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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發布《關于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實施意見》

發布日期:2019-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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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和省政府印發《關于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明確廣東省推進大灣區建設按照“三步走”進行安排:第一步到2020年,大灣區建設打下堅實基礎,構建起協調聯動、運作高效的大灣區建設工作機制,在規則相互銜接和資源要素便捷有序流動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第二步到2022年,大灣區基本形成活力充沛、創新能力突出、產業結構優化、要素流動順暢、生態環境優美的國際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框架;第三步到2035年,大灣區全面建成宜居宜業宜游的國際一流灣區。

以下是全文:

內容如下。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重要講話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以下簡稱《規劃綱要》),把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作為廣東改革開放的大機遇、大文章抓緊做實,攜手港澳建設富有活力和國際競爭力的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打造高質量發展的先行區、示范區,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重大意義和總體要求

(一)重大意義

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重大國家戰略,是新時代推動形成我國全面開放新格局的新舉措,是推動“一國兩制”事業發展的新實踐,對廣東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義。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有利于我省深化與港澳互利合作,促進港澳保持長期繁榮穩定、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充分彰顯“一國兩制”強大生命力;有利于我省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打造高質量發展的典范;有利于推動廣東改革開放在新時代、新起點上再出發,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市場規則體系,加快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高水平參與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有利于我省深度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攜手港澳構建陸海內外聯動、東西雙向互濟的全面開放新格局,構筑“一帶一路”對接融匯的重要支撐區。

(二)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堅持新發展理念,切實擔當好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重要職責,把粵港澳大灣區作為引領全省工作的“綱”,舉全省之力推進實施,攜手港澳建設充滿活力的世界級城市群、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際科技創新中心、“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支撐區、內地與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區、宜居宜業宜游的優質生活圈,引領廣東實現“四個走在全國前列”、當好“兩個重要窗口”。

(三)實施原則

堅持嚴格遵循中央頂層設計。把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貫徹到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全過程各方面,堅持在中央頂層設計下想問題、作決策、抓落實,嚴守政治紀律和港澳工作紀律,時時事事處處對表對標中央要求。

堅持“一國兩制”。在堅守“一國”之本前提下用好“兩制”之利,積極尋求最大公約數,把制度差異轉化為制度優勢、發展動能。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注重運用法治化市場化方式推進與港澳合作。

堅持新發展理念。牢固樹立和全面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用好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堅定不移走高質量發展之路,大力提升經濟創新力和競爭力,強化輻射帶動作用,不斷增強發展的整體性,推動大灣區建設成為展示新發展理念的重要窗口。

堅持改革創新。在遵循中央頂層設計前提下大膽探索、先行先試,對標國際國內最高最好最優,認真學習借鑒國際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建設經驗,以規則相互銜接為重點,著力破除制約大灣區建設的體制機制障礙,促進各類要素在大灣區便捷流動和優化配置。

堅持互利共贏。全面深化與港澳互利合作,主動攜手港澳做好謀劃落實工作,大力促進三地經濟發展、民生改善。充分發揮三地綜合優勢,強強聯手,構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產業體系,打造引領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動力源。

(四)發展目標

按照“三步走”的安排,攜手港澳有力有序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第一步,到2020年,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打下堅實基礎。構建起協調聯動、運作高效的大灣區建設工作機制,搭建起我省貫徹實施《規劃綱要》、推進大灣區建設的“四梁八柱”,在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現代產業體系構建、生態文明建設、優質生活圈建設、全面開放新格局構建、合作發展平臺建設等方面取得重要進展,在促進人員、物資、資金、信息便捷有序流動方面取得重大突破,高質量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第二步,到2022年,粵港澳大灣區基本形成發展活力充沛、創新能力突出、產業結構優化、要素流動順暢、生態環境優美的國際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框架。分工合理、功能互補、錯位發展的城市群發展格局基本確立;協同創新環境更加優化,創新要素加快集聚,新興技術原創能力和科技成果轉化能力顯著提升;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進一步深化;交通、能源、信息、水利等基礎設施支撐保障能力進一步增強;綠色智慧節能低碳的生產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設運營模式初步確立;粵港澳市場互聯互通水平進一步提升,各類資源要素流動更加便捷高效,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加快構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現代化經濟體系基本建立,綜合實力顯著增強。

第三步,到2035年,粵港澳大灣區全面建成宜居宜業宜游的國際一流灣區。區域發展協調性顯著增強,對周邊地區的引領帶動能力進一步提升;全面建成內聯外通、綜合立體、開放融合的綜合交通網絡;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顯著提高,生態環境質量實現根本性改善;人民生活更加富裕,社會文明程度達到新高度,文化軟實力顯著增強,多元文化交流融合;與港澳市場高水平互聯互通基本實現,各類資源要素高效便捷流動;形成以創新為主要支撐的經濟體系和發展模式,經濟實力、科技實力大幅躍升,國際競爭力、影響力進一步增強,為我國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提供堅強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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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優化提升空間發展格局

優化區域功能和空間布局,構建極點帶動、軸帶支撐的網絡化空間格局,推動大中小城市合理分工、功能互補,以提高珠江西岸發展水平為重點,進一步提高區域發展協調性,輻射帶動周邊地區加快發展。

(五)發揮極點帶動作用。以香港、澳門、廣州、深圳四大中心城市作為區域發展的核心引擎引領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發揮香港—深圳、廣州—佛山、澳門—珠海強強聯合的引領帶動作用,推動大灣區深度參與國際合作,提升整體實力和全球影響力。深化深港合作,加快打造深港合作機制創新升級版,以現代服務業、科技創新合作為重點,優化提升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功能,推進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建設,共建粵港澳大灣區創新發展重要引擎。加快廣佛同城化發展,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響力的樞紐型基礎設施、世界級產業集群和開放合作高端平臺,建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現代產業基地,打造服務全國、面向全球的國際大都市區。深化珠澳合作,協同推進特色金融、休閑旅游、高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文化創意等產業發展,共同推進珠海橫琴新區開發建設,打造粵港澳大灣區經濟新增長極。

