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征求意見稿)(全文) 發布時間:2021-03-19 17:07

中商情報網訊:3月19日,深圳市生態環境局發布《深圳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深圳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征求意見稿)要求到2025年,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典范取得顯著進展,生態環境質量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質量保護深度融合的綠色發展路徑基本確立,建成“近者悅、遠者來”的生態之城。同時要求推進產業綠色轉型發展,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

深圳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開啟美麗中國典范建設新征程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第一個五年,是深圳實現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第一階段發展目標的五年,是牢牢抓住重大戰略機遇、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邁向新臺階的關鍵五年。必須準確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更高標準、更嚴要求、更實舉措率先打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典范。

第一節“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成就

“十三五”時期,深圳市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始終保持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戰略定力,堅定不移推動高質量發展,毫不動搖打好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全面完成“十三五”確定的目標任務。“十三五”時期是全市生態環境保護事業發展最好的五年,人民群眾生態環境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顯著增強,為率先打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美麗中國典范奠定了堅實基礎。

第二節“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面臨挑戰與機遇

盡管“十三五”期間我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顯著成效,但是對照美麗中國典范建設的目標,對標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的熱切期盼,全市生態環境改善成效還不穩固,與市民期盼的“美麗深圳”仍有差距。隨著城市規模繼續擴大,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將逼近上限,生態環境保護的深層次矛盾沒有根本改變。

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新時代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十四五”時期,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將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在深圳經濟特區成立40周年之際,國家又賦予深圳新的使命,為深圳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供了新機遇。

第二章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第一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深圳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準確把握新發展階段,堅決貫徹發展理念,服務新發展格局,搶抓“雙區”建設和深圳綜合改革試點重大歷史機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率先打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典范奠定堅實基礎。

第二節主要目標

到2025年,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典范取得顯著進展,生態環境質量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質量保護深度融合的綠色發展路徑基本確立,建成“近者悅、遠者來”的生態之城。

第三章加快綠色發展轉型,全面推動高質量發展

加速綠色產業培育發展,推動綠色技術創新應用,健全綠色金融服務體系,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積極應對氣候變化,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低碳轉型,加快建設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

第一節加速綠色產業培育發展

推進產業綠色轉型發展。加快構建綠色制造體系,支持企業開展綠色設計、開發綠色產品、建設綠色工廠、打造綠色供應鏈,全面推動綠色制造水平提升。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興技術與制造業深度結合,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先進制造業基地。持續推動服裝、家具、印刷等傳統行業改造升級,在重點行業推行“一行一策”,全面提升發展質量和環境治理水平。嚴格實施“雙超雙有”企業強制清潔生產審核,加快淘汰高消耗、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的工藝和設備。

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發展壯大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綠色低碳、海洋經濟等產業,打造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增長新引擎。培育先進制造業集群,提升新型顯示器、人工智能、智能裝備制造三大國家級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競爭力,打造先進制造業集群。

加快培育和發展節能環保產業。圍繞新能源汽車、可再生能源、高效儲能等生態環保核心業態、關聯業態,實施生態環保產業倍增發展計劃,培育龍頭骨干企業和典型示范企業。著力提高節能、環保、資源循環利用等綠色產業技術裝備水平,加大工業、建筑、交通等重點領域節能環保技術裝備應用力度。大力推進廢物智能處置系統、生態環境立體監測網絡、智慧環保監管系統等新型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擴大生態環境基礎設施有效投資。培育發展節能和環境服務業,進一步支持生態環境修復、綠色認證、環境物聯網等新興環保服務業發展,推進節能環保產業基地建設,推動先進環保技術及服務應用示范。

第二節推動綠色技術創新應用

構建以市場為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強化企業綠色技術創新主體地位,完善創新主體動力機制。激發高校、科研院所綠色技術創新活力,推進“產學研金介”深度融合。強化對重點領域綠色技術創新支持,鼓勵和支持各類創新主體開展新能源、節水節能、污染減排、綠色建筑、綠色交通、綠色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等領域以應用為導向的研發活動。

推動綠色技術創新成果轉化示范應用。鼓勵和支持各類創新主體組建創新載體建設,充分發揮科技創新載體服務企業創新、推動產業升級、促進創新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制定發布綠色低碳技術推廣目錄,引導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方向。建立和完善綠色低碳技術、產品研發和推廣機制,加強財政、稅收、金融等對低碳技術應用或低碳項目建設的政策支持,加強技術集成和示范,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與推廣應用。

第三節健全綠色金融服務體系

完善綠色金融政策。推廣國家綠色金融標準,支持制定國家綠色金融標準配套制度或者補充性地方綠色金融標準。建立健全綠色投資評估制度,推動金融機構對投資項目主體提供的環境影響評價相關報告進行評估,對其環境風險管控能力和投資項目環境效益進行評價。穩步推進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實施綠色保險保費補貼,完善綠色保險增信機制。

創新綠色金融服務。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綠色信貸品種,創新綠色供應鏈、綠色園區、綠色生產、綠色建筑等綠色信貸品種。創新綠色保險產品和服務,開展綠色建筑質量保險、綠色產業產品質量責任保險以及其他綠色保險業務。支持信托金融機構采用多種方式和形式,為綠色企業提供金融服務。鼓勵金融租賃機構開展綠色資產、大型成套設備等固定資產融資租賃業務,支持企業綠色運營。支持金融機構開展環境權益抵押和質押融資業務。推動建立綠色綜合金融公共服務平臺,整合綠色金融相關的投融產品和服務,為綠色企業和行業提供融資便利。

第四節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

探索生態資源價值實現機制。實施生態系統生產總值核算制度,健全生態系統生產總值(GEP)核算方法體系,擴大GEP核算范圍,探索GEP核算應用路徑。建立生態產品市場定價、信用、轉化和交易體系,探索沙灘資源等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

健全自然資源保護管理機制。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開展重要生態空間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清晰界定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產權主體。創新高度城市化地區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等自然資源保護利用新模式,推行耕地分類分級管理,推動農用地復合利用,發展多功能復合的現代都市農業。

第五節積極應對氣候變化

創新推動低碳試點示范。開展氣候投融資試點,建設深圳國家氣候投融資促進中心和國家自主貢獻項目庫。健全碳排放權交易機制,深化碳交易在交通、建筑等領域的協同減排作用,有序擴大市場覆蓋范圍。研究建立基于“互聯網+大數據”、涵蓋核證減排量交易機制和綠色積分商業激勵機制的“碳普惠”制度,引導小微企業、社區家庭和個人積極踐行綠色低碳行為。大力推進區域、社區、園區、企業等各類近零碳排放區示范工程試點,鼓勵基礎較好的城區開展碳達峰試點、碳中和試點和碳匯試點。

