戶和集體經濟薄弱村增收、保障糧食安全、高標準農田建設、“千萬工程”深化實施、新時代美麗鄉村達標創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和財政支農體制機制改革等內容。圍繞科教文體領域,重點關注教育改革和均衡化發展,科技體制改革推進、重大科技創新平臺建設,文化體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文化體育產業發展等內容。
——加強民生審計業務建設。構建浙江特色的社保審計數據規劃和方法體系。構建農業農村審計“一卡通”審計平臺,扶貧對象全鏈監督審計平臺,以農田、林地等地理信息為基礎的涉農審計平臺等三大數據審計平臺。建立健全全省高校審計數據定期報送機制,探索形成高校審計數據分析模型和方法體系。
表7民生審計“十四五”工作任務(省本級)
任務 領域 | 具體 任務 | 重點事項 | 要求 | 實施路徑 |
高質量推進民生審計全覆蓋 | 審計 對象 | 就業、社會保障、鄉村振興、住房保障、教育、醫療、文化、體育等重點民生領域。 | 5年實現行業審計覆蓋。 | |
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五項社會保險基金。 | 5年輪審1遍。 | |||
重點 關注 政策 | 就業優先、鄉村振興、教育現代化、衛生健康現代化、健全社會保障體系、低收入群體同步基本實現現代化行動、新時代文化浙江工程等民生領域重大政策措施。 | 每年圍繞上級要求、省委省政府重點任務選擇若干政策開展審計。 | 可采用政策落實跟蹤審計,或與經濟責任審計、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等結合開展。 | |
重點 關注 資金 | 穩就業、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優撫安置資金等相關資金,以及民生領域其他大額財政專項資金。 | 每年選擇若干資金開展審計。 | 可與經濟責任審計、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政策落實跟蹤審計等結合開展。 | |
業務 建設 | 技術 能力 建設 | 建立浙江社保審計數據規劃和方法體系。 | 2023年完成。 | |
構建農業農村“一卡通”審計平臺。 | 2024年建成。 | |||
構建救助對象全鏈監督審計平臺。 | 2022年建成。 | |||
構建以農田、林地等地理信息為基礎的涉農審計平臺等三大數據審計平臺。 | 2025年建成。 | |||
建立健全全省高校審計數據定期報送機制。 | 2022年建成。 | |||
探索形成高校審計數據分析模型和方法體系。 | 2024年建成。 |
(七)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以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和可持續發展為目標,圍繞新時代美麗浙江建設綱要,加強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做好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著力揭示和促進解決生態環境治理、自然資源利用、生態文明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風險隱患和體制機制障礙,促進領導干部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先行示范。
——高質量推進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全覆蓋。加強對重點生態保護區域、資源開發密度較高地區的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干部,開發區、自然保護區等功能區的黨政主要領導干部,以及承擔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部門(單位)的主要領導干部的審計,力爭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項目比“十三五”期間增加20%以上。積極推進資源環境審計,拓展自然資源管理和生態環境治理重點領域、重大政策、重要項目和資金的審計覆蓋面,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全域覆蓋。大力推進資源環境領域重大政策落實跟蹤審計,不斷深化大額財政專項資金審計。
——聚焦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重點事項及內容。重點監督檢查領導干部貫徹執行中央和省生態文明建設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遵守資源環境生態法律法規,自然資源利用、環境治理、環境質量、生態保護等方面目標完成情況,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監督責任情況,組織自然資源資產和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資金征管用和項目建設運行情況。重點關注綠色發展、高質量發展落實情況,藍天、碧水、凈土、清廢等生態環境保護治理情況,土地、礦產、水、森林、海洋等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管控情況,生態環保專項資金和項目績效情況,生態文明體制改革重點任務推進落實情況等。
——加強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業務建設。構建有浙江特色的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評價體系,客觀反映自然資源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和風險、被審計領導干部任期內努力程度、取得成效和應承擔的主要責任。深化與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的戰略合作,建設集數據歸集成庫、技術方法建模、分析研判智能化為一體,有效支持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資源環境專項審計的審計平臺,發揮平臺在審計計劃管理、審計重點研判、審計基本評價等方面的基礎性、支撐性作用。
