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報網訊:近日,東莞市人民政府印發《東莞市自然災害防治能力建設行動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1年,我市9項重點工程建設目標基本完成,工程防御能力明顯增強,自然災害防治體制機制不斷完善,自然災害防治能力大幅提升。“十四五”“十五五”時期,自然災害防治重點工程持續發揮效益。到2030年,高效科學的自然災害防治體系基本健全,自然災害防治能力實現現代化。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園區管委會)、市府直屬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高效科學的自然災害防治體系,全面提高我市自然災害防治能力,參照《廣東省自然災害防治能力建設行動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21年,我市9項重點工程建設目標基本完成,工程防御能力明顯增強,自然災害防治體制機制不斷完善,自然災害防治能力大幅提升。“十四五”“十五五”時期,自然災害防治重點工程持續發揮效益。到2030年,高效科學的自然災害防治體系基本健全,自然災害防治能力實現現代化。
二、重點任務
(一)實施災害風險調查和重點隱患排查工程
1.開展氣象災害風險隱患排查。開展氣象災害風險調查和重點隱患排查,建立精細可用的基層氣象防災減災數據集,繪制氣象防災減災區劃地圖,識別氣象災害高風險區域,結合各部門重點隱患排查成果,篩查出各類氣象災害的重點隱患,確定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掌握災害風險隱患底數。
2.開展地震災害風險調查和重點隱患排查。協助省地震部門開展粵港澳大灣區淺層三維結構探測(一期)項目,適時對《東莞市石龍—厚街斷裂、南坑—虎門斷裂探測與地震危險性評價》項目階段性成果開展后續完善的研究工作。
3.開展地質災害風險調查與隱患排查。配合省完成重點防治區內地質災害詳細調查工作,分析成災規律,劃定地質災害易發區和危險區,建立地質災害數據庫。
4.開展海洋災害風險排查。開展海洋災害承災體調查和風暴潮災害風險評估與區劃,開展海洋災害隱患排查,促進海洋災害重點防御區劃定工作,建設我市海洋承災體分布圖和海洋災害風險評估數據庫。
5.開展森林火災風險隱患排查。開展全市森林火災風險隱患點調查,全面摸清全市森林火災隱患底數,成果集成森林火災隱患專項圖,建立森林火災隱患數據庫。
6.開展易受臺風及其他自然災害影響重點設備設施風險調查。開展城市內澇點、大型建筑機械起重設備、電力設施設備、廣告牌、重點城市園林設施等易受臺風及其他自然災害影響的風險點普查,全面掌握基數,完善有關設施設備抗風操作規定,確保在臨災狀態下實現快速管控。
7.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建立全市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指標體系,開展全市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重點隱患排查,摸清全市災害風險隱患底數,查明重點區域減災能力,形成全市自然災害風險與減災能力數據庫,在政務數據大腦編目共享。
(二)實施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修復工程
8.開展造林與生態修復。大力開展造林與生態修復,集中在江河兩岸、大中型水庫周邊、高等級公路兩側第一重山等重點區域進行林相改造,不斷提高水源涵養能力。加快制定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指導實施林區防護阻隔系統和林區防火道路等防火基礎設施建設。
9.開展沿海防護林工程建設和維護現有林火阻隔系統。建設沿海防護基干林帶,提升工程區內森林質量,構建結構穩定、功能齊備的沿海防護林體系。維護現有生物防火林帶,減少林下可燃物的積累。
10.推進濕地公園建設。統籌考慮濕地資源現狀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在河流、河涌、湖泊、庫塘、河口、沼澤、灘涂等區域,大力推進多類型、多層級、多功能的濕地公園建設,積極推動濕地資源保護和生態修復工作。
(三)實施海岸帶保護修復工程
11.開展受損自然岸線生態修復。重點針對因自然災害、人為破壞和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項目占用而受損的重點岸段,通過建筑物拆除、沙灘重建、紅樹林種植、生態化堤壩建設、生態廊道建設、潛堤促淤等方式推動人工岸線改造為具有自然岸灘形態特征和生態功能的海岸線。加強紅樹林保護和擴容提質建設,增強防風削浪功能。啟動實施我市粵港澳大灣區海岸帶生態保護修復減災三年行動計劃。