提升城市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加大對現有基礎實施的維護或改造,提升電力、交通、通訊等關鍵生命線系統的氣候防護能力,加強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氣象風險預警管控和應急聯動,建設支撐適應氣候變化的信息共享平臺。通過保護、恢復和改善土地、海洋等資源管理的方式,提升自然生態系統的氣候韌性和生物多樣性,增強生態系統固碳功能,提升各類自然資源碳匯水平。

第四章以協同防控為主軸,鞏固提升大氣質量

堅持源頭防治、綜合施策,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以臭氧防控為重心,以PM2.5協同控制為主線,加快補齊臭氧治理短板,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治理,推動臭氧步入穩定下降通道,PM2.5濃度實現持續降低,使“藍天白云、繁星閃爍”成為常態。

第一節推動大氣污染精準科學防控

深入推進臭氧治理。制定加強臭氧控制持續改善空氣質量行動計劃,統籌考慮臭氧污染區域傳輸規律和季節性特征,加強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領域、重點行業治理,強化分區分時分類差異化精細化協同管控。

優化污染天氣應對機制。加強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能力建設,提高臭氧和PM2.5預報準確率。建立大氣環境質量監測與污染源監控聯動機制,實現污染成因快速識別及污染源精準管控。健全污染天氣預警應急啟動、響應和解除機制,逐步明確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的實施范圍。完善污染天氣區域聯合預警機制,探索開展污染天氣重點污染源區域聯合管治,強化監督定點幫扶,推動應急措施落實落細。

提升大氣污染科學治理能力。完善現代化環境監測體系,建立“空天地”一體化大氣觀測網,加快重點污染源監測體系建設。推進區域和城市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與更新工作常態化,建立重點污染源動態排放清單。開展臭氧形成機理研究和源解析,推進臭氧和PM2.5協同治理科技攻關。開展重點任務、重點項目實施情況和污染防治成效跟蹤評估,動態調整優化大氣污染防治方案。

第二節加強工業污染源治理

深入推進重點行業VOCs治理。嚴格控制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污染排放,嚴格限制新、改、擴建生產和使用高揮發性有機物原輔材料的項目。強化工業VOCs治理,大力推進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源頭減排,推動園區建設集中涂裝中心等VOCs集中高效處理設施。推進重點企業/園區VOCs排放在線監測建設,落實“源頭-過程-末端-運維”全過程管控,強化企業治污指導幫扶和執法監督。優化涉VOCs工業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程序,完善VOCs總量控制制度及排放清單動態更新機制。

強化電廠和工業鍋爐排放治理。持續推動天然氣鍋爐實施低氮燃燒改造。嚴密監控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進一步提升電廠污染治理水平。探索建立鍋爐、電廠污染物排放地方標準體系。

第三節深化移動源污染防控

深化機動車污染防控。調整車輛排放結構,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結合促進汽車消費政策鼓勵老舊車置換為清潔能源車輛。推動城區物流電動化,加大“綠色物流區”執法力度。根據國家標準頒布情況,實施最嚴格的機動車排放標準。加大在用車排放監管力度,建立基本覆蓋全市的尾氣排放遙感監測和黑煙智能監控網絡,推動非現場執法。加強油氣排放監管,全市加油站實現油氣回收在線監控。

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治理。提升非道路移動新機械準入條件,全面實施非道路移動機械國四排放標準。開展柴油非道路移動機械尾氣排放整治工作,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申報登記監管和尾氣監測處罰機制建設。

推進船舶污染防治。繼續推進綠色港口建設,強制靠港船舶使用岸電或轉用低硫燃油。加強船用油品質量監管,內河及江海直達船舶應全部使用符合新修訂的船用燃料油國家標準要求的燃油,嚴禁使用超標燃油。推動新增港作船使用天然氣或電力等清潔能源,探索開展柴油客輪、港作船、公務船舶等船舶LNG改造,加快推動深圳海上國際LNG加注中心建設。

第四節強化面源污染防控

持續強化揚塵污染治理。全面落實工地揚塵“7個100%工治理措施,建設用地面積大于5000平方米的建筑工地、混凝土攪拌站、砂石建材堆場安裝TSP在線監測裝置和視頻監控系統。提高城市道路保潔標準和機掃比例,采用高壓沖洗與機掃聯合作業,提高道路沖洗、灑水、清掃頻次。擴大城市道路揚塵動態保潔范圍,逐步推廣至非主干道。持續開展裸露土地治理,實現具規模的裸地“清零”。

加強生活及其他面源污染控制。強化餐飲源污染排放監管,大中型餐飲項目安裝油煙在線自動監控設施,督促餐飲單位每季度對油煙凈化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加強餐飲服務場所檢測與督查。全面禁止露天生物質燃燒,納入網格管理,開展露天焚燒巡查。

第五章強化水生態修復,持續提升水環境質量

以水生態環境改善為核心,統籌水資源利用、水生態保護和水環境治理,污染減排與生態擴容兩手發力,持續鞏固提升水污染防治管理成效,大力推動水生態修復,推進“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努力實現“清水綠岸、魚翔淺底”。

第一節加強水資源供給保障

嚴格飲用水水源保護。加強深圳市境外引水工程水質監控,推動視頻監控數據共享,建立供水網絡上下游水質數據互聯互通機制。加強水質監測能力建設,增加水庫采樣點與監測頻次。持續開展飲用水源地環境狀況評估,穩步推進飲用水源水質保障工程和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面源治理。開展深圳市飲用水源水質環境基準研究,推動水庫水質全面摸底調查。建立飲用水源地突發污染事故預報預警機制,完善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增強水源地風險應急響應及處置能力。

加強水資源節約與循環利用。健全節水政策法規和指標標準體系,強化用水總量和強度控制,完善規劃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及節水評價制度,建立城市節水管理長效機制。加強供水管網漏損管控,強化城市居民、工業、公共機構、高耗水服務業等各領域節水管理,提高行業用水效率。深入開展節水載體創建,推動城區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加大力度實施非常規水資源利用工程,推進再生水、雨水用于工業園區、城市綠化和清洗雜用、生態環境補水,實現“優質優用、低質低用”。

