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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印發中國(梅州)等7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附政策全文)

發布日期: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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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報網訊:7月23日,廣東印發中國(梅州、惠州、中山、江門、湛江、茂名、肇慶市)等7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加快推進綜合試驗區建設,為推動全國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探索新經驗、新做法。

具體如下: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國(梅州)等7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的通知

粵府函〔2020〕123號

梅州、惠州、中山、江門、湛江、茂名、肇慶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中國(梅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中國(惠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中國(中山)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中國(江門)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中國(湛江)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中國(茂名)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中國(肇慶)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以下簡稱綜合試驗區)是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加快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重大戰略舉措。建設中國(梅州)等7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對促進我省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和推動貿易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梅州、惠州、中山、江門、湛江、茂名、肇慶市人民政府要抓緊完善工作機制,精心組織實施,有效防范試點風險,加快推進綜合試驗區建設,為推動全國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探索新經驗、新做法。省有關單位要按照部門職責,支持綜合試驗區大膽探索、創新發展,及時研究出臺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并協調解決綜合試驗區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省商務廳要加強與商務部等有關部門的溝通銜接,統籌協調指導省、市有關單位加快推進綜合試驗區建設,并加強督促檢查,定期將工作進展情況報告商務部和省政府。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4日

中國(梅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國務院關于同意在雄安新區等46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復》(國函〔2020〕47號),有力有序有效推進中國(梅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以下簡稱梅州綜試區)建設,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新發展理念,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積極開展探索創新,復制推廣前四批綜試區成功經驗做法,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加強品牌建設,引導跨境電子商務全面發展,全力以赴穩住外貿外資基本盤,推進梅州對外貿易持續穩定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市場主導、開放發展。以企業為主體,充分發揮政府的支持、推動與協調作用,為發展跨境電子商務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公平、公正、透明的經營環境,推動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積極參與梅州綜試區建設。以市場為導向,更好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各種要素及資源有序流動和高效配置,培育發展跨境電子商務的內生動力,推動跨境電子商務穩定發展。

堅持審慎包容、規范發展。加快形成適應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監管服務模式和制度體系,促進管理規范化、貿易便利化、服務信息化。建立容錯機制,推進包容審慎有效的監管創新,促進發展和風險防范相結合,在發展中規范、在規范中發展,保障國家安全、網絡安全、交易安全、國門生物安全、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在風險可控的范圍內,真正做到“管得好”“通得快”“能發展”。

堅持循序漸進、協同發展。鼓勵傳統制造型企業和外貿企業利用跨境電子商務轉型升級,支持其通過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逐步推進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工廠對消費者(M2C)、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消費者(B2C)等發展模式,實現跨境電子商務出口與進口平衡發展。主動融入粵港澳大灣區、深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建設,積極推進與粵港澳大灣區交通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實現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巧借外力、加快發展。

(三)發展目標。

經過3年建設,力爭打造3個跨境電子商務特色集聚區,引進和培育5家銷售額過億元的跨境電子商務骨干企業。優化整合商務、海關、稅務、外匯等政務服務資源,進一步優化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環境,積極探索建立加快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新體制新機制;以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出口為主攻方向,協同線上與線下,兼顧貨物與服務,平衡進口與出口,打造原中央蘇區跨境電子商務綜合營商環境示范城市、對接“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及客屬地區跨境電子商務合作平臺,以綜試區建設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

(四)總體布局。

緊緊依托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雙區”,打造“雙核多園”的空間布局。

——雙核:在梅州綜合保稅區、梅州市跨境電子商務清關中心統籌規劃和推進綜試區建設,突出“世界客都”“長壽之鄉”特色,加強政策集成創新,促進跨境電子商務行業整體發展。

——多園:突出服務本地主導產業、消費市場,突出滿足粵東、贛南、閩西巨大的消費市場需求,在梅州城區、興寧市、五華縣規劃建設若干個跨境電子商務集聚區,充分利用跨境電子商務建設新型數字營銷體系,發揮政策集成、疊加的優勢,推動對外貿易轉型升級。

二、主要建設任務

(一)推進線上線下“兩平臺”建設。

1.建設線上公共服務平臺。搭建集通關、稅務、外匯、工商、信用、物流等服務于一體的梅州市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公共服務平臺)。公共服務平臺按照“一點接入”原則,建立數據標準和認證體系,為監管部門和企業提供統一的標準化數據接口和接入流程,實現海關、外匯、稅務、商務、市場監管、公安、郵政管理等部門之間數據互通、監管互認、信息互換。推動公共服務平臺與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外貿綜合服務平臺、金融機構平臺、物流平臺、電子商務平臺等對接,實現數據交換、智能決策、協同作業,形成“多站點融通、一站式服務”線上服務平臺體系。

2.建設線下“跨境電子商務集聚區”平臺。采取“雙核多園”的布局方式,規劃建設跨境電子商務集聚區,完善通關、收結匯、退稅、倉儲、物流、金融等多種服務,構建完整的跨境電子商務服務和監管體系,吸引跨境電子商務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入駐,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線上平臺和線下園區聯動發展。選擇梅州綜合保稅區、梅州市跨境電子商務清關中心作為首批線下集聚區試點,條件成熟后再拓展至全市其他符合條件的園區。

(二)建立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六體系”。

1.建立信息共享體系。依托公共服務平臺,打通“關”“稅”“匯”之間的信息壁壘,推動政府部門、金融機構、電子商務企業、物流企業之間信息互聯互通,實現企業一次申報,各部門、多環節信息共享,為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提供數據技術支撐。

2.建立金融服務體系。開展金融服務創新,提升跨境電子商務金融服務水平。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下,鼓勵符合條件的非銀行支付機構依法合規利用互聯網技術為跨境電子商務交易提供在線支付結算服務。鼓勵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依法合規利用互聯網技術為跨境電子商務交易提供支付結算、小額融資、保險等“一站式”在線金融服務,幫助中小微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

3.建立智能物流體系。擇優引進一批大型物流企業,大力培育一批本地物流企業,鼓勵應用智能技術和裝備,共同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智能化物流服務。運用云計算、物聯網、大數據等技術和現有物流公共信息平臺,構建物流智能信息系統、倉儲網絡系統、運營服務系統,實現物流運作各環節全程可驗可測可控,解決物流成本高、效率低的問題,形成布局合理、層次分明、銜接順暢、功能齊全的跨境物流分撥配送和運營服務體系。

4.建立電子商務信用體系。構建跨境電子商務交易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建立跨境電子商務信用數據庫和信用評價系統、信用監管系統、信用負面清單系統“一庫三系統”,采集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平臺企業、物流企業及其他綜合服務企業基礎數據,實現對電子商務相關信息的分類監管、部門共享、有序公開,逐步解決跨境電子商務商品假冒偽劣和商家誠信缺失的問題。

5.建立統計監測體系。探索建立全口徑、多方式、多維度跨境電子商務統計監測模式,形成適應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數據統計制度,對跨境電子商務商品交易、物流、通關、金融支付等進行數據處理和分析研判,定期發布相關數據統計分析報告,為企業、政府提供決策咨詢服務。繼續完善適合網絡零售形式的海關歸類辦法、清單申報通關和統計方式。探索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統計認定標準,完善統計制度,做好郵件快件納統工作。

6.建立風險防控體系。強化對跨境電子商務關鍵環節的風險監控,對跨境電子商務的改革創新舉措定期進行專業風險防控分析。鼓勵跨境電子商務平臺打造“關、稅、匯”全流程貿易便利化服務體系,并對平臺上企業經營情況實施有效監控。建立風險信息采集、評估分析、預警處置、復查完善機制,普及國產密碼設備、安全應用,有效防控非真實貿易洗錢的經濟風險,數據存儲、支付交易、網絡安全的技術風險,以及產品安全、貿易摩擦、主體信用的交易風險,為政府監管提供有效的技術支撐、決策輔助和服務保障。

三、主要創新舉措

(一)打造原中央蘇區跨境電子商務先行示范區。

充分利用“世界客都”“長壽之鄉”的優勢,主動融入粵港澳大灣區、深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建設,深化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客屬地區的經貿文化交流合作,推動服務貿易與貨物貿易融合發展,擦亮“華僑之鄉”“中國青花瓷之鄉”等品牌,擴大“世界客都”影響力,吸引知名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落戶梅州。充分運用社交電子商務等方式加強品牌塑造與推廣,支持跨境電子商務貨物貿易與服務貿易融合發展,擴大跨境電子商務交易規模,努力打造原中央蘇區跨境電子商務先行示范區。

(二)建立線上線下結合的品牌產品海外展示交易平臺。

推進梅州品牌產品海外展示交易平臺建設,通過線下體驗館、線上交易平臺、海外倉等創新營銷組合方式,整合線上線下資源,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節點城市建設陶瓷、電聲產品、工藝品、嘉應茶、客都米等品牌產品海外展示體驗館,進一步擴大品牌的海外影響力。鼓勵和引導有條件的企業在“一帶一路”、歐美等地區設立海外倉,發揮海外倉物流成本低、送達時效快、庫存周轉迅速的特點,帶動跨境電子商務發展。

(三)建設粵閩贛邊區域性進口消費中心城市。

依托梅州綜合保稅區,積極發展跨境電子商務進口業務,降低進口環節制度性成本,優化進口商品結構,豐富線上線下商品供應,培育壯大跨境電子商務進口消費市場。在梅州市區主要商業街區開設跨境線上線下(O2O)體驗店,為消費者提供跨境電子商務商品線下展示體驗、線上下單配送服務,提升消費體驗。逐步開展跨境電子商務進口商品流通全流程追溯和查詢服務。

(四)優化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環境。

1.創新稅收征管模式。對綜試區電子商務零售出口企業出口未取得有效進貨憑證的貨物,同時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試行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簡化免稅憑證,提供更為高效的跨境電子商務出口免稅服務。實施出口退稅無紙化管理試點工作,以“企業自愿,風險可控”為原則,符合條件的一、二、三類出口企業可納入試點,實現出口退(免)稅從申報受理到辦理退庫全過程無紙化,進一步減輕企業辦稅負擔,提高出口退(免)稅辦理質量和效率。對執行出口退(免)稅政策的企業按照《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辦法》實行差別化管理和服務。符合條件的綜試區內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試行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辦法,綜試區內核定征收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應準確核算收入總額,并采用應稅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應稅所得率統一按照4%確定。綜試區內實行核定征收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符合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條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其取得的收入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免稅收入的,可享受免稅收入優惠政策。

2.創新外匯監管制度。加強銀行、支付機構與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對接,便利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辦理收付匯業務。簡化小微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貨物貿易收支手續。鼓勵在跨境電子商務活動中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

3.創新金融服務體系。借鑒貨物貿易外匯管理辦法,對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實施分類監管。推動個人貿易項下外匯資金結算便利化,鼓勵從事跨境電子商務的個人直接通過銀行辦理跨境電子商務的外匯資金結算。加強對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貿易相關票據和單證真實性、有效性的審核,利用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接口查詢企業交易、支付、物流信息并進行數字化比對,建立集約化審核體系,在確保交易真實合法以及風險可控的基礎上,允許在線上服務平臺實現“三單合一”的個人對外貿易經營者或個體工商戶自行收結匯。推動銀行與線上綜合服務平臺和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聯網,實現網上結算。鼓勵金融機構與取得互聯網支付業務許可的支付機構為外貿企業和個人提供跨境交易人民幣結算服務。鼓勵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在政策范圍內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積極探索在CEPA、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和中國—東盟“10+1”框架下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交易人民幣清算結算、出口保險、融資租賃、供應鏈金融、人民幣雙向投資,以及跨境電子商務結匯涉及的人民幣與新臺幣和東南亞小幣種直接兌換。

4.推動跨境電子商務監管數字化。依托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平臺,接入公共服務平臺,推行涵蓋企業備案、申報、征稅、查驗、放行、轉關等環節的全程通關無紙化作業,實施風險分級差別化管理措施,對低風險商品自動放行,提升通關系統效率,降低通關成本,以更加科學、便利化的監管方式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對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商品出口,簡化申報要素,采取“清單核放、匯總統計”方式辦理報關手續。研究制訂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出口業務認定標準、“三單”數據格式標準,完善業務操作和海關申報流程,實現通關作業數字化。

