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加快先進制造業項目投資建設若干政策措施》發布(附全文) 發布時間:2021-04-07 11:42

中商情報網訊:近日,廣東省政府發布《廣東省加快先進制造業項目投資建設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加快先進制造業項目投資建設,促進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以下是政策全文:

廣東省加快先進制造業項目投資建設

若干政策措施

為進一步發揮制造業投資推動工業經濟增長的牽引帶動作用,加快先進制造業項目投資建設,促進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以下簡稱戰略性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制造強省,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加強分區域分行業分類指導。圍繞“一核一帶一區”區域發展格局,按照“十四五”全省制造業總體空間布局,支持各地結合產業發展實際和特色,因地制宜、分類施策,聚焦新一代電子信息、綠色石化、智能家電、汽車、先進材料、現代輕工紡織、軟件與信息服務、超高清視頻顯示、生物醫藥與健康、現代農業與食品等十大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半導體與集成電路、高端裝備制造、智能機器人、區塊鏈與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新能源、激光與增材制造、數字創意、安全應急與環保、精密儀器設備等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立足“招好商、招大商、精準招商、產業鏈招商”,積極引進產業帶動性強、技術水平先進、綠色低碳的先進制造業項目。支持國有企業聚焦主責主業,加大向實體經濟特別是先進制造業的投資力度,鼓勵省、市、縣(區)國有資本深度參與先進制造業項目引進建設。

二、加大制造業投資獎勵。省財政設立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對“十四五”期間各地級以上市引進、建設先進制造業項目予以支持:支持先進制造業投資獎勵,對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廣州、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市總投資10億元以上的制造業項目,汕頭、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云浮市總投資5億元以上制造業項目,省財政按其新增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不超過2%的比例,分年度對地級以上市政府予以事后獎勵,相關獎勵資金由地級以上市設定績效目標,可以用于降低用地或生產運營成本、科研投入、產業園發展、配套建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設備獎勵、貸款貼息、人才獎勵、用工或職業技能培訓、“工改工”等;支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研制與推廣應用;對20個戰略性產業集群的大型技術改造項目給予獎勵,其中珠三角地區技術改造項目按設備購置額不超過20%予以獎勵,粵東粵西粵北地區技術改造項目按設備購置額不超過30%予以獎勵,原則上企業技術改造政策和制造業投資獎勵政策不疊加;支持新建大型產業園區建設等(具體實施細則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省財政廳另行印發實施)。

三、加強內外資一體化全產業鏈招商。打造先進制造業“大招商”格局,定期舉辦省、市、縣(區)招商大會,搭建省市聯動招商網絡。實施產業鏈招商工程,圍繞戰略性產業集群,編制產業招商地圖,成立產業鏈招商聯盟,建立產業招商數據庫和目標企業清單。加強與國家重大戰略及港澳地區對接、協同聯動,圍繞先進制造業產業鏈推動互補招商。支持有條件的地區設立市場化、專業化及內外資一體化投資促進機構,鼓勵以更靈活方式對引進先進制造業項目成效顯著、貢獻突出的機構和個人給予獎勵。

四、推動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圍繞創新鏈布局產業鏈,加快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家創新中心建設,在先進制造業領域重點布局,促進先進制造業重大成果在粵轉化落地,在每個戰略性產業集群建設至少1家省級技術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或制造業創新中心,鼓勵各地對國家級、省級技術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和中試基地給予資金支持。強化產學研合作,支持先進制造業項目單位聯合國家相關行業領先高校、科研院所來粵設立新型研發機構,支持國家實驗室和國家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等研發機構落地廣東建設分中心、分實驗室。圍繞戰略性產業集群加快建設一批國家級和省級質檢中心、產業計量測試中心、技術標準創新基地。聚焦戰略性產業集群數字化轉型,支持先進制造業項目加快完善5G、工業互聯網平臺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

五、強化資源要素保障。各地在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時要統籌考慮制造業發展需求,優化產業用地布局,劃設工業用地控制線。省每年安排一定用地指標用于先進制造業項目預支使用,對各地引進符合條件的先進制造業項目但當年用地指標確有不足的,可按規定向省申請預支指標。省每年安排用地指標獎勵制造業發展較好的地級以上市政府,優先用于先進制造業項目引進建設。優先保障先進制造業項目使用林地定額需求。研究制定工業用地“標準地”供應指標體系。支持和鼓勵各地建設高標準廠房和工業大廈,容積率在1.6以上、2層以上且帶工業電梯的高標準廠房和工業大廈,可按幢、層等為基本單元進行不動產首次登記。各地按照工業優先用地原則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加快先進制造業項目用地、用海、用林審批;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要充分保障工業用地供給;“三舊”改造土地優先保障先進制造業項目需求。