第二節深化水環境綜合治理

施行最嚴格的污染源監管。建設一批示范工業園區,鼓勵園區建設廢水集中處理設施。實施餐飲食街、汽修洗車、農貿市場、垃圾轉運站等涉水污染源整治,強化排水許可管理與日常巡查排查,實現源頭污染削減與長效治理管理。開展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全面摸清入河(海)排污口底數,實施規范化管理,形成權責清晰、監控到位、管理規范的入河(海)排污口監管體系。

構建全收集全處理治污體系。構建“源頭減排-過程控制-末端治理”的系統治污體系,全面完善排水系統建設,實現污水全量收集、全面達標處理。調查雨污分流管網覆蓋盲區,持續推進管網修復與改造,實現管網健康運行。開展全市箱涵高水位運行普查,重點對雨天溢流風險區開展截污/初雨箱涵系統低水位運行專項工作,系統開展精準截污與調度工程,推動污染雨水全過程治理。全面評估各支流流域雨污分流工程質量,取消支流汊流“總口”,實現清污分離全覆蓋。推進“一廠一策”系統化整治,精準開展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工程,解決污水處理能力片區不均衡問題。

持續深化河流綜合治理。深化創新河長制湖長制,強化河湖監管,推進“智慧流域”建設,健全部門協同、全民參與工作機制,實施河湖全流域、全要素、全聯動管理。強化重點河流水質目標管理與跨界斷面監測預警。科學優化河湖監測指標,結合深圳市污染特征,開展優先控制污染物監測。加強入河污染精準溯源治理,完善水質數據分析應用能力,提升水質數據的智慧管理與分析應用水平,增強綜合評估、精準預測、污染溯源、靶向追蹤能力。

第三節大力推動水生態修復

加強水生態環境調查與評估。建立水生態環境監測體系,開展河湖水生態健康調查評估,摸清主要河湖生態健康本底。

強化河湖生態流量保障。探索建立以水質改善為基礎、統籌開發建設需求的水生態流量保障機制。對茅洲河、觀瀾河、龍崗河、坪山河、深圳河流域和主要入海河流因地制宜實施生態補水,結合利用人工或天然濕地提升水質凈化廠出水,提高補水質量。

推進河湖水生態環境修復。依托“千里碧道”建設,恢復河湖岸線自然狀態,系統打造水生態廊道。研究構建城市建成區河流、南方典型雨源型河流、入海口感潮河段水生態修復標準技術體系。因地制宜恢復水生植被,探索恢復土著魚類和水生植物,打造“有河有水、有草有魚、人水和諧”的生態型河流。持續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實現單個項目達標向片區達標的轉變,全力打造大、中、小海綿城市生態格局。

第六章推進陸海統籌治理,加快建設美麗海灣

以保護與建設“美麗海灣”為統領,堅持陸海統籌、系統治理,嚴守海洋生物生態休養生息底線,持續改善近岸海域生態環境質量,防范和降低海洋生態環境風險,打造“碧海銀灘”的親海人居環境,助力建設具有國際吸引力、競爭力、影響力的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第一節堅持陸海統籌污染治理

加強陸源入海污染控制。開展海洋環境污染基線等基礎調查,評估“四灣一口”環境本底及污染狀況。貫通陸海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推進海岸帶精細化規劃管理,嚴格落實涉海項目環境準入標準。以海洋環境容量為約束,實施“西削東控”的入海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持續削減珠江口、深圳灣入海污染物排放總量,推動西部海域水質改善。構建入海排口分類管理制度,開展入海排口定期巡查和溯源整治。建立健全陸海聯動監測體系,實現海洋生態環境“一張圖”精細化、信息化管理。

加強海洋生態環境風險防控。開展海洋生態資源調查監測、海洋生態災害預警監測。編制深圳赤潮災害應急處置方案,提升赤潮災害應急處置能力。推動壓艙水外來入侵物種防范治理。開展涉海風險源排查,建立涉海風險源清單和管理臺賬,完善海洋生態災害應急預案和應急響應體系建設,提升重點海域海洋環境突發事故監測識別、響應及應急處置能力。實施海洋氣象災害監測及風險預警能力提升工程,增強海洋防災減災救災能力。

第二節加強海洋生態保護修復

嚴格海洋生態保護監管。落實海洋生態空間和開發利用空間管控要求,嚴守海洋生態保護紅線。實施最嚴格的圍填海管控,除國家重大戰略項目外,禁止新增圍填海項目。合理規劃利用岸線資源,嚴格落實自然岸線保有率管控目標,以分類分段功能管控為抓手推進精細化管理,推進深汕特別合作區協調港-城-園發展關系,以紅海灣為重點打造海岸帶保護與利用綜合示范區。

加強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開展海洋生態本底調查,建立健全海洋生物生態系統監測評估網絡體系。加大內伶仃島等海島珍稀動植物資源及海洋生態環境的保護力度。推動大鵬灣海洋牧場示范區建設,在重點海域實施生物資源增殖放流計劃,恢復海洋漁業資源。

推進海洋生態系統修復。持續推進紅樹林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開展紅樹林保育修復工程。開展福田紅樹林保護區內物種和資源普查與監測。加強珊瑚礁生態系統保育,推進多類型、多層級、多功能的濱海濕地公園建設。開展海岸帶生態系統現狀分析及生態修復可行性研究,推動人工岸線生態化改造,實施海洋生態修復區域效果評估。

第三節推進“美麗海灣”建設

打造“美麗海灣”示范引領。加強海灣生態環境保護,著力保障海灣生態安全,提高生態風險預防和抵御能力。加強陸海功能協調,集約節約利用海洋資源,全面提升海灣發展質量。持續推進“美麗海灣”建設。

提升美麗海灣親海品質。整體布局全市親海空間,明確各親海空間功能定位,引導親海空間系統化、高標準建設。統籌環境保護要求和公眾親海需求,加快制定海水浴場、海濱公園等親海空間管理辦法,規范親海空間管理。提升親海空間公共服務,完善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推進濱海碧道建設,打造高品質親海平臺。充分調動社會力量,豐富市民親海愛海活動途徑。

弘揚美麗海灣海洋文化。實施海洋文化舊址、漁港漁村改造,保護和弘揚特色海洋文化。建設一批高標準高質量的海洋文化公共設施,創造豐富多彩的海洋文化生活。加強公眾海洋教育,發展優質海洋科普教育基地,推動海洋科普教育。注重海洋文化宣傳,舉辦海洋文化主題活動。

