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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廣東省培育新能源產業集群行動計劃(2021-2025年)》征求意見:2025年建成加氫站約90個

發布日期:20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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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報網訊:日前,廣東省能源局發布關于征求《廣東省培育新能源產業集群行動計劃(2021-2025年)(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告。據悉,《征求意見稿》中提到的包括核電、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氫能、天然氣水合物、地熱能、海洋能、儲能、智能電網等領域。

其中提到,建成一批國家級技術研發中心、省重點實驗室,在氫燃料電池等方面培育出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技術創新型龍頭企業;到2025年,全省建成加氫站約90個,適應珠三角需求、輻射周邊的加氫設施體系基本建成;建成一批在國內外具有影響力的氫燃料電池產品研發制造基地。

氫能源是目前已知的所有能源中最為清潔的一種,被稱為最理想的新能源。氫能產業鏈包括制氫、儲運、加氫、氫能應用等方面。其中,制氫是基礎,儲運和加氫是氫能應用的核心保障。

氫能的上游是氫氣的制備,主要技術方式包括傳統能源的化石原料制氫法、化工原料制氫法、工業尾氣制氫法、電解水制氫法以及新型制氫技術等。

氫能儲量大、比能量高、可貯存、可運輸,氫能源產業鏈的就是儲存環節。目前,氫能的主要儲運技術包括高壓氣態、低溫也太、固體材料儲運以及有機液態儲運等。

下游是氫能的應用,涉及到能源的多個方面,除了傳統石化工業應用如合成氨、石油與煤炭深加工外,還包括加氫站、燃料電池汽車等領域的應用。

數據來源:中商產業研究院整理

以下為《廣東省培育新能源產業集群行動計劃(2021-2025年)》(征求意見稿)全文:

廣東省培育新能源產業集群行動計劃

(2021-2025年)

(征求意見稿)

為適應國際能源發展新趨勢,做大做強我省新能源產業,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培育發展新動能,根據省政府部署要求,制定本行動計劃。本行動計劃包括核電、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氫能、天然氣水合物、地熱能、海洋能、儲能、智能電網等領域。

一、總體情況

(一)發展現狀。廣東陸上風能和太陽能資源一般,海上風能、地熱能、核電場址資源較豐富。近年來,我省科學統籌資源開發條件,加快新能源開發利用和技術創新步伐,積極推動新能源產業發展,取得積極成效:一是產業規模不斷擴大。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已規模化應用,海上風電進入快速發展通道,成為加快能源結構轉型的重要驅動力。截至2019年底,全省新能源發電裝機規模2903萬千瓦(其中風電、光伏、生物質發電裝機1289萬千瓦,核電裝機1614萬千瓦),較“十二五”末增長約133.9%;建成充電站約2350座,充電樁約12萬個,加氫站34座;2019年新能源產業產值約2900億元。二是產業技術水平不斷提高。風力發電機組、逆變器、高效太陽能電池、高溫和低溫氫燃料電池電堆等設備和產品研發制造處于全國領先地位,氫能利用、儲能技術、充電樁和智能電網建設等位居全國前列,形成了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自主品牌“華龍一號”三代核電技術,在核聚變核心設備與工程設計等顛覆性技術方面取得重要突破,天然氣水合物連創試采紀錄。三是產業集聚發展態勢初步形成。在風電、太陽能、核電、氫能產業方面產生了一批優勢特色企業,形成了骨干企業帶動、重大項目吸引、上下游配套企業集聚發展的態勢。

(二)存在的問題。一是資源利用不充分。風能、太陽能發電裝機規模明顯低于蘇浙魯等省份,資源較為豐富的地熱能、海洋能處于小規模示范應用階段,其他新能源開發應用成本較高。二是自主創新能力較低。國家級和省級聯合創新平臺建設推進緩慢,人才資源較少,企業研發投入不足,新能源裝備核心設備和關鍵材料需依靠進口,如風機主軸承、大功率IGBT等。三是整體競爭力不強。龍頭企業少,帶動力和控制力不強,產業配套和集聚效應不夠明顯,高端裝備制造水平落后于長三角地區,檢測認證體系和標準體系有待完善等。