5.提升跨境冷鏈服務水平。加快完善農村物流代收點、田頭預冷、冷鏈儲存與冷鏈運輸車輛等,優化農村物流基礎設施,實現對淘寶村、淘寶鎮貨物快速及時收攬。延伸特色農產品產業鏈,加大倉儲、冷鏈加工、冷鏈運輸能力建設力度,提升農產品深加工能力,推動農產品利用跨境電子商務冷鏈物流出口海外。

6.完善產業扶持政策體系。完善支持梅州綜試區建設的政策體系,加大對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的扶持力度,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平臺、行業企業、綜合園區、配套服務體系、海外倉、物流倉儲設施等建設。探索同一關區不同綜試區監管業務模式合作創新政策,優化配置進出口資源,壯大經營主體,促進共同發展。

7.加快培育跨境電子商務人才。引導優質教學資源、實訓基地與企業對接,鼓勵企業、社會組織及教育機構合作舉辦各類技能大賽和創新創業活動,“以賽代培”提高人才素養和創新能力,積極為產業發展輸送創新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鼓勵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子商務高端人才落戶梅州,支持跨境電子商務人才在梅州創業。加強與國家級跨境電子商務智庫機構合作,開展區域跨境電子商務前瞻性研究,增創政策優勢和環境優勢。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推動本科高校、職業院校與企業深度合作,培養高素質跨境電子商務人才。

8.強化跨境電子商務風險防控。加強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國別風險、合規風險監查防控,建立預警機制。建立公共信用管理負面清單,對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支付企業、相關監管場所經營人及境內個人進行信用評級,制定跨境電子商務信用負面清單。加強跨境電子商務服務標準化建設,設立權威檢驗檢測機構,加強對貨物、服務質量的監督管理。對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境商品實施質量追溯管理,便利消費者通過全球質量溯源系統、手機應用程序掌握商品質量信息、維護自身權益。加大質量監管及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加強對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的法律培訓,加大對侵權行為的處罰力度。

四、組織實施

省政府統籌領導和協調推進梅州綜試區建設工作。梅州市要根據本實施方案精心組織,健全機制,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扎實推進梅州綜試區建設各項工作,涉及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設項目按規定程序報批。省各有關部門要大力支持,積極做好協調配合、指導評估等工作,共同推進相關體制機制和政策創新,把梅州綜試區建設好、管理好,加快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中國(惠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國務院關于同意在雄安新區等46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復》(國函〔2020〕47號),有力有序有效推進中國(惠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以下簡稱惠州綜試區)建設,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堅持新發展理念,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深化外貿領域改革,積極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服務“一帶一路”國家戰略,在推廣復制前四批綜試區成熟經驗做法的基礎上,主動探索創新,完善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體制機制,依托深厚的產業基礎,推動國際貿易業態創新,形成“先進制造+自主品牌+跨境電子商務+陸海空一體+全球營銷網絡”特色發展模式,推動惠州外貿穩中提質和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堅持市場主導和政府引導相結合,在政府加強對綜試區建設統籌協調及政策支持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市場和企業在跨境電子商務綜試區建設中的主導作用,推動跨境電子商務和制造業融合發展,壯大跨境電子商務產業規模。

堅持分步推進、重點突破。按照“六體系、兩平臺”建設要求,著力解決跨境電子商務發展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逐步建成跨境電子商務發展體系,實現跨境電子商務自由化、便利化和規范化發展。

堅持改革創新、健康發展。堅持新發展理念,強化制度創新、管理創新、服務創新和協同發展,培育以技術、品牌、質量、服務為核心的外貿競爭新優勢。推動監管與服務、線上與線下有機融合,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

(三)發展目標。

經過3年建設,建成惠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監管服務體系,實現跨境電子商務產業規模持續提升,企業電子商務普及率全面提高,培育3-5個集聚發展的跨境電子商務特色產業園,引進和培育10家以上知名跨境電子商務品牌企業,力爭把綜試區打造成為跨境電子商務產業集聚區、外貿轉型升級示范區、中韓產業跨境電子商務合作平臺。

二、主要建設任務

(一)建設線上線下“兩平臺”服務體系。

1.建設優化線上服務平臺。按非營利性、公益服務的原則共商共建惠州市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公共服務平臺)。公共服務平臺與海關、稅務、外匯管理、公安、商務、市場監管、郵政管理等部門進行數據交換和互聯互通,集成在線通關、物流、退免稅、支付、融資、風控、線上信息核查等多種功能,推進政府部門之間“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實現通關全程無紙化,提高通關效率,降低通關成本。通過鏈接金融、物流、電子商務平臺、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等,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和個人提供物流、金融等供應鏈服務,實現“一點接入、一站式服務、一平臺匯總”。

2.建立線下“綜合園區”平臺。采取“一區多園”的布局方式,按照惠州市交通區位及產業發展等規劃布局,逐步推進跨境電子商務服務綜合園區建設,構建跨境電子商務服務和監管體系,吸引跨境電子商務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入駐,形成集通關、倉儲、物流、商品展示、電子商務孵化、平臺服務等一體化的綜合性園區,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線上平臺和線下園區聯動發展,打造跨境電子商務完整的產業鏈和生態鏈。支持惠陽等具備特色產業和區位交通優勢的縣區,充分利用現有車檢場所資源設立跨境電子商務清關中心;積極推動惠州市跨境電子商務綜合產業園、中心等線下園區試點區域建設,加快推進惠州保稅物流中心(B型)申報建設。出臺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示范園區管理辦法,實行“一企一策”,加大對知名跨境電子商務園區投資運營主體的引進力度。

(二)完善支撐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六體系”。

1.建立信息共享體系。以惠州市政務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惠州市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等平臺為基礎,統一跨境電子商務業務信息標準規范、備案認證、管理服務,建立多位一體的跨境電子商務信息合作機制和共享平臺,打通“關”“稅”“匯”之間的信息壁壘,實現政府部門、金融機構、電子商務企業、物流企業之間信息互聯互通,為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提供數據技術支撐。

2.建立金融服務體系。鼓勵銀行和跨境電子商務平臺等進行互聯網跨境支付和服務創新,推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需求的融資產品,緩解企業融資難問題;鼓勵跨境電子商務企業通過第三方支付機構辦理收結匯;鼓勵銀行和支付機構入駐跨境電子商務綜合產業園區。鼓勵各金融機構開展現貨質押、供應鏈和訂單融資服務。鼓勵保險機構開發適應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新險種,開展跨境電子商務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

3.建立一體化跨境電子商務物流體系。大力發展集商品展示、運輸、倉儲、集散、配送、信息處理、流通加工等功能為一體的跨境電子商務物流體系,鼓勵企業自建或租用海外倉,強化現場展示、售后服務等功能,拓展海外營銷渠道,提升跨境電子商務海外服務效率和質量。運用云計算、物聯網、大數據等技術和現有物流公共信息平臺,構建物流智能信息系統、倉儲網絡系統和運營服務系統等,實現物流環節全程可測可控,解決跨境電子商務物流成本高、效率低等問題。

4.建立電子商務信用體系。深化監管部門間的協作,建立跨境電子商務及相關物流企業信用記錄和信用分級分類管理制度,完善信用評估機制,實現各監管部門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構建跨境電子商務交易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依托惠州市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和惠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建立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向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和消費者提供電子標識發放、信用評級、信用公示、信息查詢等服務。規范跨境電子商務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的發展環境,實現對電子商務相關信息的分類監管、部門共享、有序公開,引導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誠信健康發展。

5.建立統計監測體系。依托惠州市政務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惠州市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對惠州市跨境電子商務商品交易、物流、通關、金融支付等數據進行匯總和分析處理,提升跨境電子商務統計監測分析科學化水平,為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提供高價值信息服務。

6.完善風險防控體系。強化對跨境電子商務關鍵環節的風險監控,依托惠州市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的數據源,創新大數據分析機制,對跨境電子商務平臺上的企業經營情況進行風險防控分析,實施有效監控。鼓勵和支持跨境電子商務行業構建自律體系,引導行業合法、安全、誠信發展。建立風險信息采集、評估分析、預警處理機制,防控非真實貿易洗錢的經濟風險,數據存儲、支付交易、網絡安全的技術風險,以及產品安全、貿易摩擦、主體信用的交易風險,保障國家安全、網絡安全、交易安全、商品質量安全。

三、主要創新舉措

(一)以跨境電子商務帶動制造業轉型升級。

1.發揮加工貿易企業存量優勢,推動品牌企業實施“互聯網+”戰略。引導加工貿易企業開發適合跨境電子商務營銷的產品,創建自主品牌。利用加工貿易企業在技術、管理、服務等方面的優勢,推動上游產業吸引相關研發機構改進產品,推動下游產業擴大企業銷售渠道和市場,引導整體產業鏈向高端延伸,擴大國際貿易市場份額。舉辦相關專場培訓、對接會等活動,引導企業加強品牌建設,幫助企業提升品牌價值。鼓勵品牌企業通過跨境電子商務開拓國際市場,培育自主互聯網品牌,實現外貿出口和品牌價值同步增長。

2.充分發揮跨境電子商務營銷優勢。推動傳統制造型企業利用跨境電子商務方式拓寬訂單渠道,主動適應訂單碎片化的特點,開展智能化、個性化、定制化生產。推動境內制造商和境外零售商、消費者的直接對接,以“互聯網+外貿”和大數據分析技術為依托,大力推進企業對企業(B2B)、工廠對消費者(M2C)等模式發展,實現產品個性化、定制化的營銷轉型升級。

(二)探索打造跨境電子商務生態圈。

加強與廣州、深圳、香港國際機場貨運業務合作,以惠港深廣陸空聯運為重點,發展惠港跨境物流,以跨境物流帶動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深化惠州與深圳、香港在跨境電子商務領域的合作。依托中韓(惠州)產業園政策疊加優勢,探索建設中韓航線對接和全球網購快件中心、韓國進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進口消費品集散中心,促進中韓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加快推進惠州跨境電子商務物流園、惠州機場空港物流園等重點項目建設,為跨境物流提供充分的配套服務。提高跨境電子商務園區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跨境電子商務園區配套智能卡口系統建設,推動海關實施“跨境一鎖”等通關便利化模式,實現內地往來港澳國際機場的進出口貨物無障礙快速通關。

(三)探索建立跨境電子商務產業集群。

加快引進跨境電子商務知名平臺企業,集聚一批跨境電子商務龍頭企業,培育一批本土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大力發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出口業務,鼓勵跨境電子商務龍頭企業積極融入國際市場,對接海外各跨境貿易平臺,探索開設“惠州制造”品牌專區,協助惠州產品便捷登陸全球市場。積極探索在家電、燈飾、樂器、電子信息、服裝鞋帽箱包等專業市場培育一批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平臺,以跨境電子商務信息流、資金流和物流系統為行業提供扁平化服務。探索推動在符合條件的保稅物流中心(B型)開展網購保稅進口業務。創新“保稅+實體新零售”業務,優化進口商品結構,促進消費升級。支持特色農業專業鎮、數字農業龍頭企業拓展農產品跨境電子商務業務。支持惠州港口岸申建進境水生動物、進境冰鮮水產品、進口水果、進口肉類指定口岸,建設配套查驗場所。

(四)加強跨境電子商務基礎設施建設。

1.優化拓展惠州國際郵件進出口渠道。進一步豐富業務功能,全面提升關郵一站式服務水平,為國際郵件小包提供高效、優質的物流和通關服務。

2.加快建設國際物流倉儲基地。發揮惠州交通樞紐優勢,高標準開展國際物流倉儲基地規劃和建設,豐富跨境電子商務出口的通道選擇,便利惠州貨物報關轉關,探索與香港聯手打造聯通“一帶一路”的水陸樞紐。

3.支持鼓勵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建設海外倉、海外體驗店。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倉儲集配、O2O展示、退貨維修等相關服務。積極探索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設立本地優勢產品海外倉,采取合作租用等模式,服務本地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協助企業擴大市場份額。

(五)優化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環境。

1.推動通關便利化。推行涵蓋企業備案、申報、征稅、查驗、放行、轉關等環節的全程通關無紙化作業。加強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與海關業務系統的對接,對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商品出口,采取“清單核放、匯總統計”方式辦理報關手續。探索跨境電子商務出口商品退貨監管,建立高效、安全、快捷的出口退貨渠道。

