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重大戰略決策,扎實推進本市碳達峰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主要目標
“十四五”期間,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明顯優化,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明顯提升,煤炭消費總量進一步削減,與超大城市相適應的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和新型電力系統加快構建,綠色低碳技術創新研發和推廣應用取得重要進展,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循環型社會基本形成,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政策體系初步建立。到2025年,單位生產總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力爭達到20%,單位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確保完成國家下達指標。
“十五五”期間,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優化升級取得重大進展,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和新型電力系統基本建立,重點領域低碳發展模式基本形成,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綠色低碳技術創新取得突破性進展,簡約適度的綠色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循環型社會發展水平明顯提升,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政策體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力爭達到25%,單位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70%,確保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
二、重點任務
將碳達峰的戰略導向和目標要求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的全過程和各方面,在加強統籌謀劃的同時,進一步聚焦重點舉措、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和重點主體,組織實施“碳達峰十大行動”。
(一)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
加快構建與超大城市相適應的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和新型電力系統,確保能源供應安全底線、支撐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1.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堅持市內、市外并舉,落實完成國家下達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推動可再生能源項目有序開發建設。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力爭達到36%。大力推進光伏大規模開發和高質量發展,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并重,充分利用農業、園區、市政設施、公共機構、住宅等土地和場址資源,實施一批“光伏+”工程。到2025年,光伏裝機容量力爭達到400萬千瓦;到2030年,力爭達到700萬千瓦。加快推進奉賢、南匯和金山三大海域風電開發,探索實施深遠海風電示范試點,因地制宜推進陸上風電及分散式風電開發。到2025年,風電裝機容量力爭達到260萬千瓦;到2030年,力爭達到500萬千瓦。結合寶山、浦東生活垃圾焚燒設施新建一批生物質發電項目,加大農作物秸稈、園林廢棄物等生物質能利用力度,到2030年,生物質發電裝機容量達到84萬千瓦。加快探索潮流能、波浪能、溫差能等海洋新能源開發利用。大力爭取新增外來清潔能源供應,進一步加大市外非化石能源電力的引入力度。加強與非化石能源資源豐富的地區合作,建設大型非化石能源基地,合理布局新增和擴建市外清潔能源通道(可再生能源電量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力爭“十五五”期間基本建成并投入運行。(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規劃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機管局、市交通委、市農業農村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綠化市容局)
2.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繼續實施重點企業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制度,“十四五”期間本市煤炭消費總量下降5%左右,煤炭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下降到30%以下。“十四五”期間加快推進外高橋、吳涇、石洞口等地區落后燃煤機組等容量替代,并預留碳捕集設施接口和場地,同步推進其他現役燃煤機組節能升級和靈活性改造。加快自備電廠清潔化改造,按照不超過原規模2/3保留煤機,重點推進吳涇八期、寶鋼自備電廠機組等實施高溫亞臨界改造。在保障電力供應安全的前提下,“十四五”期間合理控制發電用煤,“十五五”期間進一步削減發電用煤。“十四五”期間推動寶武集團上海基地鋼鐵生產工藝加快從長流程向短流程轉變,加大天然氣噴吹替代的應用力度。推動實施吳涇、高橋地區整體轉型,進一步壓減石化化工行業煤炭消費。(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生態環境局)
3.合理調控油氣消費。保持石油消費處于合理區間,逐步調整汽油消費規模,大力推進低碳燃料替代傳統燃油,提升終端燃油產品能效。加快推進機動車和內河船舶等交通工具的電氣化、低碳化替代。合理控制航空、航運油品消費增長速度,大力推進可持續航空燃料、先進生物液體燃料等替代傳統燃油。提升天然氣供應保障能力,有序引導天然氣消費。加快建設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推進上海液化天然氣站線擴建等項目,完善天然氣主干管網布局,提升氣源儲備能力。加快布局燃氣調峰電源,建設約160萬千瓦燃機,推廣用戶側分布式供能建設。到2025年,天然氣年供應能力達到137億立方米左右,儲備能力達到20天;到2030年,天然氣年供應能力達到165億立方米左右,儲備能力不低于20天。(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