(六)強化軸帶支撐功能。依托以高速鐵路、城際鐵路和高等級公路為主體的快速交通網絡與港口群和機場群,加快形成高效連接的網絡化空間格局。充分發揮廣深港高鐵重要作用,促進粵港人員往來更加高效、便捷,支持在高鐵沿線和高鐵站周邊建設合作平臺載體,為深化粵港合作提供支撐。加快珠江口東西兩岸融合互動發展,推進跨珠江口通道建設,充分發揮港珠澳大橋等既有通道作用,科學謀劃新的過江通道,構建區域經濟發展新軸帶。拓展完善珠江西岸地區交通網絡,加快快速通道建設,布局建設江珠高端產業集聚發展區等一批新的重大發展平臺,增強珠江西岸發展動能。

(七)優化城市功能布局。強化廣州、深圳的引領帶動作用,發揮重要節點城市比較優勢,加強與港澳的協同互補,加快形成分工有序、功能互補、高效協同的城市體系。支持廣州實現老城市、新活力,在綜合城市功能、城市文化綜合實力、現代服務業、現代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等方面出新出彩。支持深圳朝著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方向前行,打造全面深化改革開放試驗區、高質量發展先行樣板、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核心引擎、踐行新發展理念城市標桿、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努力創建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城市范例。支持珠海經濟特區發展,培育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支持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等重要節點城市充分發揮自身優勢、突出產業特色、增強綜合實力,共同提升大灣區城市群發展質量。

(八)促進城鄉融合發展。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推動城鄉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公共服務普惠共享、資源要素平等交換、生產要素充分對接,努力把短板變成“潛力板”。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加快補齊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短板。以都市現代農業為方向,大力發展現代高科技農業、綠色農業、休閑農業、鄉村旅游等,打造一批集生態、教育、文化、休閑、觀光功能于一體的現代農業公園、休閑農業、田園綜合體等農業功能區,建設一批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現代農業產業園和先導區。建設廣州國家現代農業產業科技創新中心。加快新型城鎮化建設,大力發展特色城鎮,培育一批具有特色優勢的魅力城鎮,形成優化區域發展格局的重要支撐。依托智慧小鎮建設開展智能技術應用試驗,探索未來城市發展模式。推進特大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在降低行政成本和提升行政效率的基礎上不斷拓展特大鎮功能。進一步優化“三舊”改造和城市更新政策,加快盤活利用各類低效城鎮建設用地。

(九)推進區域深度融合發展。強化基礎設施、政策平臺等重大功能統籌布局,推動大灣區內地在產業、營商環境、生態環境保護、基本公共服務等重點領域率先實現一體化。支持開展大灣區內地跨行政區經濟合作探索,推進廣佛肇(懷集)經濟合作區、深莞惠區域協同發展試驗區建設。消除區域市場壁壘,打破行政性壟斷,加快探索建立規劃制度統一、發展模式共推、治理方式一致、區域市場聯動的區域市場一體化發展新機制,建立區域協調發展評價指標體系。探索建立區域一體化利益共享和利益補償機制,統籌推進鄰避型設施共建共享、交通基礎設施對接合作、跨界流域上下游協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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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強化粵港澳大灣區輻射帶動作用

以粵港澳大灣區為引領,統籌大灣區與粵東粵西粵北地區生產力布局,帶動珠江—西江經濟帶創新綠色發展,推動大灣區與周邊區域協調、協同、共同發展。

(十)推動構建“一核一帶一區”區域發展新格局。深化大灣區與東西兩翼沿海地區和北部生態發展區合作,推動全省全域參與大灣區建設,促進全省區域協調發展。加快建設大灣區連通東西兩翼沿海地區和北部生態發展區以及貫通沿海經濟帶的快速大通道,推動珠三角地區世界級機場群建設,帶動揭陽、湛江、梅縣、韶關等機場協同發展,推動形成以大灣區世界級港口群為主體、粵東和粵西港口群為兩翼的港口發展格局。加強大灣區與東西兩翼沿海地區和北部生態發展區創新資源、創新市場對接,促進科技創新資源有序流動。支持大灣區優勢企業參與東西兩翼沿海地區和北部生態發展區重大產業項目建設,深化產業協同共建。推動大灣區與東西兩翼沿海地區和北部生態發展區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合作,建立市場化、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支持東西兩翼沿海地區和北部生態發展區打造對接服務大灣區的旅游休閑目的地。積極構建開放互通的政策環境和相互銜接的公共服務體系,改善區域整體營商環境。以廣清一體化為示范,推動環珠三角地區與大灣區一體化融合發展。推進深汕特別合作區、廣清產業園、廣梅產業園等區域合作平臺建設,開展高水平對口幫扶,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十一)帶動珠江—西江經濟帶創新綠色發展。加快構建以粵港澳大灣區為龍頭,以珠江—西江經濟帶為腹地,帶動中南、西南地區發展,輻射東南亞、南亞的重要經濟支撐帶。推進珠江—西江經濟帶、瓊州海峽經濟帶、粵桂黔高鐵經濟帶等沿江、沿海、沿重要交通干線的經濟帶和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等跨省區合作平臺建設,促進區域要素流動和產業轉移,有序發展“飛地經濟”,形成梯度發展、分工合理、優勢互補的產業協作體系。推動大灣區與海峽西岸城市群和北部灣城市群聯動發展。加強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與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建設的協調對接。

四、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

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大力加強創新基礎能力建設,全力組織實施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加快提升自主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能力,不斷優化區域創新環境,打造全球科技創新高地和新興產業重要策源地。

