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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發布《關于以新發展理念引領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

發布日期:202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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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報網訊:日前,浙江省印發《關于以新發展理念引領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提出繼續推進“八八戰略”再深化、改革開放再出發,突出“四個強省”工作導向,突出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聚力打好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攻堅戰,深入實施數字經濟“一號工程”,推動制造業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全力建設全球先進制造業基地。

目標2020年,制造業在疫情影響下全面恢復并確保實現全年目標,制造業增加值占全省生產總值比重保持在34%以上,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成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顯著特征。到2035年,高水平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字經濟、生命健康、新材料創新高地,持續領跑制造形態變革,基本建成全球先進制造業基地。以下是全文: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以新發展理念引領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

(2020年3月13日)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制造強國戰略重要論述精神,以新發展理念引領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建設全球先進制造業基地,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堅定不移建設全球先進制造業基地

1.總體要求。制造業是富民強省之本,建設先進制造業基地是實施“八八戰略”題中之義。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推進“八八戰略”再深化、改革開放再出發,突出“四個強省”工作導向,突出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聚力打好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攻堅戰,深入實施數字經濟“一號工程”,推動制造業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全力建設全球先進制造業基地,鞏固提升制造業在全省經濟中的支柱地位、輻射帶動作用,更好發揮浙江制造在制造強國建設中的地位作用。

2.發展目標。2020年,制造業在疫情影響下全面恢復并確保實現全年目標,制造業增加值占全省生產總值比重保持在34%以上,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成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顯著特征。到2025年,全球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取得重要進展,制造業增加值占全省生產總值比重穩定在三分之一以上,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占生產總值比重、高技術制造業增加值占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比重均提高5個百分點,制造業投資增速高于固定資產投資平均增速,勞動生產率達到35萬元/人以上,研發經費占營業收入比重達到2.5%以上,智能化、綠色化、服務化水平全國領先,數字經濟、生命健康、新材料等領域產業基礎能力和創新能力明顯提升,形成若干世界級先進制造業集群和標志性產業鏈,形成一批世界一流企業、單項冠軍企業和行業標準、國際品牌,形成國際一流的制造業生態,建成國內領先、有國際影響力的制造強省。到2035年,高水平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字經濟、生命健康、新材料創新高地,持續領跑制造形態變革,基本建成全球先進制造業基地。

二、增強企業活力

3.支持企業做強做精做久。健全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制度,深化“雛鷹行動”,打造“雙創”升級版,培育“百行千企”專精特新“冠軍企業”。深化“雄鷹行動”“鳳凰行動”,支持企業并購重組、增強核心競爭力。引導企業長期穩健經營,推進企業治理現代化,造就一批持續領先的百年制造名企。

4.引導各類資本投資發展先進制造。堅持競爭中性,保障各種所有制主體依法平等使用資源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引導國有企業引領、支撐先進制造業發展,全面落實《浙江省民營企業發展促進條例》,支持民營企業堅守、做強實業,壯大全球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主力軍。制定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政策措施,鼓勵外資投資先進制造業。

5.以更大力度培育和引進各類人才。大力實施“鯤鵬計劃”等重大人才工程,促進人才資源與實體經濟、科技創新深度融合。深化國家產教融合建設試點,完善校企合作育人、協同創新體制機制,大力實施新時代工匠培育工程和“金藍領”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和創新創業人才。以用工制度等改革創新,推動構建高素質員工隊伍。建立更具競爭力的人才政策體系,加大子女入學、住房保障、薪酬獎勵、出入境便利等方面保障服務力度,鼓勵大都市區大灣區為全省引才提供更大支持。

6.大力弘揚新時代浙商精神。激勵浙商創新創業再出發,培育具有制造強國情懷和社會責任擔當的新生代企業家。持續辦好世界浙商大會,加強商會協會力量統籌,匯聚天下浙商共建全球先進制造業基地。推動設立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獎項,選樹宣傳有突出貢獻的制造業企業和企業家、科技創新團隊,健全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激勵機制,政治上給待遇、經濟上給激勵、社會上給榮譽。對暫時遇到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依法實施幫扶,有效應對企業緊急事態。