2.落實外匯監管制度。加強銀行、支付機構與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的對接,便利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辦理收付匯業務,對跨境電子商務收付匯實行監管;鼓勵在跨境電子商務活動中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支持從事跨境電子商務的境內個人通過個人外匯賬戶辦理跨境電子商務外匯結算。境內個人辦理跨境電子商務項下結售匯,提供有交易額的證明材料或交易電子信息的,不占用個人年度便利化額度。

3.落實稅收征管模式。對綜試區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出口未取得有效進貨憑證的貨物,同時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試行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簡化免稅憑證,提供更為高效的跨境電子商務出口免稅服務。實施出口退稅無紙化管理試點工作,以“企業自愿,風險可控”為原則,符合條件的出口企業可納入試點,實現出口退(免)稅從申報受理到辦理退庫全過程無紙化,提高出口退(免)稅辦理質量和效率。符合條件的綜試區內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試行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辦法,綜試區內核定征收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應準確核算收入總額,并采用應稅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應稅所得率統一按照4%確定。綜試區內實行核定征收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符合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條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其取得的收入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免稅收入的,可享受免稅收入優惠政策。

4.推動金融服務體系創新。借鑒貨物貿易外匯管理辦法,對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實施分類監管。推動個人貿易項下外匯資金結算便利化,鼓勵從事跨境電子商務的個人直接通過銀行辦理跨境電子商務的外匯資金結算。鼓勵跨境電子商務企業開展跨境人民幣融資。鼓勵金融機構與取得互聯網支付業務許可的支付機構為外貿企業和個人提供跨境交易人民幣結算服務。

5.完善產業扶持政策體系。按照“包容審慎”的原則,進一步完善惠州綜試區建設相關專項政策,制定相關優惠政策扶持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發展,落實對相關政策的合法性審查,形成有力、規范的政策體系。

6.加強跨境電子商務人才培育。支持惠州學院等院校申設跨境電子商務相關專業,培養復合國際型跨境電子商務人才。鼓勵企業、行業協會及教育機構合作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培訓,加快引進和培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急需的高端人才、領軍人才和優秀團隊。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推動本科高校、職業院校和企業深度合作,通過產學研合作培養高素質跨境電子商務人才。

7.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前瞻性研究。深入研究符合跨境電子商務發展規律的政策和環境體系,鼓勵院校、企業、機構等開展專題調查研究,推動跨境電子商務的理論創新、業態創新和模式創新,為惠州綜試區建設提供理論和智力支持。制定惠州市跨境電子商務發展中長期規劃。

四、組織實施

省政府統籌領導和協調推進惠州綜試區建設工作。惠州市要根據本實施方案精心組織,健全機制,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扎實推進惠州綜試區建設各項工作,涉及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設項目按規定程序報批。省各有關部門要大力支持,積極做好協調配合、指導評估等工作,共同推進相關體制機制和政策創新,把惠州綜試區建設好、管理好,加快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中國(中山)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國務院關于同意在雄安新區等46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復》(國函〔2020〕47號),有力有序有效推進中國(中山)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以下簡稱中山綜試區)建設,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復制推廣前四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成熟經驗做法,牢牢把握中山在粵港澳大灣區的戰略定位,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把中山建設成為珠江東西兩岸融合發展的支撐點、沿海經濟帶的樞紐城市、粵港澳大灣區的重要一極的部署要求,堅持新發展理念,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發揮中山制造強市、外貿大市等優勢,積極探索跨境電子商務新體制機制,打造“跨境電子商務+中山智造”的區域特色跨境電子商務產業鏈,推動中山制造向品質化、品牌化、國際化轉型升級;建立以跨境供應鏈服務和外貿綜合服務為重點的跨境電子商務全產業鏈服務體系;形成適應中山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新型監管服務模式和制度政策支持體系,積極構建中山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增強跨境電子商務促進中山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動能。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推動、市場主導。發揮政府引導、激勵、協調、推動作用,為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創造良好政策環境。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以市場為導向,不斷培育壯大跨境電子商務優質經營主體。

堅持審慎包容、高效監管。在發展中規范、規范中發展,在發展、規范中創新監管服務模式和政策制度體系,營造更包容開放、高效便利的經營環境。建立風險可控的容錯機制,為跨境電子商務放量增長提供發展空間。

依托產業優勢,完善支撐體系。應用通過發展跨境電子商務促進中山制造線上線下深度融合,加快傳統外貿轉型升級,鼓勵跨境電子商務各類業務模式創新發展,推動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生態圈協同發展。

依托平臺建設,完善服務體系。探索以服務平臺建設促產業發展新模式,構建集通關監管、質量認證、資金結算和退免稅服務、信用風險防控、統計監測等于一體的跨境電子商務綜合服務體系。

(三)發展目標。

經過3年建設,形成與中山跨境電子商務業態發展相適應的新型監管服務模式和政策支持體系,優化中山跨境電子商務產業鏈快速集聚的營商環境。深化中山智造、傳統外貿應用電子商務轉型升級,引進一批跨境電子商務優質項目,培育豐富跨境電子商務新興業態。發揮中山制造強市、外貿大市的優勢,打造面向全球市場、輻射大灣區城市的跨境電子商務輕工產品出口供貨集采基地、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分銷基地、跨境電子商務創新創業基地。

(四)總體布局。

中山綜試區建設“一核心、三基地、多產業”的跨境電子商務發展體系。

——“一核心”:以中山保稅物流中心(B型)為核心,結合口岸布局、海關監管資源、產業集聚基礎等,支持民眾鎮、中心城區、火炬開發區、神灣鎮、小欖鎮等建設跨境電子商務核心功能集聚區。

——“三基地”:打造灣區“全球購”跨境零售進口分銷基地、中山優品跨境電子商務出口集采基地、中山跨境電子商務創新創業孵化基地。

——“多產業”:支持“中山美居”“沙溪服裝”“古鎮燈飾”“小欖五金”“東鳳小家電”“南頭家電”“火炬大健康”等優質制造產業帶應用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壯大。

二、主要建設任務

(一)建立信息共享、服務互聯的線上線下融合平臺體系。

1.建設線上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按照“一點接入”的原則,為監管部門和企業提供統一的標準化數據接口和接入流程,實現與海關、稅務、外匯、公安、商務、市場監管、郵政管理等部門進行數據交換和互聯互通共享;集成在線通關、物流、退免稅、支付、融資、風控、線上信息核查等多種功能,推進政府部門之間“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實現“一點接入、一站式服務、一平臺匯總”。

2.建設線下跨境電子商務集聚發展園區平臺,借助中山保稅物流中心(B型)海關監管場所的政策疊加輻射效應,發揮中山保稅物流中心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核心作用,集聚跨境電子商務參與企業,開展多種監管模式跨境電子商務業務,打造跨境電子商務核心功能集聚示范區,推動中山市跨境電子商務規模化發展。鼓勵優勢產業園區升級建設成集通關、收結匯、退稅、倉儲、物流、金融等多種服務于一體的跨境電子商務綜合園區平臺,吸引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外貿綜合服務企業、電子商務專業服務企業等跨境電子商務上下游企業入駐。

(二)建立跨境電子商務智慧供應鏈體系。

鼓勵中山市物流快遞企業申辦國際快遞經營資質,積極承接跨境電子商務物流業務。擇優引進大型物流企業,鼓勵其應用智能技術和裝備,共同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智能化物流服務。鼓勵電子商務平臺應用“互聯網+供應鏈生態系統”為中山制造企業、貿易企業提供一站式綜合物流服務。開展共同配送、倉配一體、集拼分送、雙電雙倉等創新物流模式,提供國內國際一體化跨境電子商務物流解決方案。發揮港珠澳大橋的帶動作用,以跨境物流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

(三)建立跨境電子商務金融服務體系。

提升跨境電子商務金融服務水平,推動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支付機構和金融機構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和個人提供跨境本、外幣支付和結售匯服務。支持金融機構推出適合跨境電子商務企業需求的融資產品,緩解企業融資難問題。支持和鼓勵保險機構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個性化、場景化的保險業務,不斷創新和豐富保險服務品種。支持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與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合作,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出口信用保險、資信評估和海外倉業務金融服務。鼓勵跨境電子商務企業以人民幣計價結算。

(四)建立跨境電子商務風險防控體系。

充分發揮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在國別、行業等方面的風險預警功能,提高跨境電子商務企業風險防控水平。建立風險信息采集、評估分析、預警處置機制,防控中山綜試區非真實貿易洗錢的經濟風險和數據存儲、支付交易、網絡安全的技術風險以及產品安全、貿易摩擦、主體信用的交易風險。強化對跨境電子商務關鍵環節的風險監控,推動企業規范申報,加強對跨境電子商務通關服務企業的業務指導和培訓,提升跨境電子商務業務單據規范監管水平。

(五)建立跨境電子商務統計監測體系。

建立健全多部門聯動共享的跨境電子商務統計監測體系,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對各類平臺商品交易、物流通關、金融支付等的海量數據進行分析處理運用,實現跨境電子商務數據的采集、統計、分析和共享,為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提供大數據服務,為政府服務和海關監管提供決策支撐。探索建立全口徑的海關統計制度,形成多方式、多維度的跨境電子商務統計監測模式。探索完善適合網絡零售的海關歸類辦法、清單申報通關和統計方式。探索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統計認定標準,做好郵件快件納統工作。

(六)建立跨境電子商務信用體系。

鼓勵和支持跨境電子商務行業構建自律機制,引導行業合法、安全、誠信發展。逐步建立跨境電子商務生產企業、平臺企業、物流企業以及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公共信用信息的歸集、披露、使用、管理等工作機制,建立跨境電子商務及相關物流企業信用記錄和信用分級分類管理制度,完善信用評估機制,構建跨境電子商務交易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

三、主要創新舉措

(一)推進外貿新業態、新模式融合創新。

1.建設跨境電子商務出口產品集采基地,發揮中山制造的采購源頭優勢,推動服飾鞋帽、玩具箱包、五金燈飾、家電鎖具、美妝護理等中山優品與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對接,推動傳統外貿企業應用跨境電子商務重構交易流程和采購體系,拓展海外終端銷售網絡。支持外貿企業利用跨境電子商務平臺拓寬銷售渠道,培養自主品牌,擴大訂單來源;利用海外倉備貨模式,降低企業營運成本,提高競爭力。

2.建設灣區“全球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分銷基地,加大對天貓國際、京東全球購、唯品會、考拉海購等跨境電子商務平臺的招商力度,吸引跨境電子商務優質資源向中山聚集;擴大奶粉等母嬰產品,生鮮、紅酒等高檔消費品,護理保健產品等海外購零售進口規模,拉動跨境電子商務進口業務跨越式增長,豐富灣區城市消費市場。

(二)創新跨境電子商務便利高效通關監管模式。

1.推動風險分級差別化管理措施落地實施,針對跨境電子商務的特征,探索通過“不同貿易方式互換”“保稅中轉集拼”等監管方式,提升通關系統效率,降低通關成本。

2.落實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退貨海關監管制度,探索完善退貨海關監管方式和退貨流程,開辟退換貨通關服務專區。推動企業通過“粵港澳跨境貨棧”開展出口空運業務,利用“跨境一鎖”通關便利化模式,實現內地往來港澳國際機場的進出口貨物無障礙快速通關。

3.探索與跨境電子商務特征相適應的通關制度和方式,建立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的申報方式、申報標準,便利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業務開展。

(三)創新適應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的稅收征管模式。

1.對綜試區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出口未取得有效進貨憑證的貨物,同時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試行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符合條件的綜試區內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試行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辦法,綜試區內核定征收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應準確核算收入總額,并采用應稅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應稅所得率統一按照4%確定。綜試區內實行核定征收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符合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條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其取得的收入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免稅收入的,可享受免稅收入優惠政策。

2.創新擔保和退貨流程,實行跨境電子商務進口“稅款擔保、集中納稅、代扣代繳”,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或其代理人事先向海關提交銀行稅款保函或者保證金,海關定期對零售進口模式下的商品稅款集中匯總繳納,稅款由電子商務企業或其代理人代扣代繳。

(四)創新外匯收支服務。

利用公共服務平臺接口查詢企業交易、支付、物流信息并進行數字化比對,建立集約化監管體系,鼓勵銀行對已實現“三單合一”的跨境電子商務真實交易加快辦理收付匯業務,提供便捷的結售匯渠道。支持從事跨境電子商務的境內個人通過個人外匯賬戶辦理跨境電子商務外匯結算。境內個人辦理跨境電子商務項下結售匯,提供有交易額的證明材料或交易電子信息的,不占用個人年度便利化額度。

