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關于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附原文) 發布時間:2021-04-01 09:55

中商情報網訊:甘肅省人民政府于2021年3月31日發布了《關于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為切實發揮招商引資對優化產業結構、培育增長動能、促進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作用,推動產業集聚發展,推進產業提質升級,打造經濟發展新優勢,更好地融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推動全省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經省委同意,提出以下意見。

一、實施招商引資突破行動

(一)實施千億產業招商突破行動。圍繞打造特色農產品、數字智能、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文旅康養、路衍經濟6個千億級產業鏈,從“建鏈、延鏈、補鏈、強鏈”需求出發,實施招商突破行動。由省政府分管領導牽頭,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抓總,實行“一項行動計劃、一套扶持政策、一個產業項目庫”的招商引資工作機制,推動產業鏈招商提質提效。支持市州聚焦特色產業,實施百億級產業鏈招商行動。(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廳、省科技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旅廳、省衛生健康委,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以下各項任務均需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落實,不再一一列出)

(二)實施百億園區招商突破行動。依托蘭州新區、榆中生態創新城和全省開發區(指經國務院或省政府批準,有明確地域界限的國家級和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海關特殊監管區以及省級工業集中區)等重大平臺和載體,制定招商引資突破行動計劃。支持國家級開發區實施擴區增容,引導各類園區根據產業優勢和功能定位走差異化、特色化、品牌化發展道路。(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廳、省科技廳、省商務廳)

(三)實施招大引強突破行動。緊盯世界500強、中國500強、民營500強等“三個500強”大型企業以及各類優質創新企業、行業隱形冠軍、細分領域小巨人等開展招商,推動在甘肅設立區域總部、制造基地、物流和結算中心等。加強與央企的重大項目合作,優化經濟結構,推動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信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旅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政府國資委、省經合局)

(四)實施承接產業轉移突破行動。積極承接中東部產業轉移,強化資本、技術、人才等核心要素配置,大力引進中東部農產品加工、先進裝備制造、高新技術、精細化工產業項目。與中東部經濟發達地區共建“飛地產業園”,提高經濟要素流通效率。(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工商聯、省經合局)

二、創新招商引資工作舉措

(五)突出規劃引領。遵循《甘肅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確定的產業布局和投資導向,進一步明確招商引資工作重點和發力方向,強化統一規劃,加強宏觀指導,推動形成錯位發展、優勢互補、良性互動的招商引資新格局。編制產業地圖,對產業現狀、企業資源、產業結構、行業方向等進行精細解讀,為精準招商提供數字化、可視化方案。繪制產業鏈圖譜,分析各重點產業發展方向、支撐平臺、承擔載體、龍頭企業和重點項目情況,明確產業招商路徑,開展產業鏈精準招商。(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省商務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旅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經合局)

(六)建立綜合信息庫。聚焦科技創新,建立前沿技術領軍企業、領軍人才庫,謀劃包裝對應的新風口項目。建立已投資企業和意向投資企業信息庫,分類推進在建項目和在談項目。圍繞傳統優勢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特色優勢產業,建立招商項目庫,動態管理入庫項目。建立優惠政策查詢庫,利用線上線下多種媒介宣傳推送,強化查詢便利性。(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合局)

(七)推行重大項目包抓。對新引進投資額10億元人民幣以上或合同利用外資額5億元人民幣以上的招商引資項目進行評審認定,對經認定的省級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實行領導包抓和協同推進機制,制定“一名領導、一個班子、一套方案、一張清單”推進方案,優先給予土地供給、財政獎補、要素保障等支持。(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廳、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旅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統計局、省經合局)

(八)構建招商網絡。發揮省政府駐外辦事機構、境內外商協會和境外商務代表處招商平臺作用,構建全球化招商引資引智網絡。探索招商引資數據資源云端共享,開展網上洽談、線上招商。圍繞現有企業引進上下游配套企業和項目,支持本土企業通過合作、參股、混改等形式以企招商。通過行業商協會、產業聯盟、科研院所、智庫、園區運營商等專業機構開展委托招商。對接國內外著名企業、高校院所在甘肅設立研究機構、研發基地,鼓勵省內企業與高校院所共建創新載體,實現招商引資與招才引智相融合的“雙招雙引”。發揮省內政府產業基金作用,鼓勵基金采取股權投資等方式參與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建設,推進以投促招。(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政府國資委、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經合局)

