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十四五”老齡事業發展規劃 發布時間:2022-04-19 17:26

中商情報網訊:為深入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促進老齡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不斷滿足全省老年人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國家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中長期規劃》《江西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等精神,制定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一)發展基礎。

“十三五”期間,全省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全民行動”的老齡工作方針,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全面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聚焦社會保障、養老服務、醫療健康、權益保護等老齡工作重點難點,深化改革創新、強化政策支持、完善體制機制、加快設施建設、鞏固基層基礎,省“十三五”老齡事業發展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主要指標基本完成,老年人生活質量明顯提升,老齡事業發展開創了新局面。

老齡事業發展政策體系基本形成。出臺《江西省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實施方案》,修訂《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老齡事業發展頂層設計進一步加強。制定出臺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發展、老年人照顧服務、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等政策文件,老齡政策法規體系不斷健全。

老年社會保障能力不斷增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達到95.2%,醫療保險參保率超過95%,貧困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應保盡保政策全面落實,保障水平逐年提高,更加公平可持續。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制度,高齡老年人津貼制度和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制度全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試點不斷深入。

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全面推進。養老機構總數達到1989家,總床位數16.4萬張,民辦養老機構新增209家,各類城市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3000余個,農村互助養老服務站點10225個。連續開展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養老機構服務質量進一步提升,多元化、多層次的養老服務供給格局加快形成。

老年健康服務體系逐步建立。老年健康與醫養結合服務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內容,65周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達到72%,44.6%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開設老年醫學科,醫養結合機構數量不斷增加,醫養結合簽約服務網絡覆蓋全省養老機構及城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

敬老愛老社會氛圍日益濃厚。老年宜居環境建設穩步推進,城鄉老年友好型社區不斷增多,養老服務設施納入老舊小區改造內容,一批有條件的樓棟實現加裝電梯。老年人優待水平不斷提升,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可以免費乘坐城市公共汽車、地鐵和輕軌及免費進入景區景點。老年人合法權益維護機制逐步完善,為老志愿服務活動廣泛深入,養老孝老敬老先進典型不斷涌現。

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更加豐富。老年大學(學校)達到1776所,老年學員33萬余人,老年人體育組織基本覆蓋全省城鄉社區,老年人社會參與逐步擴大,老年志愿者注冊人數達到40.8萬人。

江西省“十三五”老齡事業發展主要指標完成情況

(二)發展環境。

“十四五”時期,是我省與全國同步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征程的起步期,也是我省老齡事業夯基壘臺、系統全面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寶貴的關鍵期。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老齡事業,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為老齡事業平穩健康發展提供了總體有利環境。我省如期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不斷提高,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醫療保障體系等實現全覆蓋,人民健康狀況不斷改善,互聯網、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快速發展,老齡服務能力不斷增強,綜合實力實現新跨越,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推動老齡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了較好的經濟基礎和物質保障。人口老齡化國情省情教育深入開展,全社會對人口老齡化的認識進一步深化,老齡事業發展的社會環境持續改善,我省老齡事業發展仍然處于重要戰略機遇期。

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將深刻影響經濟社會發展格局。“十四五”期間,第二次生育高峰期出生人口將進入老年階段,60歲及以上、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將分別達到20%、15%左右,空巢、獨居、失能(含失智)老年人數量進一步增加,對養老保險、醫療保障、養老與健康服務、社會參與、文化娛樂等需求持續增加,社會與家庭負擔不斷加重。與此同時,勞動年齡人口數量持續下降,青壯年勞動力供給逐步減少,社會撫養系數不斷提升,公共財政和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可持續發展壓力不斷增大。老年群體對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老齡事業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更加凸顯。

必須深刻認識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和人口老齡化帶來的新特征新要求,增強機遇意識和風險意識,認識和把握全省老齡事業發展規律,準確識變、科學應變、主動求變,積極構建老齡事業發展新格局。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黨對老齡工作的全面領導,認真落實全國老齡工作會議精神,聚焦“作示范、勇爭先”目標定位和“五個推進”重要要求,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貫徹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樹立積極老齡觀和健康老齡化理念,堅持及時科學綜合應對,共建共享老年友好型社會,促進全省老齡事業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以滿足廣大老年人不斷增長的美好生活需求為出發點,完善全省老年人經濟生活保障、養老服務保障、健康支撐保障和社會參與、精神關愛等制度安排,不斷改善老年人福祉,有效提高老年人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堅持系統推進的戰略思維。堅持把應對人口老齡化與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統籌考慮老年群體與全體社會成員、老年期與全生命周期、老齡政策與公共政策的關系,加強頂層設計,完善政策體系,做好與全省其他規劃的有機銜接,促進各部門涉老政策配套銜接。