(五)創新跨境電子商務金融服務。

鼓勵金融機構依托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大數據,為交易背景真實、信用條件較好的企業提供信用貸款、外貿應收賬款融資、退稅融資、倉單融資、信用保險保單融資和墊付退稅款等服務。鼓勵金融機構與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合作,為信用等級較高的經營主體提供“賬期”貨款貼現服務。

(六)創新跨境電子商務市場監管制度。

在符合條件的區域,打造跨境電子商務質量安全試驗區,實現從原產地到消費者的無縫監管。對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加強廣告、知識產權、誠信經營等方面法律法規的培訓。研究建立跨境電子商務消費維權糾紛解決機制,加大對侵權行為的處罰力度。

(七)創新跨境電子商務政策支持體系。

制定支持跨境電子商務新業態發展相關專項政策,加大對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的扶持力度,強化跨境電子商務政策導向驅動作用,支持跨境電子商務應用及服務企業發展、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及海外倉建設、跨境電子商務核心功能及產業集聚發展、跨境電子商務監管場所配套建設等。

(八)創新跨境電子商務人才培養機制。

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推動本科高校、職業院校和企業深度合作,通過產學研合作培養高素質跨境電子商務人才。以市場為導向,健全跨境電子商務人才引進、培養機制,建設跨境電子商務創新創業孵化基地。鼓勵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舉辦各類技能大賽和創新創業活動,提高人才素養和創新能力。

四、組織實施

省政府統籌領導和協調推進中山綜試區建設工作。中山市要根據本實施方案精心組織,健全機制,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扎實推進中山綜試區建設各項工作,涉及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設項目按規定程序報批。省各有關部門要大力支持,積極做好協調配合、指導評估等工作,共同推進相關體制機制和政策創新,把中山綜試區建設好、管理好,加快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中國(江門)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國務院關于同意在雄安新區等46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復》(國函〔2020〕47號),有力有序有效推進中國(江門)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以下簡稱江門綜試區)建設,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及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新發展理念,搶抓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雙區驅動”機遇,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匯聚僑智、發揮合力,推進江門跨境電子商務多業態、全渠道、全場景發展;培育新規則、探索新制度,推進江門貿易高質量發展;開拓經貿新空間、共建數字新生態、繁榮數字新經濟,助力江門構建都市核心區、大廣海灣區、生態發展區“三區并進”的區域發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導向、重構生態。著力推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方式在交易、支付、物流、通關、退稅、結匯、監管等環節的業務流程、技術標準、監管模式、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先行先試,通過制度創新、管理創新、服務創新和協同發展,打造江門跨境電子商務完整的產業鏈和生態鏈。

堅持市場主導、政府引導。聚焦企業需求的重點領域開展政策創新與突破,打造協同機制,匯聚產業資源。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有效引導社會資源,合理配置公共資源,形成一流的江門跨境電子商務服務機制、監管體系和營商環境。

堅持創新發展、區域協作。聚焦跨境電子商務帶動優勢產業轉型升級的連接點,提升能級、彰顯特色,打造跨境電子商務服務貿易轉型新鏈條。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為區域全方位合作注入新動能,謀劃“珠西崛起”、融入粵港澳大灣區。

(三)建設目標。

總體目標:經過3年的實踐探索,力爭實現江門跨境電子商務交易額年均增長20%以上。用“互聯網+外貿”的方式,實現江門的優品優進優出、高端產業集聚、投資貿易便利、物流金融完善、監管服務高效和法制環境規范,把江門綜試區建設成為“立足江門、輻射粵西片區、面向境內外”的數字商務先行區、監管服務示范區、物流倉儲核心區、金融試點深化區和僑貿電子商務引領區。

具體目標:建設一批跨境電子商務“新基建”產業園區,促進一批跨境電子商務境外園區合作,引進一批跨境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培育一批擁有自主品牌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引導一批傳統企業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扶持一批跨境電子商務服務企業,落地一批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海外倉,布局一批跨境電子商務“新消費”中心,形成一批跨境電子商務規則標準,打造一批跨境電子商務“新制造”品牌,培養一批跨境電子商務復合型人才。

(四)產業布局。

放大區位優勢、深挖產業增長潛力,形成江門“一區一核多園”的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發展總體布局,實現江門跨境電子商務“進口出口并重、多種模式并存、線上線下有序結合”,構建開放便捷智慧園區,強化多元混合功能體系,提高江門跨境電子商務核心競爭力。

一區:即江門整個市域范圍為江門綜試區。

一核:即江門大廣海灣保稅物流中心(B型)。

多園:即推進江門跨境電子商務產業集群有序發展,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作用和園區比較優勢,“一園一策”打造重點突出、特色鮮明、錯位發展、互補共生、富有活力的新經濟增長極。

二、主要任務

圍繞服務“一帶一路”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統籌謀劃江門綜試區的建設和運營,建設“兩平臺、六體系”,構建以信息為基礎、以平臺為依托、以出口為重點、以信用為核心、以制度為引領、以數據為支撐、以技術為驅動、以僑鄉為優勢的體制機制、服務模式和監管模式,夯實江門對外貿易自由化、便利化、規范化的發展基礎。

(一)建設跨境電子商務線上線下兩個平臺。

1.優化跨境電子商務綜合服務監管平臺。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區塊鏈等技術,完善江門市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公共服務平臺),提高企業注冊、報關通關、數據統計、物流跟蹤、金融支付、信息共享、政務導航、稅單查詢、企業征信等綜合服務能力。推進公共服務平臺與海關、稅務、外匯、市場監管、郵政、商務、公安、統計等政府部門的數據交換和綜合利用,提供一站式在線政務服務。運用政府購買服務等機制,引導報關代理、銀行金融機構、第三方支付、物流倉儲快遞、人才培訓、知識產權、信用評估等專業機構納入服務機制,幫扶中小微企業改善經營、開拓市場。打造多位一體的江門跨境電子商務數據云平臺,開發跨境電子商務數據服務產品,形成區域跨境電子商務信息集成共享。

2.搭建跨境電子商務綜合示范發展平臺。整合江門大廣海灣保稅物流中心(B型)、電子商務集聚區、電子商務產業園、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開發區、華僑華人創新產業集聚區、物流中心、快件分揀清關中心等資源,引導園區面向跨境電子商務發展需求“二次創業”。以江門大廣海灣保稅物流中心(B型)為核心,完善線下倉儲、分撥和監管設施,支撐跨境電子商務全業務模式開展。盤活閑置土地和改造老舊廠房,用于承載跨境電子商務、數字經濟等項目,加快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完善交易、金融、物流、人才、監管、統計等創新創業要素,引進和培育跨境電子商務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形成多個基礎扎實、實力雄厚、特色明顯、產城融合的新增長點。推進各園區差異化、特色化經營,建設配套服務體系,爭創國家和省級跨境電子商務示范基地,打造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的集聚園、集貨倉和物流集散地。

(二)建立跨境電子商務六大體系。

1.跨境電子商務信息共享體系。持續深化外貿領域“放管服”改革,推進江門境內口岸“關、稅、匯、商、物、融、信”一體化,利用公共服務平臺和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平臺,便利貨物通關和物流操作。建成省內先進的跨境電子商務數據交換系統,實現地方政府、監管部門、金融機構、電子商務企業、物流企業、服務企業間的企業信息多部門共享和商品信息多主體共享,推動與海外倉的信息互通,為跨境電子商務的物流、信息流、資金流“三流合一”提供數據和技術支撐。探索區塊鏈技術在物流、支付、品控、溯源等環節的應用,推動跨境供應鏈和產品溯源鏈的信息透明化。

2.電子商務智慧物流體系。結合江門的交通條件,探索基于跨境電子商務不同模式下物流需求特點實現航空、海運、鐵路、公路等物流通道的信息共享與資源協同調配。推動跨境電子商務物流企業在江門建立運營管理基地,利用感應器、RFID(射頻識別技術)標簽、物聯網等技術及系統生成實時信息,建立先進、互聯和智能的區域“智慧供應鏈”體系,構建互聯互通的跨境電子商務物流智能信息系統、銜接順暢的物流倉儲網絡系統、優質高效的物流運營服務系統。充分利用江門僑鄉優勢大力發展公共海外倉服務,實現境內外物流倉儲設施融合發展,探索高品質、標準化、規范化的跨境物流運作流程,形成布局合理、層次分明、銜接順暢、功能齊全的跨境物流分撥配送和運營服務體系。鼓勵各類企業及海外僑商在全球重點市場以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建立公共海外倉,提供一站式倉儲配送服務,發展集線上交易、線下倉儲、分撥、推廣、產品展示與售后服務等于一體的跨境電子商務海外運營中心。

3.電子商務金融服務體系。通過聚集資源、聚攏生態、聚合服務,形成“聚、融、通”跨境電子商務金融服務體系,重點支持跨境電子商務企業供應鏈融資、海外倉建設與服務融資以及通關、物流、供應鏈管理等支撐服務體系和園區建設融資需求。通過政策互通、信息聯通、支付暢通,打通企業跨境收付和資金管理渠道,鼓勵金融機構、第三方支付機構、第三方電商平臺、外貿綜合服務企業間規范開展合作。利用跨境電子商務信息可查尋、可追溯的特點,便利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支付機構為具有真實交易背景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在線支付結算服務。鼓勵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為具有真實交易背景的跨境電子商務交易提供在線支付結算、在線融資、在線保險等完備便捷、風險可控的一站式金融服務。通過設立產業基金、創新金融產品、“三單”融資等方式,解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4.電子商務統計監測體系。完善跨境電子商務統計指標,積極探索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統計方法,實現跨境電子商務數據交換匯聚,解決跨境電子商務統計的名錄庫建設、數據獲得方式、數據評估發布等問題,為政府監管和企業經營提供決策咨詢服務。探索以報關單、申報清單、平臺數據等為基本依據的跨境電子商務統計監測方式,完善跨境電子商務交易主體信息和電子合同、電子訂單等標準格式以及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商品簡化分類標準。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對各類平臺商品交易、物流通關、金融支付等海量數據進行分析處理運用,加強部門間協同,推進跨境電子商務數據信息整合。建設江門跨境電子商務大數據中心,規范相關統計指標,發布江門市電子商務僑都跨境電子商務創新發展指數,實現全市統一口徑的跨境電子商務數據發布。

5.電子商務信用服務體系。以江門“誠信綠卡”為載體,建立跨境電子商務信用數據庫和信用評價系統、信用監管系統、信用負面清單系統,記錄和積累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平臺企業、物流企業及其他綜合服務企業的基礎數據。從立法、信用評價方法、監管等方面建立監管部門的信用認證體系和信用服務企業的信用評價體系,提供跨境電子商務主體身份識別、電子商務信用評價、電子商務信用查詢、商品信息查詢、貨物運輸以及貿易信息查詢、對外貿易法律咨詢、商務咨詢、法律機構在線服務等信用增值服務。增加短期出口信用保險規模,實現成套設備出口融資保險應保盡保。

6.電子商務風險防控體系。建立“制度+科技+人工”三位一體的風險管控機制和“前、中、后”全方位綜合監管體系,探索、制定適用于跨境電子商務行業的新標準。建立風險信息采集、評估分析、預警處置和復查完善機制,以流程節點風險防控為重點,開展專業風險分析,有效防控非真實貿易洗錢等經濟風險,數據存儲、支付交易、網絡安全的技術風險,以及產品安全、貿易摩擦、主體信用的交易風險,確保國家安全、網絡安全、交易安全、國門生物安全和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

三、創新舉措

(一)壯大跨境電子商務市場主體。

聚力江門“數字商務”發展,創新主體培育、運營模式、品牌打造、產業鏈構建、境外物流配送、營銷服務體系和金融供應鏈的建設及監管服務。引進國內外大型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建立緊密合作的導流、交易、服務機制,支持其在江門設立商品采購中心、商品展銷中心、區域服務中心、物流分撥中心和結算支付中心。鼓勵傳統制造企業、商貿流通企業與電子商務企業強強聯合,利用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開拓全球市場。提升本地跨境電子商務企業運營服務水平,發展跨境電子商務線上線下結合(O2O)體驗、大數據處理與應用、技術研發、電子商務“雙創”、運營配套、人才培訓等業態。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企業通過規范的“海外倉”、體驗店和配送網點等融入境外零售體系。鼓勵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和第三方專業服務企業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通關、物流、倉儲、融資等服務。探索“跨境電子商務+服務貿易”模式,發展智能制造、數據服務、現代物流、數字金融、知識服務、服務外包等新商業模式。