4.加快建設新型電力系統。構建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基本建成滿足國際大都市需求,適應可再生能源大比例接入需要,結構堅強、智能互動、運行靈活的城市電網。大力提升電力系統綜合調節能力,推進燃氣調峰機組等靈活調節電源建設和高效燃煤機組靈活性改造,引導提升外來電的調節能力。打造國際領先的城市配電網,綜合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提高智能化水平,在中心城區、臨港新片區等區域推廣應用“鉆石型”配電網。完善用電需求響應機制,開展虛擬電廠建設,引導工業用電大戶和工商業可中斷用戶積極參與負荷需求側響應,充分發揮全市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平臺作用,深入推進黃浦建筑樓宇電力需求側管理試點示范,并逐步在其他區域和行業推廣應用。到2025年,需求側尖峰負荷響應能力不低于5%。積極推進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發展,推廣以分布式“新能源+儲能”為主體的微電網和電動汽車有序充電,積極探索應用新型儲能技術,大力發展低成本、高安全和長壽命的儲能技術。深化電力體制改革,構建公平開放、競爭有序、安全低碳導向的電力市場體系。加快擴大新型儲能裝機規模。(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科委)
(二)節能降碳增效行動
堅持節約優先,以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作為統領和核心抓手,以精細化管理和技術創新應用為支撐,全面提升全社會能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1.深入推進節能精細化管理。進一步完善“市區聯動、條塊結合”的節能管理工作機制,合理分解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目標,優化評價考核制度,層層細化落實各相關部門、各區和重點企業目標責任。在產業項目發展的全過程深入落實能耗雙控目標要求,將單位增加值(產值)能耗水平作為規劃布局、項目引入、土地出讓等環節的重要門檻指標。優化完善節能審查制度,科學評估新增用能項目對能耗雙控和碳達峰目標的影響,嚴格節能驗收閉環管理。強化用能單位精細化節能管理,建成覆蓋全市所有重點用能單位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在線監測平臺,推進建立本市建筑碳排放智慧監管平臺,推動高耗能企業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完善能源計量體系,鼓勵采用認證手段提升節能管理水平。強化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及能源審計管理制度,通過目標考核、能效對標、限額管理、綠色電價、信用監管等激勵約束機制,引導督促用能單位提升節能管理水平、深挖節能潛力。加強節能監察能力建設,強化節能監察執法。(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規劃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機管局)
2.實施節能降碳重點工程。推進建筑、交通、照明、通訊、供冷(熱)等基礎設施節能升級改造,推廣先進低碳、零碳建筑技術示范應用,推動市政基礎設施綜合能效提升。實施上海化學工業區、寶武集團上海基地、臨港新片區等園區節能降碳工程,以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以下簡稱“兩高一低”項目)為重點,推動能源系統優化和梯級利用,推進工藝過程溫室氣體和污染物協同控制,打造一批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節能低碳園區。實施鋼鐵、石化化工、電力、數據中心等重點行業節能降碳工程,對標國際先進標準,深入開展能效對標達標活動,打造各領域、各行業能效“領跑者”,提升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實施重大節能降碳技術示范工程,支持已取得突破的綠色低碳關鍵技術開展產業化示范應用。(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科委、市生態環境局)
3.推進重點用能設備節能增效。以電機、風機、泵、壓縮機、變壓器、換熱器、鍋爐、制冷機、環保治理設施等為重點,通過更新改造等措施,全面提升系統能效水平。建立以能效為導向的激勵約束機制,大力推動綠色低碳產品認證和能效標識制度的實施,落實國家節能環保專用設備稅收優惠政策,綜合運用多種手段推廣先進高效的產品設備,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設備。加強重點用能設備節能監察和日常監管,強化生產、經營、銷售、使用、報廢全鏈條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確保能效標準和節能要求全面落實。(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市場監管局)
4.加強新型基礎設施節能降碳。統籌規劃、有序推進新型基礎設施集約化建設,嚴控總量規模,向具有重要功能的數據中心適當傾斜。優化新型基礎設施空間布局,新建數據中心布局在臨港新片區等重點發展區域。優化新型基礎設施用能結構,推廣采用直流供電、分布式儲能、“光伏+儲能”等模式,探索多樣化能源供應,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升項目能效準入門檻,新建數據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不高于1.3,持續提高效益產出要求,單位增加值能耗原則上優于全市單位生產總值能耗水平。加快既有數據中心升級改造,積極推廣使用液冷技術、高效制冷、先進通風、余熱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技術,力爭能源利用效率(PUE)不高于1.4。加大“上大壓小”力度,將規模小、效益差、能耗高的小散老舊數據中心納入產業限制和淘汰目錄。加強新型基礎設施用能管理,將數據中心納入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開展能源計量審查。(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市場監管局)
(三)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
工業發展對全市碳達峰和能耗雙控目標實現具有重要影響。要大力發展先進制造業,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發展,持續優化產業結構、提升用能效率。
1.深入推進產業綠色低碳轉型。優化制造業結構,推進低效土地資源退出,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傳統產業綠色低碳改造,推動產業體系向低碳化、綠色化、高端化優化升級。對照碳達峰、碳中和要求,組織開展全市重點制造業行業低碳評估,對于與傳統化石能源使用密切相關的行業,加快推進低碳轉型和調整升級。對于能耗量和碳排放量較大的新興產業,要合理控制發展規模,加大綠色低碳技術應用力度,進一步提高能效水平,嚴格控制工藝過程溫室氣體排放。將綠色低碳作為產業發展重要方向和新興增長點,著力打造有利于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和產業發展的政策制度環境,鼓勵支持各區、各園區加大力度開展綠色低碳循環技術創新和應用示范,培育壯大新能源、新能源汽車、節能環保、循環再生利用、儲能和智能電網、碳捕集及資源化利用、氫能等綠色低碳循環相關制造和服務產業。建立綠色制造和綠色供應鏈體系,推動新材料、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移動通信、航空航天、海洋裝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與綠色低碳產業深度融合。(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生態環境局)
2.推動鋼鐵行業碳達峰。開展寶武集團上海基地碳達峰、碳中和試點示范行動。嚴禁鋼鐵行業新增產能,確保粗鋼產量只減不增。大力推進鋼鐵生產工藝從長流程向短流程轉變,提高廢鋼回收利用水平,推進高爐加快調整,“十五五”期間推進高爐產能逐步轉向電爐,到2030年,廢鋼比提升至30%。推進煉鐵工藝和自備電廠清潔能源替代,提升鋼鐵基地天然氣儲存和供應能力,加快研發應用新型爐料、天然氣替代噴吹煤、富氫碳循環高爐、微波燒結等節能低碳技術,探索開展氣基豎爐氫冶煉技術、碳捕集及資源化利用示范試點。加強產品升級,加大高能效變壓器用取向硅鋼等高性能鋼材開發和生產力度。(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生態環境局)