3.堅持政府主導并充分發揮市場作用。堅持政府在制定規劃、出臺政策、兜底保障、加強監管等方面的主導作用,提供基本公共服務,保障高齡、重病、失能、低收入等重點老年群體的基本生活。充分發揮市場在配置資源中的決定性作用,努力滿足老年人多層次多樣化需求。

4.堅持人人參與共建共享。加強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宣傳,充分調動全社會參與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引導老年人樹立主動健康和終身發展理念,鼓勵老年人積極面對老年生活,積極參與志愿服務,引領家風建設,充分發揮老年人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共建共享美好生活。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老齡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和老年人相關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非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更加多層次、多樣化,全社會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共識初步形成,老年人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顯著提升。

覆蓋全民、統籌城鄉、公平統一、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更加健全。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進一步提高,加快實現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法定人群全覆蓋,持續推進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適齡參保人員應保盡保,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金待遇調整機制更加合理完善,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進一步提高。企業年金覆蓋率進一步擴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進一步規范發展。

老年健康服務資源配置更加合理,服務內容更加豐富,服務能力和服務質量明顯提升,綜合連續、內容全面、覆蓋城鄉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基本建立。老年人健康服務需求得到基本滿足,老年人健康水平不斷提升。醫養康養結合服務供給不斷增加,服務主體更加多元,服務質量更有保障。

基本養老服務體系不斷完善。普惠型養老服務和互助性養老進一步發展,家庭養老的支持政策初步建立,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基本形成,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進一步完善。

老年人社會參與進一步擴大。城鄉社區老年教育持續發展,老年人體育、休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豐富多彩,支持老年人社會參與的各類平臺組織更加豐富,參與渠道更加多元。老年勞動力就業相關支持政策制度逐步健全。

老年人權益保障機制進一步完善。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困難問題明顯改善,社會環境更加適老宜居。

老齡工作體系進一步健全,老齡事業發展的綜合保障能力進一步增強,科技支撐力度不斷加大,老齡事業和產業協調發展,老年友好型社會制度框架基本建立。

江西省“十四五”老齡事業發展主要指標


三、重點任務

(一)健全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逐步提高老年人保障水平。

1.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不斷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推動實現基本養老保險法定人員全覆蓋。貫徹落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穩妥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政策。完善養老金待遇合理調整機制,穩步提高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養老待遇水平,持續推進國有資本劃轉充實社保基金。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提高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覆蓋率,發展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逐步推進異地居住退休人員養老保險信息共享,實現養老保險跟著老年人走。

2.建立全民醫療保障體系。健全基本醫療保險穩健可持續的籌資和待遇保障機制,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政策,推動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完善醫保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公立醫療機構為老年人提供上門醫療服務,采取“醫療服務價格+上門服務費”方式收費。提供的醫療服務、藥品和醫用耗材適用本醫療機構執行的醫藥價格政策,上門服務費可由公立醫療機構自主確定。推進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把更多慢性病用藥納入集中帶量采購,降低老年人用藥負擔。推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將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按規定納入定點管理范圍,支持“互聯網+醫療”服務模式發展,探索緊密型醫療聯合體實行總額付費,放寬老年醫學、安寧療護床位平均住院日統計指標要求。健全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完善重大疫情醫療救治費用保障機制和醫保支付政策。按照國家部署推進長期護理保險試點。

3.鞏固老年人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制度。健全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和醫療、教育、住房、就業、受災人員等專項救助制度,實現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應保盡保、應救盡救。全面落實特困老年人救助供養制度,對有意愿的城鄉特困失能老年人實行在縣級集中照護。完善急難臨時救助功能,加大對重大疫情等突發公共事件老年人救助力度。完善困難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對社會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及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訪視、照料服務。分類優化調整現有幫扶政策,健全防止返貧監測幫扶機制,加強對脫貧老年人人口動態監測和及時幫扶。整合老年人補貼制度,逐步提高老年人社會福利水平。完善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

4.大力發展老年人商業保險。加強宣傳倡導,引導全社會樹立全生命周期的保險理念,增強保險意識,充分發揮商業保險補充保障作用,滿足多元化、多層次需求。支持商業保險公司開發適合老年人的商業性養老保險和健康保險、養老信托和其他資產管理產品等適老金融性產品和服務。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體現公益、投保自愿的原則,積極推進全省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