(十二)加強創新基礎能力建設。攜手港澳加快推進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重要科研機構和重大創新平臺建設,在重要科技領域、新興前沿交叉領域提升原始創新能力。依托粵港澳大灣區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基礎,選擇“廣州—深圳—香港—澳門”科技創新走廊的特定區域,攜手香港和澳門共建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爭取國家支持集中布局建設世界一流的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集群,集聚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實驗室、研發機構、科研院所、研究型大學以及頂尖科學家和高層次人才,重點開展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打造重大原始創新的重要策源地。推進散裂中子源、江門中微子實驗站、強流重離子加速器裝置、加速器驅動嬗變研究裝置等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國家超級計算中心廣州中心和深圳中心擴容升級,推進與中科院共建太赫茲國家科學中心、寒武紀智能超算平臺等重大創新平臺。加快推進再生醫學與健康、網絡空間科學與技術、先進制造科學與技術、材料科學與技術等省實驗室建設,啟動化工、海洋、能源、環境、農業等領域省實驗室建設,爭取國家支持在大灣區布局國家實驗室。聯合港澳圍繞網絡空間、現代物理、清潔能源、再生醫學、健康科學、材料科學、先進制造、海洋等重點領域,打造一批前沿科學交叉研究平臺。支持大灣區內地科技人才聯合港澳及國際科技人才組建創新科研團隊,開展原創性基礎研究和技術研發產業化。鼓勵境內外投資者設立研發機構和創新平臺。實施粵港澳科技創新合作發展計劃和粵港粵澳聯合創新資助計劃,香港、澳門在我省設立的研發機構按照與內地研發機構同等待遇原則,享受國家和我省各項支持創新的政策。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全球大數據硅谷和國際數據經濟創新中心。搭建大灣區大數據、科技服務、知識產權服務、品牌和質量檢測等共享平臺。爭取國家支持自然科學基金委與粵港澳三地開展聯合資助,支持粵港澳有關機構積極參與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支持依托深圳國家基因庫發起設立“一帶一路”生命科技促進聯盟。

(十三)強化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協同港澳面向重大技術領域持續攻堅,努力突破關鍵核心技術,搶占科技競爭和未來發展制高點,早日解決“卡脖子”問題。組織實施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綠色低碳、生物醫藥、數字經濟、新材料、海洋經濟、現代種業和精準農業、現代工程技術等重點領域研發計劃。發揮企業創新主體作用,發揮市場對技術研發方向、路線選擇、要素價格、各類創新要素配置的導向作用。實施高新技術企業樹標提質行動、新型研發機構高質量發展計劃,鼓勵企業建設產業技術研發和轉化平臺。支持粵港澳企業、科研機構參與國際科技創新合作,與發達國家和地區合作建立國際產學研創新聯盟,設立全球領先的科學實驗室和研發中心。支持企業到海外設立研發機構、創新孵化基地。聯合港澳積極牽頭組織或參與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積極參與中外科技伙伴計劃,共建粵港澳大灣區大數據中心和國際化創新平臺。

(十四)深化區域創新體制機制改革。推動將粵港澳深化創新體制機制改革的相關舉措納入全面創新改革試驗。積極構建符合科技創新規律的體制機制,推動人才、資本、信息、技術等創新要素在大灣區便捷高效流動。出臺支持港澳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參與廣東省財政科技計劃的政策措施,鼓勵港澳符合條件的高校、科研機構申報。設立粵港澳聯合創新專項資金,開展重大科研項目合作,支持相關資金在大灣區跨境使用。組建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基金,設立港澳基礎研究專項及粵港澳研究團隊項目。開展外籍創新人才創辦科技型企業享受國民待遇試點,簡化企業設立審批流程。對在大灣區內地工作、符合一定條件的境外(含港澳臺)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配合國家制定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補貼政策措施。推動建立健全大灣區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共享使用機制。支持科研合作項目需要的醫療數據和血液等生物樣品跨境在大灣區內限定的高校、科研院所和實驗室使用,促進臨床醫學研究發展。與港澳共同研究允許科研、醫療儀器設備及藥品在港澳和大灣區內地異地購置使用政策。爭取國家允許粵港澳聯合設立的高校、科研機構建立專用科研網絡,實現科學研究數據跨境互聯。

(十五)優化區域創新環境。大力推動科技金融服務創新,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科技成果轉化基地。充分發揮香港、澳門、深圳、廣州等資本市場和金融服務功能,合作構建多元化、國際化、跨區域的科技創新投融資體系。鼓勵港澳在大灣區設立創投風投機構,鼓勵社會資本設立科技孵化基金,推動設立粵港澳大灣區科研成果轉化聯合母基金,引導風險投資和天使投資投向種子期、初創期的科技企業,建立天使投資風險補償制度。依托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建設科技創新金融支持平臺。支持香港私募基金參與大灣區創新型科技企業融資,鼓勵符合條件的創新型科技企業進入香港上市集資平臺。探索內地與港澳創新基金雙向募集、雙向投資、雙向流動的新模式。強化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和司法保護,更好發揮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深圳知識產權法庭等機構作用,加強電子商務、進出口等重點領域和環節的知識產權行政和司法保護。探索制定新形態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辦法,推進電子商務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地方立法,建立健全大灣區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發揮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區的輻射作用,促進高端知識產權服務與區域產業融合發展。建立大灣區知識產權信息交換機制和信息共享平臺。爭取國家支持,推動建立粵港澳大灣區知識產權交易平臺,完善知識產權評估機制、質押融資機制,探索開展知識產權融資租賃服務、知識產權投貸聯動融資服務和知識產權證券化試點。開展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培育和“正版正貨”承諾活動。加快推進中國(廣東)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中國(佛山)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的建設與運營,支持中新廣州知識城開展國家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綜合改革試驗,推進珠海橫琴國際知識產權交易中心和中國(南方)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設。加快構建跨境產學研合作機制,完善科技企業孵化育成體系,推動珠三角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建設,支持設立粵港澳產學研創新聯盟,完善“省部院”產學研合作機制、產學研深度融合創新體系,培育建設華南技術轉移中心、國家技術轉移南方中心等。建設企業技術需求數據庫,推動科技成果與企業技術需求有效對接。加快建設一批面向港澳的科技企業孵化器,聯合港澳共建國際科技成果孵化基地。支持掌握關鍵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港澳科技人才或團隊在大灣區內地落地轉化科技成果。

