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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發展2020年度實施計劃》印發 2020年擬建6.3萬套商品住房

發布日期:20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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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報網訊:深圳市住建局22日印發《深圳市住房發展2020年度實施計劃》,并指出2020年深圳商品住房計劃安排用地125公頃、建筑面積約563萬平方米,計劃供地擬建設6.3萬套。

附:深圳住房發展2020年度實施計劃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以下簡稱《先行示范區意見》)和《關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深府規〔2018〕13號,以下簡稱《住房制度改革意見》)要求,依據《深圳市住房建設規劃(2016-2020)》《深圳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2016—2020)》《關于2018-2020年安居工程計劃建設籌集任務分解方案》以及《關于加快公共住房用地供應開展大規模建房行動工作實施方案》,結合當前全市人口、資源現狀,以及土地和建設政策,特編制本計劃。本計劃包括住房建設年度實施計劃和安居工程計劃內容(公共租賃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以及籌集的其它住房,以下簡稱“安居工程”)。

第一部分總體情況

一、“十三五”規劃期內居住用地供應情況

2016-2019年底,商品住房用地累計供應510.7公頃,完成“十三五”規劃目標的90%;公共住房用地累計供應281.3公頃,完成“十三五”規劃目標的120%,土地供應進度總體較好。

二、“十三五”規劃期內商品住房建設目標完成情況

2016-2019年底,累計供地擬建設商品住房26.27萬套,完成“十三五”規劃指標75%,其中新供用地建設3.81萬套、城市更新建設13.15萬套、土地整備利益統籌建設9.31萬套。

三、安居工程建設籌集目標完成情況

2016-2019年底,全市安居工程建設籌集共計35.34萬套,已完成“十三五”規劃任務的88%,安居工程供應16.98萬套/間。同期,全市面向低保、低保邊緣家庭及低收入家庭累計發放住房租賃補貼0.53億元,發放人才安居補貼共計23.73億元。

第二部分商品住房2020年度實施計劃

一、上年度工作回顧

(一)總體實施情況評價

2019年,深圳市商品住房各項調控政策以穩為主,通過建立和完善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因城施策,對普通商品住宅標準進行調整,取消商務公寓只租不售政策,持續深化房地產市場調控。

一是超額完成商品住房居住用地供應任務,加快商品住房建設與供應進度。2019年,商品住房居住用地供應133.2公頃,完成年度任務目標的129%,其中新供用地43公頃,完成年度目標的253%,有效推動商品住房建設與供應工作進展,回應社會關切。

二是房地產開發投資穩定增長,拉動固定資產投資增長。2019年,深圳房地產市場利好因素頻現,新供居住用地供應大幅增長,帶動了房地產開發投資的增長,全市房地產開發投資較上年增長15.9%,有力地拉動了固定資產投資的增長。

三是房地產市場成交“量增價穩”,促進市場平穩發展。2019年,在粵港澳大灣區、先行示范區、普通住房標準調整等利好因素刺激下,置業需求逐步釋放,促使市場成交量實現穩定增長,全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量較上年增長28.2%,二手住宅成交量較上年增長20.04%。同時,新建商品住宅成交均價較上年上漲1.2%,保持了相對平穩。

四是調整普通商品住宅標準,取消商務公寓只租不售政策,滿足合理住房需求。2019年,調整普通商品住宅標準,規定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44㎡以下(套內120㎡以下)的均為普通住宅,滿兩年可免征增值稅,使得更多購房者享受稅收優惠政策,降低購房成本。由于商務公寓在緩解房地產市場供需矛盾中的重要作用,通過取消商務公寓“只租不售”政策,增加商品房供應,穩定市場供求關系和價格。

五是落實“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構建并完善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2019年,通過對商品住房進行價格指導,嚴格執行“三價合一”政策,嚴格執行住房限購、限售政策,開展房地產專項整治,規范二手房市場秩序,穩定商品住房交易價格,年度新建商品住宅價格指數不超過5%;通過“雙限雙競”方式出讓6宗居住用地,實現地價穩定,增加了公共住房配建量;在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新舊政策變換過程中,維持了房貸利率的穩定;多措并舉,有效落實房地產長效機制,促進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的實現。

