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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出臺15條政策措施支持線上經濟發展 (附政策全文)

發布日期:2020-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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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報網訊:8月21日,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支持線上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明確從支持新型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市場主體培育壯大、新技術新應用開發、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等四個方面(共15條),加快推進合肥線上經濟發展。該政策措施自2020年9月10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支持線上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

為加快安徽合肥線上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增強高質量發展新動能,根據國家、省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新型信息基礎設施建設

1.支持5G通信基礎設施建設。對線上經濟企業、產業園區、核心商圈、重要交通樞紐及提供配套服務智慧物流園區等,優先布局5G網絡。簡化5G通信基礎設施建設相關審批流程,縮短審批周期。(執行部門:市經信局、市數據資源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鄉建設局)

2.支持算力基礎設施建設。對公共服務、互聯網應用服務等智能計算、數據基礎設施平臺,符合參與電力市場直接交易門檻的,優先推薦申請;年用電費超過30萬元的,擇優按照實際費用的30%進行獎補,每年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獎補不超過3年。(執行部門:市發改委)

3.支持工業互聯網基礎設施建設。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項目、國家級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臺,按照與省政策不重復原則,分別給予企業最高50萬元一次性獎勵。鼓勵企業運用5G等新興技術實施內網改造,對于投入不低于100萬元的內網改造項目給予設備及軟件投入20%的獎補,最高不超過50萬元。(執行部門:市經信局)

4.支持建設數字經濟產業創新試驗區。對新認定的合肥市數字經濟產業創新試驗區試點區域在認定當年給予300萬元的建設啟動資金。對于市級已認定的合肥市數字經濟產業創新試驗區試點區域根據評估結果給予最高700萬元的建設資金。(執行部門:市數據資源局)

二、支持市場主體培育壯大

5.支持骨干企業成長。對年度銷售收入首次突破5000萬元、1億元、5億元、10億元、20億元的服務線上經濟軟件企業,經認定,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團隊最高不超過30萬元、50萬元、80萬元、100萬元、1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每上一個臺階獎勵一次(執行部門:市經信局)。對年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首次突破1億元、3億元、5億元、8億元的電子商務企業,且增幅達到20%以上的,分別給予企業15萬元、25萬元、35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市商務局)。支持線上經濟企業爭創品牌,對獲得各級質量獎獎項、馳名商標認定的企業,給予優先支持。(執行部門:市市場監管局)

6.支持平臺企業培育。對服務產業鏈、供應鏈、金融鏈、應用鏈等線上經濟的平臺型企業,最近一個年度營業收入達到1億元且增幅達到20%以上(或平臺交易額達10億元且增幅達到20%以上),且通過平臺運營取得的營業收入占企業營業總收入60%以上的,擇優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執行部門:市發改委)

7.支持龍頭企業引進。對線上經濟國內外行業龍頭企業在肥新成立(子)公司,擇優給予企業一次性200萬元的落戶獎勵。對線上經濟獨角獸企業、領軍企業、平臺型龍頭企業、細分領域國內10強企業等在肥設立總部或建設重大項目,符合《合肥市大項目招商引資政策導則》相關規定的,可申請“一事一議”政策支持。(執行部門:市發改委、市投促局)

三、支持新技術新應用開發

8.支持核心技術研發。擇優支持企業建設人工智能、區塊鏈、物聯網、網絡安全等領域重大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及產業化專項,按照項目研發費用等投入的30%給予獎補,連續獎補不超過3年,累計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執行部門:市發改委、市科技局)

9.支持研發平臺建設。擇優支持企業、高校院所、科研團隊建設服務線上經濟的創新研發、數據、算力及檢測等人工智能研發平臺,按實際研發設備購置、產品和樣機試制、研發人員費用以及檢驗檢測費用的10%給予獎補,連續獎補不超過3年,累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投入運營后,擇優按照年度提供第三方服務收入的30%給予獎補,連續獎補不超過3年,單個平臺每年不超過300萬元。與本政策支持算力基礎設施建設中電費獎補不重復享受。(執行部門:市發改委)

10.鼓勵發展新型科技服務機構。新成立從事數據分析服務、研發設計、成果評估交易的線上科技服務機構,對其當年服務性收入超過200萬元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入駐安徽創新館一年以上從事技術轉移轉化、產業孵化投資等服務的線上科技服務機構,當年服務性收入超過200萬元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市科技局)

11.鼓勵企業圍繞應用開展創新。鼓勵經市級認定的大數據企業圍繞數字經濟、智慧城市、區塊鏈、人工智能等,加強業務驅動,開展場景應用創新。對運用企業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開發場景應用產品,經專家委員會評審擇優認定為具有創新領先意義且研發完成并上線運營的項目,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市數據資源局)

四、支持新業態新模式發展

12.鼓勵發展新零售。鼓勵零售企業發展品質零售、智慧零售,支持大中型百貨店、連鎖超市、專賣店等零售業開展線上線下融合,推動經營模式由商品銷售向“商品+服務”并重轉型。對開展新零售,且年商品零售額增速超過全市平均水平2個百分點的商貿企業,按照規模與增速綜合排名,對綜合評定前20名的,分別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市商務局)

13.支持物流業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對物流企業投資建設的物流信息平臺投資額達500萬元以上的,按項目投資額的10%給予一次性獎補,最高不超過200萬元。鼓勵推廣“生鮮電商+冷鏈宅配”“中央廚房+食材冷鏈配送”等服務創新升級,對推廣成效較好的企業,擇優按設備和軟件投入的10%給予一次性獎補,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執行部門:市發改委)

14.支持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項目的工業企業,按照與省政策不重復原則,給予最高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的工業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一次性獎勵;每年遴選20個市級5G與制造業融合應用示范項目,分別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市經信局)

15.支持農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打造智慧農業,擇優支持一批智能農場、智能漁場、智能果園等集成應用示范企業,按當年設備投資額的40%給予一次性獎補,獎補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蔬菜、生豬、水產品等智能化種養殖業生產用電執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政策。(執行部門:市農業農村局、市發改委)

五、附則

項目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騙取、套取財政資金的予以追回,3年內不得享受任何財政資金支持,相關信息納入合肥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臺并予以公布。

本政策由市發改委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市審計局負責加強對政策執行的審計監督。

本政策與市級其它專項政策同類條款,原則上不重復享受。

本政策實施細則由市發改委牽頭制定。其中,引用現行高質量發展政策的條款,僅適用于本年度獎補兌現。若高質量發展政策調整,按新條款執行。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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