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四五”海洋強省建設專項規劃(附全文) 發布時間:2021-11-25 15:50

中商情報網訊:《福建省“十四五”海洋強省建設專項規劃》》依據《中共福建省委關于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來閩考察重要講話精神譜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福建篇章的決定》《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建設海洋強省的意見》《福建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和《加快建設“海上福建”推進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等重要文件編制。《規劃》范圍包括福建管轄海域及全省陸域,重點是沿海市、縣(區)及其毗鄰海域海島。規劃期為 2021—2025 年,展望至 2035年。《規劃》是“十四五”時期海洋強省建設的指導性文件,共10章、35節。

福建省“十四五”海洋強省建設專項規劃

第一章發展基礎

第一節發展成效

一、海洋經濟綜合實力明顯增強

“十三五”期間,全省海洋生產總值年均增長8.2%,由2015年的7076億元提高到2020年的1.05萬億元,居全國第三位,占全省地區生產總值的23.9%,海洋經濟成為拉動國民經濟增長的重要引擎。海洋三次產業結構由2015年的7.3∶37.1∶55.6調整為2020年的6.5∶31.7∶61.8。海洋資源開發和產業布局持續優化,“一帶兩核六灣多島”的發展格局基本形成。福州、廈門成功獲批國家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城市和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在全國海洋經濟發展中的地位顯著提升。海洋漁業發展成效突出,海水養殖產量、遠洋漁業產量、水產品出口額和水產品人均占有量等指標全國排名第一。全球首艘227米深海采礦船、全球最大深海微生物庫等相繼建成。臨海工業集約化發展,建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不銹鋼產業集群,形成湄洲灣、古雷、江陰和可門等石化產業集聚區。“水鄉漁村”“清新福建”等旅游品牌建設成效顯著,全省海洋旅游總收入超過5000億元。

二、海洋科技創新能力實現重大突破

創新載體和平臺建設取得新成效。扎實推進自然資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自然資源部海島研究中心、近海海洋環境科學國家重點實驗室、大黃魚國家重點實驗室、福建省水產研究所、廈門南方海洋研究中心等重大創新載體建設。成立海洋生物種業技術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福建省海洋生物資源綜合利用行業技術開發基地、閩東海洋漁業產業技術公共服務平臺、福建省衛星海洋遙感與通訊工程研究中心等一批重大創新平臺。成立福建海洋可持續發展研究院,打造立足福建、面向全國、服務全球的海洋高端智庫平臺。海洋產業協同創新環境不斷改善。成立海洋生物醫藥產業創新聯盟、水產養殖尾水治理技術集成與創新聯盟等省級海洋產業創新聯盟4家,積極支持大黃魚產業技術創新等企業戰略聯盟建設。推動組建福建省協同創新院海洋分院,有效整合涉海科技力量,促進390余項海洋技術成果成功對接。突破了一批關鍵共性技術瓶頸,12項成果獲國家技術發明(或海洋行業科技)獎。加快推進“智慧海洋”工程建設,首次舉辦數字中國建設峰會智慧海洋分論壇。組織實施海洋科技成果轉化與產業化示范項目300多項,科技成果轉化率不斷提升,有力推動了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提速增效。

三、涉海基礎設施建設取得顯著成效

世界一流港口建設持續推進。2020年,全省沿海港口貨物吞吐量達6.2億噸,其中福州港貨物吞吐量2.49億噸,廈門港貨物吞吐量2.07億噸。全省萬噸級以上深水泊位達到184個,三都澳、羅源灣、江陰、東吳等港區疏港鐵路支線建設有效提升港口集疏運能力。漁港基礎設施建設取得新成效,新建、整治維護83個不同等級漁港,漁船就近避風率從45%提高到67%。啟動“5G+”智慧漁港建設,漁業生產安全條件明顯改善。在全國率先建成覆蓋全省海洋漁船的北斗衛星應用網絡,創新研發海洋漁船“插卡式AIS”設備并在全國推廣。實施“智慧海洋”示范工程建設,海上交通、海洋預報、海洋漁業、海洋資源開發、海洋環境監測、涉海電子政務等領域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建成數字福建云計算中心等數據基礎設施,海洋數據匯聚基礎不斷夯實,實現向數據要管理效率。

四、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扎實推進

印發實施《福建省海岸帶保護與利用管理條例》,編制《福建省海岸帶保護與利用規劃》,出臺《福建省近岸海域海漂垃圾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福建省加強濱海濕地保護嚴格管控圍填海實施方案》,編制實施市縣兩級水域灘涂養殖規劃,加快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全省共劃定海洋生態保護紅線區面積11881.6平方公里,占全省選劃海域面積的32.9%。強化陸海統籌,全面推進藍色海灣整治、濱海濕地修復、生態島礁保護、海漂垃圾治理和排污口排查整治,組織實施環三都澳海域綜合整治、九龍江—廈門灣污染物排海總量控制試點、閩江口周邊入海溪流整治等重大工程,實現“河灣同治”。全省已建立海洋自然保護區13個、海洋特別保護區35個、國家級海洋公園7個,形成了全省海洋保護區網絡體系。2020年,近岸海域國考點位優良水質比例、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均高于國家下達目標要求。全省海洋生態環境總體良好,為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海洋開放合作進一步拓展

開放合作平臺建設成效顯著,中國(福州)國際漁業博覽會已發展成為全球第三大漁業專業博覽會,持續舉辦廈門國際海洋周、平潭海洋旅游與休閑運動博覽會,平潭臺灣農漁產品交易市場啟用。“海絲”沿線國家港航合作全面加強,“絲路海運”命名航線達72條。實施漁業“走出去”戰略,遠洋漁業規模穩步增長,建成宏東毛里塔尼亞等一批境外漁業基地,推進福清元洪國際海洋食品園建設,加快南極磷蝦資源開發,全球漁業資源整合能力顯著提升。廈門與美國舊金山市聯合開展海洋垃圾監測、評估與防治創新合作。

六、海洋治理體系能力不斷提升

建立海岸帶綜合管理聯席會議制度,促進陸海統籌治理。海域資源市場化配置工作走在全國前列,率先開通福建海洋產權交易服務平臺,開展海洋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及其價值實現機制試點工作,推進“養殖海權改革”試點,實行所有權、使用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制定完善海域使用權招拍掛出讓管理辦法和配套制度。全面加強濱海濕地保護,嚴格管控圍填海,促進海域節約集約利用。全面開展海洋經濟調查工作,摸清海洋家底。開展“海盾”“碧海”和無居民海島專項執法行動,海上多部門聯合執法能力進一步提升。

第二節機遇與挑戰

一、發展機遇

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超越為海洋強省提供重要發展機遇。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超越,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賦予福建的重大歷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責任,是新時代新福建建設的重大歷史機遇,也是奮力譜寫福建海洋強省新篇章的重要機遇。

“海上福建”加快建設為海洋強省提供重要政策機遇。“十四五”時期,福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來閩考察重要講話精神,著力做好數字經濟、海洋經濟、綠色經濟三篇大文章,加快建設“海上福建”,推進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以“一帶一路”共建與RCEP簽訂為契機,推動構建新時代全面開放新格局,充分釋放政策效應,為海洋強省建設提供重要支撐。

新一輪科技革命為海洋強省提供重要創新機遇。當前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能源技術、新材料技術、智能制造技術、衛星通信技術等領域呈現多點突破、群發性突破的態勢,新技術在海洋領域的融合應用方興未艾。隨著我省加大國家創新型省份和福廈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數字福建建設成果斐然,海洋產業與科技對接機制不斷完善,創新將成為海洋強省建設的重要驅動力。

二、面臨挑戰

復雜多變的外部環境帶來不確定性。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國際經濟、科技、文化、安全、政治等格局都在發生深刻調整。全球經濟增長放緩與貿易保護主義疊加使“逆全球化”傾向凸顯,全球供應鏈受到嚴重沖擊,給海洋產業鏈安全帶來一定風險。這些外部環境變化使福建海洋強省建設面臨挑戰。

海洋科技自主創新能力仍需花大力氣提升。當前,我省海洋經濟正處于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產業結構、轉換增長動能的攻堅期,海洋科技創新水平與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還不適應。與山東、廣東等省相比,科技創新是福建發展海洋經濟的突出短板,海洋科技實力不強,創新型企業主體的數量和規模優勢不足,海洋領域重大創新平臺布局不夠完善,海洋科技成果轉化效率還需進一步提升,海洋人才隊伍有待優化壯大。

海洋資源集約化利用與海洋環境保護有待強化。隨著海洋開發向縱深發展,沿海各地對海岸帶的需求快速增長,統籌利用港口岸線開展一體化開發,集約利用自然岸線、灘涂和海域等資源十分必要。與此同時,陸源污染排放、臨海重污染工業、灣內粗放養殖、近海無序捕撈、港口建設等活動進一步加劇海洋生態環境壓力,統籌推進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與海洋生態環境保護任務艱巨。

海洋管理體制機制尚不完善。海洋管理涉及經濟、產業、科技、生態、執法等多方面,是綜合管理而非行業管理。然而目前海洋管理在體制機制上由多部門分散管理,存在部門間職能交叉、信息不暢、溝通效率較低等問題。同時,沿海市、縣(區)基層政府海洋行政管理人員少,海洋執法力量薄弱,在實踐中難以形成執行有力的組織體系,降低了海洋治理效能。

第二章總體要求

第一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來閩考察重要講話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服務和深度融入新發展格局,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著力創新體制機制,推進海島、海岸帶、海洋“點線面”綜合開發,加快完善海洋設施、壯大海洋產業、提升海洋科技、保護海洋生態、拓展海洋合作、加強海洋管理,推進灣區經濟發展,打造更高水平的“海上福建”,建設海洋強省,為譜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福建篇章提供有力支撐。

第二節基本原則

陸海統籌、灣港聯動。統籌陸地、海岸、近海、遠海空間布局和資源開發,構建海洋產業發展新格局。建設世界一流港口群,打造安全高效陸海通道,大力發展灣區經濟,推動建設現代海洋城市,促進產業群、港口群、城市群聯動發展。

科技興海、創新驅動。優化整合海洋科技創新資源,加強創新平臺建設,攻關海洋科技關鍵核心技術,構筑海洋科技創新基地,補足海洋強省建設的科技創新短板,推動海洋經濟向創新引領型轉變。

綠色發展、人海和諧。堅持低碳發展和綠色發展理念,實施海洋開發與保護并重,加快建設美麗海洋,打造水清灘凈的海洋環境,滿足人民群眾對綠色、安全海產品的需求。

對外開放、合作共贏。樹立國際視野,秉承開放包容理念,擴大高水平向海開放,推動“海絲”核心區建設與海洋開放開發協同互促。

深化改革,全民共享。推進涉海管理體制改革,積極參與全球海洋治理,構建現代化海洋治理體系,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推動海洋命運共同體建設。

第三節發展目標

“十四五”期間,持續優化海洋強省戰略空間布局,著力打造現代海洋產業體系,加快構建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創新支撐平臺,不斷完善海洋基礎設施服務環境,扎實推進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努力拓展藍色伙伴關系網,健全海洋綜合治理機制,力爭到2025年,在“海上福建”建設和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上取得更大進步,基本建成海洋強省。

——海洋經濟更具實力。“十四五”期間,全省海洋生產總值

年均增長率8%以上,超過全省地區生產總值增幅1個百分點以上,海洋經濟質量和效益明顯提升,現代海洋產業體系基本建立,建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海洋產業基地。

——科技創新更具動力。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體系健全、共享高效、適應我省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需求的科技創新平臺體系和科技人才隊伍,創新鏈與產業鏈深度融合。新增省級以上涉海創新平臺5個,海洋新興產業專利擁有量6000項,建成我國科技興海重要示范區。

——基礎設施更具支撐力。建成全國一流的現代化樞紐港、物流服務基地、大宗商品儲運加工基地、港口營運集團,全省沿海港口貨物吞吐量突破7億噸,集裝箱吞吐量達到2150萬標箱,新建萬噸級泊位30個,新建、改造、提升各類漁港225個,其中新建中心漁港和一級漁港25個。

——海洋環境更具魅力。開創富有特色的海洋生態保護模式,近岸海域水質優良(一、二類)比例達86%,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于37%(以國家核定數為準),岸線修復長度155公里,濱海濕地恢復修復面積達到3800公頃。

——開放合作更具活力。與“海絲”沿線國家和地區在海洋經濟、科技、生態、航運等方面合作取得突破性成果。福建在兩岸海洋合作中先行先試作用進一步凸顯。新增國際航線5條。

——海洋治理更具效力。建成完備、高效的海洋保護開發、綜合管理和公共服務體系,海洋監測預警、應急救助、防災減災機制更加成熟定型。民生福祉達到新水平,沿海漁船就近避風率達93%以上,人均水產品占有量達到220千克,漁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3萬元。

到2035年,在“海上福建”建設和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上躍上更大臺階,海洋經濟綜合實力、海洋基礎設施、海洋科技創新、海洋生態環境穩居全國前列,海洋開放合作水平邁上新高度,海洋管理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建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海洋產業基地和我國科技興海重要示范區。

第三章持續優化海洋強省戰略空間布局

堅持“海岸—海灣—海島”全方位布局,進一步優化“一帶兩核六灣多島”的海洋經濟發展總體格局,著重做強兩大示范引領區,加快六大灣區高質量發展,提高重點海島開發與保護水平,推動形成各具特色的沿海城市發展格局,打造福建海洋強省建設的戰略支撐空間。

第一節構建高質量陸海統籌經濟帶

樹立大海洋、大空間、海陸一體的發展思維,加快提升近海發展水平、有序延伸陸海統籌開發縱深,不斷增強海陸資源的互補性、產業的互動性和區域海洋經濟的關聯性,打造陸海資源統籌開發、產業發展統籌布局和生態環境統籌保護的高質量沿海經濟帶。

第二節做強兩大示范引領區

以福州、廈門兩大中心城市為牽引,以廈門經濟特區、福州新區、福廈泉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以及福州、廈門國家海洋經濟示范區等戰略平臺為依托,強化海洋產業、科技和對外合作等重大功能平臺建設,提升福州和廈門在海洋科技、海洋產業體系建設和海洋開放合作等方面創新發展的示范帶動和引領作用,打造海洋強省建設雙核引擎。支持福州、廈門發揮海洋城市特色和優勢,支持福州都市圈建設,提升省會城市影響力,著力將福州打造為“海絲”沿線具有重要國際影響力的海洋中心城市,將廈門打造為具有國際特色的海洋中心城市。

