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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保險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發布 中國財產保險行業發展現狀分析(附政策全文)

發布日期:20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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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報網訊:為持續推動財產保險業向高質量發展轉變,近日,中國銀保監會印發了《推動財產保險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以下簡稱《行動方案》)。到2022年,財產保險業保持平穩較快增長,基本實現財產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均達標、風險綜合評級均在B類以上。《行動方案》是銀保監會成立以來首次對財產保險業發展和監管出臺規劃,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財產保險規模持續擴大

黨的十九大以來,財產保險業實現平穩較快增長,綜合實力持續增強,市場秩序明顯改善,突出風險有效化解,重點改革有序推進,保障作用充分發揮。近幾年,財產險保費收入和賠付支出持續增加。據中國銀保監會數據,2015年財產險保費收入7995億元,賠付支出4194億元。2018年財產險保費收入突破1萬億,2019年財產險保費收入增至11649億元,賠付支出6502億元。2020年上半年財產險保費收入6207億元,賠付支出2984億元。

數據來源:中國銀保監會、中商產業研究院整理

財產保險保費收入構成以車險為主

從財產保險構成來看,機動車輛保險保費收入最高。2019年財產保險公司機動車輛保險保費收入8188億元,占比62.9%。保證保險、健康保險、責任保險、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占比超5%,企業財產保險、家庭財產保險保費收入較少,分別為464億元、91億元。

數據來源:中國銀保監會、中商產業研究院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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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財產保險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堅持以改革開放為動力,穩步推進重點領域改革,不斷提升財產保險業支持“六穩”“六保”和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推動財產保險業實現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回歸風險保障。積極發揮經濟“減震器”和社會“穩定器”功能作用,聚焦重大戰略,服務實體經濟。——堅持科技創新引領。加快科技創新與財產保險業發展融合,推動轉變發展方式,激發市場創新活力。—堅持深化改革開放。推進關鍵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擴大對外開放,促進國際合作。

——堅持強化綜合監管。加強機構監管,突出功能監管和行為監管,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

(三)總體目標

到2022年,財產保險業保持平穩較快增長,保障水平、服務能力和資本實力進一步增強,基本實現財產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均達標、風險綜合評級均在B類以上,推動形成結構合理、功能完備、治理科學、競爭有序的財產保險市場體系。財產保險產品和服務向社會生產生活各領域進一步滲透,覆蓋面進一步提高,成為企業風險管理、居民風險保障的重要手段,成為政府改進公共服務、加強社會治理的有效工具。突出風險得到有效化解處置,監管能力得到顯著提升。

二、行業向精細化、科技化、現代化轉型發展

(四)加快行業轉型升級。推動行業從以車險為主向車險、非車險發展并重轉變,從銷售驅動向產品服務驅動轉型,從傳統經濟補償向風險管理和增值服務升級,鼓勵互聯網保險、相互保險、自保等創新發展,激發高質量發展動力和活力。推動財產保險公司實現專業化、精細化發展,改進業態模式,深耕細分市場,開發多元化產品,推動服務創新,打造圍繞保險的生態圈服務體系。

(五)提升數字科技水平。支持財產保險公司制定數字化轉型戰略,加大科技投入和智力支持,打造具備科技賦能優勢的現代保險企業。鼓勵財產保險公司利用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對傳統保險操作流程進行更新再造,提高數字化、線上化、智能化建設水平。到2022年,主要業務領域線上化率達到80%以上。鼓勵財產保險公司通過數字化升級風險管控能力,提升風險定價、細分客戶以及反欺詐等核心競爭力。

(六)完善公司治理體系。把黨的領導與現代企業制度有機結合起來,推進財產保險公司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財產保險公司增強資本實力,強化股權管理,規范股東行為和關聯交易,公司治理運作更加透明、合規。壓實財產保險公司主體責任,建立健全董事會有效履職、高管層職責規范、監事會監督到位的現代企業治理機制。完善科學合理的績效考核體系,形成有利于高質量發展的激勵約束機制。

三、保險服務國民經濟和社會民生能力穩步增強

(七)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實施。提升財產保險業服務“一帶一路”建設的質量和水平,積極對接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等國家重大戰略的風險保障需求,探索提供重點項目一攬子風險管理與金融服務,有效支撐區域經濟協同發展。