(十六)打造高水平科技創新載體和平臺。推動“廣州—深圳—香港—澳門”科技創新走廊建設,以沿線的科技(學)城、高新區、高技術產業基地等創新載體建設為抓手,打造創新要素流動暢通、科技設施聯通、創新鏈條融通的跨境合作平臺。在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及深港雙方毗鄰區域、珠海橫琴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及周邊適宜開發區域、廣州南沙粵港深度合作區及慶盛科技創新產業基地等區域,建設三大科技創新合作區,打造深化港澳與內地合作的改革試驗田。加快中新廣州知識城、深圳光明科學城、佛山三龍灣高端創新集聚區、東莞中子科學城等重點創新平臺建設,研究建設琶洲數字經濟試驗區。加強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建設,推動國家高新區擴容,將高新區建設成為區域創新的重要節點和產業高端化發展的重要基地。支持專業性園區、產業轉移工業園區轉型升級為省級高新區,探索高新區“一區多園”管理模式。推進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促進自創區與自貿區“雙自聯動”。推動珠三角九市軍民融合創新發展,推進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區創建,支持廣東國防科技工業技術成果產業化應用推廣中心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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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構建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

以交通、信息、能源、水利基礎設施為重點,攜手港澳推進大灣區基礎設施“硬聯通”和機制“軟聯通”,形成內聯外通、高效銜接的基礎設施網絡,建設一體化、便捷化、智能化的現代基礎設施體系。

(十七)打造大灣區1小時交通圈。以連通珠江口東西兩岸為重點,構建城際快速交通網絡,提升客貨運輸服務水平,實現大灣區主要城市間1小時通達。加快深(圳)中(山)通道、虎門二橋、蓮花山通道等過江通道建設,啟動獅子洋通道(廣州南沙至東莞虎門)、伶仃洋通道前期研究工作。與港澳共同研究完善港珠澳大橋、廣深港高鐵的運營管理機制。編制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城際(鐵路)建設規劃,完善大灣區鐵路骨干網絡,加快推進穗莞深等城際軌道項目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城市有序發展適宜的城市軌道交通。與香港合作推動深港西部快速軌道的論證和規劃建設,支持澳門輕軌延伸至橫琴與內地軌道交通便捷銜接。統籌研究解決軌道樞紐、航空樞紐、高速公路出入口接駁道路擁堵問題。啟用蓮塘/香園圍口岸,加快建設粵澳新通道(青茂口岸)、橫琴口岸(探索澳門蓮花口岸搬遷)等新口岸項目,提升文錦渡、沙頭角等口岸功能。推進大灣區城際客運公交化運營,推廣“一票式”聯程和“一卡通”服務,構建一體高效、無縫銜接的綜合客運網絡。強化鐵路和公路站場、港口、機場等貨運樞紐的集疏運功能,推動發展“一單制”聯運服務,構建“鐵、公、水、空”一體化銜接的多式聯運系統。推進貨物運輸結構調整,減少公路運量比重,增加鐵路、水路運量比重。推進智能交通發展,建設綜合運輸管理服務云平臺和公共信息大數據平臺,推進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信息技術在交通運輸領域的創新集成應用。

(十八)暢通對外綜合運輸通道。加快構建以廣州、深圳為樞紐,高速公路、高速鐵路和快速鐵路等出省通道為骨干,連接泛珠三角區域和東盟國家的陸路國際大通道。加快推進廣州經湛江至海口、廣州經汕尾至汕頭、深茂鐵路深圳至江門段、贛州至深圳、岑溪至羅定等鐵路項目建設。爭取國家支持,規劃建設廣州至河源、深圳至汕尾、珠海經江門至肇慶等高鐵項目,研究謀劃廣州至清遠(研究延伸至永州)、深圳經江門至南寧、廣中珠澳、廣深第二高鐵等高鐵項目。規劃建設黃茅海通道,提升沿海高速公路通行能力。加快沈海高速(G15)和京港澳高速(G4)、長深高速(G25)等交通繁忙路段擴容改造。

(十九)提升珠三角港口群國際競爭力。推進珠江口港口資源優化整合,促進規模化、集約化、高端化發展,與香港形成優勢互補、互惠共贏的港口、航運、物流和配套服務體系,增強大灣區港口群整體國際競爭力。增強廣州、深圳國際航運綜合服務功能,進一步提升港口、航道等基礎設施服務能力。推進廣州南沙港區、深圳鹽田港區和南山港區、珠海高欄港區等專業化碼頭和深水泊位建設。拓展港口腹地范圍,推進廣州南沙港鐵路等疏港鐵路改造建設,加快西江干線、北江干線至珠江口高等級航運主通道建設,研究東江航道擴能升級,加強與泛珠三角地區口岸合作,共建內陸無水港、沿海飛地港。研究探索在珠江口合作開發深水港區。深化珠澳港口合作。推動粵港澳在航運支付結算、融資、租賃、保險、法律服務等方面實現服務規則對接,提升大灣區內地港口航運服務國際化水平。

(二十)建設世界級機場群。推動大灣區內地機場資源整合,優化調整空域結構,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提升廣州和深圳機場國際樞紐競爭力,增強珠海機場功能,加強與香港、澳門機場合作,共同打造國際航空樞紐。加快推進廣州、深圳、珠海、惠州等機場改擴建,新建珠三角樞紐(廣州新)機場,規劃建設一批支線機場和通用機場。進一步擴大大灣區境內外航空網絡,積極推動開展多式聯運代碼共享。推進高速鐵路、城際鐵路、城市軌道和高速公路等引入大型機場,提升機場集疏運體系和綜合交通樞紐功能。加快通用航空發展,穩步發展跨境直升機服務,加快推進廣州等臨空經濟示范區和深圳、珠海通用航空產業綜合示范區建設。培育和建設一批特色臨空產業基地和航空小鎮。