專欄3-2兩大示范引領區建設導向

福州示范引領區:深入實施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工作期間提出的“海上福州”戰略,實施強省會戰略,推進福州國際深水大港、福州(連江)國家遠洋漁業基地等海洋產業集聚區發展,提升現代海洋漁業發展水平,做大做強海洋新興產業和現代海洋服務業,推動臨港產業優化布局、集聚發展,努力拓展與“海絲”沿線國家和地區海洋產業合作和互聯互通。加快福州都市圈建設,推進濱海新城—平潭環福清灣協同發展,共建金融、對外貿易、離岸創新創業等合作平臺;推進平潭—福清環福清灣協同發展,鼓勵在平潭設立總部的大型企業在福清建立生產基地或研發中心,推動福清與平潭探索共建閩臺產業園;推進涵江—福清環興化灣協同發展,推動生態修復與藍色產業聯動協作;推進寧德—羅源環三都澳灣協同發展,共同打造汽車產業集群,推動汽車產業、新能源產業跨區域聯動發展,探索共建水產品交易平臺、水產品電子商務新模式,示范帶動全省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

廈門示范引領區:充分依托廈門較好的海洋產業基礎和較為雄厚的科研力量,加快廈門東南國際航運中心、廈門(歐厝)海洋高新產業園區、廈門漁港經濟區等重大平臺建設,提升廈門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戰略支點作用,進一步增強海洋資源綜合利用能力,培育壯大海洋藥物與生物制品產業、現代海洋科技文化服務業、海洋文化創意產業、涉海金融服務業等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提升海洋旅游、港口物流、金融服務、海洋文化創意、總部經濟等現代海洋服務業發展水平。立足廈門灣區發展趨勢,發揮廈門示范區引領作用,深度統籌陸海產業,打造核心灣區經濟圈,使廈門灣成為宜業、宜居、宜游的高端、時尚、活力灣區,示范引領全省灣區經濟高質量發展。

第三節推進六大灣區高質量發展

立足沿海各灣區的發展基礎、區位特征和資源稟賦,抓好環三都澳、閩江口、湄洲灣、泉州灣、廈門灣、東山灣六大灣區建設,做好灣區經濟文章,推動各灣區優勢凸顯、布局合理、功能互補和差異化發展,打造產業集聚、科技密集、交通匯集、城市群集、生態優良的現代化灣區,形成1~2個特色鮮明、具有較大影響力的萬億級灣區經濟。

環三都澳:統籌開發三都澳、福寧灣、沙埕灣,加快灣區同城化建設,構建輻射山區五縣的經濟發展軸,形成“一核、三灣、五軸”區域發展總體格局,打造世界級消費類聚合物鋰離子電池、鋰離子動力電池生產基地和不銹鋼生產基地。

閩江口:堅持“3820”戰略工程思想精髓,高質量推進閩江口金三角經濟圈建設,建設現代化綜合服務魅力灣區、國家重要樞紐港,力爭打造閩江口萬億級灣區經濟,重點建設福州新區—濱海新城—環福清灣組團。推動以羅源灣、江陰半島為重點的臨港產業基地建設,推進連江遠洋漁業基地、馬尾海洋經濟帶、船政工業園建設,壯大福州港及海峽西岸北部港口群,打造羅源灣、松下、江陰三大臨港物流園區,建成連接兩岸、輻射內陸的現代物流中心。

湄洲灣:推進湄洲灣南北岸合理布局和協調開發,重點建設湄洲灣石化基地、東吳臨港工業園和興化灣南岸工業園,促進環灣園區集中布局、集約發展,推動打造綠色循環型環灣工業基地。

泉州灣:推進臺商投資區、石獅、晉江、南安濱海新區等開發,重點建設泉州港(石湖港區)港后物流園區、石獅海洋生物科技園、臺商投資區海洋經濟產業園、晉江海洋健康休閑食品基地等特色產業基地,打造“海絲”文旅休閑名城。

廈門灣:立足廈門灣區發展趨勢,深度統籌陸海產業,加快

推進“跨島發展”,塑造活力迸發的創新型灣區,高質量打造萬億級灣區經濟圈,使廈門灣成為宜業宜居宜游,高端、時尚、活力的灣區。

東山灣:擇優集聚布局發展高端臨港產業,重點推進古雷石化基地、東山灣國家級深遠海海上風電裝備制造基地、東山光伏玻璃產業園、詔安海洋生物產業園和現代漁港經濟區建設,高標準建設綠色生態型灣區。

第四節提高重點海島開發與保護水平

著力提高海島資源的開發和保護水平,按照“科學規劃、保護優先、合理開發、永續利用”的原則,加強分類指導,重點推動陸域面積大、城鎮依托好,開發利用較為綜合的海島,加快實現發展規模和質量雙提升。推動其他重要有居民島嶼結合各自特點,發展特色產業,探索生態、低碳的海島開發模式。加強無居民海島的保護和生態修復。不斷提高島陸聯動發展水平,增強海島資源開發保護的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專欄3-3海島分類開發利用導向綜合開發海島:包括平潭島、東山島、湄洲島、瑯岐島、南日島、粗蘆島等重點海島。平潭島突出兩岸合作,著力發展旅游業、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服務業;東山島突出港灣、濱海景觀、海洋生物等資源優勢,著力發展漁港經濟區、濱海旅游、海產品精深加工等產業;湄洲島重點打造生態環境優美的國家旅游度假區和世界媽祖文化中心;瑯岐島重點打造以生態旅游度假、健康養生、智慧創意、休閑宜居等綜合服務為主體的國際生態旅游島;南日島大力發展海洋牧場,加快島上及附近海域的風能開發,打造特色漁業島和海洋可再生能源基地;粗蘆島突出海洋產業,加快建設國家級遠洋漁業基地、修造船基地、船政工業園,打造現代化國際遠洋漁業母港。

特色開發海島:重點發揮浯嶼島、滸茂島、三都島、西洋島、大崳山島、大練島、東庠島的自然和人文資源優勢,重點發展海上田園、濕地觀光、高端商務、休閑漁業、生態旅游等特色產業。加強東璧島、惠嶼島等島嶼的有效保護與開發,推進海島及鄰近海域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加強無居民海島保護力度:強化無居民海島保護和生態修復力度,科學編制擬適度開發利用無居民海島單島規劃,適度發展海島高端生態型旅游產業,選擇平潭大嶼島為生態示范島,探索科研公益設施和旅游開發利用相結合的開發模式,組織開展海島開發項目推介,提升海島開發水平。選擇長樂東洛島等條件具備的島嶼,開展無居民海島保護性開發利用試點。

第四章高質量構建現代海洋產業體系

鞏固海洋漁業優勢產業,做強石油化工、冶金新材料、海洋船舶工業三大臨海產業,提升濱海旅游、航運物流、海洋文化創意、涉海金融四大服務業,培育海洋信息、海洋能源、海洋藥物與生物制品、海洋工程裝備制造、郵輪游艇、海洋環保、海水淡化七大新興產業,構建富有競爭力的現代海洋產業體系。

第一節打造福建“海上糧倉”

圍繞“種—養—捕—加—增”補短板強弱項,推動種業創新、養殖升級、捕撈轉型、加工提質、增殖科學,到2025年,全省水產品年產量達到900萬噸,水產品加工率達到65%,漁業經濟規模達到3760億元,建成我國重要的“海上糧倉”。

一、加快水產種業創新

加快全基因組育種、分子標記育種等生物育種技術運用,培育高效、抗逆等特殊基因的新品種,重點突破大黃魚遺傳選育、石斑魚雜交新品系、對蝦自主選育優良品系、抗逆鮑新品種、“金蠣1號”速長葡萄牙牡蠣新品系、海帶抗逆良種、壇紫菜新品系和海參等良種選育。發展工廠化育苗、智能化生態繁育,建設若干地方特色品種遺傳育種中心,培育一批“育繁推一體化”的現代漁業種業龍頭企業。建設大黃魚、鱸魚、壇紫菜、海帶、牡蠣、鮑等水產養殖核心品種種質資源庫,進一步鞏固對蝦、綠盤鮑、方斑東風螺、石斑魚、大黃魚、花蛤、紫菜等特色優勢種業全國領先地位。

二、促進養殖業藍色轉變

大力發展深海智能養殖漁場,支持福州、寧德等地實施深海裝備養殖示范工程,支持省屬企業牽頭組建全省深海養殖裝備租賃公司,促進深海養殖裝備發展和應用推廣,構建養殖裝備研發制造和運行維護、海水養殖、飼料供給、冷鏈物流、水產品銷售和加工全產業鏈。完善水域灘涂養殖規劃,科學確定養殖區域,穩定基本養殖水域,探索建立基本水產養殖區保護制度,保護漁業基本生產空間。積極發展陸基工廠化全循環海水養殖、池塘工程化循環水養殖、多營養層級養殖、全塑膠漁排養殖等模式,推動新建深水抗風浪網箱、更新應用環保型塑膠漁排和建設筏式養殖設施等,打造定海灣、南日島、湄洲灣南岸、東山灣、詔安灣等5個綠色養殖示范區。嚴格實行伏季休漁制度,加快發展海洋牧場、人工魚礁、放流增殖和底播增殖等生態增殖漁業,持續推進福清、連江等海洋牧場建設。

三、提升近海捕撈效益

全面落實國家推進漁業轉型升級的要求,海洋捕撈從拼資源消耗、拼要素投入的生產方式,轉變為有度有序利用漁業資源;加強產出控制,建立健全漁業資源總量管理制度,推行漁業捕撈限額制。圍繞控制和減輕近海捕撈強度發展捕撈業,進一步加強捕撈漁船控制,引導采取環境友好型作業方式,建立漁港漁獲物監測平臺,完善漁港監督與服務機制。通過堅持走生態優先、保護與合理利用相結合的發展道路,實現我省國內捕撈能力與近海漁業資源可捕量相適應的目標。

四、壯大遠洋漁業實力

支持“造大船、闖深海”,提升遠洋漁船裝備水平,鼓勵發展大洋漁業,拓展過洋性漁業,加強南極磷蝦資源開發,“十四五”時期,爭取遠洋漁業綜合實力居全國前列。建設福州(連江)國家遠洋漁業基地,完善省內遠洋漁業基地布局,建成“一專業港四基地港”的格局(即:福州遠洋漁業專業港,廈門歐厝、漳州東山、泉州祥芝—深滬、寧德三沙等遠洋漁業基地港)。促進海外綜合性漁業基地、水產養殖基地健康發展,重點扶持遠洋漁業龍頭企業在印度洋、非洲東部建設包括產、供、銷、運、加工等較為完善產業鏈的區域性漁業綜合基地,力爭開發若干個新入漁國。

五、推進精深加工與流通

提升大黃魚、對蝦、海參、河鲀、鱘魚籽、紫菜、海帶等水產品加工現代化水平,建設國家海水魚類加工技術研發(廈門)分中心。做大做強連江、福清、東山等一批年產值20億元以上水產加工產業縣(市、區),加快福清元洪國際食品產業園建設,構建閩東、閩中、閩南三個水產品加工產業帶。推動水產品交易集散平臺建設,支持廈門打造全國金槍魚集散交易中心,做強福州海峽水產品交易中心、廈門夏商國際水產交易中心,優化漳州、

寧德海峽兩岸水產品集散功能,推動水產品電商發展。打造福州國家骨干冷鏈物流基地,新建提升一批萬噸級冷庫,擴大超低溫冷凍庫容,完善水產品預冷、低溫倉儲、運輸、配送等全冷鏈物流體系。

六、打造漁業優勢品牌

實施品牌強漁戰略,以政策扶持、資金支持等多元方式培育區域特色品牌,重視漁業品牌知識產權保護,提升品牌溢價能力。構建水產品質量全過程追溯管理體系,大力拓展水產品國內外市場,培育一批產值10億元以上水產品加工龍頭企業和年產3萬噸以上遠洋龍頭企業,打造百億級水產品商貿龍頭企業。支持創建區域性和全國性的知名水產品牌,打響寧德大黃魚、福州魚丸、莆田南日鮑、漳州石斑魚、莆田花蛤、福州烤鰻、晉江紫菜、霞浦海參、漳州白對蝦等系列區域品牌。支持建設福建名優水產品電子商務平臺,鼓勵企業到境外布局營銷和服務網絡,促進水產品跨境網絡交易市場發展。

專欄4-1現代漁業產業培優增效重大工程

水產種業創新與產業化工程:重點開展大黃魚、鮑、花蛤、海帶、紫菜、石斑魚、對蝦、河鲀等名特優水產種苗的遺傳育種與新品種培育技術研究,創制優質、抗逆新種質,加快特色優勢新品種產業化進程,鞏固種業品牌,提升市場占有率。到2025年,我省優勢特色品種良種覆蓋面達85%。

福州(連江)國家遠洋漁業基地建設工程:以連江粗蘆島為核心,規劃“一港、兩園、三中心、五區”功能板塊,重點建設現代化國際遠洋漁業母港,開辟遠洋水產品交易、精深加工、冷鏈物流、物資補給、漁船修造等功能專區,實現遠洋漁業“生產—加工—配套—服務”全流程覆蓋,全面打造面向東南亞、深耕非洲、輻射太平洋的國際海洋產業合作新高地。

水產千億產業集群工程:一品一鏈,聚鏈集群,做大做強大黃魚、石斑魚、對蝦、牡蠣、鮑、紫菜、海帶、海參、河鲀等優勢特色品種產業鏈,形成水產千億產業集群。形成福州魚丸、福清對蝦、連江海帶、南日鮑、莆田花蛤、廈門水產調理食品、東山速凍海水魚、龍海蟹肉、石獅海洋食品、晉江紫菜、寧德大黃魚和霞浦海參等特色水產品加工示范基地。

第二節建設先進臨海工業基地

充分發揮深水岸線優勢,大力吸引和科學布局臨海產業項目,重點發展臨海石油化工、臨海冶金新材料、海洋船舶工業等產業,打造臨海經濟發展集聚區和拓展區。

一、臨海石油化工產業

重點推進“兩基地一專區”大型石化項目建設,提高煉化一體化水平,增強烯烴、芳烴等基礎原料保障能力。依托漳州古雷石化基地和泉港、泉惠石化園區,推進產業鏈中下游強鏈、延鏈、補鏈項目建設,增加三烯三苯及乙二醇、PX、環氧丙烷等生產能力,新增苯乙烯、醋酸乙烯、EVA、ABS、MMA等重點產品。福州江陰化工新材料專區進一步做大中景石化聚丙烯系列產品,開發替代進口高端品種;依托萬華化學(福建)產業園,提升TDI生產工藝技術和產能,新增MDI產品,延伸開發聚氨酯系列產品。石門澳化工新材料產業園、連江可門化工新材料產業園以發展石化產業鏈中下游項目為主,進一步增強己內酰胺/聚酰胺6產業鏈,拓展聚酰胺6的工業用途,延伸開發新產品,發展己二腈/聚酰胺66產品。