(二)擴大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增量。

支持企業積極開展技術創新和建立自主品牌,加強與大型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合作,擴大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出口商品的種類和出口規模,實現產品升級和建立品牌聯盟。試點“跨境電子商務+加工貿易”模式,建設研發、采購、分撥、結算等功能性機構,提升跨境出口產品附加值,融入全球高端產業鏈。在重點園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出口促進中心,為傳統外貿企業、工業企業、制造企業開展跨境電子商務出口業務提供一站式服務。鼓勵農產品出口企業、特色農業專業鎮和跨境電子商務平臺、第三方物流企業形成協同合作與良性互動格局,拓展農產品跨境電子商務出口業務。引導企業在有條件的區域共建共享跨境電子商務出口集貨倉,完善海外倉物流信息平臺,利用港口優勢及絲路海運通道、中歐班列等拓展跨境電子商務出口業務。引導傳統生產加工企業采用跨境電子商務方式拓展出口新渠道,通過用戶直連制造(C2M)模式打造柔性化供應鏈,推進生產線數字化改造,引導“江門制造”向“江門智造”轉型。

(三)促進僑貿跨境電子商務發展。

推動僑商與電子商務“雙向互動、同頻共振”,借助江門遍布全球的華僑資源,共建跨境電子商務全球供應鏈協同和服務網絡,在海外發展一批展示體驗中心、倉儲轉運配送中心、售后服務中心、商品信息交互中心。以“僑”引資引智,吸引一批從事跨境電子商務、海外倉運營、供應鏈管理、支付結匯代理、IT服務、培訓管理、國際法律、國際金融等業務的僑商入駐江門綜試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總部或區域性、功能性總部。通過“區(江門綜試區)海(公共海外倉)合作”,與僑商共同開展維權服務、人才培養、政策宣傳、知識產權保護等國際合作,共同舉辦出口商品展覽會,從事貿易促進活動,拓展多元化國際市場。制定產業轉型升級、實體經濟資本引導、金融改革融合創新等配套政策,建立僑商與政府相關部門定期交流制度,做好僑商在江門跨境電子商務投資項目的全程服務工作,深度挖掘“僑商”“僑資”“僑智”資源。

(四)加強跨境電子商務品牌建設。

以“強產業、引企業、聚網商、推產品”等措施,促進江門跨境電子商務的產品商品化、商品網貨化、網貨品牌化、品牌社交化。依托江門在LED燈具、紅木家具、水暖衛浴、小家電、小五金、日用品、箱包、摩托車等方面的雄厚產業基礎,形成名地、名品、名企的跨境電子商務出口品牌集群。采取“統一品牌、商標各異、母子品牌聯動、核心品牌突出”模式,鼓勵企業創立自主品牌、收購境外品牌、打造海外品牌。發展社交媒體、搜索引擎等數字營銷第三方服務,支持中介組織提供品牌和知識產權的申請和維權服務。舉辦跨境電子商務行業峰會和對接會,建立線上線下聯動、國內國外融匯的產銷對接機制。引進和發展采購、攝影、代運營、創意、推廣、培訓等專業服務機構,做長做深做精跨境電子商務服務鏈。

(五)推動跨境電子商務消費升級。

持續發力“愛美麗”“愛健康”“愛家庭”三大品類,在江門主要商圈及保稅物流中心開設跨境電子商務線上線下結合(O2O)體驗中心,提供海鮮食品、日用消費品、化妝品、母嬰用品等為主的優質境外商品,更好滿足江門及周邊區域消費者需求。建設區域性跨境電子商務進口商品消費中心,開展直購進口、保稅備貨、保稅集貨等跨境電子商務業務,探索虛擬前置倉運作模式,改善產品和服務供給,優化消費環境,打通粵港澳大灣區消費平臺,引導港澳等境外消費回流。鼓勵江門綜試區內企業接入更多國際品牌供應商,依靠跨境電子商務完整的供應鏈和物流體系,開設線下旗艦店和線下工廠店,促進江門“新消費”商品與服務發展。

(六)構建跨境電子商務監管體系。

制定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出口業務申報流程、監管標準、技術標準和便利化舉措,建立相適應的海關統計方法,實現通關作業全程無紙化。推行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向監管部門、政府以及企業等提供相關備案管理、電子商務信用、風險預警、智能物流等服務。探索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出口商品免征稅復運進境操作流程,試行海關特殊監管區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出口“先出區后報關”模式。對轉關運輸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商品采用直接轉關方式。通過零售進出口“清單核放”方式,在個人網購時按“個人物品”申報征稅,并減免相關許可證手續。建立“公共信用管理”負面清單,建設各監管部門互評互認的“企業信用評價系統”和“個人信用系統”,對開展跨境電子商務經營主體實施分類分級信用管理。支持虛擬前置倉建設,探索設置“電子圍欄”,對跨境電子商務進口貨物進行實時動態監管。為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備案提供審批政策指引。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進口用于國際服務外包業務并隨相關服務復出口的料件,按現行政策規定實施保稅監管。

(七)完善跨境電子商務稅收制度。

對綜試區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出口未取得有效進貨憑證的貨物,同時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試行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經批準的企業在提供應繳稅款等額風險擔保金或保函前提下,可申報在保稅倉外的商業展示平臺進行商品展示。對于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出口貨物,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使用出口退(免)稅政策。對于納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出口退(免)稅的,在收齊退(免)稅憑證及相關電子信息后,即可申報辦理出口退(免)稅。跨境電子商務出口商品,如不涉及退稅或者能夠提供稅務部門出具的《出口貨物退運已補稅(未退稅)證明》,同時在出口之日起1年內原狀復運進境的,準予不征稅復運進境。符合條件的綜試區內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試行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辦法,綜試區內核定征收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應準確核算收入總額,并采用應稅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應稅所得率統一按照4%確定。綜試區內實行核定征收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符合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條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其取得的收入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免稅收入的,可享受免稅收入優惠政策。

(八)強化跨境電子商務人才育留。

共建“政行企校”協同多元育人平臺,發揮政府部門和行業協會等各方面合力,結合江門人才島建設,建立跨境電子商務人才培訓體系。以提高從業者實操能力為導向,通過校企合作方式開設跨境電子商務培訓課程,建立創業型和實用技能型人才培訓基地,開展職業技能教育。扶植、引進第三方培訓機構,借助社會化力量培訓孵化引進跨境電子商務專業人才。建立跨境電子商務孵化中心及人才庫,引進和匯聚高端領軍型人才。舉辦跨境電子商務創業創新大賽,推進人才與企業、項目、資本對接,完善人才社會化服務機制。發揮江門僑務資源優勢,吸引更多海外留學歸國青年從事跨境電子商務產業。

(九)優化跨境電子商務營商環境。

落實各項減稅降費政策,降低港口相關收費標準、規范口岸經營企業服務收費,壓減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等。開通跨境電子商務重大項目審批“綠色通道”,給予優惠政策,推進重大項目早落地、早建設、早運營。優化“24小時智能辦理系統”,實現營業執照1個工作日內辦結。推動跨部門聯合監管,除特殊重點領域外,將“雙隨機、一公開”作為市場監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形成常態化管理機制,對抽查中發現的問題線索一查到底、依法處罰,推行一網貫通全程多項業務的“智慧訴訟服務”。建立與國內跨境電子商務綜試區的定期工作交流機制,借鑒發展經驗,對接業務合作,共享建設資源,實現聯動發展。

四、組織實施

省政府統籌領導和協調推進江門綜試區建設工作。江門市要根據本實施方案精心組織,健全機制,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扎實推進江門綜試區建設各項工作,涉及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設項目按規定程序報批。省各有關部門要大力支持,積極做好協調配合、指導評估等工作,共同推進相關體制機制和政策創新,把江門綜試區建設好、管理好,加快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中國(湛江)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國務院關于同意在雄安新區等46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復》(國函〔2020〕47號),有力有序有效推進中國(湛江)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以下簡稱湛江綜試區)建設,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新發展理念,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積極適應產業革命新趨勢,牢牢把握湛江作為“一帶一路”海上合作支點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優勢,全面融入粵港澳大灣區、深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建設,對接海南自由貿易港,聯動北部灣城市群,依托湛江深水良港資源稟賦、特色產業基礎,積極探索推動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構建與湛江特色現代化產業體系相匹配互促進的跨境電子商務發展體系和運行機制,打造國際貿易海上物流大通道、空中走廊和數字海上絲綢之路,探索推動國際貿易數字化與產業數字化融合創新,推動國際貿易自由化、便利化和業態創新,促進湛江貿易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改革創新。深化外貿領域“放管服”改革,在物流、倉儲、通關等方面進一步簡化流程、精簡審批,完善通關一體化、信息共享等配套政策。推進包容審慎有效的監管創新,堅持“管得住”與“通得快”相結合,在復制推廣其他地區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先進做法和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湛江經濟發展狀況及港口資源優勢,著力在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方式相關環節的技術標準、業務流程、監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探索創新,推動跨境電子商務創新發展。

堅持協同發展。立足服務粵西、環北部灣地區的傳統優勢產業和巨大消費市場,主動對接粵港澳大灣區、深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和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加快推動規劃對接、基礎互通、供應鏈聯動、園區共建,引領帶動沿海經濟帶西冀與環北部灣城市共同發展,實現優勢互補,在協同共贏中實現新發展。

堅持開放合作。依托國家“一帶一路”海上合作支點城市、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緊抓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機遇,充分發揮深水良港、國際機場干線優勢,推動“灣+帶”高質量聯動發展,充分發揮西南出海大通道、新機場綜合交通樞紐、瓊州海峽北岸港航一體化、東南亞直達班輪網絡的聚力效應,有效實現跨境電子商務對內對外雙向開放。

堅持循序漸進。促進發展和風險防范相結合,在發展中規范,在規范中發展。適時調整,逐步推廣,為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促進跨境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

(三)發展目標。

經過3年建設,優化整合商務、海關、稅務、外匯等政務服務資源,打通跨境電子商務模式關鍵節點,推動湛江加速形成制造、交易、集貨、支付、物流、結算、結匯等全產業鏈“閉環式”生態圈,在全市范圍內建設布局合理、政策完善、設施齊備、功能齊全的跨境電子商務通關監管網絡,持續提升湛江跨境電子商務產業規模,全面增強企業供應鏈網絡化協調能力,打造輻射粵西地區、環北部灣城市群的跨境電子商務服務基地和跨境電子商務促進制造業轉型升級示范區。

二、主要建設任務

(一)建立和完善線上線下“兩平臺”。

1.完善線上綜合服務平臺。依托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公共服務功能,完善優化湛江市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堅持“一點接入”原則,探索建立數據標準和認證體系,為監管部門和企業提供統一明確的標準化數據接口和接入流程,逐步實現商務、海關、稅務、市場監管、郵政、外匯等政府部門間數據互通和信息共享,達到“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目標。通過鏈接金融、物流快遞、電子商務平臺、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等,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和個人提供物流、金融等供應鏈服務。

2.建設線下產業園區平臺。結合口岸布局,在各縣(市、區)布點建設跨境電子商務服務基地,構建跨境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優化基礎設施配套服務,集聚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外貿綜合服務企業、電子商務專業人才,打造通關、收結匯、退稅、倉儲、物流、金融等“一站式”綜合服務園區,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線上平臺和線下園區的聯動發展,打造跨境電子商務完整的產業鏈和生態鏈。依托湛江機場、空港經濟區,加快跨境電子商務空港物流服務配套設施建設。推進湛江市跨境電子商務公共產業中心和粵西跨境電子商務國際快件監管中心建設,打造區域物流倉儲配送中心。以湛江保稅物流中心(B型)作為網購保稅業務綜合園區,支持綜試區跨境電子商務綜合業務試點區域建設,條件成熟后逐步拓展至全市符合條件的園區,形成一批功能齊全的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推動跨境電子商務規模化、規范化、集約化發展。各園區發揮資源優勢,形成優勢互補、聯動發展的“一區多園”線下綜合支撐平臺。

