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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臺商品房裝修新政:加強裝修質量監管(附政策全文)

發布日期: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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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報網訊:近日,南京市房產局、市發改委和市建委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建商品住房裝修工作的通知》,提出全裝修標準不低于1500元/平方米;具備科技系統(恒溫恒濕)或新風系統(含中央空調)的新建商品住房,全裝修標準不高于2000元/平方米,評估價格高于2000元/平方米的,按2000元/平方米計。購房者可自愿選擇全裝修或升級裝修方案。

據悉,2016年以來,我市按照國家要求,房地產市場規范有序。為進一步推進商品住宅裝修標準、內容和價格相符,提升裝修價格的透明度,提高裝修評估的公信度,切實維護購房者重大切身利益,我市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建商品住房裝修工作的通知》,此次《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建商品住房裝修工作的通知》出臺是出于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的目的。

加強裝修質量監管方面,《通知》明確了三大項:一是開發企業應完成并提供所開發項目全部新建商品住房的裝修具體方案,包括裝修設計圖、裝修主要材料和設施設備的品牌、型號、材質及主要施工工法等,并須申請裝修價格評估。二是全裝修和升級裝修均由建設部門納入質量監管,兩類裝修工程須隨商品住房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監管、同步竣工驗收備案;建設部門對全裝修和升級裝修設計、施工等實施監管,對裝修質量與國家標準不符造成不良影響的,納入開發企業信用記錄。三是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裝修主體責任,負責解決裝飾裝修過程中的糾紛;采用項目預售資金監管額度的20%不可預見費,涵蓋了升級裝修的資金監管;升級裝修合同中應明確升級裝修工程款的資金交付、使用和監管,保證升級裝修工程順利建設。

更多資料請參考中商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20-2025年中國房地產行業市場前景及投資機會研究報告》,同時中商產業研究院還提供產業大數據產業規劃策劃、產業園策劃規劃、產業招商引資等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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