表8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十四五”工作任務(省本級)
任務領域 | 具體 任務 | 重點事項 | 要求 | 實施路徑 |
高質量推進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全覆蓋 | 審計 對象 | 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 | 項目數量比“十三五”期間增加20%以上。 | 可與經濟責任審計統籌實施。 |
資源環境審計。 | 積極拓展審計覆蓋面。 | 每年組織市縣審計機關開展審計。 | ||
重點 關注 政策 | 貫徹綠色發展理念、推進高質量發展,生態環境保護治理,自然資源高效利用,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等重大政策措施。 | 每年圍繞上級要求、省委省政府重點任務選擇若干政策開展審計。 | 可采用政策落實跟蹤審計,或與經濟責任審計、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等結合開展。 | |
高質量推進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全覆蓋 | 重點 關注 資金 | 生態環保專項資金,以及資源環境領域其他大額財政專項資金。 | 每年選擇若干資金開展審計。 | 可與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經濟責任審計、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政策落實跟蹤審計等結合開展。 |
業務 建設 | 建章立制 | 構建有浙江特色的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評價體系。 | 2023年完成。 | |
技術 能力 建設 | 建設集數據歸集成庫、技術方法建模、分析研判智能化為一體的資源環境審計平臺。 | 2024年完成。 |
(八)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以強化干部管理監督,促進領導干部履職盡責、擔當作為為目標,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做好新時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聚焦權力運行和責任落實,高質量做好領導干部常態化“經濟體檢”工作。
——高質量推進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科學制定經濟責任審計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優先考慮重點地區、重點單位、關鍵崗位以及長期未審計的領導干部,積極推進紀組宣統等黨委部門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努力擴大各類應審計對象覆蓋面。優化審計資源配置,加強與政策落實跟蹤審計、預算執行審計、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等審計項目的統籌融合和相互銜接。
——聚焦經濟責任審計重點領域及內容。圍繞領導干部權力運行和責任落實,根據不同類別、不同級次、不同地區(部門、單位)領導干部的履職特點,進一步規范經濟責任審計內容和重點,重點關注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重大經濟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地區(部門、單位)重要發展規劃制定、執行和效果,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和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和效果,財政財務收支和經濟運行風險防范,以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和遵守廉潔從政(業)規定等情況。
——加強經濟責任審計業務建設。完善浙江特色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體系,修訂黨政部門、國有企業、高校、公檢法機關等領導干部(人員)經濟責任審計操作規程及相關配套制度。修訂完善或制定出臺領導干部經濟責任離任交接、審計結果反饋等制度,強化對領導干部的全程監管。分類別研究領導干部經濟責任的內容,健全完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依托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增強審計與紀檢監察、組織人事等監督合力。探索推進經濟責任審計管理平臺建設,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庫和成果庫等。
表9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十四五”工作任務(省本級)
任務領域 | 具體任務 | 重點事項 | 要求 | 實施路徑 |
高質量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 | 審計 對象 | 市、縣(市、區)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 | 5年輪審1遍。 | 設區市黨政主要領導經濟責任審計由省廳負責實施,縣(市、區)黨政主要領導原則上授權各設區市審計局擔任實施。 |
省級國有企業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 | 5年輪審1遍。 | 充分運用國家審計、內部審計、社會審計三支隊伍。 | ||