(三)機遇與挑戰。隨著全球能源技術創新和結構調整步伐的不斷加快,我國“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戰略的深入推進,新能源產業迎來加速發展期。我省作為全國經濟大省,能源消費需求大,開放程度高,投資活躍,面臨良好的發展機遇:海洋風能和波浪能、中低溫地熱能和生物質等可再生能源較為豐富,開發應用前景好;省內裝備制造業和電子信息業優勢明顯,產業鏈齊全,為新能源裝備制造、產業跨界融合提供了有力的支撐;全面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和“一核一帶一區”發展戰略,為新能源產業提供了更加有利的發展環境。同時,也面臨著諸多挑戰:國際貿易保護主義抬頭,貿易壁壘增多、技術封鎖加劇;國內各省份競相將新能源產業作為重點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競爭越發激烈;現階段石油等傳統能源價格創紀錄大跌對新能源生產和消費帶來沖擊;國土資源、環境保護、軍事影響等約束加劇成為新能源發展的制約因素;國家相關補貼政策的退坡,給新能源發展帶來加速降成本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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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標

(一)擴大產業規模。到2025年,新能源發電裝機規模達到6050萬千瓦(其中風電、光伏、生物質發電裝機規模4200萬千瓦,核電裝機規模1850萬千瓦),氫燃料電池

兆瓦,儲能規模達到兆瓦時;新能源制造業產值(或增加值)達到億元,其中風力發電機組制造達億元;新能源服務業加快發展,智能電網收入達到億元;全省新能源主營業務收入超過億元。

(二)提升創新能力。建成一批國家級技術研發中心、省重點實驗室,在核電、海上風電、光伏、氫燃料電池、智能電網方面培育出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技術創新型龍頭企業,形成一批國內領先、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核心技術和自主品牌,基本健全檢測認證體系和標準體系,爭取天然氣水合物進入產業先導期,把廣東建設成為全國新能源應用示范區、產業技術和商業模式創新區。

(三)完善基礎設施。到2025年,初步建成安全、可靠、綠色、高效的智能電網體系;儲能初步實現規模化發展,儲能技術產品得到廣泛推廣應用,形成源—網—荷全面布局;全省建成充電站約3600座,充電樁約17萬個,加氫站約90個,適應珠三角需求、輻射周邊的充電、加氫設施體系基本建成。

(四)強化產業協同。建成一批在國內外具有影響力的核電和海上風電裝備、氫燃料電池、儲能設備、光伏產品研發制造基地。新能源產業規劃、設計、運維等應用服務體系不斷完善,資源配置和產業協同更加高效。

三、重點任務

(一)有序推動新能源開發。凸顯資源稟賦,規模化開發海上風電;適應環境要求,因地制宜發展分散式陸上風電;發揮平價優勢,積極推進太陽能光伏發電以丙烷脫氫和清潔能源制氫為基礎開展多元制氫,擴大氫能利用規模;加快垃圾焚燒發電建設,開展生物天然氣開發;安全高效發展核電,綜合開發利用地熱能、海洋能;推進天然氣水合物勘探和開發試驗。

(二)大力提升制造業水平。發展大容量、抗臺風、智能化風機整機以及軸承、葉片、齒輪箱等關鍵零部件和配套設備制造;發展高效薄膜電池、光伏逆變器、高性能平板集熱器和高效晶硅電池、薄膜電池成套生產設備;加快推動氫燃料電池高性能電堆國產化,發展固體氧化物燃料電池及其分布式發電成套裝備,突破碳紙、催化劑、高壓儲氫制氫設備等關鍵材料和設備;推進國產化核電裝備技術研發制造;推動智能電網、儲能相關設備制造。