3.推動石化化工行業碳達峰。“十四五”期間石化化工行業煉油能力不增加,能耗強度有所下降,能耗增量在工業領域內統籌平衡;“十五五”期間石化化工行業碳排放總量不增加,并力爭有所減少。優化產能規模和布局,加快推進高橋、吳涇等重點地區整體轉型。對標國際先進水平,推進重點企業節能升級改造。推動化工園區能量梯級利用、物料循環利用,加強煉廠干氣、液化氣等副產氣體高效利用。大力推進石化化工行業高端化、低碳化轉型升級,推動原料輕質化,提高低碳化原料比例,優化產品結構,促進產業協同提質增效。在上海化學工業區推進二氧化碳資源化利用等碳中和關鍵新材料產業為主的“園中園”建設。(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上海化工區管委會)
4.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發展。采取強有力措施,對“兩高一低”項目實行清單管理、分類處置、動態監控。全面排查在建項目,推動能效水平應提盡提,力爭全面達到國內乃至國際先進水平。嚴格控制新增項目,嚴禁新增行業產能已經飽和的“兩高一低”項目,除涉及本市城市運行和產業發展安全保障、環保改造、再生資源利用和強鏈補鏈延鏈等項目外,原則上不得新建、擴建“兩高一低”項目。實施市級聯合評審機制,對經評審分析后確需新增的“兩高一低”項目,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要求,嚴格實施節能、環評審查,對標國際先進水平,提高準入門檻。深入挖潛存量項目,督促改造升級,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強化常態化節能環保監管執法。(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
(四)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行動
建立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能耗和碳排放約束機制,推動實施超低能耗建筑規模化發展、既有建筑規模化節能改造、建筑可再生能源規模化應用等重點舉措。
1.推進城鄉建設綠色低碳轉型。優化城鄉空間布局,科學確定建設規模,合理控制城鄉建筑面積總量,嚴格管控高能耗建筑建設。推進產城融合發展,促進就業崗位和居住空間均衡融合布局。倡導綠色低碳規劃設計理念,全面貫徹至國土空間規劃、土地出讓、方案設計、建設施工等建設全過程,增強城鄉氣候韌性,建設海綿城市。推行綠色施工,推動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智能化技術應用,大力推進裝配式建筑和智能建造融合發展,推行全裝修住宅,減少建設過程能源資源消耗。推廣綠色低碳建材,大力推進建筑廢棄物循環再生利用。在城市更新和舊區改造中,嚴格實施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杜絕大拆大建。(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規劃資源局、市房屋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形成覆蓋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超低能耗建筑技術和監管體系,“十四五”期間累計落實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項目不少于800萬平方米。到2025年,五個新城、臨港新片區、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崇明世界級生態島等重點區域在開展規模化超低能耗建筑示范的基礎上,全面執行超低能耗建筑標準。“十五五”期間,全市新建居住建筑執行超低能耗建筑標準的比例達到50%,規模化推進新建公共建筑執行超低能耗建筑標準。到2030年,全市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超低能耗建筑標準。建立低碳建筑技術體系并推行試點。完善居住建筑、各類公共建筑設計能耗和碳排放限額體系,制定土地出讓、設計審查、竣工驗收等各環節監管要求。新建建筑按照本市綠色建筑管理辦法執行。著力發揮綠色建筑規模化效益,全面推行綠色生態城區建設。加快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十四五”和“十五五”期間累計完成既有建筑節能改造8000萬平方米以上,其中平均節能率15%及以上的建筑面積達到600萬平方米。持續推進國家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點城市建設,不斷提升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水平。深入開展公共建筑能效對標達標和能源審計,建立公共建筑運行能耗和碳排放限額管理制度。支持公共機構、大型公共建筑采取高效制冷行動,更新淘汰低效設備,運用智能管控等技術實施改造升級。加強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及運行維護過程中的統籌規劃和管理協調,減少市政工程重復建設和施工,持續開展市政基礎設施節能降碳改造,提升智能化運行管理水平。(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機管局、市房屋管理局)
3.加快優化建筑用能結構。持續推動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領域的應用,加快建立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綜合利用量核算標準和全周期管理體系,2022年起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工業廠房至少使用一種可再生能源。到2025年,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10%;到2030年,進一步提升到15%。推進適宜的新建建筑安裝光伏,2022年起新建政府機關、學校、工業廠房等建筑屋頂安裝光伏的面積比例不低于50%,其他類型公共建筑屋頂安裝光伏的面積比例不低于30%。推動既有建筑安裝光伏,到2025年,公共機構、工業廠房建筑屋頂光伏覆蓋率達到50%以上;到2030年,實現應裝盡裝。推廣太陽能光熱、光伏與建筑裝配一體化,推進淺層地熱能、氫能、工業余熱等多元化能源應用。提高建筑終端電氣化水平,引導建筑供暖、生活熱水等向電氣化發展,推動新建公共建筑逐步全面電氣化。推動建設集光伏發電、儲能、直流配電、柔性用電為一體的“光儲直柔”建筑。探索建筑設備智能群控和電力需求側響應,合理調配用電負荷,推動電力少增容、不增容。(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科委、市機管局、市房屋管理局)
4.推進農村建設和用能低碳轉型。營造自然緊湊的鄉村格局,保護村莊鄉土氣息,營造良好的自然景觀和鄉村生境。提升農房綠色低碳設計建造水平,探索新建農房執行節能設計標準,加快既有農房節能改造,鼓勵建設低碳、零碳農房。發展節能低碳農業大棚。推廣使用高效照明、電動農用車、節能環保灶具、農機、漁船等設施設備。推進太陽能、地熱能、空氣熱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在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中的應用,推動農房屋頂、院落等安裝光伏。加快農村電網建設,提升農村用能的電氣化水平。(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農業農村委、市規劃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委)