省級黨政部門、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 | 根據領導干部的崗位性質、履行經濟責任的重要程度、管理資金資產資源規模等因素,分類確定重點審計對象,對重點地區、部門、單位以及關鍵崗位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5年內至少審計1次,非重點對象以其他審計方式覆蓋。 | 市屬高校和高職院校、縣(市、區)法檢機關原則上授權各設區市審計局擔任實施,省廳應通過統一計劃、方案、標準及報告等,加強對授權項目的管理與督導。 | ||
設區市黨的部門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 | ||||
設區市公檢法機關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 | ||||
縣(市、區)法檢機關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 | ||||
全省公辦高校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 | ||||
業務建設 | 建章 立制 | 修訂黨政部門、國有企業、高校、公檢法機關等領導干部(人員)經濟責任審計操作規程及相關配套制度。 | 2021年完成。 | |
修訂完善或制定出臺領導干部經濟責任離任交接、審計結果反饋等制度。 | 2021年完成。 | |||
技術 能力 建設 | 推進經濟責任審計管理平臺建設,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庫和成果庫。 | 2022年完成。 |
四、綜合保障
(一)加強黨對審計工作的全面領導。鞏固和深化審計管理體制改革成果,健全“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確保加強黨對審計工作的領導貫徹落實到審計工作全過程、各方面。
——不斷強化政治機關意識。牢固樹立審計機關首先是政治機關的意識,始終把不折不扣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為重大政治責任和首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實,不斷增強審計工作的政治屬性和政治功能,善于用政治眼光分析審計發現的經濟社會問題,不斷提高全體審計人員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提高適應新形勢、解決新問題的能力。
——健全完善黨委審計委員會工作機制。優化黨委審計委員會領導審計工作的方式。健全各級審計機關向本級地方黨委、審計委員會請示報告制度。健全黨委審計委員會審議事項、重要指示批示的督查督辦機制,確保習近平總書記對審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省委決策部署高效落地。優化黨委審計辦運行機制,完善黨委審計辦外部協調機制,改進上下級縱向信息傳導機制。不斷提高向黨委審計委員會報送重要文稿的質量,年平均獲得領導肯定數量比“十三五”期間提升5%以上。
——強化上級審計機關對下級審計機關的領導。持續推進審計管理體制改革各項舉措落地。加強全省審計工作統籌,強化上級審計機關對下級審計機關的領導、業務指導和監督。健全設區市審計局主要負責人向省審計廳黨組述職報告制度,嚴格執行重要審計情況報告制度。
(二)優化審計工作統籌。統籌審計資源配置,優化審計監督方式,創新推動資源整合、系統發力、提質提效。
——建立健全常態化“經濟體檢”機制。優化審計對象常審、輪審和抽審分類管理,源頭布局常態化“經濟體檢”的方式、內容、頻率,突出對重大改革、重大項目、重大平臺、重大政策、重點人員的審計監督,高質量推進審計全覆蓋,率先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常態化“經濟體檢”機制。
——加強審計計劃頂層統籌謀劃。優化審計項目立項機制,加強年度計劃和五年規劃的銜接,在計劃制定上要加強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做好通盤考慮。加強審計計劃與審計資源的匹配。推進全省各級審計機關之間審計項目計劃的協調,綜合考慮中央、省委和省政府部署要求、上級審計機關審計計劃安排、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本單位審計資源等因素,合理安排審計項目。樹立“最多審一次”理念,每年對同一被審計單位原則上只安排一次現場審計,努力做到審計項目“減次數、不重復、少抽人”。完善全省審計項目計劃管理制度,探索開展審計項目后評估工作。
——創新審計組織方式。樹立審計“一盤棋”理念,改進審計管理和組織方式,加強上下級審計機關審計項目統籌和審計組織方式統籌。推廣應用同類審計項目“大項目”審計模式,有機集成審計內容,有序調配審計資源,推進方案制訂、定性定責、處理處罰、文書范式“四統一”和數據分析、調查了解、現場實施、報告撰寫、成果提煉、整改落實“六統籌”,減少“碎片化”作業。
——構建國家審計、內部審計、社會審計“三位一體”的審計監督大格局。適時修訂《浙江省內部審計工作規定》,創新對內部審計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方式,加快建立審計機關、行業主管部門、相關單位之間權責清晰同向發力的內部審計指導監督體系,促進加強內部風險防控。推動市縣審計機關完善內部審計指導工作機制。推廣以“清單督導”為基礎,審計計劃、項目、組織、資源、成果協同為補充的國家審計與內部審計協同機制,完善檢查反饋、情況通報、整改回訪等工作機制。優化社會審計協審工作機制,制定相關操作流程,開展社會審計報告核查工作,重點關注報告質量問題引發的風險隱患,推動社會審計提升執業質量。
——推進審計監督與黨內監督、其他監督的協調協同。加強審計監督與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財會監督、統計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的協調協同,健全完善信息溝通、線索移送、協作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機制,形成監督合力。加強與組織人事、機構編制、財政、公安、金融監管、國資等部門的聯動,加強審計移送事項辦理持續跟蹤,提高移送工作質量,提高辦結率,審計發現應移送事項、人員移送率100%,審計移送事項成案率到2025年提升到40%。
