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2021-2023年)(全文) 發布時間:2021-06-12 10:04

中商情報網訊: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上海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2021-2023年)》,要求到2023年,本市科技成果轉化活躍度、技術轉移能力明顯提升,統一開放、功能完善、體制健全、平等高效的技術市場體系基本建成。技術市場合同成交金額超過3000億元,科研機構技術合同成交金額超過300億元,發展100家以上多模式、專業化的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培育3-5個科技成果轉化示范區、創新創業集聚區,匯聚3000名以上專業技術轉移人才。

上海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2021-2023年)

為持續促進本市科技成果轉化,建設更高質量、更強功能、更大規模的技術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和《上海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上海市推進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條例》等,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破除阻礙要素自由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打造高標準技術市場體系,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

(二)基本原則

市場配置,政府引導。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暢通要素流動渠道,提升技術市場要素配置能力,實現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優化。政府抓戰略、抓規劃、抓政策、抓服務,為技術市場繁榮營造良好環境。

全球視野,上海特色。借鑒國際技術轉移生態體系發展經驗,遵循技術轉移規律,發揮上海科技創新資源稟賦與市場要素資源優勢,加強與國際國內尤其是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地區)和長三角技術市場資源聯動協同,促進融通發展。

問題導向,提質增效。聚焦科技成果轉化全鏈條的薄弱環節,實施針對性、可操作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企業需求導向的技術轉移價值鏈,拉長板、補短板,分類施策、專業服務,逐步提高要素質量、提升科技成果轉化效能。

(三)工作目標

到2023年,本市科技成果轉化活躍度、技術轉移能力明顯提升,統一開放、功能完善、體制健全、平等高效的技術市場體系基本建成。技術市場合同成交金額超過3000億元,科研機構技術合同成交金額超過300億元,發展100家以上多模式、專業化的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培育3-5個科技成果轉化示范區、創新創業集聚區,匯聚3000名以上專業技術轉移人才。

二、主要任務

(一)提升企業創新能力

1.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促進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引導企業開放式創新,支持企業設立研發中心、專業化眾創空間、制造業創新中心等創新平臺;支持企業與高校開展產學研合作,共建各類合作基地。鼓勵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團隊可使用科技創新券采購專業化科技服務,創新成果經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后,相關企業可按照規定享受財政扶持資金、人才落戶等政策;強化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科技小巨人工程等政策支持。組織創新挑戰賽、科技成果直通車等國家級品牌活動,健全企業需求導向的“揭榜”機制。(責任單位:市科委、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稅務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委、市教委)

2.推動國企體制機制改革,激發創新活力。鼓勵國有企業加大科研投入力度,用好國資收益支持資金、在經營業績考核中將創新投入視同于利潤等政策。健全成果轉化收益分配制度,積極穩妥推進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和各類股權激勵試點,推動國企科技成果權屬改革,完善國有創投企業市場化運作實施細則。探索高校科技成果作價入股形成的國有股權分類管理制度,完善相關國有資產考核、退出機制。對在改革創新過程中勤勉盡職、未謀取非法利益的,出現符合容錯情形和條件且屬于容錯清單的行為,不做負面評價或進行減責、免責。(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教委)

(二)提升科技成果轉化運用能力

3.建立科技成果全周期管理制度,健全機制保障。高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等科研事業單位健全科技成果管理制度,形成科技創新和知識產權管理、科技成果轉化相融合的統籌協調機制,逐步建立科技成果披露制度,健全科研人員離崗或在崗創業實施細則。支持開展相關試點,推動有關單位開展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在建立相關制度、流程合規、相關負責人履行勤勉盡職義務、未謀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對探索性的轉化行為不追究決策責任;對因政策變化而造成的程序問題,允許對部分環節重新辦理;支持上海交通大學落實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專項改革試點實施方案。推動開展相關機制探索,在科技成果未有明確轉化意向之前,可將其視同科技資源進行管理;鼓勵籌資設立概念驗證基金;引導醫療衛生機構健全醫學領域成果轉化的路徑機制與服務模式。(責任單位:市科委、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知識產權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