(二)主要指標完成情況

1.供地指標完成情況

2019年,全市計劃安排供應商品住房用地103公頃、建筑面積495萬平方米。其中新供應用地17公頃(含深汕合作區8公頃),城市更新用地65公頃,土地整備等用地21公頃。

2019年,商品住房用地實際供應133.2公頃,完成年度供地任務的129%。其中完成新供應用地43公頃;城市更新用地54公頃;通過土地整備利益統籌供應用地36.2公頃。

2.供地擬建設指標完成情況

2019年,全市計劃供地擬建設商品住房5.5萬套,其中新供應用地0.9萬套,城市更新用地3.5萬套,土地整備利益統籌等用地1.1萬套。

2019年,根據實際供地情況,我市商品住房供地擬建設約7萬套,完成年度任務目標的127%,其中新供用地供地擬建設2.3萬套,城市更新用地擬建設2.88萬套,土地整備利益統籌等用地擬建設1.9萬套。

(三)房地產市場情況

1.房地產開發投資情況

2019年,全市房地產開發投資累計完成額為3059.9億元,同比增長15.9%,其中,住宅開發投資累計完成額1518.9億元,同比增長16.5%。

2.商品住宅開竣工情況

2019年,全市商品住宅新開工772.83萬平方米,竣工303.76萬平方米。

3.新建商品住宅市場情況

2019年,全市商品住宅累計批準預售47316套、460.02萬平方米,同比增長20.95%;新建商品住宅銷售37820套、371.79萬平方米,同比增長28.2%,新建商品住宅的供應量與成交量均實現穩定增長。

4.二手住宅交易情況

2019年,全市二手住宅成交77246套、652.18萬平方米,同比增長20.04%。尤其是在下半年先行示范區建設、普通商品住宅標準調整、貸款利率下降對二手房市場帶來的利好推動下,年末成交量增長明顯,扭轉了二手住宅成交量連續3年下降的趨勢。

5.庫存消化周期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商品住宅庫存面積為303.05萬平方米(31448套),環比增長13.17%。按照過去12個月平均銷售規模計算,庫存消化周期約9.76個月,處于合理區間。然而,區域差異明顯,如光明區商品住宅庫存消化周期為2.8個月、福田為3個月、坪山為5個月、寶安為5.9個月,供求關系較為緊張。

6.市場價格變動情況

2019年,在房地產市場成交量穩定增長的同時,成交價格保持了平穩,新建商品住宅成交均價為54741元/平方米,同比上漲1.2%。根據國家統計局70城房價指數顯示,12月份,深圳市新建商品住宅價格環比指數為100.7,二手住宅價格環比指數為101.0。

二、本年度實施計劃

(一)2020年商品住房總體目標

2020年商品住房計劃安排用地125公頃、建筑面積約563萬平方米,計劃供地擬建設6.3萬套。

(二)商品住房用地安排目標

本年度計劃安排商品住房用地供應125公頃,包括新供應用地50公頃,更新整備用地75公頃。

(三)商品住房供地擬建設目標

本年度計劃供地擬建設商品住房6.3萬套、建筑面積563萬平方米。其中新供應用地擬建設2.5萬套、建筑面積約225萬平方米;更新整備用地擬建設3.8萬套、建筑面積約338萬平方米。

三、措施與保障

(一)堅持落實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繼續深化房地產市場調控

《先行示范區意見》指出建立和完善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打造民生幸福標桿;在房地產市場保持穩定運行的前提下,各項調控政策仍將以穩為主,同時也將更加強調因城施策、理性施策和結構優化,繼續深化房地產市場調控;完善長效機制建設,完善租購并舉的房地產市場制度,綜合采取土地、金融、稅收、立法、投資等經濟、法律手段落實長效機制。

(二)加大加快新供居住用地出讓,上半年實現年度目標50%

深圳人口基數大、密度高、增長快,住房需求持續增長。為緩解長期緊張的供求關系,2020年仍需進一步加大加快新供居住用地出讓,并在上半年實現年度目標50%的居住用地出讓,力爭實現年內供應、年內開工,加快達到預售入市條件,以有效及時增加商品住房的供應,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三)完善用地供應政策,加大居住用地供應力度

