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報網訊:近日,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了《關于2023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為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推動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明確了2023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
通知強調,各省級行政區按照非水電消納責任權重合理安排本省風電、光伏發電保障性并網規模。嚴格落實西電東送和跨省跨區輸電通道可再生能源電量占比要求,2023年的占比原則上不低于2022年實際執行情況。其中,四川、青海和云南的總量消納責任權重最高,均為70%。
資料來源:國家能源局、中商產業研究院整理
備注:
1.全國非水電發電量不低于1.6萬億千瓦時。
2.云南2022年未完成的非水電消納責任權重滾動調整至2024—2025年。
3.新疆只監測、不考核。
4.西藏不考核。
更多資料請參考中商產業研究院發布的《中國電力市場前景及投資機會研究報告》,同時中商產業研究院還提供產業大數據、產業情報、行業研究報告、行業白皮書、商業計劃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園區產業規劃、產業鏈招商圖譜、產業招商指引、產業鏈招商考察&推介會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