(二)推進健康江西建設,建立健全老年健康服務體系。

1.加強老年健康教育和預防保健。將健康教育作為我省老年教育和終身教育的重要內容,推動健康教育進家庭、進社區、進老年大學(學校)。開展老年健康教育科普活動,開展老年健康宣傳周、阿爾茨海默病日等老年健康宣傳活動,普及健康科學知識,宣傳老年人功能維護的重要性,提高老年人健康素養。加強對社會公眾的生命教育。落實老年人相關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老年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全面實施老年健康與醫養結合項目。加強老年人群重點慢性病早期篩查和干預,實施老年人心理關愛項目、老年人失能(失智)干預與預防項目、老年健康促進行動、老年人口腔健康行動、老年人群營養改善行動。遴選推廣老年健康服務適宜技術。加強老年人健康素養和生活方式監測,倡導“每個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責任人”的理念。

2.發展老年醫療和康復護理。依托現有醫療機構,推動老齡領域疾病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及國家分中心建設。加快省、市兩級老年醫院和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老年醫學科建設,到2025年全省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設立老年醫學科的比例達到60%以上。建設老年友善醫療機構。依托省老年醫院發展老年醫學專科醫聯體。推廣老年人綜合評估和老年綜合征診治,推動老年醫療服務從以疾病為中心的單病種模式向以患者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轉變。建立涉老的護理、康復醫療服務體系,支持醫療資源豐富的市、縣(區)將部分公立醫療機構轉型改擴建為護理、康復醫療機構。推動社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老年護理床位設置和具有康復功能床位建設,康復護理床位達到40%。鼓勵建設社區護理站。

3.開展老年人長期照護和安寧療護服務。推動建立長期照護服務體系,完善從居家、社區到專業機構的失能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模式。依托護理院(中心、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等醫療衛生機構以及具備提供長期照護服務能力的養老服務機構,為失能老年人提供長期照護服務。推進老年人照護能力建設,打造一批失能、失智專業照護機構,大力發展滿足基本養老服務需求、突出護理功能的養老機構。推動醫療衛生機構、醫養結合機構按照“充分知情、自愿選擇”的原則開展安寧療護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根據需要設置提供安寧療護服務的床位。支持社區和居家安寧療護服務發展,建立機構社區居家相銜接的安寧療護工作機制,形成暢通合理的轉診制度。穩步擴大安寧療護試點,推動安寧療護機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

4.加強老年人疫情防控。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和預案中,針對老年人特點做出安排,完善居家、社區和入住機構的老年人疫情防控措施,加強老年人疫苗接種服務。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中,充分發揮社區居委會、物業、志愿者、社會工作者的作用,做好高齡、獨居、失能和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難老年人的醫療、生活、托管、心理慰藉等服務。加強醫養結合機構、養老機構疫情防控常態化和平戰結合能力建設,提升疫情防控能力。

(三)推進醫養結合,加快發展高質量健康養老服務。

1.增加醫養結合服務供給。支持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為居家高齡、重病、失能等行動不便或確有困難的老年重點人群提供家庭病床、上門巡診等居家醫療服務。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城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統籌規劃、毗鄰建設,鼓勵通過簽約、托管、劃轉等方式,實現資源整合、服務銜接。支持醫療衛生機構開展醫養結合服務,鼓勵醫療衛生機構在養老服務機構設立醫療服務站點、提供嵌入式醫療衛生服務。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依法依規開展養老服務,收費標準原則上應當以實際服務成本為基礎和綜合市場供求狀況、群眾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將醫養結合機構納入醫聯體管理,支持大型或主要接收失能老年人的養老服務機構內部設置醫療衛生機構。優先保障接收失能老年人和規模化、集團化醫養結合機構建設的土地供應,醫養結合建設項目納入城鎮開發集中建設區予以保障。

2.擴大醫養結合服務隊伍。將老年醫學、康復、護理等醫學人才及養老服務與管理、社工等人才納入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緊缺人才培養。在基層衛生健康人才招聘、使用和培養等方面向醫養結合機構傾斜。鼓勵醫養結合機構為有關院校教師實踐和學生實習提供崗位。開展醫養結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訓項目,建設一批省級醫養結合培訓基地。落實醫師區域注冊制度,鼓勵醫務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依法執業。

