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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支持文化旅游產業復蘇發展的若干措施》發布 支持文旅重點項目建設(附政策全文)

發布日期:202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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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報網訊:8月24日,武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武漢市支持文化旅游產業復蘇發展若干措施》,提出給予企業復工復產補助,實施專項金融支持,加大專項資金支持力度,開展文旅行業免費培訓,支持文旅重點項目建設,著力擴大文旅消費。

《措施》提出給予企業復工復產補助。對旅行社于2020年1月23日之前簽訂旅游合同,后因受疫情影響取消團隊旅游業務并妥善處置退團退費問題的,按照退團實際人數給予20元/人的一次性補助。對因疫情防控需要被征用的星級旅游飯店、商務酒店復工復產以及A級旅游景區復工復產的,給予2萬元/家(個)的一次性防疫經費補助。對現有在崗的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導游員,分別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800元、600元的標準發放6個月穩崗補貼;對未評定為星級導游的在崗小語種導游,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標準發放6個月穩崗補貼。

《措施》支持文旅重點項目建設。將重點文旅項目列入市級重大項目、市級重點建設計劃,納入全市國土空間規劃。探索采用“點狀供地”方式破解文旅項目用地難題,支持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發展鄉村旅游。加快推進重點項目建設,對2020年度利用社會資本、年度投資額達到1000萬元的市級文旅重點項目,按照投資額的3%給予補貼,最高補貼不超過100萬元。

著力擴大文旅消費方面,《措施》提出發放8000萬元文旅消費券,引導帶動全市文旅消費。對市內外游客發放200萬張免費惠民旅游惠民券,激活旅游市場人氣和消費能力。放大“武漢文惠通”引導城鄉居民文化消費的帶動效應。加強文旅宣傳營銷, 開展“高鐵之心·武漢嘉年華”“大江大湖大武漢·水上嘉年華”等活動,恢復武漢旅游市場信心和人氣。

《武漢市支持文化旅游產業復蘇發展的若干措施》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進我市文化旅游產業(以下簡稱文旅產業)復蘇和健康發展,切實解決其因疫情影響面臨的困難,結合我市實際,特制訂如下政策措施:

一、給予企業復工復產補助。對旅行社于2020年1月23日之前簽訂旅游合同,后因受疫情影響取消團隊旅游業務并妥善處置退團退費問題的,按照退團實際人數給予20元/人的一次性補助。對因疫情防控需要被征用的星級旅游飯店、商務酒店復工復產以及A級旅游景區復工復產的,給予2萬元/家(個)的一次性防疫經費補助。對現有在崗的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導游員,分別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800元、600元的標準發放6個月穩崗補貼;對未評定為星級導游的在崗小語種導游,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標準發放6個月穩崗補貼。減免網吧因疫情停業期間的互聯網專線使用費。積極協調爭取有關電商平臺支持,降低KTV行業傭金收費。對恢復開放的非國有博物館,按照展廳面積1000平方米以下、1000—3000平方米、3000平方米以上的標準,分別給予1萬元、1.5萬元、2萬元的一次性防疫經費補助。(牽頭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通信管理局,中國移動武漢分公司、中國聯通武漢分公司、中國電信武漢分公司)

二、實施專項金融支持。組織開展銀企對接活動,確定全市中小微企業紓困專項資金支持重點文旅企業推薦名單,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名單內企業的支持力度。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積極為文旅企業融資增信,鼓勵金融機構認可國有擔保公司擔保增信,對文旅企業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不緩貸。對2019年度在我市建設投資達1000萬元以上、受疫情影響經營嚴重困難的文旅行業重點企業,其自2019年1月1日以來的新增貸款,且2020年仍需繼續還本付息的,按照貸款合同簽訂日上月的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50%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6個月,每家企業最高貼息金額不超過50萬元。(牽頭單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人行武漢分行營管部)