(三)完善審計質量管控。始終把質量作為審計工作的“生命線”,牢固樹立總體審計質量觀,堅守全員全過程質量管理,不斷完善審計法律法規和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確保審計質量可控、經得起檢驗。
——構建浙江特色審計法規制度體系。堅持立改廢釋并舉,形成更加完備的具有浙江特色的審計法規制度體系。認真貫徹修訂頒布的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審計準則,及時修訂《浙江省審計條例》。及時把好的經驗做法通過制度形式固化下來,推動出臺行業審計相關辦法、指導意見、操作規程等,形成各行業審計制度體系,省級層面出臺審計相關制度文件5項以上,每年推出全國開創性、引領性的制度性成果1項以上。
——全面實施審計質量標準化改革。深化我省審計質量標準化改革,不斷完善質量立審“九項標準”,率先建立貫穿審計計劃、準備、實施、取證、報告、整改檢查等質量控制關鍵節點的標準化流程,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審計質量標準體系。
——建立健全審計業務分級質量控制。系統控制審計質量風險,建立覆蓋關鍵環節的重大質量風險事項防范制度,不發生審計法定職責權限范圍內已審計項目被其他監督查出顛覆性質量問題,行政復議糾錯次數、行政訴訟敗訴次數分別不超過每年審計項目數的2%。強化落實審計業務會議制度,提高審計業務會議審定審計結果的審計項目比例。加大審計質量監督檢查和考核力度。嚴格實行重大審計質量問題責任追究制度。優化優秀審計項目、審計報告評選標準,全省獲得審計署優秀項目數量全國排名力爭前三。
——持續優化審計容錯糾錯機制。堅持“三個區分開來”重要要求,總結提煉各地有效經驗做法和最佳實踐案例,不斷完善審計容錯糾錯機制,實現容錯糾錯要求制度化、情形標準化、應用規范化。
——修訂完善審計管理監督制度。健全審計業務管理、廉政建設、崗位考核、責任追究等內部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制度。建立重大行政決策和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機制,健全審計機關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制度,完善審計權力運行機制。主動接受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監督,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完善特約審計員制度,推進依法行政。
(四)深化審計成果開發利用。加強對審計成果的全過程管理,做深做透審計“后半篇”文章,在探索構建“治已病、防未病”審計工作機制上不斷破題,提升審計成果利用水平。
——健全系統性審計整改長效機制。適時推動省政府修訂《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意見》,健全審計整改配套制度體系。深化“兩審兩會雙督查”審計整改機制,構建審計整改責任網格體系,明確各方整改責任。嚴格落實審計整改報告、問題掛號銷號制度,對審計查出的問題,要逐項逐條擺列清單,詳細說明問題表現、違規性質、法規依據、整改要求和時限等要素。加強對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的跟蹤督促檢查,推動建立審計整改協同督查機制,與省人大、省政府辦公廳就重大問題整改情況協同督查每年不少于1次,同步審計項目與相關省主管部門開展協同督查不少于1次,推動有關部門單位系統性整改,舉一反三,建立健全相關長效機制,著力破解“屢審屢犯”問題。
——加強審計成果綜合提煉。注重綜合分析研判,推進跨領域、跨部門、跨層級、跨年度成果整合應用,加大對經濟治理領域共性、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研究分析力度,著力提升推動完善體制機制和制度層面成果應用水平。加大對經濟社會運行中各類風險隱患揭示力度,鞏固深化以清單為基礎的審計預判預警機制,全領域定期梳理共性問題清單,編制完善風險清單、典型案例,有效發揮審計震懾、警示作用。
——拓展審計成果運用渠道。加大向黨委審計委員會報送審計工作重大事項和重要文稿的力度。落實經濟責任審計成果運用會商研判機制,推動將審計結果作為考核、任免、獎懲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深化審計成果在干部大監督系統中的運用。完善審計成果信息分類、歸并、共享機制,推動審計成果綜合利用。加大審計結果公告力度,向社會公告審計結果占比比“十三五”期間提升10%。
(五)加快推進科技強審。強化數據賦能,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開展審計,實現審計數據資源集中化、業務數字化、方式智能化和決策科學化,科技強審“智治”機制基本建成。
——構建全省審計信息管理一體化平臺。加快完成“金審工程”三期項目主要業務系統的建設部署,及本地化、國產化改造工作,在2022年底前,完成國產化技術改造和部署。“金審工程”三期主要應用系統覆蓋率、審計專網聯通率達到100%,構建形成省市縣三級審計機關集約共享、高效協同的全省審計管理一體化平臺。加快推進審計機關數字化轉型,推動相關數字化管理應用系統上線運行,在審計業務管理、機關行政辦公等方面實現數字化管理。
——提升數據管理水平。完善審計數據采集報送機制,推進省公共數據平臺數據利用,逐步實現各級主要部門數據定期歸集全覆蓋。推進重點領域審計數據規劃的編制修訂。提升歸集數據標準化轉換和數據驗證質量,提高審計數據中心數據存儲、處理和分析能力,重要審計數據采集率達到100%。依托“金審工程”三期項目推進各級審計機關數據資源共享。加強數據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
——加強數據資源分析應用。健全“數據分析+現場核查”工作機制,加大數據資源分析力度,提升疑點準確率,促進實現審計工作從現場審計為主向后臺數據分析和現場審計并重轉變。探索建立常態化審計數據分析工作機制,大數據技術應用行業覆蓋率到2025年達到90%,項目現場實施工作日比“十三五”期間壓減5%。充分發揮大數據的預研預判和總體評估優勢,開展跨領域、跨層級數據挖掘分析。加強信息技術研究應用,總結推廣各領域運用現代信息技術開展審計的工作經驗、方法體系和應用范例。