三、完善制造業創新體系

7.實施產業基礎再造工程。緊扣國家重大專項和產業鏈布局,編制關鍵核心技術清單,實施科技創新尖峰、尖兵、領雁、領航計劃,集中力量支持重大科技攻關,大力推廣運用填補國內空白的關鍵產品技術。加強軍民融合創新。實施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率先推進5G網絡、下一代互聯網等規模部署,構建安全高效的數字化智能化基礎設施網絡。大力發展應急產業,加強應急物資及產能儲備,做強應急物資產業鏈。

8.實施“5G+工業互聯網”工程。加快5G技術在制造業領域的應用,打造工業互聯網創新生態,健全網絡、平臺、安全三大功能體系。支持“企業上云”,強化工業信息工程服務能力,推進工業技術軟件化行動。加快企業內外網改造,推動構建人機物智慧互聯的企業“內鏈”,打通產業鏈上下游網絡化共享、智慧化協作的“外鏈”。加快工業互聯網創新應用,探索“工業互聯網+消費互聯網+金融服務”的新制造模式,打造全國工業互聯網發展示范區。

9.加強制造業協同創新。高水平推進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杭州城西科創大走廊等建設,推動之江實驗室等創建國家實驗室,布局建設省實驗室及各類重大科創平臺,打造全球先進制造業基地的創新策源中樞。大力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推動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機構全覆蓋,支持龍頭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省實驗室、制造業創新中心等重大科創平臺。開展長三角全面創新改革試驗,深化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建設,支持在國內外大都市區設立“科創飛地”。推行省重大科技專項和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項目首席專家負責制,鼓勵科研院校師生到科創平臺從事研發創新,鼓勵青年人才牽頭承擔和組織攻關項目。

10.深化品牌、標準化、知識產權戰略,推動質量革命。制定制造業質量革命實施方案,開展品質質量提升行動,完善政府質量獎勵制度,爭創制造業領域中國質量獎。實施品牌競爭力提升工程,打響“品字標”區域公共品牌。加強標準強省建設,支持企業主導或參與制(修)訂國際標準和行業標準,組建產業技術標準創新聯盟。加強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做實做強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交易中心,推進知識產權聯盟對百億產值塊狀經濟實現全覆蓋,落實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強商業秘密、專利、商標等保護,推進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

11.推廣應用自主創新產品。實施制造業首臺套提升工程,拓展多元化應用場景,優化裝備首臺套、材料首批次、軟件首版次等創新產品和浙江制造精品大規模應用生態。完善創新產品政府采購政策,修訂重大工程重大項目招投標辦法。

四、培育先進制造業集群

12.加快培育世界級先進制造業集群。對標國際先進水平,重點培育數字安防、汽車及零部件、綠色化工、現代紡織和服裝等萬億級先進制造業集群和數字產業、高端裝備、生物醫藥、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統籌引領性研發機構、產業創新聯盟、“萬畝千億”新產業平臺、大項目好項目、龍頭企業和單項(隱形)冠軍、產業鏈生態等培育發展,梯度推進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卓越提升,提升集群核心優勢。加強和創新集群治理,構建“一集群一機構”的新型集群發展促進機構體系、開放協同的公共服務體系和精準有效的政策支撐體系。

13.按照現代集群理念深化傳統制造業改造提升。持續實施傳統制造業改造提升計劃,分行業打造標桿縣(市、區)和特色優勢制造業集群。高水平建設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完善小微企業園布局,優化小微企業發展空間。實施新一輪技術改造,鼓勵企業運用先進適用技術升級傳統產業。以市場化、法治化方式推進落后產能退出,深化整治“低散亂”。

14.布局建設未來產業先導區。超前布局前沿科技及產業化運用,加快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培育人工智能、航空航天、生物工程、量子信息、柔性電子、前沿新材料等重量級未來產業。制定未來產業發展布局規劃和綜合政策,培育一批未來產業先導區,推進科研孵化產業化融合、智力資本服務融合、產業城市人文融合。