我市居住用地占建設用地的22.6%,遠低于國家《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2011)》中25%-40%的下限標準,難以滿足人口快速增長條件下的住房需求增長和品質提升要求。結合《深圳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0-2035年)》和“十四五”住房發展規劃研究,建議通過新供應居住用地、工業用地功能調整等多種渠道,實現居住用地占全市建設用地比例逐步提高至25%。同時,加快推進《深圳市落實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用地供應的暫行規定》等配套文件的出臺與實施,逐步完善用地供應政策,擴大居住用地供應渠道,加大居住用地新供力度。

(四)加快推進租賃信息化建設,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為實現“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2020年需進一步落實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長效機制工作部署,加快構建住房租金評估與指導價格體系,建立指導價格發布制度,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發展;建立住房租賃市場價格指數系統,實現對住房租賃價格的監測;優化完善租賃平臺功能,打通租賃全流程,構建租賃生態圈;推廣房屋標準地址庫和房屋編碼,夯實全市租賃房屋信息與租賃平臺互聯互通,推進市場化主體信息系統對接,實現房源全覆蓋目標;建立中央獎補項目管理系統,實現對獎補項目建設、資金撥付、運營管理等環節的全流程動態監管。

第三部分安居工程2020年度實施計劃

一、上年度工作回顧

(一)總體實施情況評價

2019年,深圳市緊緊抓住粵港澳大灣區和先行示范區“雙區驅動”的歷史機遇,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快構建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4+2+2+2”住房供應和保障體系,持續深入開展住房制度改革,全面開啟新時代“住房新政”,開展公共住房大規模建設行動,努力實現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轉變。

一是住房制度改革縱深推進,配套政策不斷完善。市住房建設局制定了《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三個政府規章(以下簡稱“三個規章”),已公開征求意見并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將按程序發布實施;為明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設標準,規范以規模化租賃、購買等方式籌集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的工作程序,市住房建設局牽頭編制了《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設標準》《深圳市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籌集管理辦法(試行)》。

二是多渠道建設籌集公共住房,開展大規模建房行動。各區和市人才安居集團通過新供應用地建設、合作建設、租購、租房補租、棚戶區改造等多種方式建設籌集房源;深汕合作區通過新供應用地集中建設了2個大型安居社區。為推進住房新政落地,我市開展了大規模建房行動。市住房和建設局會同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各區政府共梳理出公共住房建設用地34宗、105.5公頃,擬定了《關于加快公共住房用地供應開展大規模建房行動工作實施方案》,并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和市委常委會議審議通過并印發實施。

三是建立“1+10”的棚戶區改造政策體系,提前完成省政府下達的棚改任務。2019年,省政府下達我市棚戶區改造開工4448套、基本建成1140套的任務。經市、區各有關單位共同努力,2019年8月提前完成了省政府下達的年度棚改任務。以2018年出臺的《關于加強棚戶區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為核心,市住房建設局針對審批職權調整、專項規劃編制、項目計劃管理等方面,牽頭組織制定并出臺了《關于棚戶區改造工作職權調整的決定》《關于貫徹落實<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棚戶區改造工作職權調整的決定>的實施意見)》《關于規范棚戶區改造項目搬遷安置補償方案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備案工作通知》《關于規范棚戶區改造項目增購面積價格評估工作的通知》《深圳市老舊住宅區棚戶區改造項目搬遷安置補償協議示范文本》《深圳市棚戶區改造項目概念規劃編制技術指引(試行)》《深圳市棚戶區改造專項規劃編制技術規定(試行)》《深圳市棚戶區改造項目專項規劃審批操作規則》《關于規范我市棚戶區改造項目備案工作的通知》9個管理技術文件。《深圳市棚戶區改造專項規劃容積率核算規則(試行)》已形成送審稿,并報市政府審議。初步形成了“1+10”棚改政策體系。

四是面向特殊群體配租公租房,逐步解決困難群體、先進制造業企業員工住房困難。2019年,市住房和建設局面向全市公租房輪候冊殘疾家庭配租出行、生活便利的地鐵上蓋及臨近地鐵站的公租房300套;面向為社會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公交司機、環衛工人定向配租公租房1200套,其中公交司機600套、環衛工人600套;面向先進制造業企業配租公租房4120套(含產業園區配套宿舍),切實解決先進制造業職工階段性的住房困難。

五是開展公共住房基礎信息平臺建設。為深入推進深圳市新一輪住房制度改革,在已有信息化基礎上采用面向服務架構,集成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先進技術,開展“深圳市公共住房基礎信息平臺”建設,目前公共住房基礎信息平臺已進入試用測試階段。

