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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南省推進產業集聚區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印發(附政策下載)

發布日期:202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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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報網訊:近日,河南省發改委發布了《河南省推進產業集聚區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其中提到工作目標:產業集聚區高質量發展取得重要進展,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占全省工業比重達到68%以上,縣(市)產業集聚區增加值占縣域工業增加值的比重達到72%以上,工業用地畝均稅收達到11萬元,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下降4%以上,主營業務收入超300億元的產業集群達到15個以上,工業企業智能化改造普及率進一步提高,創新水平和內生活力進一步增強,產業發展生態明顯優化。


2020年河南省推進產業集聚區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委十屆十次全會、省委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和《河南省推進產業集聚區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豫政辦〔2019〕43號),全面推進產業集聚區二次創業,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基本思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把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作為主攻方向,持續推進“三提、兩改”,聚焦實施集群強鏈擴鏈、融合互動發展、智能制造普及、精準開放招商、綠色集約發展、功能布局優化、體制機制創新“七大行動”,鞏固提升產業集聚區在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中的支柱地位,為構建現代化經濟體系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目標。產業集聚區高質量發展取得重要進展,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占全省工業比重達到68%以上,縣(市)產業集聚區增加值占縣域工業增加值的比重達到72%以上,工業用地畝均稅收達到11萬元,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下降4%以上,主營業務收入超300億元的產業集群達到15個以上,工業企業智能化改造普及率進一步提高,創新水平和內生活力進一步增強,產業發展生態明顯優化。

二、實施集群強鏈擴鏈行動

(三)培育優勢產業集群。推動各地采用“產業園區+科技企業孵化器+產業基金+產業聯盟”一體化推進模式,以提升產業鏈、完善產業生態為核心,重點培育10個左右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市域千億級產業集群,分行業打造20個左右縣域特色產業集群。加強和創新集群治理機制,構建集決策、管理、咨詢功能為一體的新型集群發展促進機構。推動建設一批產業集群公共服務綜合體。(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

(四)提升產業鏈水平。實施產業鏈協同創新工程,各地建立重點產業集聚區、龍頭企業和專精特新企業、重大創新平臺、關鍵核心技術等清單,加強重大延鏈補鏈項目謀劃,推動上中下游企業加強產業協同和技術合作攻關,重點打造10個標志性產業鏈。推動集群龍頭企業與知名互聯網公司合作,搭建行業級工業互聯網平臺,為上下游企業提供企業上云、產業鏈協同創新、供應鏈對接等服務。(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

(五)增強產業創新能力。推動各產業集聚區精準定位合作高校、科研院所,細化合作內容,創新合作方式,年底前30家產業集聚區與高校、科研院所簽訂合作協議,爭取一批校(院)區創新合作項目落地實施。持續推進產業集聚區大中型工業企業省級以上研發平臺全覆蓋,新建50家省級創新平臺和5家省級新型研發機構,引進建設一批共性技術創新平臺。推進超大直徑硬巖盾構、燃料電池客車、光互連芯片、高鐵軸承等創新引領專項,遴選啟動一批創新示范專項。(責任單位:省科技廳、教育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

三、實施融合互動發展行動

(六)推動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開展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試點,探索融合發展政策體系和實施路徑,培育融合發展新業態新模式,全年確定10個左右試點區域和20家左右試點企業。深入推進服務型制造,重點培育50家左右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加快生產性服務業集聚發展,在產業集聚區規劃建設10個以上配套物流園區,培育100家省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

(七)推進產城融合發展。各地系統性謀劃實施一批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項目,加快產業集聚區內道路成網并聯通重要交通節點,完善能源利用、垃圾處理、污水處理等設施,差異化布局一批人才公寓、商業、文化、體育、教育、醫療等生活服務配套。條件較好的中心城區產業集聚區,探索以產業新城、特色小鎮為主要形態,統籌城市功能和產業功能,高起點謀劃建設新型產業功能區,打造承載新興產業發展的高能級平臺。(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

四、實施智能制造普及行動

(八)推進智能化園區建設。開展第一批智能化示范園區建設總結評估和典型經驗推廣,加快集經濟運行監測、安全環境監控和政務服務辦理等功能于一體的智能綜合管理服務平臺上線運行,推動智能化園區建設由試點示范向全面推廣拓展。加強產業集聚區5G、人工智能、物聯網、工業互聯網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建立應用場景動態發布制度,打造一批應用示范標桿項目。(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

(九)加快企業智能化改造。實施制造業數字化轉型行動,各地建立完善智能制造項目庫動態調整和重點企業首席服務員機制,全面提高企業智能化改造比例,培育100家智能車間、50家智能工廠,打造10個智能制造標桿企業。組建一批工業互聯網服務商聯合體,組織開展與產業集聚區對接,針對共性需求開發推廣行業級解決方案,打造數字化轉型標桿項目,示范帶動中小企業加快“上云上平臺”。(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

五、實施精準開放招商行動

(十)搭建對外招商平臺。支持產業集聚區引進舉辦相關大型會議、論壇、賽事、展會,面向國內外高端資源開展針對性招商推介,力爭每個省轄市舉辦2場以上全國、全省范圍內的行業性招商活動。加強與國內外先進地區、產業園區交流對接,搭建信息共享平臺,通過委托管理、投資合作等多種形式,共建10個左右產業合作示范園區或國際合作園區。(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