12.推動重點海灣整治修復工程。開展海岸帶生態修復、濱海濕地生態修復等項目,提升和加固海岸防護能力。
13.推進圍填海區域生態修復。加快推動圍填海歷史問題處理,按照“誰損害、誰修復”的原則落實8個圍填海歷史項目生態修復工程,通過濱海濕地恢復、生態海堤建設等方式力爭至2023年修復海岸線不少于3公里,提高濱海生態質量。
14.推進海堤工程建設。組織對全市海堤建設現狀進行全面摸查,啟動全市生態海堤建設方案編制工作,推進海堤建設。
(四)實施地震易發區房屋設施加固工程
15.加固改造地震易發區重要公共建筑物。指導各地震易發區范圍鎮街(園區)開展對學校、醫院等重要公共建筑物排查和抗震性能鑒定,督促對抗震性能不足的建筑物業主進行建檔和抗震加固。強化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監管和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查管理,推動抗震設防專項論證制度。
16.加固地震易發區市政設施。組織開展城市橋梁安全風險評估和排查,制定城市橋梁加固改造計劃,實施城市橋梁加固改造工程。
17.實施公路橋梁安全保障專項整治提升工程。全面核查橋梁技術狀況,構建公路橋梁安全整治長效工作機制。對經核定的四、五類公路橋梁以及使用年限久的三類橋梁,特別是河床下切嚴重的淺基礎橋梁加快推進改造。原則上小橋在發現1年內改造完成,中橋在發現2年內改造完成,大橋在發現3年內改造完成。
18.實施全民防震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提升工程。加強防震減災科普展區建設維護,豐富科普宣傳網上服務形式。推進避險教育進學校、進社區、進農村,提升全民防災減災意識和避險自救能力。
(五)實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
19.實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加快推進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按照整體性規劃、全流域推進、分階段實施的系統治理思路,重點圍繞山區、易災多災區等區域開展治理。梳理防洪薄弱的河流,對重災易災的河流先行實施整治,重點解決河道行洪不暢問題,提高流域綜合防災減災能力。到2021年,全市中小河流防洪排澇能力得到顯著提升,重要河段防洪標準達到10年至20年一遇。
20.實施病險水庫水閘除險加固。實施病險水庫和病險水閘除險加固,進一步消除水庫、水閘等水利基礎設施出現的安全隱患。
21.實施重點澇區排澇建設。構建高效完善的城市排澇體系,加強城市內澇整治,強化設施維護和管渠清疏,消除易澇點。以農村澇區骨干排澇泵站工程為重點,有序推動農村重點澇區治理工作。
22.實施城鎮備用水源工程。進一步完善城市水源安全保障體系,提升城市應對突發水污染事故、特殊干旱年或連續干旱年的能力。
23.實施防汛抗旱監測預警智慧化工程。完善全市的江河流域重點水旱災害防御關鍵區、重點區域(位于江邊鎮街園區)沿河重點部位或險工險段、水庫等水利工程和水旱災害防御關鍵區建設。
(六)實施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和避險搬遷工程
24.實施地質災害綜合治理。編制地質災害綜合治理三年行動計劃,通過采取避險搬遷、工程治理和專業監測等措施,2020組織實施42處、2021年組織實施111處地質災害隱患點綜合治理。深入開展農村削坡建房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全市削坡建房風險點的排查,建立臺賬,制定綜合治理措施。采取補助的方式,積極引導群眾自主開展削坡建房整治。
25.開展泥磚房整治。對全市現有農村泥磚房分類建檔立卡,分期分批、先易后難開展全市泥磚房整治工作。
(七)實施應急救援中心建設工程
26.建設東莞市應急管理局指揮中心。建立統一指揮、上下聯動、反應靈敏、平戰結合、處置有效、指揮高效的東莞市應急管理局指揮中心。縱向實現與省應急指揮中心、應急救援中心、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市智慧城市運行中心(IOC)、各鎮街(園區)應急分局指揮中心的互聯互通;橫向實現與市“三防”指揮部、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市重特大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及市處置生產安全較大以上事故指揮部成員單位、東莞軍分區、武警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指揮中心互聯互通。平臺實現各級各類應急資源共建共享、風險監測預警預報、風險研判會商聯動,實現應急救援組織實施信息化、數據化、實時化,通過調度指揮不斷提高實戰化應急指揮能力。