(二十一)打造智慧城市群。推進珠三角國家大數據綜合試驗區和新型智慧城市試點示范建設,加快建設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推進與港澳信息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推廣信息化技術在城市建設管理中的應用,大力發展智慧交通、智慧能源、智慧市政、智慧社區,建設大灣區智慧城市群。實施信息基礎設施建設行動計劃,推動光纖寬帶網、無線寬帶網、移動物聯網深度覆蓋。建設下一代移動通信網絡,優化4G網絡基站和室內分布系統建設,加快5G通信基站建設和網絡應用。推進骨干網、城域網、接入網、互聯網數據中心和支撐系統的互聯網協議第六版(IPv6)升級改造。加快互聯網國際出入口帶寬擴容,全面提升流量轉接能力。編制實施粵港澳量子通信骨干網規劃,布局建設量子衛星地面站。建設超高清互動數字家庭網絡。建設物聯網與智慧城市應用示范區,推進供水、供電、供氣、排水等城市智能感知網絡全面覆蓋。深化粵港澳智慧城市合作,探索建立統一標準,開放數據端口,建設互通的公共應用平臺,建設全面覆蓋、泛在互聯的智能感知網絡以及智慧城市時空信息云平臺、空間信息服務平臺等信息基礎設施。推進粵港澳網間互聯寬帶擴容。推動降低粵港澳手機長途和漫游費,推進大灣區通信一體化結算。推進粵港、粵澳電子簽名互認。推動大灣區移動支付便利使用。探索推動區塊鏈等先進技術在廣州、深圳等城市使用,促進量子通信等保密通信技術在政府部門、金融機構等應用。建立健全網絡與信息安全信息通報預警機制,加強實時監測、通報預警、應急處置工作,構建網絡安全綜合防御體系。

(二十二)建設能源安全保障體系。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優化大灣區能源結構和布局,深化能源管理體制機制改革,保障對港澳能源供給安全,構建大灣區優質能源供給體系。大力發展綠色低碳能源,加快非化石能源利用,依托國家骨干天然氣管線布局建設配套支線,擴大油氣管道覆蓋面,提高油氣儲備和供應能力,統籌推進新建液化天然氣(LNG)接收站和擴大已建LNG接收站儲轉能力,研究推動在粵設立區域性天然氣交易機構。有序開發風能資源,加快建設珠海桂山、金灣,惠州惠東港口等海上風電場。因地制宜發展太陽能光伏發電、生物質能。積極接收“西電”,安全高效發展核電,按照國家部署推進惠州核電項目建設,有序開展臺山核電二期、嶺澳核電三期工程前期工作。鼓勵發展工(產)業園區天然氣熱電聯產和分布式能源。大力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逐步消除煤炭散燒,有序推進沙角電廠、廣州發電廠等老舊機組關停,適度建設天然氣發電調峰電源。推進廣州、珠海等國家煤炭儲備基地建設,建成煤炭接收與中轉儲備梯級系統。加強周邊區域向大灣區以及大灣區城市間送電通道等主干電網建設,完善城鎮輸配電網絡,提高電網輸電能力和抗風險能力。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擴大電力市場交易規模,建設電力現貨市場,推進增量配電業務放開。理順天然氣管網建設運營機制,形成公平開放、互聯互通、競爭有序的管網輸送平臺,減少管網層級,降低用氣成本。多渠道、多主體增加氣源供應,促進接收站和儲氣庫向第三方開放,推動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供氣設施向農村延伸。研究完善對港澳輸電網絡、供氣管道,確保港澳能源供應安全和穩定,大力發展“互聯網+”智慧能源,探索建設農村能源革命示范區。

(二十三)強化水安全保障。加快完善水資源保障體系,推進建設完善的水利防災減災體系,提升大灣區水安全保障能力。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配合國家制定珠江水量調度條例,嚴格珠江水資源統一調度管理。加快推進珠江三角洲水資源配置工程和對澳門第四供水管道建設。加強西江、北江、東江等核心水源保護,科學實施江河湖庫水系連通工程。加強飲用水水源地和備用水源安全保障達標建設及環境風險防控工程建設,保障大灣區供水安全。加強粵港澳水科技、水資源合作交流。加強珠江河口綜合治理與保護,推進珠三角河湖系統治理。推進中小河流治理、海堤達標加固、病險水庫(水閘)除險加固、珠江干支流河道崩岸治理等工程建設,適時開展西江大灣水利樞紐、北江橫崗水利樞紐項目前期工作。強化城市內部排水系統和蓄水能力建設,建設和完善珠海、中山等防洪(潮)排澇體系,有效解決城市內澇問題。加強珠江河口水文水資源監測,共同建設災害監測預警、聯防聯控和應急調度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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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協同構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產業體系

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建設世界級先進制造業集群,推動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做優做強高端現代服務業,實現粵港澳產業優勢互補、緊密協作、聯動發展,加快構建以創新為戰略支撐、先進制造業為主體,現代金融、人力資源相配套的現代產業體系。

(二十四)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堅持制造業立省不動搖,突出優勢主導產業,加快打造電子信息、汽車、智能家電、機器人、綠色石化五個世界級先進制造業產業集群,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先進制造業基地。以“芯、屏、機、核”為重點優化提升珠江東岸電子信息產業,支持珠江西岸集聚攻堅先進裝備制造產業,提升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發展水平。以廣州、深圳為重點,珠海、惠州、東莞、中山、肇慶等市協同參與,推動在高端芯片、新一代顯示技術、新一代通信技術等關鍵技術、高端制造裝備與檢測裝備、核心零部件和材料上取得突破,加快建設電子信息產業集群。以廣州、深圳、佛山為重點,珠海、惠州、東莞、江門、肇慶等市協同參與,推動在新能源汽車電池、智能網聯技術、氫能源電池上取得突破,加快建設智能汽車產業集群。以珠海、佛山為重點,深圳、中山、江門、肇慶等市協同參與,推動在節能環保、智能產品等關鍵技術和制造工藝技術上取得突破,加快建設智能家電產業集群。支持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發揮各自細分領域優勢,在伺服系統、減速器、傳感器等關鍵核心部件的研發制造上取得突破,協同推進機器人產業集群建設。以廣州、惠州等市為重點,強化石油化工產業空間集聚,延伸和完善石化深加工、精細化工產業鏈,培育壯大綠色石化產業集群。