(九)加強節會招商。利用蘭洽會、“一會一節”、伏羲文化節、藥博會、“一帶一路”美麗鄉村論壇等省內重大節會平臺開展招商推介,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廣泛開展經貿合作。借助進博會、服貿會、廣交會、消博會等國家經貿節會和境內外展會的推介平臺,開展推介和投資洽談。(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文旅廳、省政府外事辦、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經合局)

三、推行項目要素供給新模式

(十)優先保障重大項目用地。加大省級統籌力度,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優先保障省級重大招商項目所需用地,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按比例計算后低于該項目實際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開發成本和按規定應收取的相關費用之和,應按不低于實際各項成本費用之和的原則確定出讓底價。以出讓方式供地,受讓人一次性繳納土地出讓價款有困難的,可以分期付款。鼓勵以長期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方式供應產業用地。全面推進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有條件的項目實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與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合并。(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省經合局)

(十一)高效配置生產要素。全力保障省級重大招商項目水電氣暖等生產要素供給,保證水電氣暖按期接入。在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投資界面延伸至用戶建筑區劃紅線,用戶不承擔建筑區劃紅線外發生的任何費用。從用戶區劃紅線連接至公共管網發生的入網工程建設,由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承擔的部分,納入企業經營成本;按規定由政府承擔的部分,應及時撥款委托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建設,或者由政府直接投資建設,減輕重大項目建設成本。全面放開省級重大項目參與電力市場交易,交易上網電價由發用雙方自主協商確定,支持國家級、省級開發區內企業集體與發電企業開展交易,降低交易上網電價。(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廳、省住建廳、省水利廳、省市場監管局、省電力公司、中石油昆侖燃氣有限公司、省通信管理局)

(十二)開展區域綜合評估。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在國家級經濟開發區、國家級高新開發區、國家級綜合保稅區(保稅物流中心),開展區域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調查評估、環境質量現狀評價和節能評價等區域評估。評估報告5年內有效,由落戶該區域內的項目免費共享。(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應急廳、省人防辦、省文物局、省氣象局、省地震局)

四、完善招商引資政策體系

(十三)發揮獎補政策激勵作用。對符合重點發展產業方向、投資額度大、產出效益高、示范帶動性強的重大項目企業給予激勵型獎補。設立落地投資獎,對投資額大的招商引資項目企業,省政府按照其投資額、綜合運營效益給予分檔獎勵。充分發揮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導向作用,對直接投資額大的外資項目給予支持。設立招大引強獎,對新引進的在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企業總部,經權威認定的“三個500強”和中國服務業500強企業總部機構,視其投資運營綜合效益和經濟貢獻情況,省政府給予一定獎勵。設立經濟貢獻獎,對省級重大招商引資項目,視其對地方財力的貢獻程度,可分檔獎補,由企業用于增加研發投入及投資再生產等;根據其高管、核心科技人員對地方的財力貢獻,給予相應獎補。凡來我省投資辦廠(包括扶貧車間)的重點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根據其對地方財力貢獻給予相應獎補。支持市縣政府充分使用財政獎補手段,在法定權限范圍內自主制定招商引資優惠政策。鼓勵市州對成功引進重大產業項目(房地產項目除外)的引進人(指企事業單位、中介機構、商協會等非考核主體和個人,公務人員除外),給予一定額度的獎勵。(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工信廳、省科技廳、省稅務局、省經合局)

(十四)實施股權投資。加大綠色生態產業發展基金、政府產業引導基金對招商引資企業的支持力度,有需求且符合基金投資條件和范圍的新投資省級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可申請由綠色生態產業發展基金給予不低于注冊資金10%的股權投資。(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信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旅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政府國資委、省委軍民融合辦)

(十五)落實稅收優惠。對從事《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60%以上的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從事循環經濟并認定為高新技術的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落實對部分民族地區減免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稅收優惠政策。(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稅務局)