二、臨海冶金和新材料產業

高起點推進臨海冶金和新材料全產業鏈發展。臨海不銹鋼材料。加快寧德、福州、漳州等不銹鋼主要生產基地建設,大力推進低能耗冶煉、節能高效軋制等技術應用,重點發展模具鋼、汽車用鋼等高附加值合金鋼以及海洋耐蝕鋼、超級雙相不銹鋼等高品質特殊鋼產品。臨海銅鋁材料。依托福州、寧德銅鋁生產及深加工基地,培育千億級鋁基新材料產業園,形成集研發設計、生產、深加工、物流倉儲、貿易服務等為一體的全產業鏈發展格局。其他材料。大力培育臨海新型光電材料、稀土功能材料、新一代輕紡化工材料、特種用紙等新材料產業,積極發展新型墻體材料及深加工產品,建設光伏玻璃及新材料產業基地。

三、海洋船舶工業

推進高技術船舶及配套設備自主化、品牌化。積極布局關鍵共性技術開發。重點推進船舶性能優化、綠色高技術船型研制、節能與新能源、數字化建造、智能船舶、環保與資源綜合利用等關鍵領域的技術突破。大力發展高端特種船舶和綠色智能沿海內河船舶產品。重點開發高附加值海工輔助船、新型高性能遠洋漁船、豪華客滾船、深海采礦船、海上風電運維船等高技術船舶產品,發展交通船、輔助船、捕撈船、運動船等綠色智能沿海內河新船型。加強船舶關鍵配套系統和設備開發。重點發展滿足國際新標準要求的柴油機、電池動力推進系統、智能化電控系統、大型及新型推進裝置、高端船用發電設備、高端船用齒輪箱、大型螺旋槳等船舶動力系統,以及通訊導航定位系統、電子電控系統等船舶機電控制技術和設備。促進修造船產業集聚發展。積極引進培育造船龍頭企業,打造閩江口、三都澳、廈漳灣等船舶修造產業基地。

專欄4-2臨海石化產業重大工程

漳州古雷石化基地:推進中沙古雷乙烯項目、古雷煉化一體化二期項目、年產45萬噸ABS及AS項目、年產15萬噸PC與2.5萬噸PETG項目、碳五碳九分離及下游新材料項目。

湄洲灣石化基地:中化泉州芳烴裝置擴能項目及產業升級系列項目、永榮新材料丙烷脫氫制丙烯及下游新材料、國亨化學丙烷脫氫(PDH)及聚丙烯(PP)等項目建設。

福清江陰化工新材料專區:推進中景石化聚丙烯,推進萬華化學(福建)產業園。

第三節發展現代海洋服務業

重點發展海洋旅游、航運物流、海洋文化創意、涉海金融等服務業,加快標準化和品牌化建設,開發新業態和新模式,實現現代海洋服務業高質量發展。

一、海洋旅游業

強化資源整合和區域協作,提升發展沿海城市藍色旅游帶。實施一批重大項目,挖掘一批文旅資源,開發一批精品線路,策劃一批新業態項目,培育一批新消費熱點,推進濱海旅游向海洋、海島旅游拓展,促進藍色旅游與綠色生態游、紅色文化旅游的互動融合。

提升發展濱海旅游。培育三都澳、壇南灣、晉江圍頭灣、莆田后海、東沖半島、霞浦世界灘涂攝影基地和環崇武古城、漳浦火山島等濱海旅游目的地。提升國家4A級以上重點濱海景區,引導沿海設區市推出特色濱海旅游精品線路,豐富海洋旅游產品供給。發展航海運動賽事、海洋主題旅游演藝等濱海旅游系列產品。培育沿海岸夜游產品,創新發展燈光秀、沉浸式演藝、海上游、創意集市等夜游項目。探索和試點開發海上酒店,推出親海住宿、玩海體驗、航海運動、賞海觀光、休閑垂釣等濱海休閑旅游新產品、新業態,打造海洋旅游新地標和網紅旅游打卡地。建設休閑度假旅游島。堅持一島一景、連線成片,探索生態、低碳的海島保護開發模式。支持平潭加快建設國際旅游島,抓好瑯岐島、東山島、湄洲島、崳山島等重點海島建設,探索推進無居民海島整體旅游開發,壯大海島休閑旅游產業。加快漁旅融合發展。推動水產養殖業、捕撈業與旅游業有機融合,提升休閑漁業品牌,持續創建“水鄉漁村”休閑漁業示范基地。加大休閑漁業營銷力度,舉辦“大黃魚節”“鱸魚節”“開漁節”“海釣大賽”等特色漁業節慶和賽事活動,辦好中國(福州)國際漁業博覽會、廈門休閑漁業博覽會。加快培育都市觀賞漁業,實施福州金魚精品工程,打造集繁育、研發、物流、休閑旅游為一體的現代觀賞魚產業基地。打造“休閑漁業+”模式,提升休閑漁業與運動、科普、攝影、游艇、研學等融合發展。培育發展休閑漁業新業態,依托漁港發展漁港綜合體、“漁市游”、“漁人碼頭”,依托深遠海養殖裝備發展海上觀光娛樂綜合平臺。

二、航運物流業

積極推動航運物流服務業向規模化、專業化、標準化發展,做大做強航運企業,提升物流服務能力,力爭到2025年底,全省船舶運力達1600萬載重噸,打造國家物流樞紐。

做大做強航運企業。推動海運企業通過租賃、聯合、兼并、收購等方式實現規模化發展,積極吸引境內外大型航運企業落戶,發展大型和專業運輸船隊,培育運力規模超100萬載重噸的海運龍頭企業和超10萬載重噸的海運骨干企業。支持造船企業、航運企業和貨主企業建立緊密合作關系。支持航運企業參與碼頭建設,推進航運與港口的戰略合作。推動航運企業與大貨主簽訂長期運輸合同,實現貨源穩步增長,吸引外掛運力回歸及新建船舶落籍。大力發展江海直達船舶,積極發展集裝箱、滾裝等運輸船隊,提高集裝箱班輪運輸競爭力。積極拓展腹地空間。夯實陸向腹地基礎,充分發揮衢寧、興泉(在建)等干線鐵路貨運能力,大力發展海鐵聯運;加強陸地港、飛地港、物流園區等建設,構建港口與腹地物流合作平臺;加快恢復閩江內河航運,構建以閩江高等級航道為骨架的江海聯運體系。破解海向腹地瓶頸,強化船公司總部營銷和港航聯盟策略,吸引國際集裝箱班輪公司將廈門港作為其在亞太地區的中轉港;發揮湄洲灣、羅源灣大宗散貨接卸轉運中心作用,拓展鐵礦石、煤炭等大宗散貨中轉業務。促進航運服務要素集聚。支持廈門東南國際航運中心、福州國際深水大港建設,推進泉州航運中心建設。支持福州布局建設國家大宗商品戰略中轉基地,拓展大宗散貨接卸轉運業務。加強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平臺、航運交易信息共享和服務平臺建設,培育引進海洋金融、航運保險、船舶和航運經紀、船舶管理、海事咨詢、海事仲裁、海事審計與資產評估及其衍生業態。優化口岸營商環境。優化辦證手續,為船舶落籍福建提供便利化環境。探索全省沿海港口通關一體化、便利化,實現“單一窗口”功能覆蓋海運和貿易全鏈條;落實口岸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和公示制度,實現信息線上公開、在線查詢;加強引航和拖輪服務,壓縮船舶港外停泊時間。建設國家物流樞紐。發揮廈門、福州港口型國家物流樞紐功能,推動廈門、福州、泉州、平潭國家物流樞紐承載城市建設,鼓勵發展中轉配送、流通加工服務,支持船公司、代理、運輸、倉儲等企業聯動發展,探索“物流+互聯網”“物流+總部”“物流+金融”等特色模式,加快建設一批現代物流園區,打造港口總部經濟產業帶。

三、海洋文化創意產業

強化海洋文化與產業融合發展,培育海洋文化創意品牌。推進海洋文化與旅游融合發展。以媽祖文化、船政文化、“海絲”文化、鄭和航海文化、鄭成功文化、南島語族文化等特色海洋文化資源為依托,建立“福建海洋文化素材庫”,創新發展創意設計、文藝創作、影視制作、出版發行、動漫游戲、數字傳媒等海洋文化創意產業。辦好世界媽祖文化論壇、海上絲綢之路國際旅游節、海上絲綢之路國際藝術節、廈門國際海洋周等活動,建設福州閩越水鎮、平潭“68”文旅小鎮、莆田兩岸文創部落、廈門沙坡尾漁人碼頭、澳頭漁港小鎮等一批海洋文創基地園區。扶持發展海洋科普產業。支持世界媽祖文化交流中心、中國海上絲綢之路博物館、馬尾中國船政文化城、“海絲數字文化長廊”等一批海洋科普、教育和研學大型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打造大黃魚、海帶、鮑魚等一批特色水產品博物館。建設莆田、泉州鹽文化小鎮,開展海洋科考船和海洋場館“開放日”活動,提升海洋文化影響力。加強海洋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加強媽祖信俗、傳統濱海村落、海底遺跡、漁家傳統技藝等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利用,挖掘文化內涵,制作以媽祖文化、海絲文化為主題的文化藝術產品,舉辦“媽祖下南洋”活動、“泉州:宋元中國的世界海洋商貿中心”申遺成功后的“海絲”文化傳播交流合作系列活動,推進“海上絲綢之路·福州史跡”、福州近代西方國家領事館建筑群申遺,開展平潭殼丘頭史前遺址、海壇海峽水下文化遺產的發掘與展示,推進泉州后渚港、漳州月港等古港保護性開發。

四、涉海金融服務業

加快構建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海洋經濟金融服務體系。發揮政策性金融的引導作用。鼓勵金融機構采取銀團貸款、聯合授信等模式,支持海洋基礎設施建設和漁業綠色養殖、遠洋漁業、水產品加工、海洋新興產業、現代海洋服務業發展。積極推廣“政銀擔”“政銀保”“銀行貸款+風險保障補償金”等模式。鼓勵開發中小微涉海企業小額信用貸款模式。創新涉海金融產品服務。鼓勵金融機構為涉海企業提供多樣化的供應鏈融資服務,完善涉海產權登記制度,推廣海域使用權抵押、養殖物抵押、福海貸等特色產品,鼓勵發展以在建船舶、無居民海島使用權、船網工具指標、海產品倉單等為抵質押擔保的貸款產品。探索“信貸+保險”合作模式,加強銀行、保險信息共享,發揮保險保障功能,對已投保的涉海項目在信貸額度、利率、期限等方面予以傾斜。擴大漁業保險覆蓋面。促進政策性保險與商業性保險相結合,創新漁業保險險種,推廣水產養殖保險。建立風險防范和賠付結合機制,完善漁業保險保費補貼標準及保費補貼模式,加強漁業保險再保險機制。推行外海捕撈漁船和船員“互助保險”,力爭全省海上作業遠洋漁船及漁工互保覆蓋率達到100%。鼓勵涉海企業開展直接融資。推動符合條件的涉海企業在主板、創業板、科創板及海外上市融資。支持涉海企業通過企業債、公司債、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債務融資工具融資,拓寬直接融資渠道。支持新業態發展。大力推進跨境人民幣結算在海洋產業中的運用。依托福建自貿試驗區積極發展物流金融、跨境電商、互聯網金融等新業態,促進金融業與海洋產業融合發展。

專欄4-3海洋旅游業重大工程

打造藍色海絲生態旅游帶:依托我省蜿蜒綿長的海岸線,建設一條中國最美濱海旅游風景道。培育一批4A級濱海旅游景區和度假區,實現“縣縣有4A,市市有度假區”的旅游產品體系,打造全國旅游景區、度假區發展高地。規范建設一批濱海全域旅游小鎮、金牌旅游村和鄉村旅游重點村。通過“清新福建”“全福游、有全福”品牌運作,評選“福建十大文旅新地標”“福建十大網紅打卡地”“福建十大文旅新IP”等,推動濱海旅游市場營銷。

平潭國際旅游島開放開發:推進一港(竹嶼港)、一灣(壇南灣)、一鎮(“68”文旅小鎮)、一島(小庠島)、一基地(南島語族考古研究基地)等重點項目建設。推動大嶼島建設海洋生態旅游示范島。推進華僑城“歡樂南島”等項目加快落地。以石頭厝為底色,深入挖掘殼丘頭史前遺址(南島語族)、海防文化、海絲文化等文化內涵,打造在全國具有標桿意義的海島旅游產品。

休閑漁業產業提升工程:建立產業結構完整、體制機制完善、區域特色鮮明、業態功能豐富的休閑漁業產業體系。實施“水鄉漁村”休閑漁業示范基地提升工程,漁港休閑漁業形態綜合體培育工程、水族觀賞魚產業發展工程。到2025年底,全省“水鄉漁村”、漁家樂、休閑垂釣等經營單位達600個,全省休閑漁業產值達20億元,實現產業規模與經濟產值倍增。

第四節培育海洋新興產業

突出技術創新,重點發展海洋信息、海洋能源、海洋藥物與生物制品、海洋工程裝備制造、郵輪游艇、海洋環保、海水淡化等七大新興產業。到2025年,海洋新興產業發展能級實現新突破,培育具有重要影響力的“藍色硅谷”。

一、海洋信息產業

加快推進“產業數字化、數字產業化”,以福建數字經濟優勢賦能海洋產業發展,加快壯大海洋信息產業。構建海洋信息通信“一網一中心”。加快建設海洋信息通信網,實施“光纖上島”工程,完善海上移動通信基站、水下通信設施和海洋觀(監)測站,打造海洋立體觀測體系,構建海上衛星通信和海洋應急通信保障網絡,推廣船載衛星通信系統,形成海洋信息感知和傳輸網絡系統。加快建設海洋信息能源管理服務中心,重點構建省智慧海洋大數據中心,圍繞漁業管理、遠洋漁業、水產養殖、海洋生態、海上交通、海上救助、防災減災等需求,整合提升原有涉海數據中心,構建管理與服務數據綜合資源庫,提升海洋氣象服務中心,搭建海洋云服務平臺、大數據計算平臺和云安全平臺。發展衛星海洋應用服務。加快“海絲”衛星應用技術服務中心等項目建設,推動天通衛星、新一代高通量衛星等應用。建設“寬帶入海”工程,打造衛星海洋應用福建示范基地,提高空天數據的存儲、管理、計算、分析及發布能力。研制發射“海絲雙子星座”小衛星,獲取水中懸浮物、溶解物等要素,服務赤潮、溢油等海洋生態環境監測,為海上搜救與海漂垃圾治理提供支撐。依托福州、莆田、漳州衛星應用產業園,實施基于通導衛星的“海聯網”建設工程,打造以福建為樞紐輻射一帶一路的衛星應用集群。發展“互聯網+海洋信息服務”。拓展海洋智慧旅游、智能養殖、智能船舶、智慧海上風電運維、智能化海洋油氣勘探開采等設備制造和應用服務項目。依托數字福建(長樂)產業園、中國國際信息技術(福建)產業園等基地,吸引一批海洋信息服務企業和機構落戶,面向海洋經濟、海洋環保等開展服務。