第七章強化生態保護監管,筑牢生態安全格局

堅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統籌推進綠色空間開發,開展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強化生態保護監管,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筑牢生態安全格局,提升生態系統服務功能。

第一節統籌推進綠色空間開發

統籌城市空間合理利用。以自然生態為城市建設發展基底,依據生態格局統籌生產生活布局,加強自然生態用地及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用地保障。以國土空間規劃為抓手,統籌引導城市空間管控和合理利用,優化“一核多心網絡化”的組團式空間結構。將綠色發展理念應用于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著力推動重點區域綠色開發建設,打造宜居宜業宜游的空間保護與開發典范。

穩固生態安全格局。完善全域生態空間結構,筑牢區域生態安全屏障。實施“山海連城”計劃,構建通山達海的生態廊道網絡系統。推進綠道、碧道、森林步道、濱海生態景觀帶建設,推動“藍綠空間”形成有機整體。合理設計城市通風廊道,構建有利于污染物擴散的區域空間格局,擴大生態環境容量。在城市開發邊界外劃定生態單元和農業單元,實施自然生態空間精細化管理。

強化空間開發環境管控。完善“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加強“三線一單”在政策制定、環境準入、園區管理、執法監管等方面的應用。健全環境影響評價等生態環境源頭預防體系,開展重大產業布局和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影響評估,開展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改革試點。

第二節強化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

推進重要生態系統修復。開展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調查,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科學確立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目標體系和主要任務。按照系統修復、分類施策、因地制宜的原則,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生態要素,實施重大系統性生態修復工程和重要生態廊道節點修復工程,推進區域綠地、河湖水系、退化濕地生態修復。

提升綠地生態服務功能。推進各級公園建設,持續打造“公園之城”,加強城市公園綠地、城郊生態綠地、綠化隔離地等建設,構建高質量城市綠色空間體系,形成可達、親民的綠色開敞空間,建成國際一流的生態園林城市。加快推進公共綠地和公共設施復合用地建設,積極推廣立體綠化,增補微型綠色空間,多方位、多途徑增加城市可視綠量。

第三節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管理

健全生物多樣性保護機制。建設并定期更新野生動植物與重要物種棲息地、原生境數據庫,加強野生動植物保護監督。定期開展全市生物多樣性調查評估,評估重點物種受威脅狀況,識別生物多樣性保護關鍵區域,發布深圳市生物多樣性保護白皮書。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宣傳教育,強化現有博物館、展覽館等自然科普能力建設,推動建立生物多樣性保護全民參與機制。

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工程。編制深圳市重點保護動植物名錄,建立受威脅物種及珍稀瀕危物種調查監測網絡,納入全市生態監測體系。制定受威脅物種保育計劃并開展保育工作,加強對深圳特有種和極小種群的就地保護和遷地保護,適當開展野生動物人工繁育與野外放歸。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開展重要生態廊道建設和重點物種棲息地、原生境的保護與修復。

推進遺傳多樣性保護管理。加強野生動植物遺傳資源數據庫建設,依托現有資源建立本地物種和特有種標本和基因庫,開展生物遺傳資源和生物多樣性相關信息的調查、登記和數據庫建設,加強物種遺傳資源數據的集中管理與共享。

第八章深化土壤污染防治,加強農村農業環境治理

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防控結合,協同推進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系統防治,保障土壤和地下水環境安全。深化農村農業環境綜合整治,持續推進鄉村生態環境改善,助力鄉村生態振興。

第一節推進土壤安全利用

加強重點污染源監管。動態更新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落實新改擴建項目土壤環境影響評價、污染隱患排查、自行監測、拆除活動污染防治等制度,依法在排污許可證中載明土壤污染防治要求。強化重金屬污染防控,持續推進涉鎘等重點行業企業污染源排查與整治,建立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單。嚴格執行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總量控制要求,嚴控土壤和地下水新增污染。

健全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監管機制。實施建設用地分用途管理,健全建設用地土地規劃、出讓、用途變更、轉讓、收回、續期等全生命周期的多部門聯合監管機制,在土地流轉政策中落實土壤環境保護相關要求。探索土壤污染源頭預防、風險管控、安全利用、治理修復、強化監管等綜合防治模式。

加強農用地分類管理。完善農用地土壤環境分類制度,健全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動態更新機制。加強農用地重點地塊監測,健全耕地土壤污染預防、安全利用、風險管控制度。建立農業投入品廢棄物有償回收處置網絡體系,推動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加強農用地白色污染治理。

加強飲用水水源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土壤環境風險評價方法研究,探索構建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技術體系。針對可能威脅飲用水水源安全的潛在風險地塊,開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源解析,加強潛在風險地塊土壤、地下水及周邊水庫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采取風險管控措施,保障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安全。

第二節強化地下水環境風險管控

嚴格落實地下水環境分區管控。完成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劃定,形成地下水污染分區、分類防控體系,提出地下水污染分區防治及污染源分類監管措施。嚴格執行地下水禁采區和限采區劃分方案,加強地下水資源保護。建立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體系,全市地下水環境質量穩定向好。

強化地下水污染源監管。健全地下水環境監測網,加強地下水考核點位污染溯源解析,持續推進工業集聚區、加油站、高爾夫球場及周邊地下水基礎環境狀況調查。加強地下水重點污染源監管力度,探索城市區域地下水環境風險管控模式,強化高風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垃圾填埋場和危險廢物處置場等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

推動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強化地表水與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開展地表水、海水與地下水交互影響研究;加強管網維護和管養,減少管網下滲污染地下水;加強農業灌溉用水監測監管,有效降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輸入。強化土壤與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中同步落實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定期公布環境風險大、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場地清單,開展修復試點。

第三節加強農村農業環境治理

加強種植業面源污染防治。繼續推動化肥農藥施用減量增效,深入推進測土配方施肥和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與全程綠色防控。加強農業投入品規范化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系統,完善廢舊農膜、農藥、肥料包裝廢棄物等回收利用制度,保護農業生態環境,促進農業綠色發展。切實加強秸稈禁燒管控,加快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優先開展就地還田。強化農田退水生態治理及監管,減少化肥農藥流失,控磷降氮,嚴防種植業面源污染。