(五)交通領域綠色低碳行動
構建綠色低碳的交通運輸體系,推動運輸工具和基礎設施的綠色低碳轉型,大力倡導推行綠色低碳出行。
1.構建綠色高效交通運輸體系。優化綜合交通運輸結構,大力發展鐵路、水運等集約化的運輸方式。加快完善港口集疏運體系,加強鐵路與港口的銜接,完善長三角內河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進“公轉鐵”“公轉水”,到2025年,港口集裝箱水水中轉比例達52%,海鐵聯運箱量翻一番。打造世界一流的綠色低碳航空樞紐,加快形成高效便捷的空港集疏運體系,深化空域精細化管理,優化航路和航線布局,進一步提升行業智能化信息服務水平,建立高效現代航空快遞物流體系。打造由干線鐵路、城際鐵路和市域鐵路共同構筑的多層次、多網融合的鐵路網絡。建立完善城市綠色物流體系,加強快遞公共末端設施建設,推廣集中配送、共同配送。(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商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道路運輸局、上海海事局、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
2.推動運輸工具裝備低碳轉型。加快推進交通工具向電氣化、低碳化、智能化轉型升級,積極擴大電力、天然氣、先進生物液體燃料、氫能等清潔能源在交通領域的應用。加快推進公共領域車輛全面電動化,積極鼓勵社會乘用車領域電動化發展,持續推進液化天然氣、生物質燃料、氫燃料重型貨運車輛的示范試點及推廣應用。到2025年,燃料電池汽車應用總量突破1萬輛,個人新增購置車輛中純電動車輛占比超過50%,將新能源車輛納入總量控制管理,加大傳統燃油車輛的低碳替代力度,公交車、巡游出租車新增或更新車輛原則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環衛、郵政等公共領域,以及租賃汽車、市區貨運車、市內包車有適配車型的,新增或更新車輛原則上全部使用純電動車或燃料電池汽車;到2035年,小客車純電動車輛占比超過40%。持續提高船舶能效水平,加快發展電動內河船舶,新增環衛、輪渡、黃浦江游船、公務船等內河船舶原則上采用電力或液化天然氣驅動,積極推廣液化天然氣燃料、生物質燃料以及探索氫、氨等新能源在遠洋船舶中的應用。到2030年,主力運輸船型新船設計能效水平在2020年基礎上提高20%,液化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動力船舶占比力爭達到5%以上。持續提升飛機燃油效率,淘汰老舊高能耗飛機,優化機隊結構,并積極推動生物質燃料的應用,逐步提高使用占比。積極推進港口、機場等交通樞紐場站內的非道路移動源的清潔能源和新能源替代,到2025年,港口新增和更新作業機械采用清潔能源或新能源,機場新增或更新場內用設備/車輛采用新能源。到2030年,營運交通工具單位換算周轉量碳排放強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綠化市容局、市郵政管理局、市機管局、市公安局、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
3.加快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將綠色低碳理念貫穿于交通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運營和維護全過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新建大型交通樞紐設施按照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建設,并實現光伏應裝盡裝,實施既有樞紐設施的綠色化改造。加快推進充電樁、配套電網、加注(氣)站、加氫站、港口岸電、機場地面輔助電源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十四五”期間新建各類充電樁20萬個,到2025年,港口泊位配備岸電設備實現全覆蓋,集裝箱碼頭岸電設施使用率達到30%,郵輪碼頭岸電設施使用率和港作船舶岸電使用率力爭達到100%,具備接電條件的機場地面輔助電源設施全覆蓋。到2030年,民用運輸機場場內車輛裝備等力爭全面實現電動化。(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
4.積極引導市民綠色低碳出行。進一步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和慢行系統的出行環境和服務水平。構建由鐵路、城市軌道和公交等構成的多模式客運交通系統。加快形成城際線、市區線、局域線等多層次的軌道交通網絡,完善軌道站點配套接駁設施,到2025年,軌道交通市區線和市域(郊)鐵路運營里程達到960公里。優化地面公交線網功能和布局,完善中運量及多層次的地面公交系統,保障公交專用道成網,加強重點地區公交保障服務。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合理控制城市小客車總量增長,積極推廣新能源車,引導車輛合理使用,推動個體機動交通向公共交通方式逐步轉移。完善慢行交通基礎設施,保障慢行交通路權,提高慢行交通網絡的可達性和便捷性,打造品質宜人的慢行空間。到2025年,中心城綠色交通出行比例達到75%;到2035年,達到85%。(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道路運輸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各區)
(六)循環經濟助力降碳行動
以源頭減量、循環使用、再生利用為統領,加快建成覆蓋城市各類固體廢棄物的循環利用體系,到2025年,主要廢棄物循環利用率達到92%左右,努力實現全市固體廢棄物近零填埋。
1.打造循環型產業體系。大力推行綠色設計,深入推進清潔生產,推廣應用一批先進適用的生產工藝和設備,在產品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降低能源資源消耗。持續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工作,推動設施共建共享、廢物綜合利用、能量梯級利用、水資源循環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處置,推動產業園區完善固廢中轉、儲運體系,布局利用處置設施,提高區域內能源資源循環利用效率,到2025年,重點園區率先實現固廢不出園。推動冶煉廢渣、脫硫石膏、粉煤灰、焚燒灰渣等大宗工業固廢的高水平利用。結合城市舊改和報廢汽車拆解等工作,推動廢鋼資源化利用。發展再制造產業,擴大汽車零部件、機電產品等領域再制造規模,進一步擴大再制造產業能級和規模。建成3-5個循環利用產業基地,培育一批循環經濟龍頭企業,提升固廢循環利用產業能級。到2025年,形成全市392噸/日的醫廢處置能力,建成大中小型醫療機構全覆蓋的醫廢收運體系。到2025年,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95%以上,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98%以上。(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