(十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通過新設、并購等方式引進更多金融機構,構建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發揮“甘肅信易貸”、政銀企對接交流機制作用,引導金融機構加大招商引資項目支持力度。匯總金融機構名錄、特色融資信貸產品和政策性金融產品信息,依托“甘肅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精準推送企業。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直接融資。積極推廣應用“金稅寶”產品,支持納稅信用良好的中小企業融資。(責任單位:省金融監管局、省稅務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廳、省交通運輸廳、甘肅銀保監局、甘肅證監局)

(十七)提供人才引進保障。全面取消招商引資企業員工及其家庭成員的落戶限制,有落戶意愿的全部在當地及時落戶。持有居住證的,同等享受當地醫療、教育等公共服務政策。鼓勵市州為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高層次人才提供住房保障,減免房屋租金。(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住建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機關事務局、省稅務局、省經合局)

五、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十八)深化“放管服”改革。開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提質提標年活動,結合數字政府建設,推進“不來即享”政策擴面,推行政務數據和高頻電子證照共享應用,推動高頻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省內通辦”。在國家級開發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落實國家級開發區依法享受省級政府部門經濟管理權限、省級開發區依法享受市級政府部門經濟管理權限政策。開展“放管服”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專項整治。健全涉企歷史遺留問題受理、處置、化解等工作機制,實行臺賬管理和逐項銷號。(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作風辦、省商務廳、省經合局)

(十九)加快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對國務院和省政府核準目錄外的企業投資項目實行“不見面備案”,后續審批部門不得要求項目單位提供書面備案文件。堅持并聯審批、項目管家、綠色通道等做法,推行聯合評估、聯合勘驗、施工圖“聯合審圖”、企業投資項目“多評合一”,努力實現重大工業生產建設項目自向有關主管部門報送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圖(不含需進行消防設計審查的特殊建設工程)、40個工作日內完成評估。(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建廳、省自然資源廳)

(二十)推行項目代辦服務。強化招商引資項目代辦服務機構作用,成立實體化運行的市、縣招商引資項目代辦服務中心。暫時不能實行網上審批及服務的事項,要統一實行代辦服務。為重點企業、重大項目配備代辦專員,提供“全程式、跟蹤式、管家式”代辦服務。(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經合局)

(二十一)強化營商環境監督。完善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定期聽取民營企業意見機制,涉及民營經濟發展的重大決策出臺前聽取企業家意見。引入第三方評價機制,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商協會代表、新聞媒體記者和社會各界人士擔任營商環境義務監督員,對營商環境全方位監督。(責任單位: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六、健全招商引資體制機制

(二十二)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省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指導、調度和督辦作用,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省直部門和單位要堅持管行業就要管招商,按照責任分工進一步細化完善工作措施,研究制定相應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推進機制,配齊工作力量,根據工作職責承擔好產業鏈招商、項目落地推進等工作,確保各項任務落地見效。市縣黨委、政府落實招商引資工作主體責任,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抓、人大政協參與、各級部門聯動”的大招商格局。(責任單位:省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二十三)優化工作機制。圍繞項目謀劃、落地、跟蹤全過程,進一步優化工作機制。健全規劃布局、環境準入、項目評估等工作機制,提升招商引資精準性;健全領導包抓、項目代辦、要素保障、資金獎勵等機制,加快推進招商引資重大項目落地;健全監督檢查、成效評價等機制,強化招商引資工作跟蹤考評。(責任單位:省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二十四)強化督導考評。省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科學設定招商引資成效評價指標,對簽約項目落地情況進行“月跟進、季評價、年督查”。邀請省政協和各相關單位對招商引資工作跟蹤問效,對各市州、各部門產業鏈招商、行業招商、項目落地等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政協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合局)

(二十五)健全保障機制。健全市縣招商引資機構,選派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優秀干部充實到招商部門。把招商引資工作作為培養、選拔干部的重要陣地,把招商引資工作實績作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參考。強化招商引資工作經費保障,各級財政每年預算安排招商引資經費,確保招商引資工作全面開展。(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省商務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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