3.提升醫養結合服務質量。加強醫養結合信息化建設,發展面向居家社區機構的智慧醫養結合服務。推進“互聯網+醫療健康”“互聯網+護理服務”,實施老齡健康醫養結合遠程協同服務項目。開展智慧健康養老產業促進行動,利用云計算、大數據、智能技術,發展健康管理類可穿戴設備、健康監測設備、智能養老監護設備、服務機器人等。開展醫養結合監管考核,實施醫養結合機構服務質量提升行動,推動醫養結合高質量發展。

(四)加快完善養老服務體系,滿足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

1.建立基本養老服務制度。建立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制度,統一開展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完善基本養老服務清單,面向全體老年人提供基本養老服務。完善兜底性養老服務制度,加快推進公辦養老機構入住綜合評估和輪候制度。夯實公辦養老機構的兜底功能,實施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改造提升工程。深化公辦養老機構改革,完善公建民營管理機制,健全市縣鄉三級養老服務中心框架體系。推進農村互助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制定穩定的設施建設補助和運營補貼政策,深化“黨建+農村互助養老服務”,促進農村互助養老服務提質升級。

2.積極支持普惠性養老服務發展。大力發展成本可負擔、方便可及的普惠性養老服務,建設一批普惠性養老服務機構。完善市場原則下的普惠價格形成機制,綜合考慮機構建設運營成本、政策資金支持、老年人承受能力等情況,推動普惠型養老服務價格在合理區間運行,價格水平應當顯著低于當地同等服務水平的市場化養老服務機構。充分把握市場供給和需求規律,支持引導社會力量采取獨資、合資、合作、股份制、PPP等模式投資發展養老服務,鼓勵舉辦規模化、集團化養老企業。

3.增加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供給。加快具備綜合服務功能的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建設,推進以嵌入式養老院為重點、以城市日間照料中心為補充的社區養老服務骨干網建設,100%的新建居住(小)區按標準要求配建養老服務設施。支持社會力量為老年人發展助餐、助急、助醫、助行、助浴、助潔、家政等服務,基本建成“15分鐘居家養老服務圈”。支持各類服務機構運營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探索社區“物業+養老服務”模式。開展康復輔助器具社區租賃服務。建立家庭養老支持政策,開展家庭照顧者技能培訓,依托專業養老服務機構開展“家庭照護床位”試點,鼓勵社區養老服務機構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門服務。

4.提升養老服務質量。加強養老機構建筑、消防、食品、醫療衛生、特種設備等方面的隱患排查整治,實施養老機構消防安全達標工程,強化養老機構質量安全。依托城市公辦養老機構或綜合性示范機構,在設區市層面建立養老服務應急救援中心。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探索養老服務專業人才定向培養模式,支持有培訓意愿的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對參加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補貼。鼓勵投保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提高養老機構抵御風險能力。建立養老服務監管信息系統,形成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標準規范和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

(五)發展銀發經濟,著力推進老齡產業創新發展。

1.完善老齡產業政策。建立老齡產業政策體系,完善發展老齡產業的土地、融資、投資、用工等支持政策。探索建立老齡產業統計指標體系,加強老齡產業發展狀況監測。制定老年消費支持政策,加強老年消費市場監測。放寬服務消費領域市場準入,擴大旅游、文化、體育、健康、養老、家政、物業等優質服務供給。積極培育發展以普惠性養老服務為主責主業的公共服務功能國有企業,支持省屬國有康養企業打造規模化、連鎖化、專業化養老服務品牌。

2.制定老齡產業標準規范。推進老齡產業標準化工作,將老齡產業標準化建設納入省級標準化范疇。建立健全我省老齡產業標準體系,加快老齡產業基礎標準制定。出臺全省老齡產業專項標準,加快發展老年用品業標準、養老服務業標準等產業發展較快的行業標準。探索推進全省智慧健康養老標準制定。加強老齡產業標準實施的監督管理,做好老齡產業標準培訓工作,確保標準的正確使用。廣泛開展老齡產業標準的認證活動,引導企業積極參與。加強老齡產業標準化人才培養。加強老年服務標準化建設,制定完善老年服務標準化體系。

3.擴大老年服務和產品供給。積極發展智能監測、看護設備。支持開發殘障輔助、情感陪護、娛樂休閑、安防監控等智能服務型機器人產品。加快研發為失能老年人提供助行、助浴、助餐的特制食器、淋浴器、便池等輔助產品。培育創新型企業加快老年用品關鍵技術研發。鼓勵各大電商、零售企業開展“孝老愛老”購物活動,集中展示、銷售老年用品,激發老年用品消費市場活力。創新和豐富老齡產業新模式與新業態,促進健康、養老、教育、體育、文化、旅游、家政等產業融合發展。