(二)主要指標完成情況

1.用地安排任務

2019年計劃安排供應公共住房用地59公頃,其中新供應用地39公頃,城市更新用地配建折合用地11公頃(其中住宅類項目折合用地8公頃,產業類項目折合用地3公頃),產業用地配套宿舍等9公頃。

2019年,全市實際安排公共租賃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以下簡稱“公共住房”)用地62.4公頃,完成年度目標的106%。其中新供應用地實際供應44.4公頃;城市更新配建折合用地實際供應12公頃;產業用地配套宿舍等實際供應6公頃。

2.建設籌集任務

2019年,計劃建設籌集安居工程項目8.89萬套,實際建設籌集項目183個、約9.14萬套,建筑面積593.7萬平方米,完成年度目標的102.81%。其中:公共租賃住房項目8個、約0.18萬套,建筑面積約10.38萬平方米;人才住房項目59個、約4.31萬套,建筑面積約261.44萬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項目4個、約0.19萬套,建筑面積約12.72萬平方米;配套宿舍項目59個、約1.64萬套,建筑面積約為82.68萬平方米;混合建設項目12個、約1.1萬套,建筑面積約74.19萬平方米;其他類型項目41個、約1.73萬套,建筑面積約152.29萬平方米。

3.基本建成(含竣工)任務

2019年,計劃基本建成(含竣工)安居工程項目3.56萬套,實際基本建成(含竣工)安居工程項目54個、約3.58萬套,建筑面積約224.75萬平方米,完成計劃目標的100.56%。其中,公共租賃住房項目25個、約1.91萬套,建筑面積約111.55萬平方米;人才住房項目7個、約0.39萬套,建筑面積約20.69萬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項目4個、約0.37萬套,建筑面積約28.83萬平方米;配套宿舍項目7個、約0.13萬套,建筑面積約為5.61萬平方米;混合建設項目6個、約0.65萬套,建筑面積約45.81萬平方米;其他類型項目5個、約0.13萬套,建筑面積約12.27萬平方米。

4.供應任務

2019年,計劃供應安居工程項目3.4萬套/間,實際供應3.5萬套/間,完成年度目標的103.7%。其中:公共租賃住房0.73萬套,人才住房2.27萬套/間,安居型商品房0.17萬套,拆遷安置住房0.35萬套。

5.低保及低收入家庭住房貨幣補貼

連續13年對全市低保及低保邊緣家庭實施應保盡保。2019年,計劃面向923戶低保、低保邊緣家庭及低收入家庭發放住房租賃補貼,實際全市面向1053戶低保、低保邊緣家庭及低收入家庭發放住房租賃補貼1220.92萬元,超額完成任務,完成率達114%。其中,面向1018戶低保、低保邊緣家庭發放租賃補貼1198.98萬元,面向35戶低收入家庭發放租賃補貼21.94萬元。

(三)人才安居工程實施情況

2019年,市級共向432名領軍人才發放貨幣補貼共約2351.36萬元;區級面向883名區級高層次人才發放貨幣補貼約2548.18萬元,面向1413家重點單位發放租房補貼約5.78億元。全市面向人才及重點單位供應住房約2.4萬套。

自我市實施人才安居政策以來,市級發放人才安居貨幣補貼(包括市級高、中初級人才租房補貼和領軍人才住房補貼)約18.63億元;區級發放人才安居貨幣補貼25.02億元。

(四)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情況

2019年我市住房公積金當年新增開戶單位(不含尚未繳存)3.28萬戶,同比增長6.49%;新增開戶個人(不含尚未繳存)115.83萬人;實繳人數665.15萬人;新增歸集資金717.88億元,同比增長12.73%。為5.14萬戶家庭提供了343.39億元住房公積金貸款。

截至2019年12月底,我市住房公積金累計開立單位公積金賬戶(不含尚未繳存)23.81萬戶;累計開立個人公積金賬戶(不含尚未繳存)1403.25萬戶;累計歸集資金3830.12億元;累計為24.81萬戶家庭提供了1512.92億元住房公積金低息貸款。