2.建設循環型社會。全面鞏固生活垃圾分類實效,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和轉運設施建設,構建常態長效管理機制,打造全國垃圾分類示范城市。推進生活垃圾源頭減量,深入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強化一次性塑料制品源頭減量,推廣應用替代產品和模式,規范塑料廢棄物的回收利用。加快推動快遞包裝綠色轉型,減少二次包裝,推廣可循環、易回收的包裝物。推進會展業綠色發展和辦展設施循環使用。繼續推進凈菜上市,促進蔬菜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減少農貿市場蔬菜廢棄物產生量。優化完善可回收物“點站場”體系,進一步穩定中轉站和集散場布局,加快培育一批高能級回收利用企業和項目,建成管理高效、分類精細、資源化利用渠道通暢的回收利用體系。提升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能力,加快完善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布局。到2025年,生活垃圾焚燒能力達到2.9萬噸/日;推進老港、寶山等濕垃圾集中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及分散處理設施達標改造,力爭利用能力達到1.1萬噸/日,打通濕垃圾資源化產品利用出路。推進餐廚廢棄油脂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確保餐廚廢棄油脂處置安全、高效。到2025年,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45%、資源化利用率達到85%以上,全面實現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責任單位:市綠化市容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委、市農業農村委)
3.推進建設領域循環發展。推動節約型工地建設和裝修垃圾減量,大力推進工程渣土等廢棄物源頭減量,探索實施建筑工程廢棄物排放限額管理。鼓勵采用模塊化部件、組合式設計、易回收和重復利用材料進行建筑內裝,鼓勵大型展會、賽事采用可循環利用裝飾材料。穩定優化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布局,進一步拓寬工程渣土利用消納途徑。推進拆房和裝修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到2025年,資源化利用能力達到810萬噸/年。暢通建筑垃圾資源化產品利用渠道,加大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技術研發推廣力度,制定再生建材強制使用政策,促進再生建材高水平利用。推進污泥資源化利用,以獨立焚燒和電廠協同焚燒等方式提升污水廠污泥處置能力,全面實現污水廠污泥零填埋,加快建成一批通溝污泥處理及資源化利用設施,開展疏浚底泥的全過程全覆蓋跟蹤監管,加強檢測分析和分類處置。(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綠化市容局、市水務局)
4.發展綠色低碳循環型農業。研發應用增匯型農業技術,推廣二氧化碳氣肥等技術,提升土壤有機碳儲量。大力發展農業領域可再生能源,結合農業設施、農用地、未利用地一體化規劃建設農光互補、漁光互補項目。推動農作物秸稈多元化利用,拓展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燃料化等多種離田利用方式,到2025年,本市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8%以上。推進規模化園藝場蔬菜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布局一批集中利用設施。加強廢棄農膜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健全廢舊農膜、黃板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體系,力爭實現全量回收。鼓勵農用棚膜的資源化利用,推進全生物降解地膜的試點應用,將地膜納入生活垃圾回收處置體系。強化糞污還田利用過程監管,提高畜禽糞污處理利用管理水平,到2025年,本市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98%。推廣綠色生產技術和設施裝備,推進化學肥料和農藥減施增效,鼓勵增施有機肥料,使用生物農藥。(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綠化市容局、市發展改革委)
5.強化行業、區域協同處置利用。按照“以廢定產”的原則,布局實施寶山再生資源利用中心等項目,協同處置飛灰等危險廢物。探索建立長三角區域固體廢物利用處置設施白名單制度,建立供需信息共享機制,以廢酸等危險廢物和焚燒爐渣為重點,推動建立長期穩定的協同處理機制和設施共建共享機制。(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綠化市容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
(七)綠色低碳科技創新行動
聚焦能源、工業、交通、建筑、碳匯等重點領域低碳轉型關鍵技術,持續提升低碳零碳負碳科技創新策源能力,為本市碳達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撐。
1.強化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布局。依托科創中心建設,結合國家和本市能源產業低碳轉型需求,制訂碳中和技術發展路線圖。加快布局一批前瞻性、戰略性的前沿科技項目,聚焦深遠海風電、儲能和新型電力系統、可控核聚變發電、綠氫制儲、零碳煉鋼、二氧化碳資源化利用、生物基高分子材料化工、生物質航空燃料、核動力船舶、碳捕集和封存、超高效光伏電池、人工光合作用等低碳零碳負碳重點領域,深化應用基礎研究。(責任單位:市科委、市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氣象局)
2.加快先進適用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大力推進低碳冶金、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氫、“光儲直柔”建筑能源系統、大容量風電、高效光伏、大功率液化天然氣發動機、大容量儲能、新能源交通工具、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合成燃料、節能降碳減污增效協同等技術創新,加快碳纖維、氣凝膠、特種鋼材等基礎材料研發,補齊關鍵零部件、元器件、軟件等短板。推廣先進成熟綠色低碳技術,大力推動應用場景和公共資源開放共享,加強共性技術平臺建設,推動先進適用技術的規模化應用。推動智能電網、新型儲能和高效燃機等關鍵技術和裝備在能源電力領域的示范應用,加快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推進建設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示范項目,加快氫能技術研發和示范應用。(責任單位:市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
3.加強創新能力建設和人才培養。依托張江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等科研院所資源,培育一批節能降碳和新能源技術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研發與轉化功能型平臺、專業技術服務平臺和碳中和研究機構。引導重點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一批綠色低碳產業創新中心。到2025年,建設10個碳中和相關領域的重點實驗室和5個綠色技術創新中心。進一步加強碳達峰、碳中和人才隊伍的培育和引進,加快形成具有全球吸引力和國際競爭力的人才制度環境。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建立健全綠色低碳人才培養機制,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加快新能源、儲能、氫能、碳減排、碳匯、碳排放權交易等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建設一批綠色低碳領域未來技術學院、現代產業學院和示范性能源學院。深化產教融合,鼓勵校企聯合開展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建設一批儲能技術產教融合創新平臺。(責任單位:市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