推進畜禽養殖規范化建設。以深汕特別合作區為重點,結合區域國土空間規劃、動物檢疫、公共衛生、環境保護等實際情況,分類指導,對非禁養區畜禽養殖依法依規進行整改、清退等,規范畜禽養殖管理。發展生態養殖模式,實現糞污物無害化、資源化處理。

加快推進農村生態環境整治。持續開展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狀況評估,推動落實水源保護區標志設置和隔離防護建設。完善村莊垃圾收集點建設,健全戶分類、村收集、鎮轉運、集中處理的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體系,鼓勵開展農村垃圾源頭分類處理和資源化利用,不斷提升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水平。

第九章強化全過程管控,有效防范環境風險

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建立健全環境風險防范體系,全面提高環境風險防控和環境應急處置能力,切實維護生態環境安全,全力保障健康安全的人居環境。

第一節推進“無廢城市”建設

提高生活垃圾處理處置能力。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完善分類體系建設,高標準推進廚余垃圾及其他各類別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完善玻金塑紙、廢舊織物等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機制及監管體系,構建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等廢棄產品逆向回收利用體系。推進生活垃圾處置項目及飛灰無害化處置設施配套建設,實現原生垃圾零填埋。推進鹽廚余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全面提高全市廚余垃圾處理設施資源利用能力。

提升建筑廢棄物利用處置能力。編制深圳市建筑廢棄物治理專項規劃,統籌落實深圳市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設施規劃建設實施方案。推進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設施建設,推動工程渣土綜合利用試點建設,鼓勵拆除工程實施建筑廢棄物資源化綜合利用。完善建筑廢棄物限額排放制度,推行排放核準、電子聯單、信用管理等制度,推廣綠色建筑、綠色施工。

健全市政污泥無害化處置體系。加快水質凈化廠污泥干化處理設施建設,推進污泥就地深度減容減量,開展污泥管道輸送脫水處置一體化項目建設研究。推動河道疏浚底泥和通溝污泥協同無害化處置。開展污泥本地應急處置研究,構建污泥綠色轉運、儲存及應急體系。落實異地處置污泥監管,建立健全覆蓋污泥產生、貯存、轉運及處置全過程的監管體系。

完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利用處置體系。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建設綠色制造體系,落實清潔生產審核,實現工業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推進工業固體廢物分類收集、分類貯存、分類處置規范化管理,全面提高垃圾焚燒廠、燃煤電廠爐渣資源化利用率。健全園區環境管理制度,完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分揀暫存體系建設。推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電子聯單管理,完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監管臺賬,提升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

實施危險廢物收運處理全過程管控。健全危險廢物收運體系,實施危險廢物收集容器和運輸車輛標準化更新。提升危險廢物信息化監管能力和水平,建立危險廢物智慧監管平臺,通過數字化收運聯單、運輸車輛監管、視頻監控等手段,實現危險廢物的產生、貯存、運輸、處置全過程閉環智慧化管理。修訂重點行業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引,研究制定危險廢物產廢企業源頭減量激勵政策,鼓勵危險廢物產生量大的企業自行配套建設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

加強醫療廢物應急處理能力建設。推進深圳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老舊設施更新,提升醫療廢物安全處置能力和污染防治水平。持續做好全市醫療廢物廢水、廢氣監管,落實“一對一”監管服務。全面提高全市醫療廢物應急處理能力。制定醫療廢物應急方案,加強突發事件或疫情下醫療廢物應急處置風險防控。

第二節加強環境風險管控體系建設

加強危險化學品環境風險管控。對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或者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嚴格執行與居民區安全距離等有關規定。做好危險化學品運輸、儲存、使用環節的風險評估,完善風險防控體系。嚴格廢棄危險化學品安全處置,加強廢棄危險化學品收運、貯存、處置規范化管理。

嚴格涉重金屬污染管控。推進涉重金屬行業企業重金屬減排,動態更新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全口徑清單。加快推動涉重金屬企業入園集中治理,支持電鍍、線路板等企業入園發展。嚴控重點重金屬環境準入,對新、改、擴建涉重金屬行業建設項目實施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減量置換”或“等量替換”。

加強核與輻射監管及應急管控。強化核與輻射源頭監管,實施放射源、射線裝置及電磁輻射設備的申報登記和許可管理,加強廢舊、閑置放射源的收貯監督,從源頭控制和防范安全隱患。

第三節強化環境風險應急管理

持續完善環境風險防范體系。強化企事業單位環境風險防范主體責任,建立風險分級分類管控體系,制定相關技術標準與指南,推動重點行業、企業環境風險評估和等級劃分,提高企業安全風險防控水平。

建立健全環境應急管理體系。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多層次預案體系,健全生態環境風險動態評價和管理機制。定期開展企事業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專項整治。強化政府、企業預案管理,規范落實環境應急演練和培訓。

全面加強環境應急能力建設。推動建設環境應急和物質儲備庫,全面提高環境風險防控能力和環境應急處置能力。建立應急處置資源清單,推進先進設備或技術在環境應急事件中的使用,提升環境應急能力。

第十章營造寧靜生活環境,加強生態環境健康管理

以環境健康管控為重點,加強物理污染、新污染物等防控體系建設,優化調整監測網絡,推進源頭預防措施,通過綜合施策,有效防控噪聲治理監管,持續完善光污染防治管理體系,建立健全新型污染物管控機制,營造寧靜和諧的生活環境。

第一節持續加強噪聲污染防治

提高聲環境綜合管理水平。編制噪聲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合理制定管理方案。完善全市聲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升級噪聲自動監測網絡,拓展監測項目,逐步建成覆蓋全市主要區域、道路、建筑施工和居住區,實時響應的聲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網絡。創新噪聲執法監管手段,推廣遠程喊停、無人機執法等監管方式,在特定區域和時段嚴格實施禁鳴、限行、限速等措施。

加強噪聲源頭預防。合理劃定建筑物與交通干線的噪聲防護距離,并提出相應的規劃設計要求。提高綠色建筑發展要求,強化聲環境質量控制,重點推動大型公共建筑落實綠色建筑相關規范的允許噪聲級和隔聲標準。

強化施工噪聲監管。完善施工噪聲高效管理機制,規范施工作業時間管理要求,加強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施工單位信用管理機制,嚴格落實施工噪聲污染執法。建立施工機械登記制度,強化高噪聲施工設備管理。定期公布限制使用高噪聲施工工藝、設備、設施名錄,以及推薦使用的低噪聲施工工藝、設備、設施名錄。提高施工噪聲污染防治技術水平。