(三)加強關鍵技術攻關。政府主導,整合資源,攻克基礎理論和共性技術難題;以企業為主體,對準系統集成、硬核技術、關鍵材料、精密工藝等方面存在的應用短板,實施聯合攻關。

(四)推動產業集聚發展。發揮龍頭骨干企業帶動效應,引導支持上下游企業對接配套行業龍頭企業集約集聚發展,形成以大企業為核心的產業組織形態,打造錯位發展的特色產業集聚區。

(五)加快能源新基建。穩步實施廣東電網目標網架建設,加快推進智能變電站建設,推進多能互補綜合能源網絡建設,構建適應大規模新能源接入并滿足分布式能源“即插即用”要求的全省智能化電網。推進人工智能與電力領域深度融合,擴大輸電線路新材料新技術應用,提高全省電網輸、變、配、用電側的智能化水平。穩步推進加氫站、氫油電綜合能源補給站和液氫站建設,初步建成與氫能應用相適應的供氫網絡。全面推進電動汽車充電設施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優化充電設施布局,提高充電設施技術質量,強化充電保障能力,推進充電網絡互聯互通。

(六)促進新能源綜合應用。在各類園區、鄉村等推進可再生能源及其他分布式能源多能互補、綜合利用,支持發展農光互補、漁光互補分布式光伏,大力推廣太陽能建筑一體化應用。推動“可再生能源+儲能”系統和微電網系統建設,加快電網側、發電側和用戶側的儲能技術推廣運用。推進可再生能源在5G基站、特高壓、充電樁、大數據中心等領域的應用,推廣地熱能與集中供熱、制冷、燃機發電等方面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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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大工程

(一)創新能力提升工程。加強創新平臺建設。充分整合省內外科研院所、高校、企業等創新資源,積極部署建設國家級、省級和國家地方聯合創新平臺,實現共性技術共研共享。支持省屬投資平臺粵科集團對接中國能建廣東電力設計研究院、中廣核研究院等央企技術平臺,發起成立新能源產業成果轉化基金。加強國際交流合作。鼓勵省內新能源龍頭企業與國外領軍企業建立合作關系,共同開展技術研究。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引入具有核心專利和技術的國際知名企業在我省建廠和設立研發中心。加強人才引進。充分利用我省“珠江人才計劃”、“揚帆計劃”、“廣東特支計劃”等高層次人才計劃,積極引進國內外技術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突破關鍵技術,提高產業競爭力。

(二)龍頭企業培育工程。重點支持在海上風電、核電、光伏、氫能、智能電網、儲能等領域具有優勢和潛力,并根植于廣東具有研發能力、規模實力和牽頭作用的企業。海上風電:明陽集團、中國能建廣東電力設計院等。核電:中廣核集團、東方重機等。太陽能:華為、愛旭科技、捷佳偉創、儒興科技、中山瑞科、五星太陽能等。燃料電池潮州三環、愛德曼、鴻基創能、國鴻氫能、廣順新能源、泰極動力、海德利森等。智能電網南方電網、長園深瑞、珠海全志等。儲能:億緯鋰能、科陸電子、上能電氣等。生物質能:廣州環保投資、瀚藍綠電等。

(三)新能源開發建設工程。核電:建設惠州太平嶺核電廠一期工程、汕尾陸豐和湛江廉江核電項目一期工程;建設生產能力400噸鈾/年的核燃料組件廠,逐步擴大產能,打造集燃料組件生產、運輸、貯存、研發為一體的核燃料產業園。海上風電:加快完成陽江南鵬島、珠海金灣、湛江新寮、汕尾后湖、惠州港口等近海淺水區項目開發,以華電陽江青州三項目先行示范推動近海深水區項目開發,到2025年海上風電建成投產約1300萬千瓦力爭國家批準建設近海深水區千萬千瓦級海上風電基地。太陽能:穩步推進千萬千瓦級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建設。氫能:推進化工制氫、電力制氫等氫源建設,適當超前布局加氫站等儲運加注網絡。智能電網:推進粵港澳大灣區主網架優化工程,加快推進95項珠三角主要城市保底電網工程,提升對港對澳供電保障能力建設,推動智能變電站示范工程建設。