專欄4-4“智慧海洋”工程

打造海洋綜合感知網和信息通信網。優化整合、新建一批海洋觀測監測設施,豐富海洋生態監測要素,強化海洋生態災害預警和處置,加強海氣通量觀測,在重點海域開展海洋環境災害和突發事件氣象監測,提升臺灣海峽綜合感知能力。積極推動天通衛星、新一代高通量衛星互聯網等在海洋領域的應用,推廣船載衛星通信系統,增強對海上活動的動態監管能力。推進海洋觀(監)測站、海上移動通信基站和水下通信設施“一站多能”升級改造。建設區域海洋生態環境立體監測系統。加密建設海洋觀測站點,到2025年,達到中心漁港平均5公里范圍內、一級漁港10公里范圍內具備1個海洋觀測站點,提升海洋漁業安全生產觀測預報保障能力。

建設福建“智慧海洋”大數據中心。圍繞漁業管理、遠洋漁業、水產養殖、海洋生態、海上交通、海上救助、防災減災等需求,整合提升原有涉海數據中心,構建管理與服務數據綜合資源庫,提升海洋氣象服務中心,搭建海洋云服務平臺、大數據計算平臺和云安全平臺推動海上絲綢之路海洋大數據中心建設。

拓展海洋信息應用服務。整合高校、科研機構、政府及企事業單位等海洋應用工具包,建設海洋衛星綜合應用服務平臺,提供基于衛星數據和地面臺網數據的災害預警、監測、評估和救災應用服務。建立臺灣海峽海洋環境感知、航路安全與智慧信息服務系統。建立漁業生態與資源監測預警信息化應用服務平臺,建設赤潮生態災害的早期識別與預警系統。推動陸海統籌智慧生態巡查平臺、海上智慧執法與應急指揮平臺、智慧海上福州服務系統、廈門市海洋漁船通導(漁港監控)項目建設。開展基于島礁和錨泊浮臺的海上綜合信息平臺建設。建設統一融合的漁業漁政大數據中心、統一標準的公共服務與管理應用系統、統一調度的應急指揮視頻會商系統、漁業綜合執法指揮通信專網和海洋與漁業綜合執法管理系統,進一步升級改造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安全應急指揮決策支持系統。構建海洋自然保護地智慧管護監測系統,健全配套基礎設施及自然教育體驗網絡。

推進海洋信息設備研發制造。圍繞智慧海洋衛星通信、移動通信、海洋通信系統建設等需求,大力發展新型移動終端設備,以5G為重點的網絡通信產業,支持衛星通信設備、海洋通信導航裝備、無線通信設備、固定或移動通信終端設備等海洋信息設備的研發生產。

二、海洋能源產業

發展地下水封洞庫儲油。發揮我省沿海港口和地質條件優勢,加強地下水封洞庫選址調查和統籌謀劃,有序推進漳州古雷、泉州泉港等地下水封洞庫儲油項目建設,提升石油儲備能力,積極發展石油貿易,拓展保稅、物流、結算和離岸金融服務,建設區域性油品交易中心、國際航運補給中心和期貨交割地。拓展海上風電產業鏈。有序推進福州、寧德、莆田、漳州、平潭海上風電開發,堅持以資源開發帶動產業發展,吸引有實力的大型企業來閩發展海洋工程裝備制造等項目,不斷延伸風電裝備制造、安裝運維等產業鏈,建設福州江陰等海上先進風電裝備園區。規劃建設深遠海海上風電基地。支持建設智慧海電大數據中心,開放共享海上基礎設施,形成覆蓋全省的海上風電行業資源共享平臺。推進海上風電與海洋養殖、海上旅游等融合發展,探索建設海洋綜合試驗場。做大高效儲能產業。加快儲能專用鋰電池產品的技術迭代與產品升級,研發推廣鈉離子電池、液流電池等儲能技術。突破鋰電池循環再制造技術,完善回收處理工藝流程,形成動力電池梯級回收利用與再制造。大力發展電池管理系統、儲能變流器、能量管理系統等配套產業。針對電網側儲能和發電側儲能等不同應用場景和需求,開發儲能技術裝備。加快形成風光儲充測一體化智能電站、集裝箱式儲能系統等成套裝置的設計、制造與運維能力。發展氫能源產業。加強氫燃料電池生產技術的引進和消化吸收,推動制氫、儲氫、加氫等配套技術研發應用,支持福州打造國家氫能產業示范基地和國家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城市。培育“漁光互補”光伏產業。利用海上養殖場水面,推動建設漂浮式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實現水上發電、水下養殖“漁光互補”。發展LNG能源產業,延伸液化天然氣產業鏈,建設冷能利用、汽車(船舶)加氣等示范項目和產業園區,鼓勵莆田、漳州等地在接收站周邊配套建設冷鏈倉儲基地、冰雪運動場館和數字產業園。

三、海洋藥物與生物制品產業

完善基礎資源平臺。支持擴容完善海洋微生物菌種庫、海洋藥源種質資源庫、海洋化合物庫等資源平臺,探索建設深海基因庫,鼓勵開展資源共享和產業開發。加強原創技術儲備。依托廈門大學、福州大學、集美大學、自然資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福建省水產研究所等涉海科研機構,加大新型海洋活性物質發現、高通量篩選與功能評價、綠色低成本生產工藝、高效率技術集成與產品化等原始創新技術儲備。開發中高端產品。著力開發海洋靶點藥物、醫學組織工程材料、體外診斷試劑、醫用敷料、生化分離介質、現代化海洋中藥等醫藥產品;加快發展基于海洋脂類、色素、肽類、多糖等成分的特殊醫學用途食品和功能性食品;鼓勵開發抗菌肽、噬菌體、寡糖、海洋酶、微生態制劑等替抗型綠色養殖用制品;支持開發用于養殖尾水、海上溢油等處理的環保制劑。建成殼寡糖衍生物、瓊脂、輔酶Q10、微藻DHA、香蘭素等一批產品的全球供應基地。加速產業集聚。加快建設廈門海滄、福州江陰、漳州詔安、漳州東山、泉州石獅等海洋生物醫藥產業園區,完善基礎設施和配套服務體系,扶引龍頭企業入園,打造海洋藥物與生物制品產業集聚發展高地。

四、海洋工程裝備制造產業

新型船用裝備制造。著重布局船用電子信息設備、船舶電池動力推進系統及配套裝備、智能化裝備基礎器件等短板領域,重點發展船舶導航智能終端、船舶供電智能裝備、船舶動力管理系統等。海上風電裝備制造。依托福州江陰、漳州漳浦、莆田興化灣南岸等海上風電裝備重點園區基地,培育省內海上風電裝備制造龍頭企業,做大做強上游海上風電機組、葉片、液壓打樁錘及嵌巖機等風電相關設備的設計、研發和制造,以及下游海上風電大部件更換運維平臺、運維系列船舶等海上風電運維和服務,推動風電產業從裝備制造到運維服務全產業鏈發展,打造世界級海上風電裝備研發制造產業集群。深遠海養殖裝備制造。研制以高附加值魚種為主要養殖產品的養殖裝備,探索集養殖、旅游、教育等功能于一體的多功能綜合體平臺研發。支持推動大型智能化深遠海養殖平臺、養殖工船等漁業關鍵裝備研發與推廣應用。海洋觀測裝備制造。加快海洋環境觀測傳感器和監測設備產業化,攻堅新型浮標(潛標)和海床基設備、末端執行器、水下移動機器人等海洋觀測、監測、探測等自主先進設備的研制。海洋機械裝備制造。著力發展用于海底采礦、水下打撈、海上救援、海道測量、港口航道施工、深水勘察等海洋重大裝備,打造福州、漳州、寧德、廈門等海洋工程裝備制造業基地。

五、郵輪游艇產業

推動郵輪游艇設計、制造、服務全產業鏈發展,支持廈門建設郵輪生產基地和游艇帆船國際展銷中心,支持福州、漳州等地建設游艇工業園。擴大郵輪港布局,做強廈門郵輪母港,推動福州松下、平潭金井、莆田東吳港區等郵輪始發港建設。支持福州加快建設中國郵輪旅游發展實驗區,培育形成郵輪經濟功能集聚區。完善多元化郵輪旅游產品,鞏固拓展日本、東南亞航線,打造福建海洋文化主題航線,結合岸上精品文旅項目,形成多彩郵輪旅游目的地。完善郵輪物資供應、口岸聯檢、船舶維護等服務體系。拓展郵輪旅游市場腹地,開發省內客源,吸納周邊省份客源,吸引入境郵輪客源。

六、海洋環保產業

針對港口、船舶、海洋化工、海洋工程、海岸工程、海上傾廢、濱海旅游等污染防治以及沿岸陸源污染治理需求,加快發展監測海洋環境、預防海洋污染、修復海洋生態的先進技術和裝備。重點開發靈敏精準、穩定可靠的海洋環境監測傳感器和成套設備,發展陸源入海水質在線監測、海洋離岸平臺等在線監測系統平臺。加大海洋防污生物技術、海洋防腐新材料、環保節能材料等重點領域布局,推進船舶油污處理、海洋重金屬污染治理、海洋漂浮垃圾收集處置等設施及關鍵技術研發。加快培育一批海洋生態環境治理咨詢公司、創新研發企業和工程承包服務商,扶持生態海堤建設、濱海濕地修復、沙灘修復、海灣環境治理、海洋環保工程建設等工程服務市場發展。

七、海水淡化產業

培育發展海水淡化產業,積極開發關鍵超濾、納濾、反滲透膜材料、元件及專用技術設備,結合離島等缺水地區需求,開展中小型海水淡化工程示范。拓展濃海水制鹽和化學元素(鉀、溴、鎂、鋰等)提取,支持臨海工業企業開展海水直流冷卻應用,穩妥推進海水淡化與電力聯產聯供。

專欄4-5海洋新興產業園區基地建設重大工程海洋電子信息產業園:推進福州長樂衛星產業園、漳州衛星應用產業園、泉州石獅船舶衛星通信導航系統和雷達生產基地項目。

海上風電場:推進福州長樂外海海上風電、莆田平海灣海上風電、漳浦六鰲海上風電接入電網工程;推進霞浦海上風電場工程、漳州深遠海海上風電基地、閩南外海淺灘深遠海海上風電基地建設工程。

海洋藥物與生物制品產業園:推進廈門海滄生物醫藥港、福州江陰生物醫藥產業園、福州倉山生物醫藥科技園、漳州詔安金都科技興海產業示范基地、漳州東山海洋生物科技產業基地、泉州石獅海洋生物產業園項目。

海洋工程裝備產業基地:推進福清海洋高新產業園(藍園)、福州江陰海上風電產業園、漳州漳浦海上風電裝備產業基地、莆田興化灣南岸裝備制造產業園項目。

郵輪游艇產業:推進廈門西海灣郵輪城、中遠郵輪總部、中澳游艇港等項目建設。

第五章高能級激發海洋科技創新動力

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強化海洋科技自立自強,面向海洋科技發展前沿、面向海洋經濟主戰場,夯實海洋創新支撐體系,突破重點領域關鍵技術,加快海洋科技成果轉化,促進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超越。

第一節打造海洋創新人才集聚高地

一、提高海洋高等教育實力

支持高校海洋學科和專業建設,謀劃組建海洋類本科高校;集中力量辦好現有涉海高等院校,提高辦學質量,增強院校實力,重點支持廈門大學、福州大學、集美大學、福建農林大學、福建師范大學、閩江學院、泉州師范學院、寧德師范學院等做強特色優勢涉海學科,建設一批涉海高峰高原學科,擴大招生培養規模,增強研究生教育實力;高質量發展海洋職業教育,支持廈門海洋職業技術學院、福建海洋職業技術學校、泉州海洋職業學院等擴大海洋產業技能教育種類和規模,提高辦學水平;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海洋學校。

二、壯大海洋科技人才隊伍

實施省引才“百人計劃”、八閩英才培育工程和國家、省引才引智項目,積極爭取國家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培養引進一批海洋“高精尖缺”人才和“藍色工匠”。鼓勵涉海高校、科研院所開展國際杰出青年科學家來閩工作計劃,支持符合條件的國外學者來閩開展海洋科學合作研究。完善海洋人才梯隊建設,確保海洋科技人才隊伍總量穩步增長,重點引進培育海洋高端人才,造就一批海洋領域戰略科技人才、領軍人才、青年人才和高水平研發團隊。壯大海洋技能型人才隊伍,開展海洋職業技能培訓、創新創業培訓和企業急需高端技能人才培訓,培養海洋應用型人才隊伍,支持建設海洋人才培養實訓和實習見習基地,合作開展海洋技能人才定向委托和訂單式培養,提升涉海人才綜合素質。保護和激發企業家創新精神,培育造就一批優秀的涉海科技型企業家隊伍。實施《福建省高層次人才認定和支持辦法(試行)》,對引進的特級和A類、B類、C類海洋高層次人才,按規定給予相應支持。

三、鼓勵科技人才創新創業

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和充分體現知識、技術等創新要素價值的收益分配機制,落實“軍令狀”“揭榜掛帥”等制度。推動科技人員成為海洋創新創業的生力軍,建立健全科研人員雙向流動機制,支持涉海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員到企業兼職,鼓勵科研人員帶技術、帶成果“下海”創業。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和轉化支持力度。實施“師帶徒”引鳳計劃,組織60名以上海洋人才開展扶持青年創業創新等活動。進一步完善和深入推進科技特派員制度,支持科技人員及其團隊帶項目服務企業,積極吸引省外高端人才和工程技術人才來閩創新創業。引導和鼓勵涉海高等院校統籌資源,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

第二節強化海洋研發創新能力建設

一、建設高水平新型研發創新平臺

圍繞我省海洋產業重點發展領域,發揮研發創新優勢,推動建設一批海洋領域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技術研究院和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等新型創新載體。加強近海海洋環境科學國家重點實驗室、大黃魚育種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推動自然資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自然資源部海島研究中心等發展。爭創廈門國家東南海洋科學城,推進海洋領域省創新實驗室籌建工作,爭取創建海洋領域國家實驗室“福建基地”。支持自然資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海洋生態保護與修復重點實驗室、福建農林大學海洋生物技術重點實驗室、福建師范大學特色海洋生物資源可持續利用重點實驗室、閩江學院海洋傳感功能材料重點實驗室等一批省級重點實驗室建設。支持閩江學院海上福州研究院建設。持續推進省、市、校三方共建的、以海洋智庫為特色的多學科交叉科技平臺“廈門大學福建海洋可持續發展研究院”“福州大學海洋文明研究中心”建設。圍繞深遠海裝備、海洋新材料、海洋通信、深海科學等戰略性前沿領域,鼓勵涉海高校院所布局創新平臺,支持自然資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中國大洋樣品館生物分館、大洋科考運維和保障基地、國家深海微生物菌種庫、廈門大學聯合遙感接收站、福州大學海洋制藥研發平臺等重大基礎平臺建設。支持境內外一流企業、高校、科研機構、高層次人才團隊來閩設立或共建海洋領域高水平研發機構。鼓勵支持我省涉海企事業單位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聯合共建實驗室(研發中心)、技術轉移機構、科技園(創新園)等對外合作科技創新平臺。

