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電網高質量發展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7年)》(附全文)
發布時間:2024-08-13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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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報網訊:近日,國家能源局印發《配電網高質量發展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7年)》,旨在通過建立健全配電網與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的協調發展機制,引導充電設施合理接入電網,并在電動汽車發展規模較大的省份開展配電網可接入充電設施容量研究,以擴大接入容量,同時鼓勵在虛擬電廠和智能微電網等方面進行創新實踐,優化電力系統運行,支持電動汽車產業的快速發展。原文如下:

配電網高質量發展行動實施方案

(2024—2027年)

為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國家數據局關于印發〈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行動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發改能源〔2024〕1128號,以下簡稱《行動方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新形勢下配電網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2024〕187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有關要求,深入推進配電網高質量發展重點任務落地見效,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配電網高質量發展。緊密圍繞新型電力系統建設要求,加快推動一批配電網建設改造任務,補齊配電網安全可靠供電和應對極端災害能力短板,提升配電網智能化水平,滿足分布式新能源和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等大規模發展要求;加強配電網規劃統籌,強化全過程管理,全面提升配電網服務保障能力;制修訂一批配電網規劃設計、建設運營、設備接入標準,持續提升配電網運營效益;建立配電網發展指標評價體系,科學評估配電網發展情況。經過三年努力,安全高效、清潔低碳、柔性靈活、智慧融合的新型配電系統建設取得顯著成效,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效支撐。

二、組織編制配電網發展實施方案

各省(區、市)能源主管部門要落實《行動方案》《指導意見》和本實施方案要求,堅持因地制宜、問題導向,編制本地區配電網發展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計劃和資金安排,有序推進方案實施。

(一)時間進度安排。各省(區、市)能源主管部門負責編制本地區配電網發展實施方案(模板見附件),明確工作目標、任務舉措、項目安排、資金保障等內容,于2024年10月底前報送國家能源局,并于每年年初報送上年度實施進展情況。國家能源局將建立配電網發展指標評價體系,動態評估各地實施情況,指導做好配電網建設改造。

(二)工作重點。圍繞供電能力、抗災能力和承載能力提升,結合各地實際,重點推進“四個一批”建設改造任務。一是加快推動一批供電薄弱區域配電網升級改造項目。加大老舊小區、城中村配電網投資力度,著力提升非電網直供電小區的供電保障水平,結合市政改造工作同步落實配電網改造項目。系統摸排單方向、單通道、單線路縣域電網,加快完成供電可靠性提升改造。二是針對性實施一批防災抗災能力提升項目。詳細排查災害易發、多發地區及微地形、微氣象等重點區域的電力設施,差異化提高局部規劃設計和災害防范標準。三是建設一批滿足新型主體接入的項目。結合分布式新能源的資源條件、開發布局和投產時序,有針對性加強配電網建設,提高配電網對分布式新能源的接納、配置和調控能力。滿足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的用電需求,助力構建城市面狀、公路線狀、鄉村點狀的充電基礎設施布局。四是創新探索一批分布式智能電網項目。面向大電網末端、新能源富集鄉村、高比例新能源供電園區等,探索建設一批分布式智能電網項目。

(三)做好與配電網規劃的銜接。配電網發展實施方案是當前推動加快補齊供電短板、更好滿足新型主體發展需要的重大專項工作,2026年、2027年項目同步納入“十五五”配電網規劃。方案實施的同時,各地要按照電力發展規劃編制周期,做好“十五五”及以后規劃工作。

三、健全配電網全過程管理

(四)完善配電網與分布式新能源協調發展機制。結合最新情況研究并規范配電網可承載分布式光伏規模計算方法。在現有6個試點省份的基礎上,各省(區、市)能源主管部門系統組織開展新能源接網影響分析,評估配電網承載力,建立配電網可開放容量定期發布和預警機制,按季度向社會公布縣(市)一級電網不同區域可承載規模信息,引導分布式新能源科學布局、有序開發、就近接入、就地消納,并分析提出進一步提升可承載規模的方案、舉措和時限要求。

(五)建立健全配電網與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等協調發展機制。電動汽車發展規模較大的重點省份,要組織開展配電網可接入充電設施容量研究,引導充電設施合理分層有序接

入中低壓配電網,并針對性提出擴大接入容量的方案、舉措和時限要求。鼓勵適應虛擬電廠、智能微電網發展需要,在調度關系、權責劃分等方面開展創新實踐。

(六)加強配電網建設管理。國家能源局組織對配電網工程定額和費用計算規定的實施情況開展評估,分析定額執行情況,提出改進措施。適應新的發展形勢,加快健全配電網工程定額與造價管理體系,進一步提升時效性、準確性,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各地要加強配電網工程造價管理,督促相關單位做好事前、事中控制,完善模塊化設計、規范化選型、標準化建設,提高配電網工程建設效率和安全質量。

四、制定修訂一批配電網標準

(七)全面梳理配電網技術標準。國家能源局組織對現有配電網技術標準進行全面梳理,按照“推動修訂、加快制定、深入研究”分類形成配電網標準清單,細化責任分工、工作要求和進度安排,推動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的配電網標準體系。

(八)重點推進“四個一批”標準研究和制修訂。一是推動修訂一批供電保障標準。結合標準制修訂工作,合理提高核心區域和重要用戶相關設施的標準要求。二是深化研究一批防災抗災標準。深化自然災害致災機理研究,總結分析歷次災害的受損情況和原因,系統評估現行技術標準適應性,加快推進配電網防災抗災規劃設計標準制修訂。三是加快制

修訂一批新型主體接入配電網標準。規范新型主體接網的技術要求,促進配電網和新型主體融合發展。四是適時推出一批分布式智能電網標準。適應分布式智能電網發展需求,加強規劃建設、調度控制、信息安全等方面技術標準的制修訂。

五、評估配電網發展情況

(九)建立配電網發展指標評價體系。圍繞打造安全高效、清潔低碳、柔性靈活、智慧融合的新型配電系統的總目標,按照客觀、系統、科學、可行等原則開展規劃建設、運維管理、電能質量、投資效益等環節的具體指標設計,探索建立配電網發展指標評價體系,科學評價配電網發展成效。

(十)科學評估各地配電網發展情況。2025-2027年,國家能源局運用配電網發展指標評價體系逐年對各省(區、市)和有關重點城市開展配電網發展評估,完善評估工作機制,加強指導協調,督促各地落實相關要求,補齊指標短板,推動配電網高質量發展。

六、加強組織實施

(十一)強化組織保障。國家能源局牽頭成立推進新型電力系統建設領導小組,統籌做好配電網高質量發展工作。組織行業內各單位加強研究,統一工作規范;指導督促省級能源主管部門、電網企業、行業協會推動重點任務實施。地方能源主管部門建立完善與價格、住建、國土等相關主管部門,能源監管機構,各類電力企業,新業態項目單位,以及

重要電力用戶協同合作的工作機制,因地制宜協同推進工作,全面落實配電網高質量發展各項要求。

(十二)嚴格責任落實。地方能源主管部門要做好規劃及實施方案編制,優化項目審批,加強配電網建設改造和運行管理,主動對接相關部門和基層政府,協調站址、廊道資源,保障工程順利實施。電網企業要落實主體責任,按照實施方案要求,明確資金計劃和項目安排,安全有序做好項目管理、建設施工、運行維護、接網服務等工作。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按職責分工加強監管,及時提出監管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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