15.打造高能級產業平臺。優化先進制造業空間布局,著重向優勢區域、高能級平臺、沿海新空間集中。高起點建設杭州錢塘、寧波前灣、紹興濱海、湖州南太湖等新區,推進創新突破、開放帶動、產城融合、體制創新,打造全球先進制造業基地重要增長極。深化各類開發區(園區)和產業集聚區整合提升,推動與高新區融合發展,實施高新區高質量發展行動,探索新時代園區治理體系。打造特色小鎮2.0版,大力培育制造業特色小鎮。加強省際合作園區、山海協作園區建設,完善產業轉移利益分配和制度設計,創新發展“飛地經濟”。

五、推動制造方式轉型

16.推動制造業智能化轉型。推進重點行業和塊狀經濟智能化改造,培育工業數字化智能化服務商,發揮智能制造專家服務團隊作用,推廣新型精益制造,鼓勵建設智能企業、未來企業。加快數字賦能,拓展大規模個性化定制、網絡化協同制造、共享制造等模式,推行全鏈條數字化智能化。

17.推動制造業綠色發展。加快行業結構低碳化、制造過程清潔化、資源能源利用高效化,大力發展新能源、節能環保等綠色產業,加快綠色化改造和綠色園區建設,發展循環經濟,構建綠色制造體系。深化安全生產領域改革,促進本質安全,探索第三方園區安全管家服務,提升安全管控技術和方法。

18.推動先進制造和現代服務深度融合。大力發展服務型制造,支持平臺型企業、龍頭骨干企業等發展專業化服務,建設公共服務平臺和功能區,分行業分領域探索融合發展路徑。加快發展研發設計、軟件與信息服務、現代物流、檢測認證等生產性服務業,補齊專業服務、高端服務短板,做強“浙江服務”。

六、完善和優化全球化產業鏈

19.構筑開放共贏、內外聯動、扎根浙江的產業鏈全球布局。堅持立足浙江發展浙江、跳出浙江發展浙江,以“在浙江制造”與“同浙江制造”相結合來提升浙江制造品牌。支持龍頭骨干企業全球布局,共建科創平臺,加強“一帶一路”國際產能合作,強化重要資源、技術、產品多元化供應和互利合作。引導和支持“走出去”企業將研發設計、高端制造、管理總部等環節留在浙江,推動海外企業本地化,加強境內產業園與境外經貿合作區的產業鏈合作,實現“走出去”和“引進來”相互促進。深化實施浙商回歸工程,推進高質量并購項目回歸發展。

20.培育十大標志性產業鏈。著眼全球產業分工協作和產業鏈重構,制定專項實施方案,重點打造數字安防、煉化一體化與新材料、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現代紡織、集成電路、智能計算、網絡通信、智能裝備、智能家居、生物醫藥等標志性產業鏈。聚焦關鍵核心技術和短板技術,實施產業鏈協同創新工程。更加注重產業鏈安全和韌性,完善監測評估機制,實施一批重大強鏈補鏈項目,深化全球精準合作,推動重大項目納入有關專項和產業基金支持計劃。

21.完善“買全球、賣全球”市場網絡。深入推進內貿外貿、線上線下一體化,鞏固提升浙江制造市場份額。統籌海外資源,推廣設立貿易投資促進機構,支持企業拓展國際營銷網絡。深化貿易便利化改革,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創新發展,加強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義烏國際貿易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放大跨境電商、市場采購等新型貿易方式效應,擴大進口,提高應對經貿摩擦專業化能力。釋放健康、5G、汽車等消費潛力,深化“放心消費在浙江”行動,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促進消費與制造雙升級。發展“新批發+新零售”,推動專業市場、商貿綜合體等數字化品質化網絡化發展,深化浙江制造“百網萬品”拓市場行動。拓展國際貨運航空通道,推動快遞物流“兩進一出”發展。