4.完善技術創新體制機制。制定科技支撐碳達峰、碳中和實施方案,設立科技支撐碳達峰、碳中和市級重大專項,推行科技攻關“揭榜掛帥”機制,加快低碳零碳負碳關鍵核心技術創新。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支持企業承擔國家和本市綠色低碳重大科技項目,鼓勵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探索建立“產學研金介”深度融合的新機制、新模式,鼓勵設施、數據等資源開放共享。持續更新發布上海市綠色技術目錄,發揮綠色技術銀行、上海技術交易所等平臺的作用,健全綠色技術轉移轉化市場交易體系,加速綠色低碳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探索將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成果納入高校、科研院所、國有企業有關考核評估體系。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完善綠色低碳技術和產品檢測、評估、認證體系。(責任單位:市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教委、市國資委、市知識產權局)
(八)碳匯能力鞏固提升行動
以生態之城建設目標為引領,推進綠地、林地、濕地融合發展,優化布局體系,提高生態質量,打造開放共享、多彩可及高品質生態空間,持續增強生態系統碳匯能力。
1.實施千座公園計劃。按照公園城市理念,到2025年,新增公園600座左右,公園總數達到1000座以上,公園綠地面積增加2500萬平方米,實現公園綠地500米服務半徑基本全覆蓋。持續提升公園品質,豐富公園功能內涵,加快老公園改造更新,形成多彩多景的公園綠地景觀。(責任單位:市綠化市容局、市規劃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委、市發展改革委)
2.鞏固提升森林碳匯能力。聚焦重點結構性生態空間,持續加大造林力度,形成群落多樣、生態與景觀兼顧的城市森林基底。全面推進構筑城市綠色生態屏障的“1+5+2”重點生態走廊(即黃浦江-大治河生態走廊、五個新城環城森林片區、金山濱海地區和崇明環島森林片區等)建設,集中連片推進林地建設,因地制宜新增和改造城區綠地,穩步提高喬木種植比例,營造城區森林群落。提升林地服務水平,強化森林資源保護,實施森林撫育。構建點上造林成景、線上綠化成蔭、面上連片成網的城市森林。到2025年,累計凈增森林面積24萬畝,森林覆蓋率達到19.5%以上,森林蓄積量達到900萬立方米左右;到2030年,森林覆蓋率力爭達到21%,森林蓄積量達到1100萬立方米左右。(責任單位:市綠化市容局、市規劃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委)
3.增強海洋系統固碳能力。全面落實海洋生態紅線保護管控措施,嚴格保護自然岸線。強化海洋生態系統整體保護修復,合理降低開發利用強度,保護并有效恢復濱海濕地、河口海灣、近海、海島等生態系統承載力。持續推進退養還灘、退圍還海,實施藍色海灣、海岸帶保護修復等重大工程和整治行動,提升近岸海域生態系統穩定性和自然修復能力。探索開展海洋生態系統碳匯試點。(責任單位:市海洋局、市規劃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綠化市容局、市農業農村委)
4.增強濕地系統固碳能力。聚焦長江口、杭州灣北岸、南匯東灘等重點區域,加強新生濕地培育、保育和生態修復。優化提高濕地生態質量,結合環城生態公園帶和重點生態廊道建設開展濕地保護修復,增強濕地儲碳能力,確保濕地總量不減少。研究推進崇明北沿、九段沙、南匯東灘等重大濕地生態修復。完善濕地分級管理體系,健全濕地監測評價體系。(責任單位:市綠化市容局、市規劃資源局、市海洋局、市發展改革委)
5.加強生態系統碳匯基礎支撐。建立生態系統碳匯監測核算體系,開展森林、海洋、濕地等碳匯本底調查和儲量評估,實施生態保護修復碳匯成效監測評估。加強陸地和海洋生態系統碳匯基礎理論、基礎方法、前沿顛覆性技術研究。建立健全能夠體現碳匯價值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積極推動碳匯項目參與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責任單位:市綠化市容局、市規劃資源局、市海洋局、市農業農村委、市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
(九)綠色低碳全民行動
增強全民節約意識、低碳意識、環保意識,大力倡導簡約適度的消費理念,全面推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全社會自覺踐行綠色低碳的良好氛圍。
1.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開展多種形式的資源環境國情、市情教育,普及碳達峰、碳中和基礎知識。加強對公眾的生態文明宣傳和教育,充分運用新媒體等創新宣傳方式,將綠色低碳理念有機融入影視文藝作品、文創產品和公益廣告,持續開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環境日、全國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等主題宣傳活動,持續深入開展市民低碳行動、節能減排小組活動、減塑限塑和快遞包裝綠色轉型等專項活動,增強社會公眾綠色低碳意識,推動生態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教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規劃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商務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機管局)
2.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圍繞“衣、食、住、行、用”等日常行為,引導市民全面深入踐行綠色消費理念和綠色生活方式。堅決遏制奢侈浪費和不合理消費,全面推行光盤行動,堅決制止餐飲浪費。在全社會倡導節約用能,開展各類綠色低碳示范創建,深入推進綠色生活創建行動,營造綠色低碳生活新風尚。引導激勵市民積極參與綠色消費、低碳出行、可回收物分類等綠色低碳行動。鼓勵發展二手交易市場,推進電子產品、家電、書籍等二手商品的重復使用。推廣綠色低碳產品,支持有條件的商場、超市、旅游商品專賣店開設綠色產品銷售專區,推行再生產品和材料認證,建立健全推廣使用制度,提升綠色產品在政府采購中的比例。(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規劃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商務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機管局)
3.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強化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責任意識,提升資源利用和綠色創新水平。支持鋼鐵、能源等重點領域央企、本市國有企業制定實施企業碳達峰實施方案,積極發揮示范引領作用。重點用能單位要結合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和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制定節能減碳工作方案,推進節能降碳改造和管理水平提升。推動在滬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加強環境信息披露,定期公布企業碳排放信息。充分發揮新聞媒體、行業協會和其他各類社會組織作用,督促企業自覺履行社會責任。(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國資委、上海證監局、市生態環境局)
