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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三年行動印發 2022年全國品牌連鎖便利店門店總量將達30萬家

發布日期:20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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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報網訊:日前,商務部辦公廳印發《關于開展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三年行動的通知》(商辦流通函〔2020〕281號),擬在全國范圍開展三年行動。《通知》指出,要聚焦影響便利店發展的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加快網點布局,推動數字化改造,建立智慧供應鏈,通過“新建一批、加盟一批、提升一批”,全面推進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發展,力爭到2022年,全國品牌連鎖便利店門店總量達到30萬家。 

《通知》明確了做大便利店規模、推動提質增效、提升服務能力三項重點任務,以及優化政策環境、完善工作機制、加強企業培育、加強統計監測、加強總結宣傳等保障舉措。要求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動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發展,成為消費便利的主要載體,便民服務的重要平臺。

附:商務部辦公廳關于開展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三年行動的通知

商辦流通函[2020]28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便利店是服務保障民生、促進便利消費的重要商業設施,是便民惠民的重要零售業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發生以來,便利店充分發揮服務社區的優勢,有力保障了人民群眾生活和市場供應。為全面貫徹落實商務部等13部門印發的《關于推動品牌連鎖便利店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商流通函〔2019〕696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進一步提升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水平,織密便利店網絡,提高便民服務質量,激發消費潛力,商務部擬在全國范圍開展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三年行動。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新發展理念和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市場主導、政府引導作用,聚焦影響便利店發展的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完善工作機制和支持政策,通過“新建一批、加盟一批、提升一批”,加快推進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發展,進一步提高質量效益和便民服務水平。

(二)基本原則

堅持市場主導與政府推動相結合。充分發揮品牌連鎖企業、商貿分銷企業、大型電商平臺的市場主體作用,加快門店布局和傳統小店整合,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發揮政府在商業網點規劃、營商環境優化、跨區域對接平臺建設等方面的作用,加強對便利店發展的配套政策支持,優化營商環境。

堅持典型引領與全面推進相結合。在前期大中城市便利店工作基礎上,總結城市、企業推進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的典型案例,在全國范圍進行復制推廣。各地以省會城市為中心,向其他市(縣)拓展,全面推進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工作。

堅持創新發展與協同推進相結合。鼓勵便利店企業創新經營模式,提升品牌化、連鎖化、智能化水平。充分發揮政府、協會、企業等各方面作用,加強橫向協同、縱向聯動,共同推進便利店發展。

二、發展目標

到2022年,全國品牌化連鎖化便利店總量達到30萬家,銷售額累計增長超過50%,全國中等以上城市每百萬人口不少于200家門店,連鎖便利店24小時營業門店的比例不低于30%(含無人零售店),成為服務民生、便利消費的重要載體。

三、重點工作

(一)做大便利店規模

1.加大門店新建力度,擴大網絡覆蓋。鼓勵各類行政事業單位開放臨街房屋、辦公用房、倉庫等空間資源,支持便利店優化布局,加大門店建設拓展力度,推動便利店進街區社區、進商圈商業街、進醫院、進院校、進機關、進寫字樓、進交通站點,擴大門店服務網絡覆蓋。

2.加大并購重組力度,促進結構優化。支持品牌連鎖便利店龍頭企業開展跨區域布局經營,通過兼并重組、特許加盟等方式整合一批自主創新能力不強、市場競爭力較弱的非連鎖便利店,降低加盟門檻,推動門店規模倍增。打造一批業態高端、功能疊加的便利店,促進結構優化升級,增強抵御市場風險能力,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

3.加大改造提升力度,提升連鎖水平。鼓勵商貿分銷企業、電商平臺等完善品牌授權認證體系,開放渠道資源,對夫妻店、小商店等傳統店進行改造提升,成為供應鏈驅動型的連鎖便利店,在供貨配送、營銷推廣、品牌標識、信息化系統管理等方面提供統一服務,提升集約化水平。

(二)推動提質增效

1.推動數字化改造。鼓勵便利店應用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推廣移動支付、可視化技術,提升門店智能化管理水平。鼓勵便利店建立智慧供應鏈,以大數據驅動商品采購、庫存管理、銷售預測,對斷貨、過期商品等異常情況提前預警,推動全鏈高效協同,提高運營效率。

