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關于進一步擴大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附全文) 發布時間:2021-11-15 11:12

中商情報網訊: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流通促進商業消費的意見》(國辦發〔2019〕42號)、《商務部等12部門關于提振大宗消費重點消費促進釋放農村消費潛力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費發〔2020〕299號)等文件精神,切實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積極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充分調動市場主體積極性,有效激發居民消費潛力,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有關措施通知如下。

一、開展品牌活動促進消費

(一)推動主題特色促消費活動。推動冰雪節、音樂節、美食節、啤酒節、老字號嘉年華等主題品牌促消費活動。鼓勵商貿企業開展打折、滿減、以舊換新等優惠讓利活動,激發和釋放消費潛力。〔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廣播電視臺,各市(地)政府(行署)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均需各市(地)政府(行署)負責,不再列出〕

(二)開展系列專題促消費活動。每年適時組織開展“煥新生活龍江惠民家電節”“惠動金秋汽車節”“龍江美食季”“龍江名店流動商城”“熱購龍江年貨大集”等活動,推動全省擴大消費。(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廣播電視臺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組織農村促消費活動。引導全省大中型商貿企業通過“龍江名店流動商城”等方式組織汽車下鄉、家電下鄉、以舊換新等促進消費活動,帶動優質農產品上行。推進電子商務進農村,擴大農村電商覆蓋面,提高農產品標準化率和電商銷售比例,有效促進農村消費。(省商務廳、省廣播電視臺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創新線上促消費活動。發揮直播電商、社區電商等新業態在社會消費中的重要作用,鼓勵商貿企業線上線下融合發展,推廣“線上引流+實體消費”新模式。組織“雙品網購節”“新米節”“網上年貨節”等線上線下有機結合的促消費活動,拓展消費空間。(省商務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廣播電視臺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出臺鼓勵政策促進消費

將市場和政府力量有機結合起來,在充分調動商貿企業積極性的同時,各級政府出臺鼓勵消費政策,有效發揮政府資金引導消費的撬動作用。

(一)發放政府消費券。支持各市(地)發放政府消費券。各市(地)政府(行署)要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做好事前績效評估,根據實際情況謀劃和組織家電、家具、家裝、百貨,文旅、餐飲、夜經濟等對經濟增長具有較大拉動作用的促消費活動,因地制宜制定政府消費券發放政策,確定發放額度。各市(地)政府(行署)是政策實施主體。今年省里根據各市(地)2021年9月9日至11月底實際投入情況,對哈爾濱市和大慶市給予已實際投入金額30%補助,其他市(地)給予已實際投入金額50%補助。各市(地)商務、財政、金融監管等部門要加強消費券管理,細化工作方案和監管措施,確保資金使用安全。(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黑龍江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鼓勵汽車消費。支持各市(地)對居民購買新車(乘用車)給予補貼;對農村居民購買3.5噸及以下貨車給予補貼。各市(地)政府(行署)作為政策實施主體,要結合實際制定補貼政策,確定本級財政資金補貼額度。今年省里根據各市(地)2021年9月9日至11月底實際投入情況對哈爾濱市和大慶市給予已實際投入金額30%補助,其他市(地)給予已實際投入金額50%補助。各市(地)公安、商務、財政、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加強對汽車消費的支持和管理,細化監管措施,依法嚴厲打擊騙補行為。(省公安廳、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支持企業做大做強。省級財政安排資金對符合條件的年度新增批發、零售、住宿、餐飲限上企業每戶一次性獎勵30萬元。獎勵資金實行省市分擔機制,省里承擔獎勵資金的70%,市(地)承擔30%。獎勵條件為銷售收入和納稅情況同時符合相關規定,即申請獎勵需各地有關部門同時提供統計部門關于銷售收入符合條件的證明和稅務部門關于依法納稅的證明。(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統計局、省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搭建發展平臺促進消費

(一)搭建供給平臺。發布《全省消費白皮書》,推廣全省各地名優特新產品,促進傳統消費升級,推動新型消費提質擴容。發布全省消費地圖,打造一縣一亮點,有效引導消費。(省商務廳負責)

(二)拓展宣傳平臺。各地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進行宣傳和引導,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和氛圍。(省商務廳、省統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優化消費平臺。打造多業態聚合、多場景覆蓋為特征的新型消費模式。推動綜合商場實現體驗化、場景化、數字化,創建省級數字化賦能示范企業;推動大中型超市實現便利化、連鎖化、鮮食化,大力引進品牌連鎖店區域總部;推動倉儲物流實現網絡化、信息化、標準化,推進冷鏈物流信息化平臺建設。推動以商業步行街、特色商業街(區)、一刻鐘便民生活圈為載體的大中小型商業集合區,創建省級示范步行街,認定“龍江老字號”,建設新型社區便利店。(省發改委、省工信廳、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分析調度促進消費

(一)強化領導。各市(地)政府(行署)、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出臺政策,細化措施,切實把促進消費工作抓緊、抓實、抓細,抓出成效。

(二)加強調度。省級成立以分管副省長為組長,12個中省直部門和13個市(地)政府(行署)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促消費擴內需工作專班”,通過強化對各市(地)、各部門、重點企業、重點大類產品的運行分析和調度,有效促進消費增長。

(三)完善機制。采取月排名晾曬成績、季通報反思發言等工作措施,形成促消費工作的長效機制,突出消費在國內大循環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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