(六)深化科技支撐,幫助老年人更好適應智能化社會。

1.加快老齡科技創新。開展主動健康和老齡化科技應對技術研究,支持老年健康支持技術產品研發,營養監測、運動風險評估以及老年慢性病、老年綜合征的干預適宜技術開發與應用等內容。加強人體機能增強技術的研發及應用,促進生物醫藥、電子信息等領域的涉老技術創新。大力發展老年醫學,促進醫療機構、研發企業共同開展創新型和集成性研究。促進信息技術與醫療健康服務融合創新,以智慧醫療推動健康服務便捷化。加快推進醫療器械、老年輔具領域創新鏈與產業鏈的整合,推動老年健康科技產品與老年輔助科技產品的推廣應用。

2.提高老齡服務智能化水平。優化為老信息服務,推動互聯網應用適老化和無障礙水平,深入實施智慧助老行動,切實解決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困難,消除老年人面臨的“數字鴻溝”。加強部門間涉老數據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移動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信息技術,建設綜合性的智慧為老服務信息平臺。完善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數據庫,加強疾病預測預警,實現老年人健康管理的個性化服務。建立老年健康動態監測機制,收集并及時更新關鍵健康數據,為老年健康狀況評估提供信息支持。

3.加強老齡理論研究。加強人口老齡化基礎性研究,促進多學科交叉融合,協調、對接更多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社會科學基金、自然科學基金等涉及老齡科學研究項目在我省落地。建立完善老齡事業統計指標體系。健全重大決策專家咨詢制度。

(七)踐行積極老齡觀,營造有利于老有所為的社會環境。

1.發展老年教育。倡導終身學習理念,將老年教育納入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構建銜接溝通各級各類教育、認可多種學習成果的終身學習服務體系,完善注冊學習和彈性學習制度,暢通不同類型學習成果的互認和轉換渠道。支持整合利用學校設施與教育資源優先發展城鄉社區老年教育,建立健全“縣(市、區)—鄉鎮(街道)—村(居)委會”三級社區老年教育辦學網絡,推動各類學習型組織建設。完善老年教育資源共享與公共服務平臺和終身學習賬號體系,整合教育信息化資源,面向老年人提供高水平多樣化內容供給。創新發展模式,辦好江西老年開放大學。建立老年大學標準,推動部門、企業、院校舉辦的老年大學(學校)面向社會開放,鼓勵社會力量興辦老年教育。完善終身學習激勵政策,形成全民積極向學、隨時隨地可學的制度環境。

2.開發老齡人力資源。健全相關政策法規,推動用人單位與受聘老年人依法簽訂協議,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支持老年人依法從事經營和生產活動,興辦社會公益事業。鼓勵專業技術領域人才合理延長工作年限。支持基層老年人協會、老年人體育協會、老年人科技協會等涉老社會組織規范化建設,促進老年人通過社會組織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

3.開展老年志愿服務。有序實施“銀齡行動”計劃,為醫療衛生、文化教育、農業科技等行業的專家技術人才支持支援鄉村振興搭建平臺,提供條件。推進銀齡講學計劃,助力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推廣以“時間銀行”等為載體的為老志愿服務,探索志愿服務政策支持體系。進一步發揮好老黨員、老干部、老教師、老科技工作者和老年社會組織中黨組織的積極作用,引導老年人積極參與社會治安、民事調解、公益慈善、教科文衛等志愿服務活動。加強關心下一代工作,持續推進“一對一”結對幫扶幫教活動。

(八)強化法治保障,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

1.加大普法宣傳教育力度。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加強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律法規宣傳。依托“法律六進”活動平臺,利用國家憲法日、“憲法宣傳周”、江西省“敬老月”等重要時間節點,開展老年人主題法治宣傳活動。結合人口老齡化國情省情教育,推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律法規走進基層、走進群眾身邊。支持大眾傳媒開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治宣傳,提供老年人喜聞樂見的法治宣傳產品。

2.加強老齡法治建設。推動出臺養老服務、孝老愛親、老年人優待等法規政策,不斷完善老年優待制度,健全老年人社會優待制度體系。按照國家有關部署,完善老年人社會參與的相關政策,加強有關老年人福利、老年人社會保障、老年健康促進等地方法規的立法研究。