(五)建設投資完成情況

2019年,全市安居工程完成投資約173.56億元,其中,中央專項資金約3.04億元,占比1.75%;市財政投資約18.28億元,占比10.53%;區財政投資32.02億元,占比18.45%;安居集團投資約85.27億元,占比49.13%;社會投資約34.95億元,占比20.14%。

(六)配套設施建設情況

完成2019年計劃基本建成(含竣工)及供應安居工程項目基礎設施配套建設情況的調查,對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歸類匯總,并提出相應對策建議,以保障安居工程真正惠及市民。充分發揮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指揮部辦公室的統籌、協調、決策、督辦作用,組織召開6次指揮部辦公室會議,交辦和督辦事項17個,及時有效解決了項目推進過程中涉及的公共配套設施等問題,如:推進鵬雋雅苑項目配套市政道路睿鵬大道建設,協調石巖匯裕名都保障房項目相關配套建設等多項問題。

二、本年度實施計劃

(一)安居工程總體目標

2020年,計劃安排供應公共住房用地168.2公頃;計劃建設籌集安居工程項目8.1萬套;計劃基本建成(含竣工)安居工程項目約2.28萬套;計劃供應安居工程項目4萬套。

(二)用地安排目標

2020年,計劃安排供應公共住房用地168.2公頃,其中新供應用地79.2公頃,更新整備用地12公頃,棚戶區改造用地46公頃,其它(含工改保)用地31公頃。

(三)建設籌集目標

2020年計劃建設籌集安居工程8.1萬套。各單位落實到項目約65123套,待籌集項目15877套,其中福田區待籌集3763套,羅湖區待籌集1474套,南山區待籌集2719套,龍崗區待籌集6988套,坪山區待籌集933套。

按責任單位劃分,福田區計劃建設籌集1.09萬套,羅湖區0.59萬套,南山區(含前海)0.69萬套,鹽田區0.35萬套,寶安區0.87萬套,龍崗區1.74萬套(含2019年結轉3757套),龍華區0.70萬套,坪山區0.47萬套,光明區0.37萬套,大鵬新區0.20萬套,深汕特別合作區1.03萬套。

(四)基本建成(含竣工)目標

2020年計劃基本建成(含竣工)安居工程項目2.28萬套,其中:公共租賃住房約1.21萬套,安居型商品房0.22萬套,人才住房0.47萬套,產業配套宿舍0.22萬套,其他(拆遷安置房)0.16萬套。

按責任單位分,市保障署0.86萬套,福田區0.49萬套,羅湖區0.07萬套,南山區(含前海)0.13萬套,鹽田區0.05萬套,寶安區0.04萬套,龍崗區0.25萬套,龍華區0.10萬套,坪山區0.07萬套,光明區0.11萬套,大鵬新區0.06萬套,深汕特別合作區0.06萬套。

(五)供應目標

2020年計劃供應安居工程4萬套。

按責任單位分,市住房保障署0.84萬套,福田區0.47萬套,羅湖區0.26萬套,南山區(含前海)0.49萬套,鹽田區0.03萬套,寶安區0.53萬套,龍崗區0.51萬套,龍華區0.33萬套,坪山區0.23萬套,光明區0.15萬套,大鵬新區0.07萬套,深汕特別合作區0.10萬套,合計4萬套。

(六)資金與投資計劃

1.貨幣補貼

對符合條件的低保及低保邊緣住房困難家庭,按規定發放住房貨幣補貼,繼續實現應保盡保。2020年計劃發放補貼戶數合計632戶,其中:面向低保(低保邊緣)家庭發放戶數611戶,面向低收入家庭發放戶數21戶。

2.建設投資計劃

全市安居工程建設及回購資金需求約281.6億元,其中:市財政約26.32億元;區財政約58.68億元(注:市區財政投資的部分項目資金在年中調整政府投資計劃時調整);安居集團投資約90.65億元;社會投資約105.95億元。

(七)完善配套設施建設

對于列入本年度實施計劃中的基本建成(含竣工)及供應項目,各區應在第一季度完成配套設施建設情況調查、制定配套設施與安居工程項目同步交付使用計劃。重點推進存在問題項目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與公共交通設施建設,重點督辦項目水、電、氣、路等市政配套及公交等一旦入住就必要具備并啟用的配套設施,逐步推進項目教育、文體、醫療、商業等配套設施完善。