27.建設市應急消防救援訓練基地。建設訓練模塊(含教學區、生活區等)和市民應急安全體驗中心等。訓練模塊按照可同時容納400人訓練的標準建設,建成后駐訓一定數量的綜合救援力量和森林滅火力量,作為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第一梯隊。同時組織全市各專業應急救援大隊培訓、演練,作為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第二梯隊。市民應急安全體驗中心兼具情景模擬、互動體驗、科普教育等功能,提高市民對生產安全和自然災害事故的防范意識及應對能力。
28.升級全市消防救援指揮中心。配齊“高、精、尖”通信裝備,全面建成有線、無線、衛星網構成的“天地一體化網絡”,打造智能型消防滅火救援指揮中心。升級改造“119”接處警、應急通信融合指揮及網絡,提升“119”警情處置和應急通信指揮能力。
29.持續創建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加強社區(村)減災資源和力量統籌,大力開展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工作,進一步提高基層綜合防災減災能力,推動基層防災減災能力標準化,著力解決防災減災最后一公里問題。
(八)實施自然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化工程
30.建設氣象災害綜合監測和預警系統。建設氣象雷達觀測系統和高分辨率相控陣雷達網。做好全市其他氣象雷達的維護、升級改造工作,提高中小尺度強對流天氣預警能力。對關鍵區域的區域氣象站、海洋氣象浮標站進行更新,完善衛星接收系統,提升對臺風的監測能力。
31.加強水文監測預警能力和水利工程智能感知體系建設。啟動全市水文現代化建設規劃編制工作;進一步提升江河水文站網監測能力,探索中小河流精細化洪水預報方法,基本完成我市全部省級基本水文站升級改造。建設水利工程智能化感知體系、感知數據歸集體系和統一監管平臺,初步實現江河和重要水利設施洪澇災害風險監控。
32.加強東莞市地質災害監測網建設。進一步完善優化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網絡,對暫無條件實施工程治理或者避險搬遷的威脅人的生命地質災害隱患點,采取專業監測措施,24小時自動監測預警,確保受威脅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進一步做好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逐步將預警信息發布范圍擴大到地質災害隱患點、削坡建房點、其他地質災害風險點的避險責任人和基層群眾,提醒避險責任人和基層群眾采取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
33.加強現代化地震監測預警能力建設。協助省地震部門開展國家地震烈度速報與預警工程廣東子項目建設,新建和改造設在我市的國家地震烈度速報與預警觀測站點。開展地震預警信息服務中心基礎支撐系統環境建設和地震信息公共服務軟實力提升建設,提升地震信息公共服務能力。
34.完善森林火險預警系統、衛星遙感監測系統和林火遠程視頻監控系統。利用數據分析、衛星遙感、視頻監控、智能識別等技術,建設完善森林火險預警系統、衛星遙感監測系統和林火遠程視頻監控系統,實現基于多源信息的全市森林火險等級預警、每小時1次的全市森林火險衛星監測報告、自動識別報警的林火遠程視頻監控等功能,提升我市森林火險監測預警立體化、智能化、實時化水平。
35.加強沿海地區風暴潮預警能力建設。開展風暴潮預警系統建設,加強風暴潮預警預報能力。
36.鼓勵支持企事業單位申報省市級科技計劃項目,開展防災減災與應急救援專項研究。鼓勵支持企事業單位申報我市社會科技發展項目、粵莞聯合基金、重點研發領域項目等。
37.加強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能力建設。升級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實現市鎮一體化及橫向多部門聯合業務運行和綜合監控管理。建設大數據精準分區預警短信發布系統,實現全市范圍按需向指定區域、指定類別公眾發布全網靶向預警短信;依托北斗、短波和衛星通信手段,建設覆蓋全市的融合預警信息傳播控制平臺和預警終端。構建含大數據智能分析支撐、社會化觀測采集與處理、智能災情反饋互動、媒體矩陣融合發布等功能的新型互聯網預警信息發布和傳播管理平臺,實現重點時段、重要區域人群的預警信息精細快速發布。充分發揮廣播電視戶戶通在保障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方面的作用。