七、優化制造業發展環境

22.實現企業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最多跑一次”。深入實施優化營商環境“10+N”行動,加強長三角一體化營商環境建設,推進長三角“一網通辦”。統籌涉企體制改革,全面開展“證照分離”全覆蓋改革,深化“標準地+承諾制”,實現地方設置涉企事項零許可,推動企業投資項目審批持續提速提質,推動中介服務減費增效。完善企業信用體系,推行以信用為核心的監管機制,構建信用修復機制。發展智慧監管。推廣完善“最多跑一次”海外版,拓展涉企服務事項。

23.大力推行“企業有需要、服務到身邊”。深化“服務企業服務群眾服務基層”活動,構建省市縣聯動工作體系,以“繡花功夫”精準服務企業。建立服務企業工作機制,優化政府服務企業綜合平臺,發揮專業化、社會化服務機構作用,構建服務企業快速反應機制,建立制造業重大落地項目全周期服務機制。健全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制度,探索涉企政策全流程服務機制,在政策制定和執行過程中充分考慮行業及企業實際,設置合理過渡期,不搞“一刀切”。

24.營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環境。加強法治建設,嚴格保護市場主體經營自主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鼓勵企業創新,強化企業、企業家權益司法保護,規范涉企執法行為,讓企業家充分感受到司法對企業發展的有力保障。加強涉企案件跨省司法協作,共同營造安商親商興商氛圍。

25.深入推進降本減負。用足用好減稅降費各項措施。全部放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制定深化天然氣管網體制改革措施,改革天然氣供應模式和價格機制,降低企業用電用氣用水成本。進一步降低港口航運、公路運輸等服務收費,降低物流成本。建立涉企收費審核制度,加強違規收費治理。

26.完善實施融資暢通工程政策。增加制造業中長期貸款、技改貸款和信用貸款,推動股權投資、債券融資等向制造業傾斜,擴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鼓勵金融機構創新優化服務,為先進制造企業提供優惠利率貸款。發展科技金融和金融科技。做強政府產業基金,推動產業與金融融合發展。強化中小企業基礎性工作,完善金融綜合服務平臺,健全政策性融資擔保和增信體系,優化金融生態。

27.加強工業用地保障。高質量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加強落地指導,保障工業用地空間規模。2020—2025年,工業大市大縣每年出讓土地總量中工業用地比例不低于30%,確保工業用地總量穩中有升;省級及以上開發區、高新區等存量工業用地總量不下降。對規劃工業用地用途已調整但五年內暫不實施的區域,可允許實施技改及新建擴建工業項目。深化“畝均論英雄”改革,支持土地復合利用,加強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推動低效用地再開發,支持地方靈活確定工業用地供應方式。在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有關要求下,鼓勵工業用地“提容增效”,企業在現有工業用地(不含創新型產業用地)上新建、擴建自用生產性用房,提高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制造業企業可以按規定在廠區內建設適量配套生活服務設施(含職工集體宿舍)。

28.實施環保服務高質量發展工程。深化“區域環評+環境標準”改革,建立以排污許可證為核心的環境監管制度,實現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完善企業治污正向激勵機制,提升生態環境執法規范化、精準化水平,對環保意識強、治污水平高的企業在環保監管服務方面實施差異化管理,優先保障重大先進制造業項目建設所需指標。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管控制度,強化精準保護,進一步盤活生態空間。完善能源“雙控”制度,在能耗強度達標的前提下,對單位能耗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制造業重大項目,利用新增和騰出的用能空間優先給予保障,對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優勢地區、優勢企業、優勢項目給予重點保障。

29.開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改革試驗。在先進制造業基礎好、潛力大的縣(市、區)和各類開發區(園區)開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改革試驗,支持有條件的市創建國家級試驗區。

30.創新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治理方式。建立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統籌全球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工作。建立黨委、政府主要領導抓制造業工作機制,按照各地重點方向,實施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特色行動,大力推進省市縣長項目工程,加強各領域工作協調和政策協同,提升干部隊伍專業化能力。省級財政每年統籌資金,持續加大對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相關重點領域的支持力度。制定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監測評價辦法,開展年度績效評價和相關工作考核,對考核評價先進的市縣在要素保障上給予傾斜。

各市和省直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貫徹落實的政策措施,合力推動全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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