(二十五)加快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加快推動傳統產業智能化、服務化、綠色化發展,增強傳統產業核心競爭力,集中力量在高端環節形成新優勢。大力發展智能制造,以基礎制造裝備、流程制造裝備和離散型制造裝備為重點,加快智能化裝備的產業化和示范應用,培育一批智能制造骨干企業和智能制造系統集成公共技術支撐平臺。建設國家級工業互聯網創新中心,推動工業企業利用工業互聯網新技術實施數字化轉型。大力發展服務型制造,鼓勵制造企業發展精準化定制服務等服務型制造新模式,培育一批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和項目,建設一批生產性服務業公共服務平臺。大力發展綠色制造,培育壯大新能源、節能環保等產業,加快節能環保技術研發和裝備推廣應用,創建一批綠色工廠和綠色園區,支持企業開發綠色設計產品、打造綠色供應鏈。推動工程機械、機床、醫療設備等領域再制造產業集聚發展。完善制造業創新發展生態體系,實施企業創新能力和質量效益“倍增計劃”,培育一批高成長高創新的“獨角獸”和“瞪羚”企業。聯合港澳打造若干新興產業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和技術創新中心。實施品牌戰略,對標國際先進質量標準,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和對標達標專項行動。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強化股權投資、貸款貼息、事后獎補等政策支持,切實降低實體經濟要素成本和制度成本。支持東莞等市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支持佛山深入開展制造業轉型升級綜合改革試點。

(二十六)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依托香港、澳門、廣州、深圳等中心城市的科研資源優勢和高新技術產業基礎,聚焦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綠色低碳、生物醫藥、數字經濟、新材料、海洋經濟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實施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重大工程,形成若干產值超萬億元的新支柱產業。以芯片設計為基礎,拓展建立完整的集成電路產業鏈,加快建設5G試驗網、“芯火”雙創基地、超高清視頻產業基地,推進打造新型顯示“材料—面板—模組—整機”縱向產業鏈。推進高檔數控機床與工業機器人、增材制造裝備等關鍵技術裝備研發,加快發展智能傳感器、精密減速器、智能儀表儀器等產業,建設國內領先的高端裝備基地。培育壯大新能源、節能環保等產業,形成以節能環保技術研發和總部基地為核心的產業集聚帶,推進佛山(云浮)跨區域氫能產業合作,支持建設國家級產業標準創新生產基地(氫能)。加快高通量測序、基因合成、細胞治療等新技術轉化應用,加速仿生醫學、組織工程與再生醫學技術發展,推進名優中成藥二次開發。加快人工智能、區塊鏈、大數據技術的研究與運用,與港澳在動漫游戲、網絡文化、數字文化裝備、數字藝術展示等數字創意產業開展全面合作,推動數字創意在會展、電子商務、醫療衛生、教育服務、旅游休閑等領域應用,共建數字創意產業基地。以廣州新材料產業國家高技術產業基地、江門珠西新材料集聚區等為重點,在先進基礎材料、關鍵戰略材料、前沿新材料等方面加快建設一批特色新材料基地。

(二十七)攜手港澳建設國際金融樞紐。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重點支持廣州、深圳、珠海、佛山等市金融業錯位發展、優勢互補,加快發展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推進與港澳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攜手港澳建設國際金融樞紐。推進廣州完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建設區域性私募股權交易市場,建設產權、大宗商品區域交易中心,加快建設廣州國際金融城。推動深圳依規發展以深圳證券交易所為核心的資本市場,爭取國家支持擴大“深港通”每日額度,建設科技產權交易中心、創新資本形成中心。推進澳門—珠海跨境金融深度合作,探索建設澳門—珠海跨境金融合作示范區,支持與葡語系國家的人民幣結算業務發展。支持佛山依托廣東金融高新技術服務區,打造現代金融后援服務基地。大力發展特色金融產業,加快推進廣州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探索設立服務綠色企業的現代綠色金融服務機構,研究設立以碳排放為首個交易品種的創新型期貨交易所。加快推進深圳保險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支持在前海開展再保險產品和制度創新,研究推出巨災債券,創新發展航運保險、物流保險、融資租賃保險、郵輪游艇保險、跨境電商保險等業務。探索粵港澳大灣區保險服務中心建設。爭取國家支持設立粵港澳大灣區綠色技術銀行。推進深港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和深澳特色金融合作,開展科技金融試點,加強金融科技載體建設。鼓勵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和商業銀行推進大灣區客戶認定、授權管理、授信政策以及產品創新的一體化。加大投融資模式創新,積極探索REITS等創新金融產品,盤活存量資產,形成投融資良性循環。推動逐步擴大大灣區內人民幣跨境使用規模和范圍,支持大灣區銀行機構按規定開展跨境人民幣拆借、即期結售匯業務以及人民幣與外匯衍生產品業務、理財產品交叉代理銷售業務。支持大灣區內的企業按規定跨境發行人民幣債券。在依法合規前提下,研究大灣區內基金、保險等金融產品跨境交易,不斷豐富投資產品類別和投資渠道,建立資金和產品互通機制。支持大灣區保險機構開展跨境人民幣再保險業務。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銀行、保險機構在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設立經營機構。鼓勵省內基金公司參與內地與香港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互認工作。支持有序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業務,爭取國家支持擴大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試點。依托全省金融資產交易市場,構建服務大灣區資源要素市場化配置和流轉的金融基礎設施平臺。探索粵港澳保險機構在符合法律法規及監管要求的前提下,合作開發創新型跨境機動車保險和跨境醫療保險產品,為跨境保險客戶提供便利化承保、查勘、理賠等服務。推進跨境電子支票聯合結算、跨境電子賬單直接繳費、支付工具跨境使用等金融服務創新。推動建立大灣區金融監管協調溝通機制,加強跨境金融機構監管和資金流動監測分析合作。完善粵港澳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監管合作和信息交流機制。建立和完善系統性風險預警、防范和化解體系,共同維護金融系統安全。

(二十八)構建現代服務業體系。依托港澳現代服務業優勢,以航運物流、旅游服務、文化創意、人力資源服務、會議展覽及其他專業服務等為重點,構建錯位發展、優勢互補、協作配套的現代服務業體系。推進電子商務與快遞物流協同發展,大力發展第三方物流和冷鏈物流,加強快遞物流標準體系建設,攜手港澳建設國際物流樞紐。推動粵港澳深化工業設計合作,促進工業設計成果產業化。深化粵港澳文化創意產業合作,有序推進市場開放。聯合港澳引進國際知名展覽品牌和配套服務企業。鼓勵粵港澳共建專業服務機構,促進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專業服務加快發展。支持大灣區企業使用香港的檢驗檢測認證等服務。引進港澳發達成熟生活性服務業,促進健康服務、家庭服務、文化旅游等生活性服務業向精細和高品質轉變。