(四)前沿技術示范工程。海上風電:漂浮式海上風電基礎示范工程、近海深水區海上風電柔性直流集中送出示范工程、明陽漂浮式海上風電、海洋牧場和海上制氫綜合開發示范工程等。太陽能:千噸級等離激元強化光催化還原二氧化碳合成天然氣示范工程,高效碲化鎘薄膜發電玻璃與廣州美術館BIPV一體化項目。生物質:在珠三角建設大型餐廚垃圾沼氣發電-有機肥多聯產示范項目;在農村種養基地開展生物天然氣示范工程、循環農業示范工程。氫能:擴大SOFC(固體氧化物燃料電池)在全球領先優勢,在國內率先示范基于SOFC的MW級冷熱電三聯供應用。地熱能:河源黃村地熱能綜合利用工程。波浪能:珠海市大萬山島波浪能海島獨立電力系統示范基地工程和兆瓦級波浪能示范工程。天然氣水合物可燃冰鉆采船(大洋鉆探船)碼頭及巖芯庫項目。智能電網:廣州南沙粵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區、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儲能:推進東莞松木山110KV變電站儲能、深圳寶清儲能電池儲能站擴建等項目建設。

(五)標準和檢測體系建設工程。推進“華龍一號”核電標準化示范;完善風電機組關鍵零部件、裝備、風電場運維、安全等標準,形成覆蓋海上風電全產業鏈的技術標準體系;建立太陽能薄膜電池標準體系,完善光伏建筑一體化(BIPV)及光電建筑標準體系;健全氫能行業技術標準和氫安全監管體系。建立陽江北京鑒衡風電裝備檢測認證中心,并依托廣東電網全省“1+N”統一海上風電試驗場,開展大功率機組并網檢測和認證試驗;依托省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加快氫能產業檢測中心建設,籌建中德氫能研究院氫能檢測中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在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工作協調機制下,強化部門協作和上下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行動計劃的部署,明確本地區、本部門目標任務和職責分工,建立工作臺賬,強化責任落實,推動行動計劃順利實施。(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商務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省稅務局,各地級以上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規劃銜接。將行動計劃內容納入正在編制的“十四五”全省能源發展規劃、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氫能發展規劃、生物天然氣示范工程方案等,加強規劃引領,明確新能源產業發展方向、目標任務、空間布局等。同時做好與“十四五”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綱要、國土空間規劃及其他相關專項規劃的銜接,儲備落實新能源開發和產業項目,配套落實地林海等資源。(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各地級以上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政策扶持。督促落實國家有關新能源開發的稅收優惠、補貼等扶持政策,積極出臺地方配套政策措施。進一步改革審批制度,建立并聯審批通道。優先安排海上風電、地面光伏發電以及垃圾等固廢資源化利用的用地用林用海。安排財政專項資金用于省能源實驗室等公共創新平臺建設、支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研制、獎勵企業對硬核“空白”技術的研發。鼓勵金融創新,通過設立產業基金和風創投基金、綠色貸款、股權投資等,加大對新能源產業發展支持。研究推行綠色能源價格機制,完善綠電交易機制。支持省內高校加強新能源關鍵領域學科建設,支持企業和職業院校建設人才技能實訓基地。(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商務廳、自然資源廳、科技廳、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稅務局,廣東電網、廣東電力交易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做好跟蹤評估。

積極跟蹤新能源產業發展情況,定期對行動計劃推進情況進行階段性評估,檢查行動計劃落實情況,分析行動計劃實施效果,及時查找和解決問題。對重點項目、重大工程實施動態管理,及時建立和更新名錄清單,完善推進機制,保證重點項目、重大工程順利實施。(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各地級以上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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