推進交通噪聲治理工程。持續開展交通噪聲污染嚴重區域篩查,制定并落實既有道路的交通噪聲污染治理計劃。道路改造過程中,可通過低噪聲路面材料及技術的應用、提升路面平整度、種植綠化帶等綜合措施降低道路交通噪聲。加強現有道路養護與管理,及時修繕破損路面、松動窨井蓋等,保障道路正常通行。

完善工業和社會生活噪聲管理。嚴格執行聲環境功能區建設項目準入要求,加強工業噪聲污染管控。規范客貨流集中區域噪聲管理,優化車流、人流通道設置,通過限制裝卸貨物時間和規范裝卸貨操作,減少對周邊敏感建筑物的噪聲影響。規范固定設備噪聲源管理,開展全市固定設備噪聲源自查,建立管理臺賬。

第二節積極探索光污染防治

健全技術規范與管理體系。制定出臺涉光污染的規范性文件,明確界定光污染、防治措施、管理職責等,完善光污染防治監督管理體系,保障市民的合法環境權益。

加強光污染防治研究。開展全市光污染調查,優先調查居住區、學校、醫院以及生態保護區光污染情況。適時開展城市光環境對人及城市微環境影響研究以及光污染對生態系統影響的調查研究,開展暗夜保護調查和研究。

強化光污染管控。深化落實《深圳市城市照明管理辦法》,在優先管控光污染居住區域,禁止設置LED廣告顯示屏,限制景觀照明燈開閉時間。嚴格限制上射光通量,在生態保護區優先推廣上射光通量為零的燈具,居住區、商業區等在保障照明的前提下盡可能選用上射光通量較小的燈具。

第三節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健康管理機制

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健康管理體系。開展全市環境與健康專項調查,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健康監測網絡,制定環境健康風險優控目錄。建立生態環境健康風險評估制度,制定生態環境健康風險應急預案,逐步將環境健康風險評估納入生態環境管理制度。

開展生態環境健康管理試點工作。建立生態環境健康公示系統,優先在公園、景區、居住小區等區域公示負氧離子濃度、PM2.5濃度、飲用水水質等環境健康信息,構建基于環境健康的公眾出行和生活指示系統,實時更新區域環境健康信息,引導公眾健康出行、健康生活。

第十一章深化改革創新,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

以綜合授權改革試點為抓手,深入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加強法規標準體系建設,健全環境治理責任體系,創新生態環境治理模式與方法,加快形成與治理任務、治理需求相適應的導向清晰、決策科學、多元參與、執行有力的現代化生態環境治理體系。

第一節建立更嚴密的法規標準體系

建立更完善的環境法規體系。構建科學系統、嚴格清晰、深圳特色的生態環境保護法規體系,推動在區域空間生態環境影響評價、氣候投融資機制、海洋生態環境保護修復、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等制度方面實現改革創新。

構建更嚴密的環境標準體系。研究制定深圳適用的水生態評價標準,逐步建立國際領先的大氣環境治理標準體系。逐步構建基于土壤污染物有效態的環境保護標準體系,完善土壤環境背景值標準體系。探索制定城市生態環境健康標準體系。

強化后果嚴懲制度體系。完善生態環境保護領域行政、民事和刑事“三位一體”的責任追究體系,強化刑事責任追究機制。健全生態環境損害司法鑒定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加強案例線索篩查、重大案件追蹤辦理和修復效果評估。推動完善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與行政處罰、刑事司法及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制度進行銜接。

第二節構建更嚴明的環境責任體系

落實黨委政府領導責任。深化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編制完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清單,壓實黨政領導責任。完善市、區兩級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工作機制,制定章程和工作制度,壓實街道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形成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合力。堅決落實中央和省兩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加強問題自查,強化監督幫扶。構建綠色發展導向的生態文明建設考核指標體系及考核辦法,強化正向激勵,量化剛性問責。

壓實企業環保主體責任。加強企業環境治理責任制度建設,建立企業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人制度、環保主任制度以及業主、出租方連帶責任制度,形成企業分層分級的環境管理責任體系,嚴格落實污染治理、損害賠償和生態修復責任。推行企業環境守法公開承諾制、綠色采購制、生產者責任延伸制,落實排污企業監測主體責任。強化企業環境治理信息公開,鼓勵排污企業在確保安全生產前提下,通過設立企業開放日、建設教育體驗場所等形式,向社會公眾開放。

動員公眾參與環境治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社會組織、環保志愿者等組織作用,積極動員社會各界參與生態環境治理。行業協會、商會發揮橋梁紐帶作用,促進行業自律,推動綠色生產行為。鼓勵公益慈善基金會助推生態環保公益發展。加快推進信息公開、社會監督和反饋機制的常態化和規范化,建立和完善公眾參與環境治理的獎勵制度。規范公眾參與環境治理的途徑、手段和方式,強化宣傳教育,豐富社會公眾生態環境保護知識體系以及參與環境治理的技能,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的合力。

第三節塑造更高效的市場治理體系

規范環境治理市場秩序。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引導各類資本參與環境治理與服務投資、建設、運行。規范市場秩序,減少惡意競爭,防止惡意低價中標,加快形成公開透明、規范有序的環境治理市場環境。

創新污染治理模式。鼓勵在工業園區和重點行業推行統一規劃、統一監測、統一治理的模式,鼓勵工業污染地塊采用“環境修復+開發建設”模式。推廣“環保管家”“環境醫院”等環境治理綜合服務模式,推動“誰污染、誰治理”向“污染者付費、第三方治理”模式轉變。健全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務標準規范及治理效果評估機制,合理劃分排污單位與第三方治理企業責任。

完善環境治理價格機制。建立及完善綠色價格機制,健全污染減排激勵約束機制,促進企業降低大氣、水污染物排放濃度,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提高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落實第三方治理企業所得稅、污水垃圾與污泥處理及再生水產品增值稅返還等稅收優惠政策。

第四節建立更完善的監管制度體系

健全監督管理體系。強化包括監測評估、監督執法、督察問責的監管體系建設,統籌地上地下、陸地海洋、岸上水里等多方面,建立市、區、街道多級閉環管理系統。打通總量控制、生態環境統計、生態環境監測、生態環境執法等監管鏈條,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

