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招商政策 > 正文

2020年西安現代金融等六大生產性服務業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匯總

發布日期:2020-05-23
分享:

中商情報網訊:隨著國內區域經濟競爭日趨激烈,全國優質產業資源成為人人渴望的“香餑餑”,每一座城市都在招商引資領域“投入重兵”,西安也不例外。近年來,西安不斷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出臺了一系列政策。近日,西安市投資合作局梳理形成現代金融、現代物流、會議會展、軟件與信息服務、設計研發、檢驗檢測認證等6大生產性服務業30條力度大、含量足的投資優惠政策。

1.壯大生產性服務業。國內外知名軟件和信息服務、研發設計、檢驗檢測、專業認證、數字創意等機構來我市落戶,項目投資額達3000萬元以上的,按實際投資額的5%給予落戶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來源:《中共西安市委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建設先進制造業強市的實施意見》(市字〔2020〕1號)2020年1月2日印發】

2.對世界500強、中國500強企業在我市國家物流樞紐投資建設物流基礎設施和功能設施,按每投資1億元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的標準執行。【來源:中共西安市委辦公廳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全面推進樞紐經濟門戶經濟流動經濟發展工作方案(2020—2022)》的通知(市辦字〔2019〕198號)2019年11月29日印發】

3.對在我市注冊、年營業收入規模不低于20億元,且排名前十位的大宗商品貿易企業各給予30萬元獎勵。【來源:中共西安市委辦公廳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全面推進樞紐經濟門戶經濟流動經濟發展工作方案(2020—2022)》的通知(市辦字〔2019〕198號)2019年11月29日印發】

4.對在我市注冊、年營業收入規模不低于20億元,且排名前十位的大宗商品貿易企業各給予30萬元獎勵。【來源:中共西安市委辦公廳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全面推進樞紐經濟門戶經濟流動經濟發展工作方案(2020—2022)》的通知(市辦字〔2019〕198號)2019年11月29日印發】

5.強化物流用地保障,對市級以上重點物流建設項目,納入全市年度土地利用計劃予以保障。對屬于物流建設項目的用地,按照工業用地出讓方式和土地水平供應。【來源:中共西安市委辦公廳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全面推進樞紐經濟門戶經濟流動經濟發展工作方案(2020—2022)》的通知(市辦字〔2019〕198號)2019年11月29日印發】

6.支持我市企業建設進出口貨物交易中心、加工中心、跨境電商合作中心。省級對新建成的設施給予最高150萬元一次性獎勵,市級按省級獎勵資金的1:1予以配套支持。【來源:中共西安市委辦公廳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全面推進樞紐經濟門戶經濟流動經濟發展工作方案(2020—2022)》的通知(市辦字〔2019〕198號)2019年11月29日印發】

7.支持引進國內外知名第三方物流、供應鏈管理、倉儲運營服務集成商和基地航空公司、快遞公司等大型物流企業在我市設立總部、分撥中心、運營中心、結算中心等,按不高于建設投資額(不含征地費用)的20%給予最高500萬元的補助。對年自營收入達到10億元以上、在我市匯總繳納所得稅的物流總部企業,依據其促進產業發展和吸納就業等情況,給予500一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來源:中共西安市委辦公廳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全面推進樞紐經濟門戶經濟流動經濟發展工作方案(2020—2022)》的通知(市辦字〔2019〕198號)2019年11月29日印發】

8.支持貨運航空公司引進,對在我市注冊納稅且在西安咸陽國際機場投放3架以上(含3架)運力的新設立基地貨運航空公司,根據其投放運力大小和機型一事一議,給予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來源:中共西安市委辦公廳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全面推進樞紐經濟門戶經濟流動經濟發展工作方案(2020—2022)》的通知(市辦字〔2019〕198號)2019年11月29日印發】