六、優化環境資源管理。優化環評服務機制,主動提前介入,指導優化選址選線、生態環保措施,協調解決環境制約問題,對高質量編制完成環評文件的制造業項目,實行環評審批一次性辦理。對符合條件的制造業項目實行告知承諾制、簡化環評編制內容、降低環評等級等改革措施,對基本不產生生態環境影響的制造業項目免于辦理環評手續。省“十四五”能耗總量指標分配充分考慮各地區先進制造業項目建設投產情況。對超額完成可再生能源激勵性消納責任權重的地市,超出最低消納責任權重的消納量不納入該地區年度和“十四五”當期能源消費總量考核。

七、加強金融和產業資本支持。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戰略性產業集群企業和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推動金融機構增加制造業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提高制造業中長期貸款和信用貸款占比。引導金融機構完善信貸管理機制,增強信貸資源供給、推出專屬信貸產品,優化融資服務,提高先進制造業項目金融服務質效。鼓勵地市成立本地先進制造業重點項目金融信貸工作專班,協調金融機構加強融資支持,優化審批流程,便利企業融資。引導保險機構開發針對先進制造業項目的專屬保險產品。建立與國家相關產業投資基金常態化對接工作機制,強化省、市相關產業發展基金的政策導向,引導基金聚焦重點產業鏈上下游聯通開展投資,加大對先進制造業項目支持力度,通過資本紐帶構建產業鏈上下游協作的產業生態圈。

八、強化高素質人才支撐。深入實施“廣東技工”工程、“灣區人才”工程。對全省總投資50億以上先進制造業項目單位賦予高級職稱(含正高和副高)評審權,由項目單位制定評審標準條件;對沿海經濟帶東西兩翼和北部生態區總投資10億以上先進制造業項目單位賦予副高級職稱評審權。支持各地根據先進制造業項目需求,多渠道組織線上線下人才專場招聘會,支持企業引進、培育高層次人才。鼓勵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先進制造業項目提供免費服務,各地可根據服務人數、人才類型等對提供服務機構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支持先進制造業項目單位建設“人才驛站”。引導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重點建設20個與戰略性產業集群相匹配的專業集群。在先進制造業項目單位及企業推行現代學徒制和企業新型學徒制,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鼓勵地市參照實施。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應屆畢業生到沿海經濟帶東西兩翼和北部生態區制造業企業就業,符合條件的可參照高校畢業生給予每人5000元的基層就業補貼。鼓勵各地制定本地先進制造業項目團隊或項目所在企業高管人才薪酬補貼政策,推廣人才“一站式”服務,在居住、社會保障、戶籍、就醫、子女入學等方面提供政策和便利服務。

九、打造高水平項目承載平臺。積極支持申報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鼓勵有條件的地市向園區下放更多管理權限,將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省產業園打造成為全省先進制造業項目建設的主陣地。聚焦戰略性產業集群培育,加快建設一批以先進制造業為主導產業的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布局建設一批省產業園,支持村鎮工業集聚區升級改造后規劃建設省產業園,打造一批特色產業園區,省、市、縣(區)加大對園區道路、管網、環保、通信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支持力度,各地用地指標要優先保障園區建設需要。

十、加大統籌協調力度。建立省領導定向聯系負責若干戰略性產業集群機制,發揮世界500強企業和大型骨干企業“省長直通車”制度、省領導聯系跨國企業直通車制度以及省制造業重大項目建設總指揮部會議、利用外資工作聯席會議機制作用,加快推動先進制造業項目引進和落地建設。各地級以上市要成立以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制造強市建設領導小組,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先進制造業項目引進和建設,至少每季度召開一次專題會議或現場辦公會及時協調解決項目落地及建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協調水、電、燃氣和通信服務單位嚴格按照承諾的時限完成接入服務,統籌資金、土地、人才等要素全力支持推動先進制造業項目保投產、保續建、促新開、促落地、增固投。省政府將先進制造業項目引進及建設工作納入重點督查范圍,視情況對各地開展專項督查。

本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政策內容工作分工

政策內容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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