二、加快突破重點領域關鍵技術

強化基礎研究戰略性需求導向。鼓勵面向國家戰略需求,開展全球海洋變化、深海科學、極地科學等基礎科學研究。強化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銜接融合,突出深水、綠色、安全等前沿科學,力爭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重大應用前景的原始創新成果。爭取國家在我省布局建設水產種業重大創新平臺和大洋生物資源勘探與開發、海洋碳匯、海洋衛星應用、海底科學觀測等重大科技工程。鼓勵牽頭和參與海洋領域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國際海洋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

加快掌握關鍵核心技術。結合我省實際,研究制定水產種業、海洋資源綜合利用、海洋工程裝備、智慧海洋、海洋生態保護與修復、海洋防災減災等重點領域技術創新路線,明確技術創新的戰略目標、關鍵共性技術和攻關路徑,加大研發支持力度,每年組織實施10個以上重點科研項目,加快突破一批重大關鍵技術,

促進海洋科技成果轉化,推動海洋新興產業高質量發展。對引領海洋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的重大研發項目給予重點支持。

專欄5-1重點領域關鍵技術攻關重大工程

重點產業關鍵技術攻關。重點開展水產種業關鍵技術攻關,大力引進和開發深水網箱養殖技術、高效集約工廠化循環水養殖新技術、重要水產養殖動物病害精準防控技術和水產養殖動物新型營養源開發與飼料研制技術。圍繞促進海工裝備向研發設計和智能、安全方向升級,加快提高關鍵技術和重點裝備自主創新能力,構建海洋高端裝備設計、制造、試驗以及定型考核的完整技術鏈條,突破智能防護材料新技術。突出技術與產品創新升級,推動海洋藥物與生物制品產業向“高精特新”方向轉變,重點在海洋創新藥物、新型海洋生物醫藥材料、海洋微生物(微藻)發酵、海洋保健食品與化妝品、深海基因資源開發等領域進行創新突破。加強海洋電子設備和信息處理軟件技術研發,構建海洋大數據平臺,拓展海洋信息服務領域,推動構建完整的“裝備研制—信息處理—應用服務”智慧海洋產業技術生態體系,加快培育壯大“智慧海洋”產業集群。

海洋環境治理與生態修復關鍵技術攻關。圍繞海洋生態文明建設需求,重點加強海灣污染物控制與治理、海岸帶生態系統修復、海洋生態修復評價等應用技術研究,為藍色海灣治理、生態海岸帶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著重突破河口海域環境綜合整治技術集成研究,復雜環境下砂質海岸生態修復與管理技術、海洋生態修復基線構建及優先區選劃技術,以及研發自動、大規模、大尺度和精細化的海洋生態修復成效監測和成效評估技術。

海洋前沿領域儲備技術攻關。跟蹤國際科技前沿,重點拓展深海科技、海洋可再生能源等新技術的研發,加快新技術、新產品、新成果產業化應用,搶占未來產業發展制高點。

三、打造面向企業需求的技術研發服務體系

實施海洋龍頭企業“培優扶強”專項行動,支持海洋龍頭企業、領軍企業整合產學研力量,組建體系化、任務型的創新聯合體,加強海洋產業共性技術平臺建設,推動產業鏈上中下游、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重點支持海洋龍頭骨干企業聯合科研院所、高校等組建區域性協同創新中心或海洋產業技術創新聯盟,以前沿技術和關鍵共性技術的研究開發、轉移擴散、首次商業化為重點,形成協同創新的良性循環。培育以技術擴散和集成應用為主的應用技術研究機構和創新團隊,強化涉海高校院所實驗室技術向產品技術轉化和集成應用,為企業提供問題診斷、技術咨詢、系統解決方案設計、工藝優化等服務。鼓勵產業園區、龍頭企業建立海洋領域院士專家工作站,發揮高端智力資源的引領帶動作用,面向企業開展技術創新活動。

第三節突出企業創新主體地位

一、培育海洋科技型企業群體

完善涉海科技型企業成長加速機制,支持涉海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并享受相關扶持政策。加大種子企業儲備和上市扶持力度,向企業開放省級科技創新平臺、相關互聯網平臺接口等資源,促進創新要素向海洋企業集聚,培育更多涉海“獨角獸”、專精特新企業。

二、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支持有條件的涉海企業在優勢領域爭創國家、省級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企業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等創新平臺。大力引進、培育涉海企業研發中心、創新中心、孵化轉化基地,集聚海洋科技成果資源。支持涉海企業引進海洋高端人才、高水平創新團隊,打造專業化人才隊伍,提高技術自主研發能力。

三、激勵加大科技創新投入

創新扶持模式,大力支持“科學家+企業家+投資者”的新型研發形態,引導海洋企業和社會力量加大創新投入,逐步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科技立項機制和科技投入長效機制,促進海洋領域研發經費投入穩步增長。鼓勵支持企事業單位積極申報國家級、省級涉海科學技術獎和創新人才項目,充分激發人才創新創業創造活力。

四、支持企業爭當標準領跑者

發揮標準化在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中的基礎性、引領性和戰略性作用,圍繞我省海洋重點產業、重點領域,加快制定和實施先進適用的標準,用標準化提升創新能力,增強核心競爭力。重點加大標準研制資助力度,鼓勵海洋優勢領域龍頭骨干企業積極參與研究制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加快構建集認證認可、技術標準與質量管理為一體的標準支撐體系,鼓勵標準化專業機構對公開的企業標準開展比對和評價,引導企業開展對標達標工作,爭當標準領跑者。

第四節暢通海洋科技成果轉化渠道

一、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平臺

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落實高校、科研院所對其持有的科技成果進行轉讓、許可或者作價投資的自主決定權。支持福建省科技成果轉化創業投資基金發展,促進國家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庫中科技成果項目在我省落地。培育海洋科技服務機構和新型研發組織、研發中介、研發服務外包等新業態,支持福州、廈門等科技資源優勢地區設立海洋技術轉移機構。構建成果轉化孵化機制,鼓勵建設一批海洋技術孵化基地、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中試基地。發揮福建省協同創新院海洋分院的橋梁作用,充分利用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中國·海峽創新項目成果交易會、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博覽會、廈門國際海洋周、國家技術轉移海峽中心、中科院科技服務網絡福建中心等平臺,推動海洋科技成果與企業的對接,促進海洋科技成果轉化落地。

二、繁榮海洋科技商貿活動

支持科技成果第三方評價、競拍市場發展,培育“海洋技術經紀人”,支持發展技術專利注冊申報、知識產權評價、科技成果咨詢和評估、科技融資代理服務等高端科技服務業。支持海洋創投基金、風投、“海洋助保貸”“科技貸”等科技金融服務產品創新發展,做優海洋科技金融服務。

三、以項目促轉化

突出市場導向和以“用”為目的,推動科技、人才、產業、資本、政策等創新要素高效配置,完善“政產學研金服用”緊密合作的成果轉化機制。以重大項目為紐帶,促進產業鏈和創新鏈的深度融合,提升企業科技成果轉化能力。強化海洋科技創新與海洋經濟發展政策、規劃和改革舉措的統籌協調與有效銜接。創新項目咨詢機制,加強海洋重大科技項目主動設計,加大對科技成果轉化的財政支持力度。力爭沿海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每年各轉化落地1個以上重要海洋科技創新示范成果。

第六章高標準推進涉海基礎設施建設

以信息化、智慧化、現代化為核心,加快傳統和新型海洋基礎設施深度融合,統籌建設世界一流現代化港口群,構建現代漁港體系,著力加強海洋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和安全保障能力建設,為海洋強省建設提供基礎支撐。

第一節建設世界一流現代化港口群

全面提升重點港區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優化壯大以廈門港、福州港兩個主樞紐港為核心的東南沿海現代化港口群,配套建設港鐵聯運一體化基礎設施,打造廈門、福州等國際海運樞紐。“十四五”期間,新建萬噸級泊位30個,實現全省港口貨物吞吐量突破7億噸,集裝箱吞吐量達到2150萬標箱。

一、加快智慧綠色港口建設

加強智慧港口建設。推進智慧港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港口碼頭智能化升級改造工程,完善集裝箱智慧物流平臺、設備遠程控制、智能閘口等基礎設施,推進新一代集裝箱全自動化碼頭和自動化堆場建設,逐步實現港口生產全領域、全過程的智能化,打造和推廣中國港口改造升級的福建模式。健全高效便捷的監管政策,持續推進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

5G等信息技術與港口服務和監管深度融合,推進信息無紙化和電子化,完善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推進港口服務便利化,提高口岸智能化檢測查驗能力水平,提升“大港口”管理效能。

推動綠色港口建設。強化陸海碼頭污染監管整治,落實新建港區環保設施的同步規劃建設,推進干散貨碼頭裝卸工藝優化和堆場改造,大型油氣碼頭安裝油氣回收系統,提升綠色港口建設示范效應。統籌規劃建設港口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轉運和處置設施,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監管聯單制度,推行船舶水污染物閉環管理,形成設施齊備、制度健全、運行有效的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體系。構建清潔低碳的港口用能體系,推動港口LNG加注服務體系建設,落實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區要求,加快岸電供應服務體系建設,逐年提高岸電設施的使用率。推動港口資源節約循環利用。

二、推動港口一體化發展

強化重點港區建設。以港口岸線資源集約化利用為導向,差別化推進重點港區大型專業化泊位和公共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優化港口載體功能,加快提升沿海港口重點港區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提升關鍵樞紐港口國際競爭力。加快推進廈門港集裝箱干線港、福州港江陰港區建設,推進福州羅源灣、漳州古雷、湄洲灣東吳、泉州石湖、泉州斗尾和寧德三都澳等港區港口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港區服務石化、汽車、先進制造業等大型臨港產業功能。充分發揮廈門港古雷港區、湄洲灣斗尾港區大型油品泊位能力,為地下水封洞庫儲油項目提供海上原油裝卸服務。

推進港口協調發展。加快港口資源整合,優化港區功能布局,強化各港區整合協作、互補發展,提升港口群整體效能,形成功能分工合理、空間布局優化、保障能力充分、具有比較優勢的現代化港口群,促進產業群、港口群、城市群聯動發展。加快建設湄洲灣、羅源灣大宗散貨接卸中轉基地,承接國外煤炭、鐵礦石、天然氣、油品等大宗貨物轉運,打造東南沿海能源礦產進口的重要口岸和大宗散貨中轉集散中心。

三、優化港口集疏運體系

加快疏港通道建設。著力打通沿海港口后方貨運鐵路通道,推進重點港區疏港鐵路支線全覆蓋,實現沿海港口與鐵路、高速公路、國省道、工業區、開發區、科技園區順暢連接。建設福州港口后方鐵路通道,對接可門疏港鐵路。規劃建設江陰港經莆田至興泉鐵路貨運通道,串聯江陰港、湄洲灣港。推進廈門海滄至興泉鐵路貨運通道建設,實現與中歐班列無縫銜接。續建港尾鐵路。推進寧德漳灣、白馬鐵路支線對接衢寧鐵路。推動平潭高鐵中心站至金井港區碼頭貨運鐵路建設。加快推進白馬支線、漳灣支線、城澳支線、羅源灣北岸支線、松下支線、秀涂支線、古雷支線等疏港鐵路支線前期工作。推進六大灣區環線交通基礎設施建設。

完善多式聯運系統。推進鐵海聯運、公海聯運、江海聯運等多式聯運。拓展江海聯運通道,加快推進水口壩下工程、南平延平新城港區洋坑作業區碼頭、三明港沙縣港區青州作業區1#—3#泊位工程和沙溪口至三明臺江航道整治工程,振興閩江航運,形成干支和江海直達運輸轉運體系。建設規模化、集約化的內河港區,增強內河航運帶動經濟發展的作用。

拓展內外互聯大通道建設。提升晉江、三明、龍巖、武夷山等陸地港服務功能。支持內陸省份在我省建設“飛地港”,拓展面向江西等內陸腹地的海鐵聯運、山海協作。推進“海絲”與“陸絲”雙向互聯互通大通道建設,建設面向“海絲”沿線國家和地區通達便捷高效的交通網絡和互聯大通道,促進中西部省份經我省港口對外貿易發展,促進沿海港口與中歐班列有效銜接,加快形成陸海聯動、東西雙向互濟效益,實現“海絲”與“陸絲”無縫對接。

專欄6-1世界一流港口建設

廈門港:推進全港區統籌發展,著力抓好海滄集裝箱碼頭建設,發展漳州古雷石化基地,構建通往全球主要港口的航線網絡,開拓外貿集裝箱中轉業務,強化對臺貿易集散服務功能,建立新型第三方物流體系和航運交易市場,加快國際集裝箱干線港和郵輪母港建設,加快建設廈門東南國際航運中心。

福州港:推進羅源灣、江陰、漳灣、三都澳等重點港區專業化規模化開發,建設大宗散貨接卸轉運中心、規模化工業和公共服務港區,積極發展集裝箱干線運輸,拓展物流、商貿、對臺滾裝和客運等功能,抓好福州郵輪旅游發展實驗區建設,推進建設我國沿海綜合運輸體系的重要樞紐,加快建設國際深水大港,逐步建成以集裝箱、能源、原材料運輸為主,客貨兼營、多功能的現代化綜合性國際海運樞紐港。

湄洲灣港:推進南北岸重點港區合理布局,著力發展能源、原材料等大宗散貨運輸,拓展現代物流、臨海產業服務功能,打造大宗散貨中轉基地和閩中及江西等中部地區的重要出海口。

泉州港:以內貿集裝箱運輸為主、兼顧礦建材料和煤炭等散雜貨運輸,拓展東南亞近洋航線,發展對臺客貨運輸,發展成以內貿集裝箱運輸為主的現代化港口,打造對臺運輸的重要通道。

第二節構建現代漁港體系

以中心、一級漁港為主體,以二、三級漁港和避風錨地為支撐,加快推進沿海現代漁港建設工程,建設形成布局合理、定位明確、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環境優美、管理有序的現代漁港體系,提高漁業防災減災能力,推動漁業產業發展,助力漁區鄉村振興。