(二)建設和完善支撐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六體系”。

1.構建信息共享體系。以湛江市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為基礎,探索建立“多位一體”的跨境電子商務信息合作機制和共享平臺,統一信息標準規范、信息備案認證、信息管理服務,實現監管部門、服務機構、電子商務企業、物流企業之間信息互聯互通,為跨境電子商務信息流、資金流、貨物流“三流合一”提供數據技術支撐。

2.建立金融服務體系。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鼓勵符合條件的非銀行支付機構依法合規利用互聯網技術為跨境電子商務交易提供在線支付結算服務。鼓勵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依法合規利用互聯網技術為跨境電子商務交易提供在線支付結算、在線小額融資、在線保險等一站式金融服務,幫助中小微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

3.完善智慧物流體系。探索運用云計算、物聯網、區塊鏈、大數據等技術,逐步搭建物流公共信息平臺,構建物流智能信息系統、倉儲網絡系統、運營服務系統,實現物流運作各環節全程可驗可測可控,形成布局合理、層次分明、銜接順暢、功能齊全的跨境物流分撥配送和運營服務體系。

4.建立電子商務信用體系。探索建立跨境電子商務信用信息數據庫和信用評價、信用監管、負面清單系統,記錄和積累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平臺企業、物流企業及其他綜合服務企業基礎數據,實現對電子商務信息的“分類監管、部門共享、有序公開”,逐步解決跨境電子商務商品假冒偽劣和商家誠信缺失問題。

5.建立統計監測體系。探索建立全口徑、多方式、多維度跨境電子商務統計監測模式,形成適應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數據統計制度,定期發布相關數據統計分析報告,為企業、政府提供決策咨詢服務。繼續完善適合網絡零售的海關歸類辦法、清單申報通關和統計方式。探索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統計認定標準,完善統計制度。

6.建立風險防范體系。探索建立風險信息采集、評估分析、預警處置機制,有效防控非真實貿易洗錢的經濟風險,數據存儲、支付交易、網絡安全的技術風險,以及產品安全、貿易摩擦、主體信用的交易風險,確保國家安全、網絡安全和商品質量安全。

三、主要創新舉措

(一)搭建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對接海外通道。

充分利用湛江“一帶一路”海上合作支點城市以及毗鄰海南自由貿易港、背靠大西南的獨特區位優勢,依托湛江海陸空口岸立體開放格局,進一步深化與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合作,著重拓展和鏈接海外終端銷售網絡。鼓勵跨境電子商務龍頭企業積極開拓國際市場,整合各優勢行業全產業鏈資源,支持“湛江制造”產品拓展海外市場,擴大跨境出口商品的種類和出口規模。推進湛江品牌產品海外展示,通過廣交會、中國國際水產博覽會海外路演等展示方式,進一步擴大湛江品牌海外影響力。打造有本地特色的“一帶一路”跨境電子商務合作支點,形成集生產、交易、支付、物流、通關、退稅、結匯、海外清關、國際物流、翻譯、培訓、本土化運營服務、國際營銷推廣、國際金融資產管理等業務于一體的全產業鏈生態圈。

(二)促進跨境電子商務與臨港制造業融合發展。

以高水平建設國家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為契機,圍繞寶鋼湛江鋼鐵、中科煉化一體化、巴斯夫精細化工一體化、森工造紙四大臨港項目及上下游產業鏈,鼓勵臨港制造型企業和外貿企業利用跨境電子商務轉型升級,支持其通過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推動境內制造商和境外零售商、消費者的直接對接,促進臨港制造型企業利用跨境電子商務完善傳統外貿交易流程和采購體系,實現品牌營銷的轉型升級。鼓勵中國石化易派客工業品電子商務平臺開拓本地業務資源,探索搭建湛江石化大宗、通用、重要物資全球化采購體系,將供應鏈與互聯網融合,全力打造更具靈活性、開放性、共享性的發展模式。

(三)打造跨境電子商務優勢產業集群。

重點打造小家電、羽絨、農海產品、特色食品、家具五大產業集群。推進產業鏈協同創新,加快全國水海產品外貿轉型升級基地、廣東省小家電智能制造區域創新中心、廣東省農產品出口示范基地和廉江小家電、吳川羽絨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積極探索在小家電、水海產品、羽絨、家具等專業市場培育一批行業垂直化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加強與大型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合作,拓展境外營銷和品牌推廣渠道。大力推進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工廠對消費者(M2C)等模式發展,借助企業對消費者(B2C)分銷渠道,拓展海外終端直銷網絡,實現品牌營銷的轉型升級。

(四)建設環北部灣海外購城市消費中心。

根據國務院印發的《北部灣城市群發展規劃》,湛江作為“一灣雙軸、一核兩極”城市群框架中的增長極,發展跨境電子商務進口業務,進一步降低進口環節成本,依靠港口和空港優勢,優化跨境電商商品、進口商品結構,豐富線上線下商品供應,培育壯大消費市場。積極爭取在湛江開展網購保稅進口業務,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物流中心(B型)開展“保稅電子商務1210”進口。積極開展“保稅+實體新零售”業務創新,鼓勵開設跨境電子商務線上線下(O2O)體驗店,為消費者提供跨境電子商務商品線下展示體驗、線上下單配送服務,提升城市消費品位,逐步形成環北部灣跨境電子商務海外購城市消費中心。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落地跨境電子商務相關服務配套主體,匯聚形成第三方平臺、代運營、推廣、培訓、攝影、創意、物流、金融、信息服務、外貿服務等相關配套產業體系,提升跨境電子商務配套產業的綜合服務水平。

(五)優化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環境。

1.探索通關便利化模式創新。對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商品出口,簡化申報要素,采取“清單核放、匯總統計”方式辦理報關手續。積極探索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出口業務流程和監管模式。探索試點跨境電子商務出口商品退貨監管,建立高效、安全、快捷的出口退貨渠道。實施跨境電子商務風險分級差別化管理措施,對低風險商品自動放行,提升通關效率,降低通關成本。

2.探索稅收征管模式創新。對綜試區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出口未取得有效進貨憑證的貨物,同時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試行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簡化免稅憑證,提供更為高效的跨境電子商務出口免稅管理服務。對執行出口退(免)稅政策的企業按《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辦法》實行差別化管理和服務。實施出口退(免)稅無紙化管理試點工作,進一步減輕企業辦稅負擔,提高出口退(免)稅辦理質量和效率。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試行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辦法,核定征收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應準確核算收入總額,并采用應稅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應稅所得率統一按照4%確定。實行核定征收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符合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條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其取得的收入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免稅收入的,可享受免稅收入優惠政策。

3.探索外匯監管模式創新。簡化小微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貨物貿易收支手續。年度貨物貿易收匯或付匯累計金額低于20萬美元(不含)的小微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可免于辦理“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登記。優化銀行跨境電子商務外匯結算。支持更多的銀行在滿足客戶身份識別、交易電子信息采集、真實性審核等條件下,按相關規定憑交易電子信息為跨境電子商務市場主體提供結售匯及相關資金收付服務。鼓勵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在政策范圍內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支持銀行與支付機構開展業務合作,豐富電子商務跨境人民幣業務產品。

4.探索跨境金融服務創新。探索建設跨境電子商務供應鏈金融平臺。依托廣東省中小企業融資平臺,引導上下游企業批量入駐平臺,探索利用跨境電子商務核心企業信用、真實交易背景、資金流通閉環等為上下游企業提供無抵押無擔保訂單融資、應收賬款融資等服務。

5.探索構建跨境電子商務區域性物流樞紐。加快現代化快速立體交通基礎設施升級換代,通過港口擴能升級、建設現代化國際樞紐空港、打造區域性高鐵樞紐,建設大西南出海主通道和海南島連接大陸的主樞紐。依托湛江保稅物流中心(B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產業園建設,構建跨境電子商務區域性物流樞紐,打造海陸雙向互通的便利化跨境電子商務口岸和貿易通道。引入新的國際航線、發揮湛江-香港跨境快速通關車優勢,大力開展陸海聯運、陸空聯運及甩掛運輸等多式聯運轉運。探索建立湛江市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海外倉服務體系。加快跨境快件園區、大型分揀樞紐、航空快遞中心等基礎設施建設,推動湛江市跨境寄遞監管場所布局合理化,形成布局合理、疏密得當、技術先進、功能完善的跨境寄遞基礎設施體系,構建具有較強區域競爭力的跨境寄遞業務集群。積極申報設立國際郵件互換局。提升跨境冷鏈服務水平,推動水產品、農產品等利用跨境電子商務冷鏈物流出口海外。

6.探索完善產業扶持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湛江綜試區建設相關專項政策,加大對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的扶持力度,形成有力、規范的政策體系,支持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平臺、綜合園區、配套服務體系、海外倉等建設。

7.探索建設跨境電子商務“雙創”中心。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推動本科高校、職業院校和企業深度合作,培養高素質跨境電子商務人才。推動湛江市高等院校開設各種類型的跨境電子商務課程,鼓勵舉辦各類技能大賽和創新創業活動。引入專業教育培訓機構,將跨境電子商務人才納入湛江市高端人才引進、培育計劃。建設跨境電子商務創新創業中心,以制度、管理、服務創新吸引更多電子商務領域的優秀企業、個人、團隊到湛江綜試區發展。

四、組織實施

省政府統籌領導和協調推進湛江綜試區建設工作。湛江市要根據本實施方案精心組織,成立機構,健全機制,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扎實推進湛江綜試區建設各項工作,涉及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設項目按規定程序報批。省各有關部門要大力支持,積極做好協調配合、指導評估等工作,共同推進相關體制機制和政策創新,把湛江綜試區建設好、管理好,加快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中國(茂名)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國務院關于同意在雄安新區等46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復》(國函〔2020〕47號),有力有序有效推進中國(茂名)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以下簡稱茂名綜試區)建設,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新發展理念,借鑒復制前四批綜合試驗區成熟經驗做法,推動產業轉型升級,開展品牌建設,引導跨境電子商務全面發展,全力以赴穩住外貿外資基本盤,發揮茂名產業優勢和區位優勢,不斷完善跨境電子商務生態,積極探索適應農產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新模式,培育茂名外貿發展新動能,推動茂名貿易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推動、市場主導。充分發揮政府的引導、協調作用,研究出臺支持舉措,強化政策激勵,健全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體制機制,推動配套支撐體系建設,為綜試區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有效引導社會資源,合理配置公共資源,加快培育市場主體,促進產業轉型升級。

堅持重點突破、有序規范。結合茂名產業優勢,重點研究解決水果、水海產品等農產品跨境電子商務在質量認證、標準化建設、儲存運輸等環節的瓶頸,探索農產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路徑。堅持在發展中規范、在規范中發展,為綜試區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加強風險防控,確保國家安全、網絡安全、交易安全、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有效防范交易風險。

堅持包容審慎、創新發展。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協調配合,推進包容審慎有效的創新,著力在跨境電子商務交易、支付、物流、通關、稅務、外匯等環節的技術標準、業務流程、監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先行先試,通過制度創新、管理創新、服務創新,推動跨境電子商務自由化、便利化、規范化發展,有力有序推動茂名綜試區建設發展。

(三)主要目標。

經過3年建設,以農產品跨境電子商務為突破口,以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出口為主攻方向,通過農產品跨境電子商務全流程新模式先行先試,積極擴大水果及水海產品等特色產品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不斷完善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環境,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全產業鏈、全業態發展,推動產業轉型升級,致力打造農產品跨境電子商務先行試驗區和立足粵西、輻射大西南地區的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貨物集散地。

二、主要建設任務

(一)加快線上線下“兩平臺”建設。

1.建設跨境電子商務線上公共服務平臺。探索利用區塊鏈技術,推進部門資源信息整合,實現部門與部門、部門與企業之間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建立集通關、稅務、外匯、市場監管、信用、物流、金融等服務于一體的跨境電子商務線上公共服務平臺。逐步實現跨境電子商務線上公共服務平臺向進出口貿易業務覆蓋,完成與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無縫對接。

2.建設跨境電子商務線下產業園區平臺。加快茂名跨境電子商務產業聚集區規劃和建設。加快粵西(化州)空港跨境保稅物流產業園以及園區內三個跨境電子商務監管作業場所建設,支持粵西(化州)空港跨境保稅物流產業園設立保稅監管場所,優化服務,吸引跨境電子商務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入駐。支持茂名市電白區跨境電子商務快件清關監管中心發展,支持該中心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保稅展示交易業務。謀劃建設茂名港博賀新港區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推動茂名粵西農副產品綜合交易中心加快建設世界荔枝交易集散中心和荔枝電子商務平臺。