對于《深圳市審計局關于報送深圳市2019年第四季度國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結果的報告》中反映部分人才住房項目醫療、教育配套設施不便民的問題,有關各區應抓緊落實整改。各區應優化安居工程項目選址,加快規劃建設與公共住房項目需求相適應的配套設施,實現住有宜居。

(八)繼續完善公共住房基礎信息平臺建設,打造智慧安居

基于住建局、規資局、政法委網格辦等的房屋數據基礎上,打通公共住房基礎信息平臺、住房租賃服務監管平臺、房地產信息平臺,進行科學分析和有效監管。繼續完善公共住房基礎信息平臺統計、跟蹤功能,督促建設單位和各監管單位及時準確填報項目信息,加強安居工程項目信息化管理力度。梳理往年已安排建設安居工程項目進展情況,針對部分項目進展緩慢的原因,進一步完善項目管理的體制機制。

三、措施與保障

(一)加快出臺配套文件,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全面貫徹落實《住房制度改革意見》精神,盡快出臺《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三個規章,落實完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相關頂層制度建設。

(二)加大居住用地供應力度,持續開展大規模公共住房建設行動

從提高開發強度、調整功能、挖掘增量、地鐵上蓋等途徑,加大居住用地供應力度;借鑒香港、東京等TOD模式國際經驗,提高深圳軌道交通沿線土地開發強度;加大土地整備工作力度,提前開展公共住房項目用地的土地整備工作,2020年下半年持續開展大規模公共住房建設行動。

(三)完善主要渠道實施細則,盤活存量

積極推動出臺《深圳市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住房用地供應的暫行規定》,進一步盤活存量用地;在“1+10”的棚戶區改造政策體系基礎上進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各責任單位可以按照《深圳市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籌集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通過規模化租賃、購買等方式籌集滿足房屋結構安全、消防安全和地質安全條件的社會存量房源作為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

(四)探索城際合作,TOD模式建設大型安居社區

在深汕特別合作區的經驗基礎上,服務并對接粵港澳大灣區戰略、《先行示范區意見》要求,沿區域性高鐵、城際鐵路、軌道周邊,探索在東莞、惠州臨深片區發展TOD大型安居社區,實現打造具有職住平衡、產城融合、交通便利、配套完善等特點的人才特色小鎮,推動深莞惠莞等城際間互惠共贏、協同發展。

(五)落實“三個規章”房源調劑要求,緩解區域供需不平衡矛盾

除福田區、羅湖區、南山區房源供需矛盾突出的區以外,其他區每年度應當劃出不低于20%的公共租賃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由市主管部門統籌調劑。市統籌協調各區在公共住房的建設和管理方面建立區際合作機制。各區可以通過提供建設資金或者建設用地進行合作開發建設,所建的房源按比例分成。

(六)建設籌集總量與住房類型雙考核,不斷調整住房供應結構

為高質量落實《住房制度改革意見》中各類住房供應結構目標,市住房和建設局對各責任單位建設籌集公共租賃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比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作為市政府績效考核依據。

探索研究建立住房制度評估機制,根據人口、住房供需等情況及時開展評估,按照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賃住房比例目標及實際需求,及時調整優化三類住房結構。

(七)落實國家相關政策,公共租賃住房實物保障與租賃補貼并舉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關于進一步規范發展公租房的意見》(建保〔2019〕55號)國家相關政策,公共租賃住房堅持實物保障與租賃補貼并舉,解決住房困難問題。

(八)公共配套基礎設施“三同步”,全面提升住房品質和物業服務水平

堅持新建住房與市政公用配套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各區政府切實履行配套設施建設的屬地責任。堅持高水平建設,全面推廣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技術、BIM技術,探索智慧社區,實現公共住房的綠色低碳智能化發展。

第四部分附則

一、落實機制

相關部門要依據本計劃制定的居住用地供應與住房建設渠道,落實年度住房供應、相關用地安排與指標管理;年度供應用地項目的調整,應及時報送住房主管部門。市有關部門根據計劃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二、期限范圍

本計劃適用范圍為深圳市行政轄區,適用年限為2020年;本計劃是深圳市2020年度住房發展安排的重要依據;本年度內在深圳市域范圍內涉及住房的有關工作,應符合本計劃;與住房相關的各項計劃,應與本計劃相協調。本計劃包括文本和附表。

三、實施解釋

本計劃自批準之日起實施,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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