三、加大專項資金支持力度。加速落實《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旅游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政規〔2017〕60號)相關規定,加快兌現2019年度各種獎補項目;對2020年度新增的、且已達到武政規〔2017〕60號文件規定標準的項目,視情可提前撥付獎補資金。將文藝院團城市云端劇場“周周演”納入城市劇場“周周演”范圍,給予演出場次補貼。(牽頭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四、開展文旅行業免費培訓。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等方式,免費開展行業管理人員實用英語、導游繼續教育和星級酒店、重點景區、文博場館從業人員專業培訓以及疫情防控知識培訓。鼓勵行業協會組織專業化社會培訓。(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五、支持爭創文旅產業品牌。對成功創建國家級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的,給予一次性獎勵資金100萬元。對成功創建全域旅游示范區、文旅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基地)、湖北文旅“十大示范品牌”、A級旅游景區、旅游度假區、五星級旅游飯店、五星級旅游民宿群落等的單位,按照相關政策分級分類給予激勵。(牽頭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

六、推動文旅產業轉型升級。研究出臺應對疫情影響促進文化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鼓勵藝術精品創作,推出一批具有影響力的文化影視作品,對抗疫題材的優秀作品給予適當扶持。發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演藝產品,支持重點文旅企業和景區做強做優旅游演藝品牌。鼓勵商業綜合體引進創新演藝項目。加強漢派原創動漫游戲精品創作,打造動漫游戲行業品牌。推動動漫游戲跨界發展,與設計業、制造業、旅游業等開展合作,與影視、直播、文學、體育等深度融合,開發動漫游戲衍生品市場。出臺加快動漫產業發展的支持措施。推動文化裝備制造與智慧旅游、特色小鎮、城市綜合體相結合,發展智能家庭娛樂、智能語音等高端制造業和數字內容產業。(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和旅游局;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體育局)

七、支持文旅重點項目建設。將重點文旅項目列入市級重大項目、市級重點建設計劃,納入全市國土空間規劃。探索采用“點狀供地”方式破解文旅項目用地難題,支持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發展鄉村旅游。加快推進重點項目建設,對2020年度利用社會資本、年度投資額達到1000萬元的市級文旅重點項目,按照投資額的3%給予補貼,最高補貼不超過100萬元。(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八、著力擴大文旅消費。發放8000萬元文旅消費券,引導帶動全市文旅消費。對市內外游客發放200萬張免費惠民旅游惠民券,激活旅游市場人氣和消費能力。放大“武漢文惠通”引導城鄉居民文化消費的帶動效應。加強文旅宣傳營銷, 開展“高鐵之心·武漢嘉年華”“大江大湖大武漢·水上嘉年華”等活動,恢復武漢旅游市場信心和人氣。創新營銷方式,加大媒體宣傳力度,充分利用新媒體傳播我市文旅產業發展之美、人文之美、生態之美。加大對各新城區鄉村旅游會節的扶持力度,鼓勵各新城區通過舉辦會節等形式活躍文旅市場,打造鄉村旅游亮點。鼓勵旅行社赴境內外重點客源地區開展宣傳推廣和游客招徠活動,對參與市級營銷活動的,營銷活動經費由市文化和旅游部門承擔;對2020年度招徠市外過夜游客的給予獎勵;對旅行社以包(專)列、包機、包船、大巴車、會展節賽等形式組織市外游客(免票人數除外)來本市游覽,行程中至少有1晚安排在本市住宿,游覽本市1處及以上A級旅游景區的,按照單團標準給予獎勵。實施感恩惠民行動,組織開展“白衣天使健康武漢行”“千萬市民游武漢”等活動。各級工會組織勞模和職工在市內療養休養,開展春秋主題游、夏季避暑游、冬季特色游等活動,使用工會會員會費為職工辦理文旅年票。支持夜間文化、網絡文化和數字文娛消費。(牽頭單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總工會)

本措施由市文化和旅游局負責解釋,執行時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為止。各區可結合實際,出臺相關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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