4.強化領導干部培訓。將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市、區兩級黨校(行政學院)要把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內容列入教學計劃,分階段、多層次對各級領導干部開展培訓,普及科學知識,宣講政策要點,強化法治意識,深化各級領導干部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科學性、系統性的認識。從事綠色低碳發展工作的領導干部要提升專業素養和業務能力,切實增強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本領。(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黨校(行政學院)、市發展改革委)
(十)綠色低碳區域行動
堅持分類施策、因地制宜、上下聯動,深入推進各區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鼓勵支持重點區域和企業積極開展碳達峰、碳中和試點示范。
1.深入推進各區如期實現碳達峰。各區要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有關要求,強化規劃引領,優化區域布局,推動產業優化升級,嚴格落實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要求,大力發展太陽能等非化石能源,倡導推動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加快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低碳轉型。各區要結合自身能源和產業特點,提出符合實際、切實可行的碳達峰時間表、路線圖、施工圖,科學制訂本區碳達峰實施方案,經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后,由各區印發實施。(責任單位:各區、市發展改革委)
2.支持推動碳達峰、碳中和“一島一企”試點示范。聚焦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森林碳匯、綠色交通、循環經濟、低碳農業、低碳零碳負碳技術試點應用,推動崇明世界級生態島開展碳達峰、碳中和示范區建設。鼓勵寶武集團開展碳達峰、碳中和行動,加快推進鋼鐵生產流程低碳轉型、清潔能源替代、節能挖潛改造,探索開展低碳冶金、綠氫、二氧化碳資源化利用等鋼鐵行業低碳前沿技術創新試點,打造鋼鐵行業碳達峰、碳中和示范標桿。(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崇明區、寶武集團)
3.推進重點區域低碳轉型示范引領。在臨港新片區、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虹橋國際開放樞紐、五個新城等重點發展區域,打造一批各具特色、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綠色低碳發展試點示范樣本。推動臨港新片區加大力度推進新能源開發利用、低碳交通發展和海綿城市建設,深入推進低碳技術研發應用和新興產業裝備發展深度融合,著力打造國際先進、國內領先的低碳發展示范區和低碳產業新高地。強化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示范引領,以低碳為重要導向,加快探索規劃引領、土地集約節約利用、重大產業項目準入、綠色金融引導、區域協同達峰等重大體制機制創新。推動五個新城率先探索以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為導向的產城融合發展新模式,著力打造緊湊集約的空間布局、綠色低碳的產業體系、智慧韌性的基礎設施、暢通便捷的公共交通和優美低碳的人居環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嘉定區、青浦區、松江區、奉賢區、浦東新區、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執委會、臨港新片區管委會、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管委會)
三、國際國內合作
(一)積極開展綠色經貿合作。優化貿易結構,大力發展高質量、高技術、高附加值綠色產品貿易。落實國家有關高耗能、高排放產品出口政策要求,支持節能低碳產品進口。加強對國際綠色貿易規則的探索研究。充分利用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等平臺,擴大綠色低碳產品、技術和服務等進出口貿易。(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科委、市生態環境局)
(二)服務綠色“一帶一路”建設。加快“一帶一路”投資合作綠色轉型,持續強化應對氣候變化領域南南合作,支持共建“一帶一路”國家開展清潔能源開發利用和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發揮“橋頭堡”作用,深化與各國在綠色技術、綠色裝備、綠色金融、綠色服務、綠色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積極推動本市風機、核電、新能源汽車等低碳產品和裝備走出去。(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國資委、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三)加強國際國內交流與合作。持續加大在技術、資金、人才等方面的國際合作力度,積極參與國際城市間合作對話,共同推進綠色低碳和應對氣候變化基礎科學研究、技術創新攻關和制度規則制定。不斷深化與長三角區域、對口幫扶地區及其他省市在新能源開發利用、技術產業協同、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和綠色金融發展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和信息共享,加快規劃建設清潔電力基地和輸送通道,推動開展可再生能源、儲能、氫能、二氧化碳資源利用等領域科研合作和技術交流。舉辦上海國際碳中和技術、產品與成果博覽會,加強國內外技術交流、產品展示與成果宣傳。(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政府外辦、市政府合作交流辦、市氣象局)
四、政策保障
(一)建立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按照國家核算體系和方法的統一要求,加快建立本市各區域、重點領域和重點企業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支持行業、企業依據自身特點開展碳排放核算方法學研究,建立健全碳排放計量體系。推進碳排放實測技術發展,加快遙感測量、大數據、云計算等新興技術在碳排放實測技術領域的應用,提高統計核算水平。(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統計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規劃資源局、市綠化市容局、市氣象局、市海洋局、市市場監管局)