3.健全老年人權益保障機制。做好老年人來信來訪工作,完善涉老案件調解、仲裁、訴訟等糾紛解決機制,鼓勵多部門聯合執法,加大對涉老違法犯罪,特別是金融詐騙、電信詐騙、商業欺詐的打擊力度。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群眾性自治組織、老年社會組織作用,完善社會監督、矛盾糾紛排查調解、多部門聯合查處綜合治理等機制。重點做好農村、高齡、空巢、失能、殘疾等特殊困難老年群體的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擴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覆蓋面,降低老年人法律援助門檻,依法逐步擴大對老年人的法律援助事項范圍及免予經濟困難狀況核查范圍。提升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務質量,推進法律援助服務標準化建設。督促引導家庭成員落實贍養撫養義務,將有能力贍養而拒不贍養老年人的違法行為納入個人社會信用記錄,建立對無監護人的特殊困難老年人的監護保障機制。健全老年人法律維權工作網絡,完善基層公安、法院、法律援助機構老年維權工作機制。

(九)建設老年友好型社會,全面增強老年人獲得感幸福感。

1.加大適老化升級改造力度。鼓勵各地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對已納入改造計劃且具備條件的城鎮老舊小區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各類閑置資源,建設或改造養老、托幼、體育健身等設施。有序開發老年宜居住宅,推進老年人住宅的適老化及無障礙改造。積極推動老舊小區加裝電梯工作。加大對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工具、信號燈、隔離帶等設施設備的適老化及無障礙改造力度。加強無障礙環境建設,建設老年人便捷舒適的出行環境。

2.完善家庭支持體系。鞏固和提升家庭養老育幼功能。鼓勵各地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和志愿服務運營管理等方式,為長期照護失能老年人的家庭成員提供“喘息服務”。支持養老機構、社工機構、紅十字會以及其他社會組織提供應急救護和照護技能培訓服務,提升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成員照護能力,將其納入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目錄。建立獨生子女照料父母帶薪休假制度。制定有利于成年子女與老年父母共同居住的支持政策。實施中華孝老愛親文化傳承和創新工程,大力弘揚尊老愛幼等中華民族傳統家庭美德,構建代際和諧社會。

3.豐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推動博物館、體育場、圖書館、紀念館、美術館、文化館(站)等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免費向老年人開放。提升文化惠民工程的覆蓋面,完善公共文化體育設施為老服務功能,支持社會各界廣泛開展適合老年人特點的文化娛樂和體育活動,創作發行老年人喜聞樂見的文藝作品,豐富老年人文化生活。統籌推進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為老年人健身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務,提高健身步道、騎行道、社區多功能運動場等便民健身場所覆蓋面,因地制宜發展體育公園,打造“15分鐘健身圈”。支持舉辦適合老年人特點的健身賽事活動,舉辦全省老年人健身運動會。鼓勵老年人參加國家體育鍛煉標準達標測驗活動,引導老年人形成主動健康的行為習慣。

4.落實老年優待制度。健全老年人社會優待制度體系。落實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支持地方豐富項目內容,創新和優化提供方式。實現本地戶籍和非本地戶籍常住老年人享受當地同等社會優待。完善公共服務場所的老年人優待標識,全面及時公布優待內容。支持社會組織和個人參與各種助老公益慈善活動,向困難老年人提供資助或公益服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黨對老齡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確保老齡工作始終保持正確的政治方向,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為規劃實施提供堅強保證。強化各級黨委政府落實規劃的責任,將本規劃主要任務指標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納入政府工作年度重點工作和目標責任制。加強基層老齡工作隊伍建設,健全老齡工作體系。

(二)加強統籌協調。發揮各級老齡工作委員會對老齡工作的統籌協調作用,推動老齡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各負其責、形成合力。各級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要加強協調聯絡,創新工作方式方法,持續提升協調效率,保障規劃的落實。省老齡工作委員會每年組織對各成員單位、各地落實本規劃等情況進行評估。

(三)加強政策支持。完善老齡事業發展的政策體系,按規定享受相關投融資、稅費、價格、土地、人才等扶持政策。健全老齡事業發展的經費保障機制,合理劃分各級政府間老齡事業支出責任,按規定落實必要的財政經費投入。

(四)加強監測評估。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細化相關指標,積極探索,勇于創新,確保責任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見到實效。加強對老齡工作的動態監測,搭建社會監督平臺,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建立第三方評估機制,適時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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