4.加強技術轉移運營機構建設,提高轉化效能。科研事業單位應支持培育高價值專利、轉化高質量成果,統籌建立和健全技術轉移運營機構或部門,可在成果轉化凈收益中按照規定落實專項資金,獨立核算并用于技術轉移運營機構或部門的能力建設和人員獎勵,人員獎勵部分不受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限制;鼓勵單位采購第三方專業機構的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單位探索市場化運營機制。強化技術轉移人才崗位保障,支持科研事業單位自主設置技術轉移專業崗位,對業績突出的專業技術人員,在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晉升時可予以適當傾斜;對引進的高層次技術轉移服務人才,通過調整崗位設置難以滿足需求的,經市人力資源行政管理部門審批同意,設置一定數量的特設崗位,不受崗位總量、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限制。(責任單位:市科委、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知識產權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三)提升技術轉移服務能力

5.增強轉化載體支撐能力,服務創新全鏈條。支持研發與轉化功能型平臺建設,發揮各區作用,平臺所在區安排的運行資金,原則上不低于市級財政投入。優化考核評價機制,發揮平臺在技術溢出、資源開放和成果轉化中的作用。支持建設各類科技成果轉化載體,持續推動上海閔行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發展,加快“大零號灣”創新創業集聚區建設,推進有條件的區打造特色化科技成果轉化或創新創業集聚區,建設院士專家成果展示與轉化中心等,推進大學科技園成為高校成果轉化“首站”和區域創新創業“核心孵化園”,探索在張江高新區內推行“張江研發+上海制造”成果轉化與產業化模式。(責任單位:市科委、市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上海科創辦、相關區政府)

6.大力發展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擴大服務市場。深化技術轉移服務體系建設,建立技術轉移機構庫,支持其開展技術搜索、科技評價、概念驗證、技術投融資等專業服務,以及產業技術領域的技術轉移服務和跨境技術轉移服務,鼓勵眾創空間、投資機構、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拓展技術轉移功能。培育市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健全績效導向的評估機制,擇優給予后補助;績效評估結果符合相關規定的,納入市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備案,優先推薦申報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并可享受有關的人才政策等支持。(責任單位:市科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委組織部、市教委)

7.大力培育技術轉移服務人才,提升行業能級。發布上海成果轉化類緊缺人才開發目錄,建立技術轉移人才分類評價體系,暢通職業發展和職稱晉升通道。將技術轉移人才納入本市“優秀技術帶頭人”等人才計劃選拔范疇,支持引進海外高層次技術轉移人才,并納入“浦江人才計劃”。建立專業化、梯度化、本土化的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培訓與實訓體系,探索建設上海技術轉移學院,支持有條件的高校開設技術轉移相關課程,開展面向技術轉移的學歷教育、繼續教育。(責任單位:市科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委組織部、市教委)

(四)提升技術要素市場化配置能力

8.夯實相關交易場所功能,促進要素資源融通。支持上海技術交易所建設國家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產權交易機構,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技術轉讓、許可等運營服務。健全技術交易制度體系,推進本市科技成果登記制度與上海技術交易所交易服務聯動,探索技術權益登記機制,對未按約定轉化的市級財政資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建立必要的強制進場機制;推動上海技術交易所建立職務科技成果規范交易、進場免責的保障機制。吸引各類技術市場要素進場交易,鼓勵技術轉移機構對進場成果開展價值評估、技術交易等服務,鼓勵企業積極承接科技成果,實現在本市轉化孵化。持續推動上海知識產權交易中心、國家知識產權運營公共服務平臺國際運營(上海)試點平臺建設。(責任單位:市科委、市知識產權局、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