(二)健全法規標準體系。結合本市實際,研究開展碳中和、節約能源、可再生能源、循環經濟等領域地方性法規、制度的制訂修訂,推進清理現行地方性法規、制度體系中與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適應的內容,建立健全有利于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制度體系。完善本市節能低碳標準體系建設,制定修訂一批地方能耗限額標準,擴大能耗限額標準覆蓋范圍,提升重點產品的能耗限額要求,完善能源核算、檢測認證、評估、審計相關配套標準。支持本市相關機構和重點企業積極參與和推動節能、可再生能源、氫能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制定。鼓勵社會團體協調相關市場主體制定節能低碳的團體標準。鼓勵企業制定高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具有競爭力的企業標準。(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政府辦公廳、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經濟信息化委)
(三)完善經濟政策。市、區政府要加大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專項資金投入力度,加強對節能環保、新能源、低碳交通、綠色低碳建筑、碳捕集利用等項目和產品技術的支持,進一步強化對碳達峰、碳中和重大行動、重大示范、重大工程的支撐。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引導作用,構建與碳達峰、碳中和相適應的投融資體系和激勵機制。落實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節能節水、應用綠色技術裝備、購買新能源汽車等綠色低碳稅收優惠政策。持續加大綠色低碳領域基礎研究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研發投入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貫徹執行政府綠色采購要求,推動國有企業率先實行綠色采購,加大綠色低碳產品采購力度。建立健全促進可再生能源規模化發展的價格機制。進一步完善針對落后產能和低效企業實行的綠色電價政策,健全居民階梯電價制度和分時電價調整機制。(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科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國資委)
(四)積極發展綠色金融。依托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充分發揮要素市場和金融機構集聚優勢,加快建立完善綠色金融體系,深入推動氣候投融資發展,引導金融機構為綠色低碳項目提供長期限、低成本資金。提高高碳項目的融資門檻,嚴控對不符合要求的“兩高一低”項目提供金融支持。建立綠色項目庫,鼓勵銀行業積極開展綠色貸款業務,開辟綠色貸款業務快速審批通道,將綠色貸款占比納入業績評價體系。大力發展綠色債券,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上市融資、掛牌融資和再融資。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方式設立綠色低碳產業投資基金。有序推進綠色保險服務,圍繞安全降碳需要,加大金融產品創新力度,助力低碳技術推廣和產業綠色低碳轉型。(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市發展改革委、上海銀保監局、上海證監局、市科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經濟信息化委)
(五)推進市場化機制建設。組織建設好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系統和交易機構,進一步豐富交易品種和方式,拓展交易行業領域覆蓋范圍,盡快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做好碳排放權交易、電力交易及能耗雙控制度之間的銜接與協調。借鑒國際電力市場建設經驗,結合本市實際,推進以現貨為核心的電力市場化改革,建立適應安全、低碳、經濟發展導向的現代電力市場體系,積極探索電力金融市場建設。進一步發揮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等平臺作用,建設交易品種齊全、期現相互聯動、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油氣定價中心。推動建立碳普惠機制。發展市場化節能方式,持續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需求側管理,積極推廣“一站式”綜合能源服務模式。(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市場監管局)
五、組織實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加強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對全市碳達峰相關工作的整體部署和系統推進,統籌研究重要事項、制定重大政策。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要求,各司其職,形成合力,扎實推進相關工作。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定期對各區和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園區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調度,督促各項目標任務落實落細。(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各有關部門、各區)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有關部門、各區要深刻認識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復雜性,切實扛起責任,著力抓好各項任務落實,確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落實情況納入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范圍。各相關單位、人民團體、社會組織要對照國家和本市相關要求,積極發揮自身作用,推進綠色低碳發展。(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各區)
(三)嚴格監督考核。完善能耗雙控和碳排放控制考核機制,對能源消費和碳排放指標實行協同管理、協同分解、協同考核。將碳達峰、碳中和相關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增加考核權重,加強指標約束。將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落實情況納入各區、各有關部門領導班子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對工作突出的區、單位和個人按照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區、部門依規依法實行通報批評和約談問責。各區、各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碳達峰目標任務年度評估,有關工作進展和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報告。(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委組織部、各有關部門、各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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