(二十九)大力發展海洋經濟。堅持陸海統籌、科學開發,聯合港澳拓展藍色經濟空間,共同建設現代海洋產業基地。優化海洋開發空間布局,科學統籌海岸帶(含海島地區)、近海海域、深海海域利用。重點發展海洋電子信息、海上風電、海洋高端智能裝備、海洋生物醫藥、天然氣水合物、海洋公共服務等海洋產業,培育壯大海水淡化和綜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等海洋新興產業。加快推進海洋交通運輸、海洋油氣、船舶制造、臨海石化、海洋漁業等海洋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推動粵港澳海洋旅游、海洋文化、海洋金融和航運服務等海洋服務業融合發展。加強海洋科技創新平臺建設,促進海洋科技創新和成果高效轉化。加快“智慧海洋”建設,提升粵港澳海洋觀測、監測、預報能力,提高海洋防災減災水平。支持深圳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支持建設國家深海科考中心、南方海洋科學城。探索在境內外發行企業海洋開發債券,鼓勵產業(股權)投資基金投資海洋綜合開發企業和項目,依托香港高增值海運和金融服務的優勢,發展海上保險、再保險及船舶金融等特色金融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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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把生態保護放在優先位置,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攜手港澳加強污染聯防聯治,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實現粵港澳大灣區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環境更優美。

(三十)筑牢生態防護屏障。建立完善自然生態空間用途管制體系,科學劃定縣域城鎮、農業、生態空間和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三區三線”,強化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實施重要生態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構建生態廊道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加強珠三角周邊山地、丘陵及森林生態系統保護,推進粵北連綿山體森林生態屏障建設,深入實施新一輪綠化廣東大行動,加快建成珠三角國家森林城市群。實施瀕危野生動植物保護工程,加強珍稀瀕危動植物及其棲息地的保護。推進珠三角綠色生態水網建設,建立濕地保護分級體系,加快建設一批濕地公園,健全河長制湖長制,強化與港澳水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合作,打造區域水生態文明建設合作典范。嚴格落實海洋功能區劃,實行岸線分級分類管理,建立健全海岸線動態監測機制,強化近岸海域和海島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推進重要海洋自然保護區及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建設與管理,實施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工程,加強濱海濕地、河口海灣、紅樹林、珊瑚礁等重要生態系統保護,鼓勵人工岸線生態化改造,攜手港澳開展濱海濕地跨境聯合保護,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水鳥生態廊道。

(三十一)加強環境保護和治理。堅持以預防為主,推進綜合治理,強化水、大氣、土壤等污染防治,切實提升環境質量。統籌陸海水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東江、西江及珠三角河網區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重點加強東江下游支流沙河、公莊河、小金河污染治理。實施重要江河水質提升工程,重點整治珠江東西兩岸污染,規范入河(海)排污口設置。推進深圳河、廣佛跨界河流、茅洲河、淡水河、石馬河、東莞運河等流域綜合整治,全面消除劣V類斷面,消除珠三角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實現重點河流水質明顯改善。開展珠江河口區域水資源、水環境及涉水項目管理合作,貫通珠江三角洲水網,構建全區域綠色生態水網。深入開展“藍色海灣”整治行動,推進珠江口近岸海域綜合整治,建立重點海域入海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大力整治不達標入海河流,建立海洋環境實時在線監測系統,建立健全跨境海漂垃圾信息通報和聯合執法機制。實施更嚴格的清潔航運政策,聯合港澳建立船舶排放控制監管聯動機制,共同推進珠江口水域船舶排放控制管理工作,提高港口岸電使用率。強化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完善粵港澳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治合作機制,采取硬措施整治大氣污染,實施粵港珠三角空氣質素管理計劃,統籌防治臭氧和細顆粒物(PM2.5)污染。推進粵港澳空氣質量預報預警合作,聯合開展揮發性有機物在線監測,建設華南區域空氣質量預測預報中心。制定揮發性有機物總量控制指標審核及管理辦法,實施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兩倍削減替代,全面完成工業涂裝、印刷、制鞋等重點工業企業低揮發性原料改造。大力推進燃煤鍋爐和窯爐清潔能源替代,推進重點行業“煤改氣”。加強“車、油、路”統籌,加快推進機動車污染綜合防治,提前實施機動車國VI排放標準,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和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軌。探索建立新車注冊登記環節環保查驗制度,推動珠三角各市建設機動車遙感監測系統并與省平臺聯網。加強土壤污染和固體廢物防治。開展粵港澳土壤治理修復技術交流與合作,推進受污染土壤的治理與修復示范,有效遏制土壤污染加重趨勢。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防控農業面源污染。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制度,推廣餐廚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加強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能力建設,推進一般工業固體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探索建立粵港澳固體廢物再生循環利用合作機制,強化跨境轉移監管,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三十二)創新綠色低碳發展模式。建設綠色發展體系,變革傳統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消費方式,實現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創新綠色低碳發展體制機制,研究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和大灣區綠色低碳發展指標體系,推動大灣區開展綠色低碳發展評價,力爭碳排放早日達峰。推動建立大灣區綠色產品標準、標識和認證制度。深化碳排放權交易試點,低碳城市、城鎮試點示范,推廣深圳東部、東莞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經驗,推進廣州、深圳、中山等國家低碳城市試點,支持佛山禪城低碳發展示范區建設和中山小欖北區近零碳排放社區建設,實施近零碳排放區示范工程試點項目,推廣碳普惠制試點,推動粵港澳碳標簽互認機制研究與應用示范。調整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加快落后產能退出,完成“散亂污”工業企業(場所)綜合整治。推進資源節約利用和循環利用,嚴控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建立節約集約用地激勵和約束機制,全面開展省級以上園區循環化改造升級。推進粵港清潔生產伙伴計劃。推動佛山南海國家環境服務業華南集聚區、粵澳(江門)產業合作