9.增強金融資本支撐,為成果轉化輸入資本動力。引導金融機構探索與成果轉化相適應的產品和服務創新,豐富投貸聯動融資服務模式,鼓勵金融機構為成果轉化拓展融資渠道。試點建立科技成果概念驗證引導資金,鼓勵投資機構、技術轉移機構等投資早期科技成果。促進知識產權價值實現,推動知識產權證券化試點。鼓勵企業通過科創板等資本市場融資發展,推動新技術、新產品、新市場快速發展。(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上海銀保監局、市財政局、市科委、市知識產權局、市國資委、市發展改革委)

10.完善布局國際技術轉移網絡,提升資源流動效能。發揮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的協同創新功能,拓展國際技術轉移通道。支持國家技術轉移東部中心搭建國際技術轉移渠道網絡,建立資源共用、利益共享的協同機制,服務科技企業、科研機構開展全球研發、技術轉移。強化“一帶一路”技術轉移服務渠道和平臺建設,支撐高質量發展。促進技術要素資源的跨區域流動,鼓勵上海技術交易所、上海知識產權交易中心、南南全球技術產權交易所等聯動發展,開展跨境技術交易服務;支持長三角四個技術市場協同,建立完善長三角一體化技術交易市場網絡;積極舉辦或參與具有影響力的專業論壇和展覽展示活動。(責任單位:市科委、市商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知識產權局、市教委)

11.完善技術合同登記政策,優化技術市場服務。落實技術合同政策,經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可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技術開發合同委托方符合條件的,按照規定予以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科研事業單位技術開發、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合同可按照有關文件規定提取獎酬金,獎酬支出不受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限制。優化技術合同登記制度,推進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審批權下放,探索技術合同登記告知承諾制,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加強技術合同登記與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等政策的銜接。健全技術合同登記服務網絡,加大對社會化登記服務機構的激勵力度,鼓勵各區出臺促進本區技術市場發展的配套政策。(責任單位:市科委、市教委、市國資委、市衛生健康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各區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健全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聯席會議協調機制,審議研究本市科技成果轉化的有關規劃、計劃,決定重大事項,解決重大問題。根據需要,由市科委牽頭召開各部門聯絡員會議,研究推進具體任務。(責任單位: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

(二)抓好政策落實。市財政、科技、教育、衛生健康等部門應建立健全促進成果轉化的考核評價機制。建立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成果轉化通道,強化財政資金支持成果的轉化應用。審計部門依法履行監督職責,促進政策落實。(責任單位:市科委、市財政局、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審計局)

(三)完善服務網絡。建設科技成果轉化公共服務平臺,做好相關要素資源、登記注冊、稅款繳納等“一站式”的咨詢服務。聯動各類技術轉移服務平臺和行業組織,形成全市技術市場服務節點“一盤棋”。(責任單位:市科委、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

(四)加強信息服務。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轉化監督評估機制,健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機構的年度報告制度,完善科技成果轉化全鏈條信息采集、跟蹤和評估機制。強化數據分析運用,加強與長三角技術市場數據互通。(責任單位:市科委、市教委、市財政局)

(五)加大宣傳力度。進一步加強對成果轉化創新模式、示范機構、專業人才等典型案例的宣傳,發布上海技術轉移白皮書,引導全社會關心和支持科技成果轉化,增強對技術轉移人才的價值認同感,努力營造尊重科學、崇尚創新、寬容失敗的社會氛圍。(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科委、市教委)

本行動方案自2021年7月1日起實施。

【招商情報庫】專注于資本時代招商引資,力求打造更便捷更高效的招商引資平臺,為廣大的招商人員、企業和投資人提供服務及最新最實用的招商引資信息。



報告庫會員(¥)199/年起售

海量行業報告和相關實用干貨寂集錦
開通報告庫會員
樂享更多下載,購買超值優惠

查看更多報告

掃一掃獲取
最新情報資訊

掃一掃免費
閱讀最新報告

特色服務推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