9.培育一批物流骨干龍頭企業,對在我市注冊的物流企業,新獲得國家5A級資格評定,給予3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新獲得國家4A、3A級資格評定,給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的獎勵。對被全國現代物流工作部聯席會議新評為全國制造業與物流業聯動發展示范企業的,給予30萬元獎勵。【來源:中共西安市委辦公廳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全面推進樞紐經濟門戶經濟流動經濟發展工作方案(2020—2022)》的通知(市辦字〔2019〕198號)2019年11月29日印發】

10.對獲準在我市設立的國家大宗商品期貨交易所、國家大宗商品期貨公司、國家大宗商品期貨交易所批準設立的指定交割倉庫,省級分別給予1000萬元、1000萬元、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市級按省級獎勵資金的1:1予以配套支持。【來源:中共西安市委辦公廳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全面推進樞紐經濟門戶經濟流動經濟發展工作方案(2020—2022)》的通知(市辦字〔2019〕198號)2019年11月29日印發】

11.對在我市注冊首次評為國家級、省級的電子商務示范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在我市首次評為國家級、省級電子商務示范基地的電子商務園區,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來源:中共西安市委辦公廳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全面推進樞紐經濟門戶經濟流動經濟發展工作方案(2020—2022)》的通知(市辦字〔2019〕198號)2019年11月29日印發】

12.對互聯網百強企業、跨境電商前10強、電商垂直領域前10強企業在我市設立全國或區域總部,且年營業收入超過1000萬元的,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年營業收入超過5000萬元的,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在西安跨境電商綜試區內注冊的跨境電商企業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報關的,給予貨運代理費30%的補貼,單個企業每年不超過50萬元。【來源:中共西安市委辦公廳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全面推進樞紐經濟門戶經濟流動經濟發展工作方案(2020—2022)》的通知(市辦字〔2019〕198號)2019年11月29日印發】

13.支持民營企業建設高水平研發機構,優先支持重點實驗室、創新中心、工程技術創新平臺等科研基礎設施建設,經綜合評定,按照科研條件建設投入的5%—10%,給予最高100萬元的補助。【來源:中共西安市委 西安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市發〔2019〕4號)2019年1月18日印發】

14.對在西安設立全國性或區域性總部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落戶首個整年度跨境電子商務交易額突破5000萬美元、2500萬美元、1000萬美元的,分別給予不超過100萬、60萬、3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扶持。【來源:《西安市促進中國(西安)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發展的若干政策》(市政辦發〔2018〕122號)2018年12月20日印發】

15.對落戶我市的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給予最高100萬元一次性獎勵。【來源:《西安市促進中國(西安)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發展的若干政策》(市政辦發〔2018〕122號)2018年12月20日印發】

16.對取得中國人民銀行《支付業務許可證》的跨境第三方支持企業,在西安設立全國性或區域性總部并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支付業務,年度線上交易額突破1億美元的,按照每1億美元給予50萬元資金扶持的標準,每戶企業資金扶持最高100萬元。【來源:《西安市促進中國(西安)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發展的若干政策》(市政辦發〔2018〕122號)2018年12月20日印發】

17.對于西安市轄區以外在科創板上市的企業,將注冊地、納稅地遷入西安市的,給予一次性不超過260萬元獎勵。【來源:《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快推進科技創新型企業科創板上市扶持政策的通知》(市政辦發〔2019〕38號)2019年8月28日印發】

18.對于在科創板已上市實現再融資的企業,在扣除發行費用和實際控制人及公司人員認購部分的基礎上,按再融資額的0.2%進行獎勵,獎勵最高限額不超過130萬元。【來源:《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快推進科技創新型企業科創板上市扶持政策的通知》(市政辦發〔2019〕38號)2019年8月28日印發】

19.對在我市轄區注冊納入限額以上貿易業統計的平臺公司,按照首次網上年銷售額和行業排名,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獎勵。【來源:《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發展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市政發〔2018〕19號)2018年4月17日印發】

20.對從事運輸、代理、倉儲、裝卸、配送等一體化服務的物流企業,在西部大開發政策規定范圍內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企業在投資總額內進口的自用設備,免征關稅。對符合條件的物流企業自用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來源:《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發展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市政發〔2018〕19號)2018年4月17日印發】