(十一)深化重點企業對接。由省轄市、濟源示范區領導班子牽頭,圍繞世界500強企業和國內外行業龍頭企業、冠軍企業、重點研發機構組建專班,一對一跟蹤對接,力爭每個產業集聚區新引進2個以上行業龍頭企業或投資5億元以上重大項目。進一步細化產業招商目錄,推動開展補鏈招商、強鏈招商、擴鏈招商。(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

(十二)推進招商項目建設。強化重大招商項目市級統籌,建立重大落地項目全周期服務機制,在項目審批、要素配置、基礎配套等方面加大支持。實施“國有平臺+產業基金+企業”合作模式,為重大項目落地提供資金保障。(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

六、實施綠色集約發展行動

(十三)提高畝均產出水平。實施產業集聚區企業分類綜合評價,各地6月底前完成區內產業集聚區規模以上和占地5畝(含)以上規模以下制造業企業評價工作,完善差別化用地、用能、排放、信貸等政策和監管服務措施。各地8月底前完成產業集聚區低效用地評估,調查摸底停產半停產企業、停建緩建項目及土地閑置情況,制定實施低效用地處置方案。在產業集聚區開展“標準地”出讓和新型產業用地供應試點。(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地方金融監管局、統計局,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

(十四)建設綠色工廠和綠色園區。持續開展能效、水效領跑者和綠色制造提升行動,實施重點污染物治污減排、能源梯級利用、能源系統優化等工程,新增20家左右省級以上綠色工廠。加強產業集聚區余熱余壓廢熱資源回收利用和水資源循環利用,建設資源共享、廢物處理公共平臺,新增2家綠色園區。完成省內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和汾渭平原城市產業集聚區循環化改造。(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發展改革委,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

(十五)整治提升以化工為主導產業的產業集聚區。開展全省化工園區評估認定,確定以化工為主導產業(包含擁有化工區中園,下同)的產業集聚區名單。推動以化工為主導產業的產業集聚區進一步完善危險廢物監管處置、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等基礎設施和公用工程,鼓勵危化品生產企業在搬遷改造中運用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年底前完成中小型企業和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大型企業搬遷改造。(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應急管理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相關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

七、實施功能布局優化行動

(十六)編制市規劃綱要。各地在開展全面評估的基礎上,10月底前編制完成市產業集聚區規劃綱要,明確重點培育的千億級產業集群和產業鏈,統籌優化產業集聚區空間布局和主導產業定位,促進形成布局合理、錯位發展、功能協調的發展格局。年底前,市產業集聚區規劃綱要經省有關部門會商并報請省政府同意后批復實施。(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應急管理廳、統計局,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

(十七)編制產業集聚區總體發展規劃。各產業集聚區根據批復的市規劃綱要,抓緊開展總體發展規劃研究和編制工作,年底前基本編制完成總體發展規劃文本。其中以化工為主導產業或擁有化工區中園的產業集聚區總體發展規劃由省級批復,其他產業集聚區總體發展規劃由市級批復。(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應急管理廳、統計局,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

(十八)推進區中園布局建設。推動產業集聚區以區中園形式布局建設一批高端產業園、生產性服務業專業園、專業孵化園、返鄉創業園、中小微企業園,進行統一規劃和整體開發,引導特色產業集群發展。創新區中園發展模式,積極承接省外及中心城市“飛地經濟”落地,支持龍頭企業牽頭聯合打造專業園區,支持建設跨省合作園區。(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

八、實施體制機制創新行動

(十九)優化管理運營機制。因地制宜推進產業集聚區“管委會(工委)+公司”“政區合一+公司”、純公司化改革,同步創新人事薪酬制度,提升管理運營專業化、市場化水平。4月底前,各地選擇不同類型的產業集聚區開展體制機制改革試點;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形成全市改革實施方案,報省委改革辦、省發展改革委備案后,于5月底前有序推開。(責任單位: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范區管委會、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

(二十)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各產業集聚區抓緊制定發布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和項目準入標準,全面推行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承諾制。實施工程建設項目區域評估,年底前產業集聚區基本建成政府買單、企業共享評估成果的區域評估制度框架和管理體系。統籌利用政務服務中心等機構,全覆蓋建設產業集聚區人才工作站,提供政策宣傳、活動組織、服務咨詢、項目申報等服務。建立完善產業集聚區人才信息庫,發布緊缺崗位需求,組織開展推介和專業化人才引進活動。開展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完成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150萬人。(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二十一)創新金融服務機制。探索開展產業集聚區內企業主辦銀行機制體系,強化產業集聚區金融服務。支持省產業投資基金與產業集聚區共同成立各類子基金,引導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投向產業集聚區重大項目及創新創業企業。建立產業集聚區重點項目融資需求庫,每季度聯合金融機構和相關產業基金開展融資對接。(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財政廳、發展改革委)

九、組織實施

省有關部門要建立完善配套政策,加強業務指導,持續加大產業集聚區建設支持力度。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省直管縣(市)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市領導聯系產業集聚區工作制度,定期督導調研,聽取推進情況匯報。各縣(市、區)要明確主體責任,積極整合各類要素資源,及時協調解決推進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各項任務取得實效。省產業集聚區發展聯席會議辦公室定期對產業集聚區高質量發展情況進行通報,組織開展年度考核評價,產業集聚區發展水平將作為縣域治理“三起來”示范縣創建的重要指標。


附政策下載:2020年河南省推進產業集聚區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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