——建設全省審計專網安全保障體系。加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防護,推進構建以國產密碼基礎設施為支撐的新網絡安全環境,建設省市縣一體化的網絡安全態勢感知和監測預警系統,建立健全網絡安全應急管理體系,全省審計專網實現統一實時的安全監控,全面提升網絡安全服務響應、應急處置和支持保障能力。
(六)加強審計機關黨的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完善干部選育管用全鏈條機制,努力鍛造一支信念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務實、清正廉潔的高素質專業化審計干部隊伍。
——強化黨建引領。以政治建設為統領,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入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構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長效機制。有效運用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三會一課”、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等載體,不斷強化理論武裝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持續推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走深走心走實。全面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深化“雙建”工作,強化設區市審計機關“五強”領導班子建設,細化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深化重大審計組建立臨時黨支部制度,塑造更多具有“審計味”的黨建品牌,促進機關黨建與審計業務深度融合。
——加強審計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審計干部思想淬煉、政治歷練、實踐鍛煉、專業訓練,提升審計干部政治能力、專業能力、宏觀政策研究能力、審計信息化能力。建立健全審計干部專業能力評價標準。加強對年輕審計干部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的歷練,著重鍛煉“能查、能說、能寫”的能力,具備良好素養直接從事審計業務工作的審計人員比例到2025年達到65%。統籌培訓資源,完善培訓內容和形式,深化“以審代訓”,增強干部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審計查核問題能力提升培訓人員人數比“十三五”期間提升10%,計算機審計領軍人才和專業骨干人才比“十三五”時期提升20%。落實新時期好干部標準,完善干部的考核評價和選拔任用機制,建立“老中青”培養梯隊,強化對敢擔當善作為干部的激勵保護,以正確的用人導向引領干事創業導向。推進干部跨地區跨部門及全省審計系統上下層級交流,加強審計機關與審計碩士培養單位的聯系合作。有序推進審計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資格審計人員比“十三五”時期提升10%。積極拓展事業編制審計人員發展渠道,妥善解決執法資格問題。
——持之以恒正風肅紀。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審計“四嚴禁”工作要求及審計“八不準”工作紀律等規定。全面推進清廉審計建設,常態化推行警示教育,深入開展專項監督檢查,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強化追責問責。加強對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的監督制約,突出抓好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的落實,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推進審計文化建設。以“立身立信立業”為引領,努力打造具有鮮明浙江辨識度的審計文化品牌,持續提升浙江審計文化軟實力。加強審計倫理建設,弘揚審計人員核心價值觀,恪守審計職業道德,推動形成依法審計、文明審計、廉潔從審的良好工作氛圍。深入開展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工作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研究,加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計制度的系統研究,圍繞推動審計事業高質量發展開展前瞻性研究,推動審計理論、審計實踐和審計制度創新。加強各類意識形態陣地的建設和管理,強化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建好用好《浙江審計》《浙江內部審計》、微信公眾號、門戶網站等媒體陣地。抓好重要主題、重點領域的宣傳策劃,全方位、全媒體展示審計工作成效。選樹身邊先進典型,加大正面宣傳力度,弘揚主旋律、激發正能量。進一步完善對審計干部政治上激勵、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關懷的工作機制。
本規劃是“十四五”時期引領浙江審計事業走在前列的指導性文件,全省各級審計機關要高度重視、網格責任、細化舉措,鼓勵有條件的市縣審計機關制定本地區規劃,確保規劃各項目標任務落地見效。要根據實際情況,完善規劃實施評估機制、調整修訂機制、監督考核機制,2023年開展規劃實施中期評估,2025年開展終期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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