完善環境信用體系。建立環境信用管理信息化平臺,健全環境信用信息交換和共享機制。規范信用評價、修復和管理等工作機制,拓寬環保信用評價結果應用領域。完善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強制性環境信息披露制度,探索擴展環境信息強制披露主體范圍和內容。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環評審批和監督執法“兩個正面清單”制度化和規范化,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優化建設項目環評分級分類管理,對生態環境影響小、風險可控的試行環評豁免、告知承諾制等,強化對重大基礎設施、重大產業項目的環評服務,提升管理服務效能。強化政府部門服務意識,將守法宣傳和服務融入生態環境監管全過程。依托產業園區、科研機構和行業協會、商會,搭建生態環境治理技術服務平臺。

第十二章加強能力建設,夯實生態環境保護支撐

聚焦科學治污、精準治污、依法治污,構建最嚴格全覆蓋的執法監管體系,健全現代化生態環境監測體系,打造國內領先的生態環境智慧管控平臺,加強生態環境人才隊伍建設,全面提升現代化生態環境治理能力。

第一節實施最嚴格的執法監管體系

提升生態環境綜合執法水平。扎實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理清生態環境監測垂改后相關監測工作職責,加快補齊海洋環境、應對氣候變化、生態監管等領域執法能力短板。實施常態化生態環境綜合執法人員業務培訓,建立生態環境執法、監測機構聯合行動、聯合培訓等機制。健全生態環境網格化監管執法體系,加強基層執法隊伍建設,推動環境監管重心下沉、關口前移。

創新生態環境執法監管模式。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為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的監管機制。實施企業分級分類監管,推動差異化執法監管。創新執法方式,充分運用在線監控、衛星遙感、無人機等科技手段,大力推進非現場執法,鞏固提升非現場監管執法效果。推動信息技術手段與環境執法工作的高度融合,研究制定“互聯網+執法”的生態環境執法檢查規范。構建市區一體的指揮調度和綜合執法體系,強力開展“利劍”等專項執法行動。加強部門聯動和協調配合,完善跨區域跨流域聯合與交叉執法機制。

規范生態環境執法行為。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等制度。深化“局隊站合一”運行,強化綜合行政執法職能,建立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制度加強執法與監測融合。優化執法監管平臺,構建全市執法數據傳輸交換支撐體系,實現執法全流程、全要素留痕。力爭率先創成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規范化示范機構。

第二節建立現代化的環境監測體系

健全全要素的生態環境監測體系。深化“空天地”一體化大氣觀測監測網絡,強化大氣污染監測和預警預報能力,探索開展溫室氣體監測,逐步納入生態環境監測體系統籌實施。加快地下水自動監測站建設,開展水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與評價試點。優化完善海水水質監測網絡,開展海漂垃圾、微塑料等海洋環境問題專項監測。加快打造空天地一體城市生態監測網絡。健全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加快構建完善城市噪聲自動監測網絡。深化污染源監測監控一體化建設。

構建海陸一體的生態氣候監測體系。推動建設氣象梯度塔、大氣超級站,完善太陽輻射、生物舒適度、負氧離子等監測,建立覆蓋人口密集區、濕地、高山、岸線、公園、工業區等不同城市微氣候帶的生態氣候定位站和覆蓋各區的立體垂直氣象觀測系統,建立深圳超大城市氣候數據集,開發生態氣候環境監測信息處理和管理平臺,定期開展生態氣候環境評估。

建立全覆蓋智慧化的監測預警網絡。建設覆蓋環境質量、污染源和生態狀況的監測網絡,全面提高監測自動化、標準化、信息化水平。推動率先打造生態環境監測現代化示范單位。充分利用物聯網、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持續完善生態環境大數據平臺,全面提升全市生態環境監測數據有效集成和互聯共享。

加強環境監測試驗研究與分析能力建設。完善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化,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科學觀測研究站等基礎研究保障能力建設。推動現代化綠色智能監測大樓和智慧實驗室建設。開展全市土壤樣品庫建設工程,針對有毒有害物質、放射性和新污染物等典型環境問題開展調查性與研究性監測。開展城市光化學和顆粒物組分監測分析。依托城市大數據中心,對接市政府管理服務指揮中心,加強生態環境監測數據整合集成和環境質量綜合分析,提高數據分析效率和準確率,提升監測分析預報預警的及時性、前瞻性和精準性。

第三節構建智慧化的環境管理體系

持續推進智慧環保系統建設。升級智慧環保平臺,提升平臺的系統綜合性及使用便捷性。融合人工智能、物聯網、大數據等前沿技術,完善包含水環境、大氣環境、聲環境等信息的生態環境物聯感知網絡,實現全市生態環境狀況、污染物排放、環境風險等要素的實時監控、態勢預警和信息共享。構建市區一體化指揮調度、網格化生態環境監管、污染源全流程管理、生態環境大數據應用等體系,切實提升環境智慧化監管能力,打造智慧環保的先行示范和深圳樣板。

加快推動大數據分析應用。制定生態環境數據管理相關地方標準,提升數據規范化、標準化管理能力。探索構建生態環境多源數據融合體系。挖掘生態環境大數據應用場景,推出一批生態環境大數據應用成果。開展生態環境質量、污染源、污染物、資源環境承載力等數據的關聯分析,建立污染源管理和污染物減排決策支持系統。

第四節打造能力過硬的專業隊伍

吸引集聚頂尖專業人才。實施更加開放的人才政策,引進培養一批具有國際水平的生態環境行業領軍人才。支持深圳高校和科研機構采用靈活多樣的分配方式引進生態環境領域高精尖缺技術人才。推動建設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生態環境研究機構,召開高水平的生態環境保護交流會議,打通國外高水平生態環境人才交流渠道,吸引相關國際人才來深工作、為深服務。

發揮環保專家智力支撐。強化企業與行業協會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專業人才梯隊建設以及專業人才儲備與培養,全面提升行業環保管理水平。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組織作用,建立全市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專業人才庫,開展形式多樣的生態環境人才交流、培養、學習活動。組建生態環境保護專家委員會,提高生態環保專業人士在城市生態環境保護戰略、政策、技術標準制定和實施方面的參與度,鼓勵專業人士參與生態環保公益活動。