一、加強漁港基礎設施建設

強化漁港基礎設施的建設與提升,加快漁業現代化設施的引入與升級,推動傳統漁港向現代化漁港方向發展。著力推進“三區四核百漁港珍珠鏈”工程建設,新建一批沿海漁港,升級改造和整治維護一批漁港、避風錨地,新建或提升防浪避風設施,加大漁船安全、消防、救生及通訊導航等配套設施設備升級改造力度,改善漁船卸港作業條件,提高漁港安全停泊避風能力。“十四五”期間,新建、改造、提升漁港225個,其中新建中心、一級漁港25個,全省沿海漁船就近避風率提升至93%以上,建立完善以中心和一級漁港為龍頭,二、三級漁港和避風錨地為支撐的漁港防災減災體系。

二、完善漁港運營和信息化建設

理順漁港產權、使用權、收益權的關系,促進漁港建、管、護良性循環和可持續發展。規范健全漁港的經營管理制度和機制,落實漁港建設、運營及監督管理責任部門和漁港損毀維護資金。創新漁港建設投融資體制機制,調動社會各方積極性,拓寬漁港建設資金投入渠道,全面提升全省漁港建設管理水平,提高漁港運營效率,保障漁港投資效益。加強助導航設施、漁港監控系統建設,提高漁港信息化水平,逐步實現對出海漁船、漁民的動態管理,推動漁區信息化、智能化發展,為智慧漁業的發展提供孵化條件。加快推進智慧漁港建設,推動“5G+智慧漁港”建設試點示范。

三、推動漁港經濟區發展

進一步完善漁業生產碼頭等設施,提高碼頭靠泊利用率,提高漁貨及漁需物資裝卸效率,提高漁港生產效率。加強港區道路、卸漁區、交易區、冷鏈物流、精深加工等配套設施的建設、升級補強,提高漁船集聚效應。拓展“漁港+”功能,延伸發展捕撈生產、卸港交易、加工運銷、補給休閑等海洋漁業經濟產業鏈。推動漁區產業結構調整升級,推動現代漁業、海洋資源深加工、濱海休閑漁村等沿海漁區特色產業發展,促進后方陸域魚鮮餐飲、冷鏈物流、漁貨加工等發展,推動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推進漁業漁區現代化,促進漁民轉產轉業、增產增收,助力漁區鄉村振興。著力打造一批漁港經濟區,促進漁業增效、漁民增收、漁區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專欄6-2現代漁港建設重大工程

“三區四核百漁港珍珠鏈”建設。“三區”指閩東綠色生態漁港區、閩中協調發展漁港區、閩南創新驅動漁港區。“四核”指建設以環三都澳及三沙灣特色養殖品種和捕撈為核心的閩東漁港群,以黃岐半島、閩江口養殖及遠洋捕撈為核心的閩中漁港群,以惠安、石獅、晉江遠洋捕撈和旅游為核心的閩中南漁港群,以漳浦、東山、詔安精深加工和捕撈為核心的閩南漁港群。“百漁港”指新建及提升改造和整治維護漁港數量225個。“珍珠鏈”指分布在福建沿海的漁港像珍珠一樣被海岸線串在一起,計劃通過新建更高品質的漁港及提升改造老舊漁港,增加漁港數量,提升漁港質量。

智慧漁港建設。開展“5G+智慧漁港”建設試點,為連江黃岐國家中心漁港建設基于5G的智能化監控系統。建設漁港環境保障安全生產信息化體系,以港管船,實現對全省海洋漁船信息化監管服務全覆蓋。

漁港經濟區建設。重點建設福鼎、三沙灣、三都澳東沖半島、黃岐半島、平潭島群、莆田、泉港、惠安、連江、石獅、晉江、翔安、龍海、漳浦—云霄、東山、詔安漁港經濟區。培育水產品集散、水產品加工、水產品冷鏈物流、濱海休閑旅游等業態,推動港產城融合發展。推動三

沙灣、黃岐半島、平潭島群、廈門等漁港經濟區的對臺貿易融合發展,推動三沙灣、黃岐半島、石獅、東山等漁港經濟區的遠洋漁業產業集聚發展,推動莆田漁港經濟區濱海旅游和海洋牧場特色發展。

第三節實施平安海洋保障工程

以防潮防臺風為重點,加快補齊海洋防災減災配套基礎設施短板,提升海洋災害風險防治能力,形成重點區域重點目標保障有力、集約高效的海洋綜合防災減災體系,全面提升平安海洋、平安福建的基本保障能力。

一、實施防洪防潮工程

加強水利、海洋漁業、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相關部門溝通協調,高標準實施沿海、海島和入海河口防洪防潮工程,規劃開展全省入海河口整治,推進閩江、九龍江、晉江、賽江、木蘭溪和其他獨流入海河流防洪防潮治理,打造符合國家標準和實際需要的沿海防洪防潮減災體系。高標準推進全省海堤除險加固和生態化建設,加固和新建一批沿海城市和沿海經濟開發區重點海堤,進一步增強沿海海堤防御風暴潮能力。

二、建設沿海防護林體系

推進沿海35個縣(市、區)的防護林體系建設,嚴格落實《福建省沿海防護林條例》,加強沿海基干林帶建設,實施鄉鎮級海島綠化提升,構筑沿海綠色屏障。推進災損基干林帶修復、老化基干林帶更新、困難立地基干林帶造林、基干林帶區位退塘(耕)造林和縱深防護林的林分修復、封山育林等。實行基干林帶同區位“先補后征”“占一補一”政策,對海岸前沿的耕地,鼓勵采取征用、調整和租賃等多種方式開展休耕造林。推動沿海基干林帶儲備庫建設。加強對現有紅樹林的保護,充分利用閑置灘涂種植恢復紅樹林。到2025年,實現全省沿海基干林帶面積達到5.71萬公頃。

三、加強海洋預報預警服務

進一步加強海洋預報預警服務體系建設,完善精細化、網格化和智能化海洋預報業務系統,全面實現從傳統站點海洋預報向網格海洋預報轉變。組織實施漁業安全生產觀測保障、海上交通安全觀測保障、海洋生態保護監測保障、藍色國土安全觀測保障、海洋新興產業觀測保障等五項重點任務,新技術新裝備應用示范、精細化智能網格預警預報、觀測數據共享開放服務三項創新工程。大力開發精細化、智能化海洋數據產品,提升海洋災害預警預報服務能力,為重點漁港、養殖區、重要航線、海上風電、核電、石化基地和港口碼頭等提供專項海洋觀測預報服務,實現精密觀測、精準預報、精細服務。

四、提升現代漁業裝備水平

提升漁船修造水平,推廣漁船標準化船型,引導我省漁船向“安全、環保、經濟、節能、適居”的方向發展。鼓勵開展漁船更新改造,逐步淘汰老舊、木質、高耗能漁船。積極推進新技術、新設備、新能源在漁船上的應用,加大漁船安全、消防、救生及通訊導航等設施設備升級改造力度,依法加強漁船安全救助終端設備管理,提升漁船安全性能。在全省海洋漁船中推廣應用“插卡式AIS”設備,降低船舶碰撞事故發生率。進一步完善海洋漁業安全應急通信網,加強短波電臺等漁業無線電設備的規范管理,優化布局現有岸臺基站并進行升級改造,推動“天通”衛星、新一代高通量寬帶通信衛星在海洋漁船中廣泛應用。

五、強化近海治安管控

規范95110海上報警服務平臺運行,協同推進縣(市、區)級海警工作站建設,高效組織海上接處警和巡邏防控工作,提升省、市、縣三級聯動效能。建立海上治安管理大數據中心,強化海域治安大數據分析處理和服務。緊盯海上走私、盜采海砂、非法捕撈、侵漁侵權等突出問題,嚴密日常防控,強化專項治理,有效遏制海上治安熱點問題。探索“海上楓橋”模式,及時發現調處各類矛盾糾紛,防范發生重大惡性事件。

專欄6-3海洋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建設

防洪防潮工程。加快實施平潭防洪防潮工程、閩東蘇區(寧德)防洪防潮工程、木蘭溪寧海閘及配套治理工程、漳州古雷石化基地防洪防潮工程、海堤除險加固及生態化建設等重大項目。

沿海防護林帶建設。“十四五”期間,建設沿海防護林4.87萬公頃,其中:沿海基干林帶0.97萬公頃,包括人工造林0.17萬公頃,林分修復更新0.8萬公頃;縱深防護林3.9萬公頃。

第七章高站位打造海洋生態文明標桿

實施“碧海工程”,持續推進海洋生態保護,強化陸海污染聯防聯控,推動海洋生態整治修復,提升海洋生態產品的供給能力,高站位打造全國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標桿。

第一節加大海洋生態保護力度

一、強化海洋空間管控

銜接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海岸線修測、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成果,進一步優化海洋“兩空間內部一紅線”格局。組織修訂《福建省海岸帶保護與利用管理條例》,組織編制《福建省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規劃》,建設生態海岸帶。健全陸海一體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嚴格落實海洋生態紅線制度,加強海洋生態紅線區管理和典型生態系統保護。嚴格保護深水岸線,制定岸線和海域投資強度標準規范,嚴格實行涉海開發利用活動相關管控措施,優化項目用海布局,促進“深水深用、淺水淺用”,合理高效利用海洋資源。

二、筑牢海洋生態安全屏障

實施一批生態修復工程、綠道及水利工程,推進重點海洋生態區的保護和重點生態廊道建設。加寬加厚加長沿海基干林帶,強化沼澤、紅樹林等重要濱海濕地保護,提高海岸帶、河口生態質量。全面維護生態系統穩定性和海洋生態服務功能,建成林城相融、林水相依、林田縱橫、山海相連的生態安全屏障。推進海洋生態預警監測工作,逐步掌握海洋生態系統分布格局、典型海洋生態系統現狀與演變趨勢、重大生態問題和風險。構建以海岸帶、海島鏈和各類保護地為支撐的“一帶一鏈多點”海洋生態安全格局,打造“水清、灘凈、岸綠、灣美、島麗”的美麗海洋。

三、開展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

整合優化海洋自然保護地,科學劃定保護地功能分區,建立一批海洋自然保護區和自然公園,保護重點海洋生態系統、自然遺址、地質地貌、種質資源、紅樹林、珍稀瀕危物種、濱海濕地等。加大對紅樹林、珊瑚礁、海灣、入海河口、海島等典型生態系統的調查研究和保護力度,適時開展臺灣海峽生物資源調查。推進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調查研究與保護。保護中華白海豚、文昌魚、中國鱟等珍稀瀕危物種,加強對野生動物越冬場、繁殖地、棲息地的保護。嚴格控制海洋捕撈強度,加強水生生物資源增殖與保護,規范實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促進海洋重要漁業資源恢復。

第二節強化陸海污染全面監管整治

強化陸海統籌,統一組織、部署、協調和調度流域—海灣環境的綜合治理。到2025年底,入海河流水質持續改善,污染源精細化管理水平不斷提高,重點河口、海灣水質穩步提升,全省近岸海域一類、二類水面占海域面積達83%左右。

一、推進陸海協同治理

堅持陸海污染聯防聯控,加強重點流域、區域、海域污染防治目標銜接,按照“查、測、溯、治”的要求,全面排查摸清入海河流、入海排污口和其他入海排口的底數,建立“一口一檔”管理臺賬,并納入福建省生態云平臺,開展分類整治和規范化管理。推進閩江、九龍江、晉江等主要入海河流污染治理和生態工程建設,強化入海河流污染源管控。強化對主要入海河流污染物、重點排污口和海漂垃圾的監視監測和溯源追究,明晰責任、嚴格監督,推進涉海部門之間監測數據共享、定期通報和聯合執法。

二、加快海洋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建設

在三都澳、閩江口、江陰、湄洲灣、古雷、詔安等重要海域設置浮標或岸基自動監測站,結合衛星遙感、無人機、高清監控探頭等手段,構建海洋生態環境監視監管網絡。推進地方與科研院所、高校共建共享海洋環境監測調查船,提升海洋環境監測能力。探索在重要敏感灣區建立海漂垃圾運移軌跡預報系統和重點臨海石化基地突發海洋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系統,提高應急響應能力。同時運用福建省生態云平臺,加強海洋環境分析研判,聚焦問題、制定措施,精準、科學、依法治理海洋生態環境突出問題。

三、加強海漂垃圾綜合治理

推進海上垃圾源頭管控減量,加強漁業養殖生產生活垃圾集中收治和漁港日常清理保潔,漁業船舶配置生活垃圾收集裝置,漁排漁船漁港垃圾集中上岸無害化處理。加強重點海域海漂垃圾清理整治,配套建設一定數量的環衛碼頭、海上環衛站,擴大打撈規模、加大打撈力度。積極推進入海河流河口區海漂垃圾清理,啟動入海河流流域垃圾入海攔截處置工程。推廣海漂垃圾治理模式,建立海漂垃圾日常清理、轉運、處置長效機制,完善垃圾清理、轉運、處置基礎設施。

專欄7-1海漂垃圾綜合治理工程

統籌推進海漂垃圾治理,增強海域垃圾污染防治能力,實現岸灘、河流入海口和近岸海域垃圾治理常態化,進一步打造整潔海灘和潔凈海面。積極運用衛星遙感、無人機、視頻監控和生態云等手段,及時發現和掌握海漂垃圾動態,指導科學部署環衛保潔力量。推進海上環衛高效率打撈船舶和潮間帶灘涂垃圾機械化收集設備的研發,提升垃圾無害化處理和可再生利用工藝。

建立海上環衛機制。沿海各市組建海上環衛機構,作為海上打撈、岸線保潔、垃圾分類和規范處置的實施主體,推行企業化運營、專業化管理。

強化海上垃圾治理。沿海各市以漁排漁船漁港為重點,推進漁業垃圾減量化,從源頭減少海面垃圾。完成漁業垃圾集中上岸處置,建設完善漁港污染防治設施,做好漁港環境清理整治和水域日常保潔。

嚴控陸源垃圾入海。加快建設完善海灣沿岸、河流兩岸鎮村垃圾收集、分類、處理設施,減少垃圾入河下海。在符合防洪要求的前提下,入海河流、溝渠的入海口、水閘處設置垃圾攔截設施,定期清理堆積的垃圾,提高末端攔截能力。

完善配套基礎設施。沿海各市根據轄區內海漂垃圾數量、沿岸地形地貌及潮水特點,在海上養殖集中區、重點漁港區,結合鎮村垃圾轉運站布局,規范選址建設一批環衛船舶靠泊點和上岸垃圾集中堆場。

第三節推進海洋生態修復

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創新完善“流域—河口—海灣”綜合修復模式,圍繞典型生態系統,實施“藍色海灣”綜合整治和濕地修復工程,加強互花米草等外來入侵物種防治,維護海洋生物多樣性。