(八)支持社會治理體系建設。圍繞國家社會治理現代化要求,積極推動責任保險和保證保險發展,發揮好財產保險業在污染治理、安全生產、食藥安全、校園安全、醫療糾紛、建筑質量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領域輔助社會治理的作用,支持國家政策落地和治理機制優化。鼓勵健康保險和健康管理融合發展,更好服務于國民高質量生活和健康保障需求。完善巨災保險制度,推動巨災保險立法,探索巨災保險證券化,做好災害事故保險應急處置工作,服務國家災害救助體系建設。

(九)保障國民經濟產業發展。推動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持續推進擴面、增品、提標,推進重要農產品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試點,提升服務“三農”質效。發展科技保險、專利保險,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轉型升級,服務5G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發展出口信用保險和國內貿易信用保險,鼓勵財產保險公司開展營業中斷和延遲取消類保險業務,為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獲取融資提供增信服務,助力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

四、行業對外開放水平和國際影響力不斷提升

(十)擴大財產保險業對外開放。落實金融業對外開放重大舉措,按照內外一致原則,公平對待境內外各主體,指導外資保險公司優化網點布局,合理增設分支機構,有序拓展業務范圍。支持符合條件的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國內財產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為國內市場引入先進業務模式、管理經驗和金融服務,提升市場活力和競爭力。

(十一)支持財產保險公司走出去。鼓勵財產保險公司加大對“一帶一路”項目保險服務和保險資金支持,簡化審批流程。支持符合條件的中資保險機構在境外有序發展,圍繞“一帶一路”倡議,提升境外金融服務水平和國際競爭力。支持保險公司加強國際交流合作,擴大中國保險業國際影響。

(十二)加快再保險市場發展。推動增加再保險市場主體,鼓勵有條件的財產保險公司設立專門的再保險功能性機構,提升再保險承保能力和服務能力,健全完善再保險市場體系。支持外資再保險公司增加投入,強化和突出風險管理服務、產品開發技術支持。完善上海陸家嘴國際再保險會議交流機制功能,推進再保險中心建設。

五、形成聚焦高質量發展的監管政策和體制機制

(十三)深入推進改革,激發高質量發展活力。穩妥推進車險綜合改革,完善交強險制度,健全商業車險條款費率市場化形成機制。設立中國農業再保險公司,推動漁業互助保險系統體制改革,有效實施農險改革和產品監管改革,確保改有所進、改有所成。深化監管主體職責改革,優化監管職責體系,統一監管標準,發揮好上下聯動合力。

(十四)防范化解風險,凈化高質量發展環境。建立健全風險監測預警機制,持續做好風險分析研判。完善風險應急預案,優化風險處置流程和制度,提升監管前瞻性。加強創新型業務監管,防范交又性金融產品風險。完善融資性信用保險及融資性保證保險風險監測機制,做到行業風險總體可控、個案風險有效處置。

(十五)加強市場監管,規范高質量發展秩序。加強非現場監管與現場調查聯動,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督檢查和處罰力度,精準打擊、有效治理市場亂象,為行業高質量發展營造公開透明、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完善以專業化為導向、以償付能力和服務能力為核心、以風險管控為基礎的市場準入制度,探索建立市場退出機制。

(十六)補齊制度短板,夯實高質量發展基礎。加強監管制度建設,消除監管空白,完善非現場監管制度,出臺示范型商業車險、農險等精算制度,修訂準備金管理、條款費率管理、再保險業務管理等監管規定,建立產品創新保護機制,著力解決由于制度缺失或不完備帶來的問題。指導行業強化風險基礎定價與產品研發能力,推動行業基礎數據庫建設,完善行業基礎設施。

(十七)提升監管質效,增強高質量發展保障。強化機構監管,探索實施差異化監管政策。突出功能監管,進一步優化完善體制機制。推動機構監管和功能監管有機結合,著力構建全流程綜合監管體系。積極運用現代科技豐富監管手段,進一步推進監管工作精細化、科學化水平。加強監管能力和廉潔建設,不斷增強風險識別、處置化解和依法行政能力,培養造就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監管隊伍,維護和保障好高質量發展成果。

六、做好組織實施

各銀保監局、各財產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要充分準確研判形勢和要求,持續推動相關工作,結合本地區、本公司實際,研究制定配套措施,明確責任分工和時間安排,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要強化溝通協作,把握力度節奏,統籌多方資源,凝聚各種力量,努力推動財產保險業實現高質量發展。

更多資料請參考中商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20-2025年中國財產保險行業市場前景及投資機會研究報告》,同時中商產業研究院還提供產業大數據、產業規劃策劃、產業園策劃規劃、產業招商引資等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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