強化環保管理隊伍建設。落實模范機關創建指標體系,全面推廣模范基層管理所規范化建設,符合條件基層環保所單獨成立黨支部,提升生態環境隊伍組織力。充分發揮市區兩級生態環境部門協同合作、緊密銜接的優勢,打造能力過硬的管理隊伍。實現由“由人及事”到“知事識人”轉變,探索建立生態環境保護干部交流制度和實施辦法。加強市局管方向、定政策、定標準、做監督的能力,加強各區執行和落實能力。通過業務培訓、比賽競賽、掛職鍛煉、經驗交流等多種方式,提高環保管理隊伍業務本領和標準化、專業化建設水平。

第十三章開展全民行動,積極踐行綠色生活方式

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以綠色消費帶動綠色發展,以綠色生活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推動全民積極踐行綠色生活方式,全社會形成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新風尚。

第一節增強全社會生態環保意識

加強生態環保宣傳教育。將生態文明納入黨政領導干部培訓和國民教育體系,推進市、區、街道、社區等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定期開展生態文明培訓。研究編制地方性環境保護科普讀物,將生態環境課程納入中小學幼兒園基礎教學體系,加強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普及,強化綠色生活知識科普宣傳。

繁榮生態環保文化。大力推廣生態環境文化產品,挖掘特色生態元素,打響“特區文化”品牌;加大生態環境公益廣告宣傳力度,創新生態環保宣教模式,營造濃厚的綠色文化氛圍。以“六五環境日”“全國低碳日”等活動為載體,提升六五環境日系列宣傳、青少年環保節、綠韻悠揚三大品牌,引導和動員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實踐。強化互聯網宣傳陣地建設,開展“環保雙微”矩陣提升工程,做強“深圳生態環境”等新媒體平臺。

打造特色宣教示范平臺。加快環境教育基地和自然學校創建,推動污水治理設施、河道治理示范點等更多環保基礎設施向公眾開放,為各級學校和廣大市民提供環境教育服務。試點運用全息投影、AR、VR等科技手段,打造沉浸式宣教示范基地,提高公眾互動參與積極性。

第二節推進生態環保全民行動

發揮政府機關表率作用。黨政機關要發揮帶頭作用,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裝浪費,推行綠色辦公。嚴格執行政府對節能、節水、綠色建材等環保產品的優先采購和強制采購制度,擴大政府綠色采購范圍。

推動企業增強環保自律意識。制定污染防治激勵政策、行業低碳改革技術規范,深入推進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引導企業自覺做好源頭污染防治,積極踐行綠色生產方式。動員企業發展綠色采購,促進綠色銷售。創新企業綠色文化,鼓勵企業設立向公眾開放的企業開放日、環境教育體驗場所、環保課堂等多種方式的生態環保體驗活動,組織開展生態文明公益活動。

發揮社會團體助推作用。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應積極動員廣大職工、青年、婦女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廣泛發展生態環保志愿者服務項目和志愿者隊伍,依托生態環保公益組織和環保志愿者,帶動公眾主動參與生態環保公益活動。推動環保社團、志愿者能力培訓和交流平臺建設,加強對環保社會組織的指導和溝通。

強化公眾監督與參與。加大政府網站及新媒體環境信息服務功能建設,充分發揮“12369”環保舉報熱線、市長(區長)信箱、生態環境部門微信公眾號、微博等平臺作用,暢通和拓展公眾參與環保監督途徑。實行生態環境“有獎舉報”“問題曝光”制度,鼓勵公眾對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加大生態環境問題的曝光力度。健全環境決策公眾參與機制,保障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參與權。

第三節深入踐行綠色生活

優化完善綠色生活設施。推進城市社區基礎設施綠色化,推廣節能照明、節水器具,推進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全覆蓋,加強社區垃圾分類宣傳與督導。深化公交都市建設,構建以軌道交通為骨架、軌道與公交線網融合的“大公交”體系,推進快速公交系統和公交專用網建設,完善公共交通接駁換乘系統。推動宜行可達的慢行交通系統建設,加強慢行系統骨干網絡建設,完善自行車道、步道系統建設。

引導推行全民綠色消費。加大綠色產品推廣應用力度,鼓勵引導節能、環保、低碳綠色產品消費。推行“光盤行動”,倡導糧食節約、抵制餐飲浪費,禁止濫食野生動物。鼓勵賓館、酒店、景區推行綠色旅游、綠色消費措施,嚴格限制一次性生活用品使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長效管理機制,逐步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創新推動快遞、外賣包裝“減塑”,切實減少白色污染。

深入推進綠色系列創建構建綠色系列評價地方標準體系,推動各領域主動開展綠色生活行動,持續深入推進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幼兒園)、綠色社區、綠色商場、綠色酒店、綠色醫院、綠色企業、綠色建筑等綠色系列創建活動,培育一批成效突出、特點鮮明的綠色生活先進典型。

第十四章規劃實施保障措施

第一節完善規劃實施機制

本規劃是“十四五”時期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規劃,相關部門制定專項規劃、各區(新區)規劃、年度計劃時,應做好與本規劃的銜接。圍繞規劃提出的目標任務,加強各部門間統籌協調,推動多部門任務目標和管理政策的有效銜接。應充分發揮規劃的指導作用,創新和完善治理方式,合理配置公共資源,圍繞生態環境保護重點領域,研究制定一系列能夠有效解決突出問題、激發高質量發展動力的重大政策舉措,為實現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提供有力支撐。

第二節強化重大項目支撐

強化項目支撐,以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推動規劃目標指標落實為核心,組織實施好一批關系全局和長遠發展的重大項目。抓好重大項目建設用地保障,優先保證生態環境保護重大基礎設施的用地需求。集中財力保證政府投資重大項目的資金需求,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投資重大項目。建立重大項目清單化工作推進機制,完善重大項目儲備機制,做到規劃一批、儲備一批、建設一批、投產一批,強化項目監管,完善后評價制度,提高政府投資管理水平和投資效益。

第三節落實環保資金投入

各級政府年度預算應充分考慮生態環境保護需求,優化資金支出結構,統籌保障環境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修復等領域,積極發揮市場作用,調動和引導社會資金大力投入生態環境建設。強化財稅政策引導,引導資金流入節約資源技術開發和生態環境保護產業,為符合條件的項目提供融資服務。鼓勵金融機構對民間資本參與的生態環保項目提供融資支持。

第四節加強實施評估考核

建立統籌有力、協調得當、運轉高效的生態環境保護建設工作機制。依托生態文明建設考核、環境形勢分析會、治污保潔等平臺,推動規劃有效實施。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跟蹤分析和評估考核,保障規劃工作和項目的落實落地。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引導全社會共同參與,確保規劃目標和任務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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