(二)建立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六體系”。

1.建立跨境電子商務信息共享體系。依托茂名跨境電子商務線上公共服務平臺,建立多位一體的跨境電子商務信息合作機制和共享平臺,統一信息標準規范、信息備案認證、信息管理服務,實現監管部門、服務機構、電子商務企業、物流企業之間信息互聯互通,為跨境電子商務信息流、資金流、貨物流“三流合一”提供數據技術支撐。

2.建立跨境電子商務金融服務體系。優化銀行跨境電子商務外匯結算。發揮銀行在跨境資金清算的優勢,為跨境電子商務主體提供安全、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跨境結算服務。支持鼓勵更多銀行在滿足客戶身份識別、交易電子信息采集、真實性審核等條件下,按相關規定憑交易電子信息為跨境電子商務市場主體提供結售匯及相關資金收付服務。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體系。鼓勵支持金融機構應用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等技術,創新特色信貸產品和服務模式,靈活、精準、高效對接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融資需求,著力緩解融資難問題。簡化小微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貨物貿易收支手續。年度貨物貿易收匯或付匯累計金額低于20萬美元(不含)的小微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可免于辦理“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登記。

3.建立跨境電子商務智慧物流體系。擇優引進一批大型物流企業,大力培育本地物流企業,鼓勵應用智能技術和裝備,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智能化物流服務。鼓勵電子商務平臺以“互聯網+供應鏈生態系統”的商業模式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外貿供應鏈綜合服務,為廣大企業提供一站式綜合物流服務。推進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加快茂名(粵西)空港物流園、茂名港博賀新港區建設,提供報關、跨境電子商務、國際快件、倉儲分撥等功能的跨境物流供應鏈服務,打造立足粵西地區的倉儲物流分撥中心和輻射大西南地區的跨境電子商務貨物集散地。

4.建立跨境電子商務信用保障體系。建立以信用為基礎的監管機制,推進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平臺企業、物流企業及其他綜合服務企業信用信息的記錄與共享,并納入茂名市跨境電子商務線上公共服務平臺及全市統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促進企業誠信經營、規范管理。建立跨境電子商務領域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

5.建立統計監測體系。研究制定跨境電子商務統計標準、口徑、范圍和方法,探索建立多方聯合的跨境電子商務統計制度。開展以抽樣調查、企業直報為主的跨境電子商務數據監測,依托茂名市電子政務數據平臺、跨境電子商務線上公共服務平臺和電子商務數據統計系統,對茂名市跨境電子商務商品交易、物流、通關、金融支付等數據進行匯總和分析處理,定期發布相關數據統計分析報告,提升跨境電子商務統計監測水平,為企業、政府和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提供決策咨詢和信息服務。建立完善的實時監測系統,分析統計進出口數據的變化和異動,為政府決策提供數據依據。

6.建立風險防范體系。建立風險信息采集、評估分析、預警處置機制。以流程節點風險防控為重點,開展跨境電子商務全流程的專業風險分析,實現跨境電子商務“源頭可溯、去向可查、風險可控、責任可究”。有效防控綜試區非真實貿易洗錢的經濟風險,數據存儲、支付交易、網絡安全的技術風險,以及商品安全、貿易摩擦、主體信用的交易風險。充分發揮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在國別、行業等方面的風險預警功能,提高企業風險防控水平。

三、主要創新舉措

(一)打造農產品跨境電子商務先行試驗區。

發揮茂名荔枝、龍眼等特色水果以及羅非魚、對蝦等水海產品產業優勢,促進農產品深加工,提高產品附加值,推動跨境電子商務出口農產品質量認證、標準化和品牌建設。建設世界荔枝交易集散中心和荔枝電子商務平臺。鼓勵和推動適應農產品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的一站式全程冷鏈運輸物流體系建設。探索建立跨境電子商務農產品溯源體系。爭取國家有關部委支持建立國家農副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茂名)。探索建立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農產品檢驗檢疫監管體系及有利于農產品跨境電子商務貿易便利化的監管體系。研究制約破解農產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瓶頸,構建農產品跨境電子商務貿易全產業鏈,探索農產品跨境電子商務貿易新路徑。

(二)建設立足粵西、輻射大西南地區的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貨物集散地。

探索簡化特色商品檢驗檢疫以及進口清關流程,積極擴大水海產品、海產品干貨、水果等特色產品跨境電子商務進口。支持茂名市設立保稅監管場所,充分利用保稅監管區域功能政策優勢,大力發展面向“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跨境電子商務。引導茂名主導產業發展跨境電子商務,推動產業轉型升級,促進水海產品、勞保用品、竹編織品、服裝紡織、家具等傳統外貿產品以及石油化工產品、高新技術產品跨境電子商務出口。打通跨境電子商務國際物流通道,發揮茂名作為大西南地區最近出海口區位優勢,加強與大西南地區協同互動,吸引大西南地區的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貨物在茂名集散,把茂名建設成為立足粵西、輻射大西南地區的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貨物集散地,促進全省跨境電子商務均衡發展。

(三)創建智能化、園林式跨境電子商務園區。

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粵西(化州)空港跨境保稅物流產業園,支持企業加大投入,將其建成智能化、園林式跨境電子商務園區。支持粵西(化州)空港跨境保稅物流產業園申報保稅物流中心(B型),發展網購保稅進口業務,爭取國家有關部委支持園區入駐企業開展線下自提業務試點。支持園區建設“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進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打造粵西地區休閑體驗式跨境電子商務進口商品購物商圈。爭取國家有關部委支持茂名市開展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試點。

(四)多方位拓展茂名綜試區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通道。

加強招商引資,積極對接國內外知名物流公司,謀劃建設郵政快遞以及其他知名物流企業分撥中心。爭取國家有關部委支持茂名市申報設立國際郵件互換局(互換站)。積極融入粵港澳大灣區,探索研究建立“港珠茂空陸聯運快速干線”,利用香港空運優勢,降低跨境電子商務物流成本,拓展茂名綜試區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通道。

(五)優化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環境。

1.創新通關便利化模式。依托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平臺,建設集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商品和個人物品快件通關、進出口貿易于一體的多功能申報平臺,實現一次申報、一次審批、一次放行,為企業提供更便捷的通關服務。探索建立跨境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對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實施分類管理,提升通關系統效率。探索試點跨境電子商務出口商品退貨監管,建立高效、安全、快捷的出口商品退貨渠道。推進茂名與粵港澳大灣區海關間快遞跨境通關合作,推動快遞、跨境電子商務物品通關便利化。

2.創新稅收征管模式。落實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稅收政策。進一步優化出口退稅服務,對出口企業按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辦法實行差別化管理。按照“企業自愿”原則,對符合條件的出口企業開展出口退(免)稅無紙化管理工作,簡化退稅手續。積極爭取出口退稅指標,做到應退盡退、應退快退,在進一步防范騙稅風險的前提下,確保符合規定的正常出口退稅平均辦理時間在5個工作日以內。對綜試區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出口未取得有效進貨憑證的貨物,同時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試行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符合條件的綜試區內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試行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辦法,綜試區內核定征收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應準確核算收入總額,并采用應稅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應稅所得率統一按照4%確定。綜試區內實行核定征收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符合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條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其取得的收入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免稅收入的,可享受免稅收入優惠政策。

3.創新金融服務體系。借鑒貨物貿易外匯管理辦法,對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實施分類監管。推動個人貿易項下外匯資金結算便利化,鼓勵從事跨境電子商務的個人直接通過銀行辦理跨境電子商務的外匯資金結算。支持從事跨境電子商務的境內個人通過個人外匯賬戶辦理跨境電子商務外匯結算,提供有交易額的證明材料或交易電子信息的,不占用個人年度便利化額度。支持銀行與跨境電子商務交易平臺互聯互通,便利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線上辦理結售匯業務。鼓勵在跨境電子商務活動中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鼓勵金融機構依托跨境電子商務線上公共服務平臺大數據,為交易背景真實、信用條件較好的企業提供信用貸款、外貿應收賬款融資、退稅融資、倉單融資、信用保險保單融資和墊付退稅款等服務。

4.逐步完善跨境電子商務生態。大力發展跨境電子商務供應鏈,支持供應鏈企業充分整合海外倉、保稅功能倉資源,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服務。鼓勵企業探索建立適合農產品跨境電子商務一站式全程冷鏈運輸的物流體系。支持企業共建共享海外倉。鼓勵和支持企業開展品牌建設。推動商品供應、跨境電子商務服務企業在茂名落戶,打造跨境電子商務完整產業鏈。發揮行業組織的橋梁作用,積極開展對外交流、宣傳推介、專業培訓、行業自律等工作,引導地方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

(六)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配套支撐體系。

1.制定產業扶持政策。制定支持茂名綜試區建設、物流和倉儲發展相關專項政策,加強對跨境電子商務的政策引導,支持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配套服務體系、跨境電子商務園區以及海外倉等項目建設。鼓勵茂名市出臺跨境電子商務發展配套政策,以及給予專項資金扶持。

2.加強跨境電子商務人才培育。支持茂名高等院校、中職院校開設跨境電子商務相關專業,鼓勵相關協會、社會培訓機構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技能培訓。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推動本科高校、職業院校和企業深度合作,培養高素質跨境電子商務人才,推動跨境電子商務基地的建設。積極開展跨境電子商務創新創業大賽,創新跨境電子商務創業孵化機制。搭建跨境電子商務人才支持平臺,與企業緊密對接,輸送創新型、實干型人才。鼓勵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子商務高端人才落戶茂名,支持跨境電子商務人才在茂名創業。

3.加快茂名綜試區跨境電子商務項目審批。建立茂名綜試區跨境電子商務建設項目審批“綠色通道”機制,推動省市縣各級政府部門加快項目審批,確保跨境電子商務項目快速建設、早出成效。深化外貿領域“放管服”改革,在市場監管、稅務、外匯、通關、金融服務等方面進一步簡化流程、精簡審批,不斷優化茂名政務服務環境。

四、組織實施

省政府統籌領導和協調推進茂名綜試區建設工作。茂名市要根據本實施方案精心組織,健全機制,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扎實推進茂名綜試區建設各項工作,涉及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設項目按規定程序報批。省各有關部門要大力支持,積極做好協調配合、指導評估等工作,共同推進相關體制機制和政策創新,把茂名綜試區建設好、管理好,加快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中國(肇慶)跨境電子商務綜合

試驗區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國務院關于同意在雄安新區等46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復》(國函〔2020〕47號),有力有序有效推進中國(肇慶)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以下簡稱肇慶綜試區)建設,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新發展理念,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復制推廣前四批綜試區成熟經驗做法,堅持在發展中規范、在規范中發展,牢牢把握肇慶作為粵港澳大灣區連接大西南樞紐門戶城市的優勢,開展品牌建設,引導跨境電子商務全面發展,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大西南等地區,推動國際貿易自由化、便利化和業態創新,全力以赴穩住外貿外資基本盤,助推肇慶市貿易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市場主導與政府引導相結合。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以企業為主體,強化政府的示范引導、統籌協調和政策支持,打造良好營商環境,推動跨境電子商務產業規模迅速壯大。

堅持綜合改革與創新驅動相結合。通過綜合改革和集成創新,在跨境電子商務交易、支付、物流、通關、退稅、結匯等環節的技術標準、業務流程、監管模式、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先行先試,強化海關、稅務、外匯管理等部門的協同和政策銜接,實現監管與服務、線上與線下有機融合,推動管理規范化、貿易便利化、服務智能化。

堅持開放合作與協同發展相結合。發揮肇慶在跨境電子商務產業鏈中的比較優勢,積極對接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加強與粵港澳大灣區核心城市的合作,共同開拓“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日韓、歐美等重點貿易地區市場,推動形成更高水平的對外開放新格局。

(三)發展目標。

經過3年的改革試驗,力爭培育3家以上跨境電子商務龍頭企業、5條以上跨境電子商務特色產業帶,以“互聯網+外貿”為導向,以推動傳統外貿企業實現數字化轉型、傳統優勢產業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多渠道、多模式擴大外貿進出口為主攻方向,充分利用肇慶交通樞紐、投資成本、人力資源優勢,發揮粵港澳大灣區對大西南和東盟地區的輻射帶動作用,實現肇慶跨境電子商務產業規模持續擴大、外貿企業電子商務普及率全面提高。