21.吸進境內外知名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企業及研發機構來西安投資落戶,對投資額達3000萬元以上的,按其實際到位投資額的5%獎勵給其在西安設立的公司(機構),最高不超過500萬元。【來源:《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發展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市政發〔2018〕19號)2018年4月17日印發】

22.對符合條件的服務企業及時落實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研發設計、檢驗檢測認證、節能環保等科技型、創新型服務業企業,可申請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享受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來源:《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發展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市政發〔2018〕19號)2018年4月17日印發】

23.對新培育的國家級、省級和市級小企業創業基地,分別給予300萬元、100萬元和50萬元資金支持。激勵本地高校院所、軍工集團、龍頭企業和國內外知名眾創機構建設專業化眾創空間(孵化器),經綜合評定,連續三年每年給予最高500萬元的經費支持。對在西安創辦企業或開展成果產業化活動的領軍人才,經評定分等次一次性給予每人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項目配套獎補。【來源:《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發展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市政發〔2018〕19號)2018年4月17日印發】

24.對新設立或新引進的法人金融機構、法人金融機構一級分公司、區域金融總部機構以及法人金融機構的職能總部、運營總部、后臺服務中心等自建或購買辦公用房的,按自建房核算成本或購房合同價格的1.5%一次性給予補助,補助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租賃辦公用房的,3年內每年按房屋租金的30%給予補助,累計補助額不超過100萬元。【來源:《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發展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市政發〔2018〕19號)2018年4月17日印發】

25.對經國務院金融監管部門批準、新設立注冊在我市的法人金融機構,按其實繳注冊資本規模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注冊資本在1億元以上的法人機構,給予200萬元的基礎補助;注冊資本超過1億元的部分,每增加1億元增加100萬元的補助(最高限額為6000萬元)。【來源:《西安市關于加快金融業發展的若干扶持辦法(暫行)》(市辦字〔2017〕217號)2017年12月7日印發】

26.對省外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民營銀行及外資銀行在我市設立的一級分行,補助300萬元;對在我市設立的省外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一級分公司,補助200萬元;對在我市設立的其它金融機構一級分公司,補助100萬元。【來源:《西安市加快金融業發展的若干扶持辦法》(市辦字〔2017〕217號)2017年12月7日印發】

27.對在我市設立的法人銀行機構和保險機構的業務總部、運營管理中心或后臺服務中心,補助200萬元;對在我市設立的法人證券機構業務總部或運營中心,補助100萬元。【來源:《西安市加快金融業發展的若干扶持辦法》(市辦字〔2017〕217號)2017年12月7日印發】

28.對新設立或新引進的法人金融機構、法人金融機構一級分公司、區域金融總部機構以及法人金融機構的職能總部、運營總部、后臺服務中心等自建或購買辦公用房的,按自建房核算成本或購房合同價格的性補助,補助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租賃辦公用房的,3年內每年按房屋租金的30%給予補助,累計補助額不超過100萬元。【來源:《西安市加快金融業發展的若干扶持辦法》(市辦字〔2017〕217號)2017年12月7日印發】

29.經中國銀監會依法批準設立注冊地在我市的金融租賃公司,且當年為本市企業累計提供融資總額不少于5000萬元的,按其當年為本市企業提供融資總額的0.2%給予補助,補助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金融租賃公司購入本市先進裝備制造企業生產的設備的,按實際支付金額的0.2%給予補助,補助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來源:《西安市加快金融業發展的若干扶持辦法》(市辦字〔2017〕217號)2017年12月7日印發】

30.對新設立或新引進的地方類金融機構,按其實繳注冊資本規模給予最高600萬元補助。【來源:《西安市加快金融業發展的若干扶持辦法》(市辦字〔2017〕217號)2017年12月7日印發】

更多招商信息請關注招商情報庫。【招商情報庫】專注于資本時代招商引資,力求打造更便捷更高效的招商引資平臺,為廣大的招商人員、企業和投資人提供服務及最新最實用的招商引資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