一、實施海灣生態環境綜合治理

以全面提升海灣環境質量和生態功能為核心,推動“藍色海灣”整治行動項目、海岸帶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等重大工程建設,逐步開展重要河口環境綜合治理與生態修復。實施九龍江口—廈門灣生態綜合治理攻堅戰、閩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修復攻堅戰,推進福州、漳州等養殖集中區的綠色生態養殖轉型升級工作,進一步推動漳州八尺門退堤還海,促進廈門灣、閩江口、三都澳、詔安灣等重要海域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堅持控源截污、標本兼治、強化“一灣一策”精準治理,探索灣長制試點,改善河口、海灣等生態系統的生態質量,建設美麗海灣。

二、推進受損濱海濕地恢復修復

加強濱海濕地調查監測,因地制宜開展濱海濕地修復工程。重點在泉州灣、廈門灣(含九龍江口)、漳江口等區域進行紅樹林保護與修復,進一步擴大紅樹林面積,有效保護紅樹林濕地資源。采取物理、化學、生物等辦法開展互花米草除治,對實施互花米草除治且適宜紅樹林生長的區域統籌候鳥棲息地恢復等,科學種植紅樹林,推進紅樹林生態系統的保護恢復。開展紅樹林植被、底棲生物等變化趨勢監測,制定濕地生態狀況評定標準,開展重要濕地生態功能監測評價。通過對濕地及其生物多樣性的保護與管理,提高濕地周邊水功能區的水質達標率,維護濕地生態系統的生態特性和基本功能。

專欄7-2濱海濕地生態修復工程

紅樹林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工程:加強紅樹林資源保護,全面有效保護紅樹林生態系統。不斷加大人工營造紅樹林的力度,擴大紅樹林面積。同時加強紅樹林有害生物的防治,改善和提高紅樹林質量,提高紅樹林抵御風暴海嘯等自然災害的能力,充分發揮紅樹林防災減災、國土保安等生態功效,實現紅樹林資源的可持續發展。至2025年,保護現有紅樹林面積1244公頃,在宜林灘涂上規劃新造紅樹林面積350公頃,修復紅樹林面積550公頃。

濕地生態修復工程:重點對濕地保護區、重要濕地實施濕地恢復、生態修復和景觀提升,開展濕地生態效益補償等項目,通過互花米草等外來物種入侵治理、紅樹林等鄉土植被恢復、退養還濕等保護濕地生態系統,增強濕地生態功能。

三、開展受損海岸線及濱海沙灘整治修復

對海岸線實行分類管理,將閩江口、興化灣北側等具有典型地形地貌景觀、重要濱海濕地景觀的岸線納入嚴格保護類岸線,確保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于國家要求。清理非法占用生態保護紅線區內岸線的活動。堅持自然恢復為主、人工修復為輔,加強岸線整治修復,實施岸線生態化工程、臨海側裸露山體修復工程、沙灘整治修復工程。加強對海岸侵蝕、海水入侵等生態脆弱區域的治理和修復,重點開展沙灘修復養護、近岸構筑物清理與清淤疏浚整治、海岸生態廊道建設等工程。加強濱海沙灘保護和修復,編制濱海沙灘保護和修復規劃,打造一批“美麗濱海沙灘”。

四、加強海島生態建設和整治修復

無居民海島整治修復以島陸植被修復、淡水資源保護、潮間帶生態修復為主。有居民海島整治修復以實施污染處理、飲水、供電及交通工程為主。加大無居民海島保護區建設力度,通過設立海島保護區保護海島生態資源。建立全省生態島礁工程項目庫,實施開放式滾動管理。堅持自然恢復為主、人工修復為輔原則,繼續推進牛山島、瑯岐島、海壇島、湄洲島、惠嶼和東山島生態島礁工程,推動臺山列島、山洲列島、大嶼、南碇嶼等實施海島典型生態系統和物種多樣性保護工程。

專欄7-3海岸帶美化提升工程以沿海縣區為基本單元,重點對海岸線向陸側一公里范圍的濱海陸地和向海域側延伸至領海基線的近岸海域強化排查檢視,攻堅治理突出

生態問題,大力開展生態整治修復。到2025年底,重點河口海灣水質

穩中趨好,濱海銀灘、灣美岸綠、親水樂游、宜居宜業的“美麗海岸帶”基本實現。

實施生態整治與修復。在閩東沿岸、羅源灣、閩江口等湄洲灣以北的主要海灣開展外來物種互花米草整治,分年度實施退草還林、退草還灘。在泉州灣、九龍江口和漳江口等湄洲灣以南的重點河口種植修復紅樹林,恢復紅樹林生態保護與景觀帶。在廈門灣、興化灣、湄洲灣、泉州灣等地,選擇海洋生態系統受損和生態問題較突出的區域,開展“藍色海灣”整治修復,實施海岸帶、濱海濕地、海域海島生態修復工程。加快推進漳州八尺門海堤開堤通海和生態修復,改善東山灣、詔安灣生態環境。

集中整治突出環境問題。以縣為主體、以鎮為單元,逐級落實海岸帶網格化排查治理責任,持續開展清理海岸帶“四亂”(亂占、亂采、亂堆、亂建)專項行動。利用無人機、衛星遙感、人工巡查等手段,強化岸線和海域監視監管,建立海岸帶“四亂”問題清單,實行掛賬銷號、限期整改制度。

提升重點海域環境質量。綜合治理閩江口海域,開展閩江口入海污染詳查,整治閩江口周邊入海溪流、入海排放口和違法采海砂。綜合治理九龍江、廈門灣,促進廈門、漳州、龍巖三地鞏固污染聯防聯治、河海聯動保護格局,推進環廈門灣重點直排海污染源達標排放與排放口整治。三都澳、同安灣、詔安灣、興化灣“一灣一策”制定專項方案,實施生態治理和水質提升工程。

強化海洋環境監測監管。制定實施“十四五”海洋生態環境監測方案,加密三都澳、閩江口、廈門灣等重點海域監測頻次,深化閩江口、閩東沿岸海域生態系統健康監測評價,拓展海洋垃圾和微塑料監測,強化重點直排海污染源監督性監測。

第四節推動海洋生態價值轉化

建立完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拓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途徑,推進生態產業化和產業生態化,大力發展“生態+產業”,培育海洋生態經濟新業態、新模式,放大生態修復綜合效應,推動打造生態活力海岸帶。積極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搶占海洋碳匯制高點。

一、建立完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推動制定《福建省海洋開發利用活動生態保護補償管理辦法》。加快建立上下聯動的財政資金保障體系,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歸并和規范現有保護修復補償渠道,構建科學合理的差異化利益補償標準,穩定國土整治修復專項資金投入,建立完善上下游和行政區間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二、深入開展海洋碳匯科學研究

支持廈門大學碳中和創新研究中心建設,深化海洋人工增匯、海洋負排放相關規則和技術標準研究,推動創建國家重點實驗室、海洋碳匯基礎科學中心,探索開展海洋碳匯研究大科學裝置可行性研究。支持自然資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福建省海水養殖碳中和應用研究中心”建設,開發養殖碳匯監測技術體系及規程,探索建立海水養殖碳匯核算標準,開發海水養殖增匯技術。

三、推動海洋碳中和試點工程

開展海水養殖增匯、濱海濕地和紅樹林增匯、海洋微生物增

匯等試點工程,提高海洋固碳增匯能力。探索制定海洋碳匯監測系統、核算標準,探索開展海洋碳匯交易試點,參與制定海洋碳交易規則,推動海洋碳匯交易基礎能力建設,開展海水貝藻類養殖區碳中和示范應用。

四、改善濱海人居環境

在毗鄰城市海灣實施水污染治理和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堅持“源頭治理、統籌發展”,逐步優化濱海環境。以綠色發展理念推動生態優勢向經濟優勢轉化,優化投資環境,為優質產業發展騰出空間。在不斷提升經濟發展“綠色含量”的同時,推動產業升級,加速邁向精細化、智能化、綠色化。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雙贏。

第八章高水平拓展海洋開放合作空間

在更大范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推進海洋開放合作,增強海洋戰略保障能力,在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中發揮重要作用,更好地服務構建海洋命運共同體、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實施。

第一節深化閩臺海洋融合發展

發揮海峽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功能,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推進閩臺涉海基礎設施聯通,強化閩臺海洋經濟合作,共建海洋生態文明,增進海洋文化交流和情感認同,服務祖國統一大業。

一、優化閩臺海空直航網絡

拓展閩臺直接“三通”,健全閩臺客滾運輸健康長效發展機制,加密海峽兩岸航線航班,構建更加密集、更加便捷的兩岸往來海上主通道。規范兩岸客貨運輸市場,便利客船進出港手續,提高客滾班輪準班率,提高對臺服務水平,打造“三通”服務品牌。積極推進福建沿海地區與金門、馬祖通水、通電、通氣、通橋等“小四通”福建側項目建設,實現應通盡通。探索推進廈金旅游自由行試點直航。拓展閩臺集裝箱班輪航線和散雜貨不定期航線,推動閩臺航線與“絲路海運”及中歐班列對接,打造閩臺歐海鐵聯運物流新通道。

二、拓展閩臺海洋產業融合發展新途徑

加大閩臺海洋產業對接力度,重點推進石化、電子信息、船舶、游艇、海工裝備、海洋藥物與生物制品、海洋能源、醫療康養、金融服務、水產品加工和遠洋捕撈等產業合作,建設專業園區基地。提升海峽兩岸(福建東山)水產品加工集散基地、霞浦臺灣水產品集散中心、泉州惠安臺灣農民創業園、漳州漳浦臺灣農民創業園漁業產業區、平潭閩臺農業融合發展(農漁)產業園等閩臺漁業合作平臺。支持福州(連江)國家遠洋漁業基地與臺灣地區開展漁獲交易、冷鏈物流、水產品精深加工等領域合作。推進閩臺(福州)藍色經濟產業園海洋研發中心建設,強化海洋經濟發展科技基礎。做大做強廈門對臺郵輪始發港,推動福州郵輪旅游發展實驗區、平潭對臺郵輪掛靠港建設,促進平潭離島免稅政策落實,推動平潭對接臺灣醫美、康養、影視、文化等業態。

三、加強閩臺融合共建海洋生態文明

發揮我省對臺獨特優勢,推進閩臺科技協同創新,加強海洋資源開發、海洋環境協同保護、海洋綜合管理等領域交流合作。建設閩臺科技合作基地,推動臺灣海峽資源調查、環境監測、增殖放流活動、兩馬海域海漂垃圾治理和生態環境綜合整治等方面緊密合作,維護臺海捕撈、運輸等生產秩序,為閩臺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創造良好條件。推進閩臺在災害預警、防范、營救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推進海洋生態環境及重大災害動態監控數據共享平臺建設,建立突發事件溝通協調和聯合救助機制,提升海上搜救能力。

四、深化閩臺文化交流

加強民間基層交流,強化宗親、鄉親、姻親、民間信仰交流,持續辦好閩臺重大交流活動,推進閩臺青年文化交流,促進親情、鄉情在青年一代扎根延續,擴大閩臺海洋文化交流參與覆蓋面和影響力。依托兩岸文博會、海絲博覽會、海峽兩岸文創園、臺灣科技企業育成中心等平臺載體,對接臺灣創意設計、演藝娛樂等優勢產業,深入推進閩臺海洋文化產業領域合作。

專欄8-1閩臺海洋融合發展重大工程

推動閩臺港航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平潭澳前客滾碼頭二期工程、金井作業區6號泊位建設,推動廈門港東山5000噸級對臺客貨碼頭、湄洲灣2萬噸級對臺滾裝碼頭工程(莆頭作業區3#—4#泊位工程)建成投入使用,推進湄洲灣港東吳港區4#泊位2萬GT對臺客滾碼頭、石井對臺客運碼頭工程建設項目(泉金客運碼頭搬遷工程)開工建設。

加強閩臺文化交流。鞏固海峽兩岸文博會、海峽兩岸民俗藝術節等重大節慶會展平臺實效,舉辦海峽兩岸書院論壇、閩臺同名村鎮續緣之旅活動,不斷豐富“福建文化寶島行”內容并深化內涵,策劃入島交流活動;繼續舉辦“閩臺少兒歌手賽”“匠心意蘊”臺灣文創展等常態化活動。加強與集美大學、閩江學院等臺籍師生集中的高校合作,共同開展文創賽事、創建“雙創”空間以及拓展文化創意、文化藝術等人才培訓。推進殼丘頭考古遺址公園、南島語族文化村、海壇海峽考古遺址公園建設,加強平潭與臺灣文化體育、旅游、廣電、影視等產業的合作交流。

第二節推進“海絲”融合發展

把握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簽署的良好機遇,依托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建設,推進與“海絲”沿線國家政策溝通、設施聯通、貿易暢通、資金融通、民心相通,拓展與南太平洋島國合作空間,建設互聯互通的重要樞紐、經貿合作的前沿平臺、體制機制創新的先行區域、人文交流的重要紐帶。

一、實施海上互聯互通

圍繞“一帶一路”倡議提出的六大國際合作經濟走廊和“海絲”核心區建設重點合作方向,聚焦關鍵通道、節點城市和重大項目,加快海洋港口、交通干線、物流基地和口岸通關設施建設,完善海陸空聯運交通網絡。積極挖掘南太島國基礎建設領域的國際合作需求,支持企業參與空港、海港及綜合型漁港等重大基礎設施的建設與運營。加強“絲路海運”標準體系和綜合信息服務平臺建設,構建“絲路海運”指數體系,實現“絲路海運”航線覆蓋海上絲綢之路沿線主要港口,促進與中歐班列有效銜接,加快形成陸海聯動、東西雙向互濟效應,實現“海絲”和“陸絲”無縫對接。推動與“海絲”沿線港口對接與航運合作,建設港口聯盟,加快打造高效暢通的海上運輸網絡,全方位融入全球航運體系。實施“絲路飛翔”工程,推進福州、廈門機場擴建,全力打造“海絲”大通道。推動省內港口、航運、旅游和物流重點企業與東南亞合作,增開和加密福建與菲律賓、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等國海上直航航線。支持完善港口海運現代化技術,加強與東南亞、南亞、東北亞、大洋洲、歐洲、非洲、美洲地區的海上互聯互通,暢通對外開放通道,建成高效率的對外開放服務體系。推動省內港口與“海絲”沿線國家港口友好合作,支持“海絲”沿線國家及地區港口企業參與省內港口建設經營。

二、建設“海絲”合作平臺

推動福建與共建“海絲”國家友城官方互訪、企業和民間友好往來,舉辦雙方經貿、旅游、人文和海洋經濟對接會,辦好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博覽會等相關展會,搭建企業“走出去”服務平臺。提升自貿試驗區示范效應,加強與“海絲”沿線國家和地區相關制度創新合作,建設國際先進水平的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提高投資貿易便利化水平,形成“海絲”共商共建共享新局面。以廈門建設金磚國家新工業革命伙伴關系創新基地為契機,推進數字化、工業化、創新等領域合作,打造面向金磚國家的高水平開放經濟示范區。依托“海絲科技創新聯盟”,支持企業、高校院所與“海絲”沿線國家共建聯合實驗室、科技創新園和技術轉移中心,推動共建海洋科考合作平臺,探索建立聯合仲裁機制。以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建設為契機,推動線上平臺建設、線下園區集聚、服務體系提升等重點工作,深化跨境電商監管中心建設,拓展新業務模式。推動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海洋和海洋氣候數據中心建設,加強與“海絲”沿線國家在防災減災、海上應急救援、海洋公共安全等公共服務領域的合作。

