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國家級開發區土地集約利用情況分析:中部地區開發區土地供應率最高
來源:中商產業研究院 發布日期:2020-06-11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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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報網訊:從自然資源部獲悉,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促進開發區提升土地供給質量,自然資源部組織開展了2019年度全國開發區土地集約利用監測統計工作,共有531個國家級開發區依據《2019年度開發區土地集約利用監測統計及匯總分析技術方案》及相關技術標準,對土地集約利用狀況進行了監測統計。其具體情況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19年度監測統計在2018年度全國開發區土地集約利用全面評價工作基礎上開展,更新時點為2018年12月31日。按照自愿參評原則,參與本次監測統計的國家級開發區共531個,監測統計范圍面積49.57萬公頃,平均每個開發區面積約為0.09萬公頃。按區域分,東部地區245個,中部地區112個,西部地區120個,東北地區54個;按管理類型分,經濟技術開發區、邊境經濟合作區等經濟類開發區244個,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高新類開發區161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126個;按監測統計類型分,工業主導型開發區421個,產城融合型開發區110個。

數據來源:自然資源部、中商產業研究院整理

截至2018年12月31日,531個國家級開發區累計完成工業(物流)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總額15.30萬億元;實現工業(物流)企業總收入23.41萬億元,開發區二、三產業稅收總額2.06萬億元,工業(物流)企業稅收總額1.17萬億元。國家級開發區總體經濟社會效益顯著,在引導和帶動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推進產業結構調整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二、土地集約利用總體狀況

據監測統計結果顯示,國家級開發區土地開發利用程度總體良好,土地利用程度、利用強度和用地結構穩步提升,但用地效益穩中有降。

(一)土地利用程度顯著提高。參評國家級開發區扣除河流、湖泊、山體等不可建設土地后,共有可開發建設土地47.80萬公頃。其中,達到“三通一平”以上供應條件的土地42.32萬公頃,土地開發率88.53%,比2018年度提高了1.32個百分點;已建成城鎮建設用地36.62萬公頃,占可開發建設土地的76.61%,土地建成率93.30%,比2018年度提高了0.31個百分點。已供應國有建設用地39.25萬公頃,土地供應率92.74%,比2018年度提高了0.39個百分點。國家級開發區土地開發有序、供應及時、建設充分,開發利用建設程度明顯提高。

(二)土地利用強度穩步提升。參評國家級開發區綜合容積率0.96,工業用地綜合容積率0.91,二者分別比2018年度提高了約0.02、0.01;建筑密度32.30%,比2018年度提高了0.72個百分點;工業用地建筑系數51.37%,比2018年度提高了0.38個百分點。國家級開發區已建成城鎮建設用地利用強度比上一輪次進一步提升,建設用地利用方式更趨集約。

(三)開發區用地結構逐步調整。參評國家級開發區工礦倉儲用地面積17.82萬公頃,工業用地率48.65%,比2018年度提高了0.14個百分點;住宅用地面積5.80萬公頃,占已建成城鎮建設用地的15.84%,比2018年度提高了約0.30個百分點。

(四)開發區用地效益有所降低。參評國家級開發區工業用地固定資產投入強度8589.12萬元/公頃,比2018年度提高了3.40%。工業用地地均稅收達到656.64萬元/公頃,比2018年度減少了4.41%。工業用地地均收入13139.37萬元/公頃,比2018年度減少了2.17%。綜合地均稅收561.67萬元/公頃,比2018年度減少了0.79%。人口密度81人/公頃,比2018年度減少了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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