(四)總體布局。

肇慶綜試區打造“一體、六維度、多產業帶”的產業布局。

1.一體。在全市范圍內統籌規劃和推進肇慶綜試區建設,加強政策集成創新,促進跨境電子商務行業整體發展。

2.六維度。端州區發揮肇慶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基地的示范引領作用,利用人口集聚優勢及現有載體資源,加快引入和培育跨境電子商務服務企業,帶動服務資源集聚肇慶;高要區依托打造千億級制造業大鎮,發展汽配、五金、化工、陶瓷跨境電子商務集聚區,全力打造跨境電子商務發展高地;四會市依托粵港澳大灣區多式聯運現代物流園區及正在申報的四會保稅物流中心(B型),發揮區位優勢,打造跨境電子商務智慧物流中心;懷集縣依托粵港澳大灣區肇慶(懷集)綠色農副產品集散基地,集聚優質農業和綠色農副產品資源,打造綠色農副產品跨境電子商務集聚區;肇慶高新區以唯品會、睿駿跨境、林安物流、名創優品和威龍物流等大型電子商務平臺服務企業項目為引領,建設大旺跨境電子商務線上線下服務綜合體,大力推動工業生產企業、傳統外貿企業“觸”云“觸”電,形成跨境電子商務集聚區;肇慶新區依托正在申報的肇慶新區綜合保稅區,充分利用區位、交通、土地、生態和政策等方面優勢,以環球易購、京東等公司的龍頭電子商務項目為帶動,重點打造跨境電子商務商品進口消費中心。

3.多產業帶。以點帶面,區間聯動,推動市域內鞋類、汽車零配件、鋁材、家具、服裝、食品醫藥、工藝玩具、廚具、五金、陶瓷、農副產品、南藥等傳統優勢產業充分利用電子商務建設新型營銷體系,提升自主品牌建設水平,建設多條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帶,推動對外貿易轉型升級。

二、主要建設任務

(一)建設線上線下“兩平臺”服務體系。

1.建設線上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搭建肇慶市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按照“一點接入”原則,推進海關、稅務、外匯管理、商務、市場監管、公安、郵政等部門進行數據交換和互聯互通,做到管理部門之間“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實現通關全程無紙化,提高通關效率,降低通關成本。通過鏈接金融、物流、電子商務平臺、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等,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和個人提供物流、金融等供應鏈商務服務。

2.建設線下“綜合園區”平臺。按照“一體、六維度、多產業帶”的產業布局建設“一區多園”的肇慶跨境電子商務園區服務體系。建設以睿駿跨境電子商務園區、唯品會華南運營中心、京東亞洲一號肇慶物流園、廣東跨境通(肇慶)電子商務產業園等為重點,以其他基礎條件較好、發展潛力較大的園區為支撐的線下綜合園區平臺體系。以綜合園區為載體,積極培育和引進跨境電子商務龍頭企業、應用企業、平臺企業和電子商務服務企業、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等,促進企業間聯動發展,有效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完善肇慶市跨境電子商務監管中心功能,加快肇慶新區綜合保稅區、四會保稅物流中心(B型)的申報建設,推進進出境快件監管中心建設,打造跨境電子商務完整的產業鏈和生態鏈。支持粵港澳大灣區(肇慶)特別合作試驗區、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肇慶)與肇慶綜試區融合發展,打造省際跨境電子商務特色產業園,推動肇慶優勢產業及大西南優質產品開拓出口市場。結合粵港澳大灣區肇慶(懷集)綠色農副產品集散基地布局打造功能齊全的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充分發揮德慶南藥產業園優勢,依托跨境電子商務,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南藥出口特色產業園。出臺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認定辦法,認定一批示范園區,形成市、縣(市、區)分級管理機制。

(二)完善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體制機制。

1.建立信息共享體系。依托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打通“關”“稅”“匯”“商”“物”“融”之間的信息壁壘,實現監管部門、地方政府、金融機構、電子商務企業、物流企業之間信息互聯互通,為跨境電子商務信息流、資金流、貨物流“三流合一”提供數據技術支撐。

2.健全金融服務體系。大力引進和發展第三方支付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鼓勵金融機構、第三方支付機構、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積極開展合作。支持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支付機構為交易背景真實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本外幣支付結算提供便利服務。鼓勵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為交易背景真實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本外幣支付結算、融資、保險等金融產品和服務。

3.建立智能物流體系。推進唯品會華南運營中心、環球易購跨境電子商務項目等一批智能物流項目建設,運用云計算、物聯網、大數據等技術,構建互聯互通的物流智能信息系統、銜接順暢的物流倉儲網絡系統、優質高效的物流運營服務系統等,實現物流運作各環節全程可驗可測可控。依托粵港澳大灣區多式聯運現代物流園區以及正在申報的肇慶新區綜合保稅區、四會保稅物流中心(B型),大力發展集商品展示、運輸、倉儲、集散、配送、信息處理、流通加工等功能為一體的跨境電子商務物流體系,多渠道拓展海外小額采購批量訂單,提升跨境電子商務海外服務效率和質量,推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業務快速發展。

4.建立電子商務信用體系。深化監管部門之間的監管協作,以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肇慶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為依托,建立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向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和消費者提供電子標識發放、信用評級、信用公示、信息查詢等服務,整頓規范跨境電子商務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的發展環境,引導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誠信健康發展。

5.建立統計監測體系。依托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肇慶市數據交換共享平臺,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對肇慶市跨境電子商務商品交易、物流、通關、金融支付等數據進行匯總和分析處理,建立跨境電子商務統計監測模式,為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務。繼續完善適合網絡零售形式的清單申報通關和統計方式。完善統計制度,探索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統計,做好郵件快件納統工作。

6.建立風險防控體系。有效防控綜試區支付交易、網絡安全的技術風險,以及產品安全、貿易摩擦、主體信用的交易風險,為政府監管提供有效的技術支撐、決策輔助和服務保障。

三、主要創新舉措

(一)建立粵港澳大灣區跨境電子商務服務商集聚地。

積極推動肇慶市高等院校、中職中技學校開設跨境電子商務專業。創新人才培養模式,鼓勵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社會組織及教育機構合作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培訓,引導優質教學資源、實訓基地與企業對接,合作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培訓,培養高素質跨境電商人才。利用肇慶人力資源優勢及投資創業成本優勢,吸引代運營、品牌運營、創意推廣、網紅直播、跨境物流、知識產權和國際稅務等跨境電子商務配套服務資源集聚肇慶,培育一批優秀跨境電子商務服務商。

(二)打造粵港澳大灣區綠色農副產品跨境電子商務出口服務平臺。

依托集生產、收儲、加工、檢測檢驗、物流配送功能于一體的粵港澳大灣區肇慶(懷集)綠色農副產品集散基地,集聚肇慶本地、周邊地區及大西南地區優質農業和綠色農副產品資源,開展“線下展示+線上交易”等跨境電子商務出口業務。復制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檢測監管平臺相關模式和經驗,為農副產品的國際配送、中轉、展銷、進出口加工等提供平臺和支撐,推動綠色農副產品對接港澳、東盟等大市場。打造面向粵港澳大灣區與大西南的綠色農副產品跨境電子商務出口服務平臺,帶動行業企業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業務,引領輻射大西南和東盟地區加快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

(三)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制造業跨境電子商務供貨基地。

依托新能源汽車及汽車零部件、電子信息、生物醫藥、金屬加工4個主導產業和建筑材料、家具制造、食品飲料、精細化工4個特色產業,發揮肇慶制造業優勢,結合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大灣區科技創新基地、華南汽配綠色創新生產基地、高要金利千億級制造大鎮建設,順應外貿訂單碎片化新常態,推動制造業企業與廣東環球易購(肇慶)跨境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肇慶市睿駿跨境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肇慶市浩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等電子商務平臺合作,對接海外終端直銷網絡,大力促進企業對企業(B2B)、企業對消費者(B2C)等模式發展,優化傳統外貿交易流程和采購體系,打造跨境電子商務知名產品品牌,實現營銷品牌、營銷體系的轉型升級。培育壯大肇慶綜試區跨境電子商務行業主體,以跨境電子商務供貨基地建設推動肇慶外貿高質量發展。

(四)培育百億級跨境電子商務消費中心。

通過發展跨境電子商務擴大進口,推進正在申報的肇慶新區綜合保稅區、四會保稅物流中心(B型)建設,完善肇慶市跨境電子商務監管中心功能,加快發展網購保稅進口業務。以唯品會華南運營中心、京東亞洲一號肇慶物流園、廣東跨境通(肇慶)電子商務產業園等電子商務龍頭項目吸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加快集聚,逐步建設成為集保稅倉儲、多式聯運、加工配送、商品批發、展覽展示和跨境電子商務交易為一體的現代化、綜合性、多功能的百億級跨境電子商務消費中心。

(五)打造粵港澳大灣區跨境電子商務空港經濟區。

立足規劃中的珠三角樞紐(廣州新)機場項目,依托新一代電子信息產業、智能裝備制造、新材料、生物醫藥等臨空高科技產業,以及園藝、鮮花、水果、生鮮食品等臨空型優質農業,充分發揮航空運輸優勢,開展跨境電子商務國際合作和交流,打造集聚優質產業、具備大灣區樞紐功能及一流營商環境的跨境電子商務空港經濟區,推動大灣區生產要素自由流通和國際化貿易資源加快集聚。

(六)優化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環境。

1.落實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稅收政策。對綜試區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出口未取得有效進貨憑證的貨物,同時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試行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提高出口退(免)稅辦理質量和效率,實施出口退稅無紙化管理試點工作,對執行出口退(免)稅政策的企業按照《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辦法》實行差別化管理和服務。符合條件的綜試區內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試行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辦法,綜試區內核定征收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應準確核算收入總額,并采用應稅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應稅所得率統一按照4%確定。綜試區內實行核定征收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符合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條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其取得的收入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免稅收入的,可享受免稅收入優惠政策。

2.落實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試點政策。對跨境電子商務直購進口商品及適用“網購保稅進口”(監管方式代碼1210)進口政策的商品,按照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監管,不執行有關商品首次進口許可批件、注冊或備案要求。積極爭取肇慶市納入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試點城市,開拓網購保稅業務,探索“保稅+實體新零售”新業務創新,實現線上線下多元化發展。

3.簡化通關流程。將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功能接入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平臺,簡化報關流程。在跨境電子商務適用保證金、保函等傳統擔保方式的基礎上,允許企業使用關稅保證保險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擔保,緩解企業資金壓力。推行涵蓋企業備案、申報、征稅、查驗、放行、轉關等環節的全程通關無紙化作業。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與海關業務系統對接,提供已在海關注冊登記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信息及開展業務情況。對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商品出口,簡化申報要素,采取“清單核放、匯總統計”方式辦理報關手續。探索試點跨境電子商務出口商品退貨監管,建立高效、安全、快捷的出口退貨渠道。

4.創新外匯監管制度。加強銀行、支付機構與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對接,便利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辦理收付匯業務,對跨境電子商務收付匯實行監管。鼓勵在跨境電子商務活動中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

5.創新金融服務體系。推動個人貿易項下外匯資金結算便利化,鼓勵從事跨境電子商務的個人直接通過銀行辦理跨境電子商務的外匯資金結算。鼓勵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進行跨境人民幣融資。鼓勵金融機構與取得互聯網支付業務許可的支付機構為外貿企業和個人提供跨境交易人民幣結算服務。推動跨境電子商務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進一步簡化小微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貨物貿易收支手續。

6.加大產業扶持力度。落實財政資金支持,加大對肇慶綜試區建設、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發展的扶持力度。加強政策引導,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跨境電子商務園區、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配套服務體系等項目建設和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發展,加大對跨境電子商務新業態的扶持力度。

四、組織實施

省政府統籌領導和協調推進肇慶綜試區建設工作。肇慶市要根據本實施方案精心組織,健全機制,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扎實推進肇慶綜試區建設各項工作,涉及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設項目按規定程序報批。省各有關部門要大力支持,積極做好協調配合、指導評估等工作,共同推進相關體制機制和政策創新,把肇慶綜試區建設好、管理好,加快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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