三、推進海洋經濟合作

加強與“海絲”沿線國家和地區在水產養殖加工、遠洋漁業、海工裝備制造、海洋藥物與生物制品、海洋新材料等領域投資項目合作,推進經濟合作園區和遠洋漁業基地等建設。推進福清中印尼“兩國雙園”等項目建設,持續推動與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巴布亞新幾內亞、毛里塔尼亞等國家開展漁業產業合作,共建漁業產業合作園,推動現代海水養殖、水產品深加工及冷鏈物流合作。深度拓展水產養殖加工、遠洋漁業、休閑觀賞漁業等對外交流合作,積極參與海外重要漁港建設,打造集捕撈、養殖、加工、運輸、銷售為一體的綜合性遠洋漁業基地,提高參與國際漁業資源配置能力。大力開拓海外市場,擴大傳統優勢海洋產品以及高技術、高附加值產品出口,推動勞務技術輸出。

四、抓住RCEP新機遇

抓住RCEP歷史機遇,深化海洋經濟開放合作。推動共建海洋產業園區,探索實施藍色經濟合作示范項目。提升自由貿易試驗區、國家級新區涉海功能,建設漳州招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山經濟技術開發區、福清江陰經濟開發區、連江經濟開發區等涉海經濟開發區,打造向海開放高地。擴大大黃魚、魷魚、蝦等傳統優勢海洋產品出口,推動航運、養殖、修造船等勞務技術輸出。

專欄8-2“海絲”融合發展重大工程

“海絲”合作平臺建設。支持辦好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博覽會、絲綢之路(福州)國際電影節、中國(泉州)海上絲綢之路國際品牌博覽會、海上絲綢之路(福州)國際旅游節、海上絲綢之路(泉州)國際藝術節、世界媽祖文化論壇(莆田)、“絲路海運”國際合作論壇、中國(福州)國際漁業博覽會、廈門國際海洋周、中國(廈門)國際休閑漁業博覽會等活動,推動建立平潭國際海島論壇的持續性、常態化機制,打造服務“海絲”沿線國家和地區的國際化、專業化、便利化平臺。

第三節打造國內大循環重要節點

充分利用泛珠三角區域合作、閩浙贛皖區域協作平臺等,立足福建向海優勢,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加強跨省合作,推進區域內山海協作,打造國內大循環的重要節點,構建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新格局。

一、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實施

優化出閩大通道建設,積極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全面對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扎實推進與京津冀的合作交流,更好地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加快建設溫福高鐵,推進國省干線出省通道建設,做好福建與長三角地區涉海基礎設施對接、海洋人才對接、海洋創新技術對接和海洋產業對接,建立更加緊密的海洋領域區域合作機制。推動漳州至汕頭高鐵建設,深度融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積極推動CEPA貨物貿易、投資系統協議在福建落地實施,打造海運物流等對接平臺。進一步發揮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機制、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福建聯絡處作用,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發展多式聯運體系,有序承接海洋產業轉移,完善貿易物流及涉海金融服務體系,推動福建與粵港澳大灣區實現優勢互補、資源共享、成果共用。推進與京津冀的合作交流,進一步完善與北京大學、天津大學等高校合作機制,著力挖掘京津冀旅游客源市場,推動中央企業加大對福建海洋產業發展的支持力度。

二、推進區域協調發展

強化出海通道功能,提升江西、湖南、三明、龍巖、武夷山等陸地港服務功能,支持內陸省份在我省建設“飛地港”,鼓勵中西部省份經我省港口對外貿易,拓展港口發展腹地。推進山海協作,深化閩東北、閩西南兩大協同發展區建設,充分發揮福州、廈門龍頭帶動作用,重點完善福州—寧德—南平—鷹潭—上饒發展軸、廈門—漳州—龍巖—贛州發展軸、泉州—莆田—三明—撫州發展軸,開展基礎設施建設,促進生產要素自由流動,推動海洋產業合理布局,拓展海洋產品消費市場,健全海洋生態跨地區利益分享和補償機制,形成高質量的山海一體化區域發展格局。

第九章高效能完善海洋綜合治理體系

以打造海洋綜合治理樣板區為目標,著力完善海洋綜合治理體制機制,提升深度參與全球海洋治理能力和水平。

第一節健全海洋治理體制機制

圍繞海洋資源優化配置和節約集約利用,完善基于生態系統的海洋綜合管理體制機制,構建現代化海洋治理體系。

一、推進海域資源市場化配置

健全海洋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法規,加快海洋資源調查評價監測和確權登記,建設海洋資源數據庫和評價應用平臺。完善海域、無居民海島有償使用制度,健全海域海島資源收儲和交易制度,推進海域使用權轉讓、抵押、出租、作價出資(入股)等改革創新,完善海砂采礦權和海域使用權“兩權合一”招拍掛出讓制度,探索海洋排污權、海洋碳匯、海洋知識產權等市場化交易機制。探索海域使用權立體分層設權,優化海域資源配置和協調機制。創新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完善海洋經濟發展金融服務體系。

二、加強海洋開發利用管理

完善海洋空間規劃體系,統籌劃定海洋生態空間和海洋開發利用空間,構建陸域、流域、海域相統籌的海洋空間治理體系。推動建立灣區跨行政區域協同發展推進機制和利益共享機制,統籌構建閩東北、閩西南、廈漳泉金等區域協同治理機制。合理規劃海洋產業布局,適時啟動深遠海養殖發展規劃編制,指導深遠海養殖的規范化發展。健全環境治理與可持續開發利用相協調的政策體系,完善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健全陸海一體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加強圍填海管控,加快推進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處理。完善海洋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機制,完善差別化用海供給機制。提高海洋資源開發保護水平,嚴格海岸線分類管控,完善項目投資額與占用岸線、海域面積掛鉤制度,推進岸線自然化和生態化。加強海域海島精細化管理,規范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逐步完善海域海島資源的利用標準和用途管制審批制度,加快建立閑置用海盤活機制。優化項目用海審批流程,做好用海服務與要素保障。

三、完善海上綜合治理體系

加強涉海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建立健全陸海統籌、權責明晰、統一高效的跨部門海洋綜合執法體制機制。全面提升海洋與漁業綜合執法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和執法裝備現代化水平,推進執法信息化、執勤碼頭、執法船艇及無人機等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探索整合共享涉海部門數據系統,強化動態監管的技術支撐,實現近海岸線全覆蓋,做到“天上看、海上查、網上管”,有效打擊海洋資源開發利用、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等各領域違法犯罪活動,提高執法效能。緊盯海上險情事故多發易發的重點時段、重點水域、重點工程和重點船舶,開展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和聯合執法行動,有效減少商漁船碰撞、非法采運砂、非法渡運、海上危化品運輸、新業態海上安全風險等對我省海上安全形勢的不利影響,遏制海上重特大險情事故的發生。

四、提升安全應急處置能力

實施海洋環境風險處置工程,增強海洋環境風險防范和災害應對能力,健全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動態評估和常態化防控機制。全面完成全省第一次海洋災害風險普查,摸清海洋災害風險隱患底數,形成省、市、縣三級海洋災害風險評估和防治區劃,科學劃定災害重點防御區。進一步完善省、市、縣三級海洋安全應急機制,深化應急、水利、生態環境、海洋漁業、氣象、海事、海警等部門協同合作,細化落實防災減災各項措施,形成應急處置合力。加強重點海域、重點區域、重大項目和重要目標安全應急管理標準化建設,完善應急物資裝備儲備及保障體系,提高應對海洋公共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和快速處置能力。堅持應急預案動態管理,及時修訂臺風、風暴潮、海嘯、赤潮等各類災害和危化品泄露事故應急預案,加強海上溢油、危險化學品泄漏等風險管控。加強宣傳教育、技術培訓和應急演練,增強廣大群眾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節提升參與全球海洋治理能力

立足福建優勢和定位,緊密圍繞國家深遠海發展戰略需求,服務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積極參與全球海洋治理,推動構建海洋命運共同體。

一、加強海洋國際合作

重點在涉外海事管理、海洋防災減災、海上搜救、海上安全等方面加強涉外執法和服務能力建設,推進與國際組織和周邊國家共同開展海洋綜合管理能力建設、海洋保護地網絡建設等合作示范項目,拓展海洋生態保護修復、海洋空間規劃、藍色經濟等領域的國際交流培訓和產業對接項目。支持自然資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自然資源部海島研究中心、廈門南方海洋研究中心等機構與“海絲”沿線國家和地區合作,促進“海絲”核心區對外交往。

二、參與全球海洋治理進程

提升參與全球海洋治理的科技實力,以氣候變化、海洋酸化、海洋微塑料、深海資源開發和極地治理等全球問題為重點,鼓勵相關高校、科研機構和社會力量參與發起重大海洋國際科學合作計劃和項目。支持涉海科研機構和企業開展智慧海洋、藍色碳匯、深海開發等海洋新興領域標準化研究,參與國際涉海組織事務、涉海條約、國際行業標準與行動準則的制定修訂,鼓勵涉海企業進行國際標準認證,支持企業申請國際知識產權,搶占技術規則先發優勢。堅持高水準打造中國(福州)國際漁業博覽會、廈門國際海洋周,定期舉辦有影響力的國際海洋高端論壇,為推動全球和區域海洋命運共同體建設發出“福建倡議”、分享“福建經驗”、貢獻“福建方案”,提升在國際海洋事務中的影響力。

三、打造海洋特色智庫

打造深度參與全球海洋治理的海洋特色智庫,加快推進廈門市海洋國際合作中心建設,支持福建海洋可持續發展研究院運作,推進自然資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APEC可持續發展研究中心、PNLG秘書處、廈門大學中國—東盟海洋學院、中國—東盟海岸帶可持續發展能力建設與交流平臺(廈門大學)等專業化對外合作機構或交流平臺建設,增強海洋國際交流中的政策研究、業務咨詢、研討培訓、對話磋商、項目策劃等多領域支撐功能,推進福建與APEC和PNLG成員之間海洋領域務實合作。搭建涉外海洋專家智庫平臺,推動建立面向“海絲”沿線國家和金磚國家的海洋智庫合作聯盟和協同創新機制,為福建對外開放發展貢獻力量。

第十章保障措施

第一節加強組織保障

加強組織領導。健全上下聯動、部門協同的海洋強省建設工作推進機制。堅持“1+1+N”工作思路,即制定1個五年規劃、1個三年行動方案,行動方案中的每項任務分別由牽頭部門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重點任務+重點項目”,提出需要協調解決的問題和具體工作措施。有關省直部門和市、縣(區)要充分集中力量、主動作為,建立工作組織協調機制,對照《規劃》明確的各項任務,共同推進海洋強省建設。

重視落實評估。沿海各級政府要研究制定推進海洋強省建設的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定期通報建設進展情況,協調解決《規劃》推進中的相關重大問題,完善《規劃》實施監測評估機制,建立動態調整和監督考核機制,根據中期評估情況適時對目標任務進行調整,確保實現規劃目標任務。

強化正向激勵。把海洋強省建設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考核體系,作為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扶持資金撥付的重要內容,全面推動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位。加大正向激勵力度,對海洋重大項目多、海洋經濟增長快、建設業績突出的市、縣(區),在政策、資金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

第二節強化要素保障

保障重大項目用地用海需求。整合區域空間、發揮特色優勢、集聚要素資源,推進海洋產業加速發展,增強產業集聚區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強化用地、用海要素保障,做好遠海漁業項目安全選址,確保重點項目和重大產業合理用地需求。

加強財政資金引導。積極爭取國家有關部委涉海資金支持,推動國家和地方各級財政資金整合投入海洋強省建設。進一步加大對海洋生態環境保護、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建設等公益事業領域的支持力度,每年安排財政預算資金,集中用于扶持海洋產業發展、海洋基礎設施建設、海洋經濟龍頭企業培育和引進、海洋科技攻關、海洋特色品牌培育等,優先向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項目傾斜。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方式建立運營“海上福建”建設投資基金,完善海洋項目投融資機制。積極利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符合條件的海洋項目建設。鼓勵開發性和政策性金融機構,對海洋基礎設施建設、海洋產業發展、海洋科技創新等項目給予中長期信貸、融資租賃、融資貼息等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海洋企業發行債券、上市融資和再融資。鼓勵省內金融機構推廣涉海保函、供應鏈金融等產品,拓展以海域使用權、在建船舶和知識產權等為抵質押擔保的貸款產品,發展信托、資產證券化等多樣化融資。

第三節開展試點示范

支持和鼓勵各地創新思路,先行先試,積極探索海洋強省建設新路徑新模式新機制。組織開展省級海洋產業發展示范縣創建工作,深化福州、廈門國家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建設,打造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和海洋資源保護利用創新實驗平臺。推動海洋特色產業園、海洋生態經濟示范基地、美麗漁村、美麗海灣(島)等建設。及時總結海洋強省建設中的先進經驗做法,樹立典型標桿,提煉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成果,適時在全省推廣。

第四節突出項目帶動

發揮重大項目對延伸海洋產業鏈、促進海洋產業集聚發展的支撐帶動作用,圍繞落實海洋強省建設主要任務,高標準建立海洋強省重大項目庫,科學策劃,動態調整,形成“謀劃一批、簽約一批、開工一批、投產一批、增資一批”的滾動發展態勢。加強項目實施管理,建立重大項目責任制,對《規劃》確定的重大工程、重大項目明確要求、落實進度、強化責任,確保海洋強省重大工程和重大項目順利實施。

第五節加強運行監測

加強海洋經濟運行監測與評估工作,探索創新海洋經濟統計核算制度,建立完善省市海洋生產總值核算體系。探索開展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指數和創新潛力研究。建立常態化海洋經濟運行監測數據管理、發布、共享機制,加快推進我省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服務保障體系和能力建設,綜合反映我省海洋經濟發展水平和成效,為宏觀決策提供科學支撐。

第六節加大宣傳引導

積極利用電視、廣播、報刊、互聯網等各類媒體,深入宣傳海洋強省建設的重大意義、重大政策、重大行動、重大工程、重大項目,及時報道海洋強省建設的成效、經驗和典型案例等,形成正確輿論導向,調動全社會參與支持海洋強省建設的積極性。開展黨政領導干部、企業家等各層面的專題培訓,進一步提升經略海洋的能力,強化海洋強省建設的使命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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