2.打造自有品牌。支持便利店研發個性化的自主品牌商品,設置特色的標識牌匾等,提升品牌認知度。加強與知名文娛品牌合作,打造聯名產品,提升品牌價值和影響力。建設主題便利店,在設計、裝修、文化等方面體現特色,提高品牌消費的人性化和舒適度。

3.創新經營模式。鼓勵便利店與線上平臺開展合作,積極推進便利店O2O模式、供應鏈模式,發展網絡營銷、社區團購、店倉一體、網訂店取、即時配送等新興消費模式,鼓勵通過自動售貨柜、無人零售店等方式,延展便利店服務半徑,擴大銷售渠道,服務周邊社區。

(三)提升服務能力

1.優化商品供給。支持便利店擴大鮮食產品銷售,提供簡餐、飲品等現場制售服務。按有關規定拓展煙酒、藥品等經營品類。發展生鮮便利店,增設果蔬類生鮮貨柜,推廣整箱進行訂貨、物流作業、交接貨、結算的周裝箱循環共用模式,豐富便利店的“菜籃子”功能。

2.強化便民服務。鼓勵便利店由經營商品向經營用戶延伸,想用戶所想,搭載書報經營、代扣代繳、代收代發、打印復印、配鑰匙等便民生活服務項目,設置可辦理繳納供水、供電、燃氣、醫療、銀行等業務的服務終端設備和系統,提升便民服務水平。

3.增強消費體驗。引導便利店建立高質量服務的企業標準,優化服務流程,提升服務水平。鼓勵便利店內設置就餐、休閑區域,豐富購物體驗、場景體驗。鼓勵有條件的便利店24小時營業,提高居民夜間消費便利度和活躍度。

四、保障措施

(一)優化政策環境。抓好《指導意見》落實,進一步研究出臺政策支持措施。加強部門協調合作,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放寬便利店制售食品、經營煙草的許可審批條件,推動連鎖便利店企業匯總納稅、簡化證照辦理等政策落地,優化便利店營商環境。對門店數量增長快的大型連鎖便利店企業優先納入商務部重點聯系零售企業名單,對重視便利店工作的地區和賦能服務企業優先納入小店經濟推進行動試點名單,享受相關政策。

(二)完善工作機制。建立和完善與行業協會、便利店龍頭企業、大型電商平臺的工作聯系機制,加強行業指導與聯系交流。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三年行動的組織領導,出臺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重點任務、具體舉措等,建立健全工作支撐體系,做好綜合協調、檢查指導和總結評估。實施方案于2020年9月底前報送商務部流通發展司備案。

(三)加強企業培育。搭建便利店企業對接平臺,推動大型連鎖便利店企業向中西部偏遠地區擴展布局,向人口密度較大、消費水平較高的鄉鎮下沉。進一步開放公共服務場所空間資源,為品牌企業進駐創造條件,對積極拓展市場、開展數字化改造、提高便民服務水平的便利店,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協調給予資金或配套政策支持。

(四)加強統計監測。商務部將加強對便利店發展情況的信息監測和數據統計,鼓勵有關機構編制發布便利店景氣指數,反映行業市場發展狀況和趨勢,為企業提供參考指導。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本地便利店發展情況的統計監測,將連鎖門店數量在10家以上、以經營食品和日用品為主的便利店納入統計范圍;對于經營方式與連鎖便利店接近的小型零售店、生鮮店、水果店、藥妝店,可視情納入統計范圍;從門店數、銷售額、從業人數等方面確定便利店發展情況的量化指標和統計方式(見附件)。

(五)加強總結宣傳。深入挖掘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發展的先進經驗做法,優選一批典型案例,采用多種方式加強宣傳報道,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和發展環境。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三年行動實施情況的總結,推動三年行動取得可量化可考核的成果。有關工作進展、統計報表和典型案例于每季度結束后十五天內報送商務部流通發展司。

附件

品牌化連鎖化便利店發展情況統計報表.docxhttp://image1.askci.com/images/2020/08/12/6c5ba082-fd8d-4bd6-9e38-7b654e5b5b91.docx


商務部辦公廳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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