(九)實施自然災害防治技術裝備現代化工程
38.加強森林防滅火應急能力建設。全面提升現有專業森林消防應急救援隊伍裝備水平,加大對專業隊伍配備森林消防水域車、水泵、應急指揮車、運兵車和工具車等大型撲火裝備。提升森林消防隊員個人防護裝備水平。發揮無人機林區常規防火巡航、火場偵查及撲火指揮作用。開展森林火災高效撲救技術和森林防滅火標準化體系建設以及開展森林火災損失調查評估系統建設等,形成一套適合我市森林防滅火實際、具有東莞特色的森林防滅火標準化體系,全面提升全市森林火災防治能力。
39.推進地震應急響應技術保障能力建設。協助省地震局建設地震現場災情快速采集、識別、處理及反饋系統,為地震監測應急工作提供信息支撐;構建公網、衛星等多種通信方式并存的應急通信保障模式,進一步提高地震監測應急通信保障能力;加強地震監測應急的技術支撐。
40.實施水上搜救能力建設工程。加大水上先進應急救援裝備投入,強化水上搜救人才隊伍建設,加強水上搜救應急演練,全面提升水上搜救工作能力。
41.強化救援隊伍專業化技術裝備配備。落實專業隊建設和裝備配備要求,配齊配強應急救援專業隊裝備。加強紅十字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和專業救援力量建設。加強應急救援污染防治技術裝備研制,防止次生環境災害。
42.強化滅火救援攻堅裝備配備。針對高層建筑、地下空間和軌道交通、大型綜合體、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災撲救及消防勤務需要,重點加強滅火攻堅裝備配備。
43.提升消防站救援裝備配備水平。開展消防救援裝備達標建設。加大消防站裝備配備水平,對全市消防戰勤保障基地戰勤保障車輛、滅火藥劑、防護裝備和搶險救援器材等裝備物資進行更新補充,進一步提升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戰勤保障能力。
44.實施移動通信指揮平臺建設項目。構建集視頻指揮、監控調度、視頻會商、現場圖傳、態勢展現等功能的移動通信指揮平臺,實現跨網跨部門跨區域的隨行指揮能力。通過現場應急通信移動平臺統一承載,實現快速搭建專網,現場及時指揮組織救援,保障前方指揮部與后方指揮部、前方指揮部與第一救援現場之間圖像、語音互聯互通,實現城市現場應急通信保障和無人區應急通信保障,以及跨地市應急現場音視頻指揮調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應急管理、發展改革、財政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共同參加的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協調機制,統籌推進9項重點工程建設。要在項目審批上給予支持,納入綠色通道推進和監督管理。各項任務牽頭部門要充分發揮綜合指導和監督管理職能,加強與參加部門的銜接溝通,分工協作,形成齊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自然災害防治格局,確保各項工程有序推進。
(二)落實資金保障。充分考慮各級財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資能力,確定投資規模。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確定市鎮兩級支出責任,明確分擔比例。各部門要將相關工程項目納入本行業領域市級專項資金范疇,實行優先保障。各鎮街(園區)要將9項重點工程的配套資金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可結合實際在各相關領域專項資金中統籌安排。拓寬投融資渠道,鼓勵企業及社會力量參與,保障項目建設資金需求。
(三)加強監督考核。市將加強動態監測、跟蹤和評估,重點強化工程建設進度和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全面掌握進展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強化監督檢查和考核,將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和實施成效納入各部門年度工作考核內容。2021年6月、12月上旬,市直有關單位和各鎮街(園區)要向9項重點工程牽頭部門報送工作進展情況;6月、12月中旬,9項重點工程的牽頭部門要向市應急管理局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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