示范區環保產業園、肇慶環保科技城等節能環保產業基地建設。依托粵港澳三地環保展覽或論壇,積極搭建國內外低碳節能環保技術裝備展示和項目對接平臺。加快建設“一帶一路”環境技術交流與轉移中心(深圳)、粵港澳大灣區環境科學實驗室、粵港澳大灣區(中山)生態環境保護聯合創新中心。加強粵港澳環境保護宣傳交流合作,共同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推廣綠色消費,規范快遞業、共享經濟等新業態、新消費的綠色標準,實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動生產企業落實廢棄產品回收責任。加快推進綠色建筑發展,嚴格執行新建建筑節能監管措施,推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支持綠色生態小區建設。倡導綠色出行,加強綠道、古驛道與公共交通的銜接,培育慢行交通網絡。大力推進公交電動化和其他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運用,加快充電設施網絡建設。

(三十三)完善環境保護機制。落實領導干部任期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制度,嚴格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和懲戒。建立完善粵港澳環保交流合作機制與平臺,協調解決粵港澳大灣區生態環境保護和應對氣候變化等重大問題。加強對臺風等災害性天氣的聯合預警預報,與港澳聯合建設大灣區氣象監測預警預報中心。實施最嚴格的環保法規標準、環境準入制度,建立健全環境污染“黑名單”和環保信用評價、信息強制性披露、嚴懲重罰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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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建設宜居宜業宜游的優質生活圈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始終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奮斗目標,拓展與港澳在教育、文化、旅游、創業、醫療、社會保障等領域合作,積極引進港澳優質公共服務,完善便利港澳同胞在大灣區內地發展的配套政策,構建與國際接軌的公共服務體系,共同打造宜居宜業宜游的優質生活圈。

(三十四)打造教育高地。積極引進港澳和國際教育資源,加強教育交流合作,便利粵港澳居民共享優質教育資源。推動港澳高校到大灣區內地合作辦學,共建優勢學科、實驗室和研究中心。推進香港科技大學、香港城市大學、澳門科技大學及香港大學(醫學院)、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落戶廣東。支持粵港澳高校聯盟建設發展,推動三地高校探索開展相互承認特定課程學分、實施更靈活的交換生安排、科研成果分享轉化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實施大灣區高校聯合實驗室、協同創新中心建設計劃。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引進世界知名大學和特色學院,探索建設國際化大學城園區,打造大灣區國際教育示范區。爭取國家支持,推動高起點創建大灣區大學,創新辦學機制,建設高水平民辦應用型本科高校,研究建立粵港澳大灣區教師教育學院,擴大廣東高校對港澳、“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招生規模,提升留學人才培養質量,打造留學生集聚地。爭取國家支持與港澳共同制定粵港澳大專(副學位)學歷分批實施互認方案。推進粵港澳職業教育合作,支持各類職業教育實訓基地交流合作,共建一批特色職業教育園區,建立職業教育資源共享機制。支持建設港澳子弟學校或設立港澳兒童班并提供寄宿服務。鼓勵三地中小學校結為“姊妹學校”,研究探索三地幼兒園締結“姊妹園”。制定在粵就讀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學生與內地學生同等享受交通、旅游門票等優惠政策。完善跨區域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就學政策,推動實現平等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順利在流入地參加高考。落實港澳居民到廣東考取教師資格并任教政策規定。

(三十五)建設人才高地。借鑒港澳吸引國際高端人才的經驗和做法,實行更積極、更開放、更有效的人才引進政策,創造更具吸引力的引進人才環境。建立緊缺人才清單制度,定期發布緊缺人才需求,拓寬國際人才招攬渠道,引進一批站在世界科技前沿、處在創新高峰期的創新領軍人才和高層次創新團隊,凝聚海外留學歸國青年人才。實施省重點研發項目聯合招才計劃、省重大實驗室訪問學者計劃等,聯合港澳開展招才引智工作,推動以僑引才。探索采用法定機構或聘任制等形式引進人才參與大灣區的建設和管理。加快建設粵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區,推進粵港澳職業資格互認,拓寬港澳專業人士在大灣區內地的執業范圍。建立完善外籍、港澳臺人才認定標準體系和人才認定機制。爭取國家支持,率先實施更優人才居留政策,推動在技術移民等方面先行先試,縮短外籍人才申請永久居留的審批期限,允許符合認定標準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隨同申請永久居留。完善國際化人才培養模式,加強人才國際交流合作,推進職業資格國際互認。完善人才激勵機制,健全人才雙向流動機制。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廣東)人才港。推進廣州、深圳等國家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建設,建立粵港澳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聯盟。加快江門人才島、全國博士后創新(江門)示范中心建設。

(三十六)共建人文灣區。發揮粵港澳地域相近、文脈相親的優勢,完善大灣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打造文化精品,共同推進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建立粵港澳大灣區文化合作工作機制,促進大灣區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發展。推進粵港澳在保護利用世界文化遺產、傳承弘揚嶺南文化等方面的合作,推動岐澳古道與世界文化遺產澳門歷史城區步行系統連接,充分挖掘利用大灣區內文物古跡、世界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古驛道等資源,構建大灣區文化遺產游徑系統。加強粵港澳文藝精品生產與推廣,打造“廣東文化精品絲路行”等文化交流品牌,舉辦粵港澳大灣區藝術精品巡展巡演、經典粵劇大灣區巡演等文化展演活動。吸收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精華,大力弘揚廉潔修身、勤勉盡責的廉潔文化,形成崇廉尚潔的良好社會氛圍,共同維護向善向上的清風正氣,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推動廉潔化風成俗。加強與港澳在廣播影視生產、演藝人才交流等方面的合作,推動建設影視文化和音樂產業基地,探索中外合作攝制電影片相關審批綠色通道。加強大灣區藝術院團、演藝學校及文博機構交流,支持博物館、美術館合作策展。支持建立大灣區演藝聯盟,便利藝術院團在大灣區內跨境演出。聯合港澳打造一批國際性、區域性的文化演藝活動和體育品牌賽事。加強香港與廣州從化無規定馬屬動物疫病區在進出境檢驗檢疫和通關等方面合作,推進馬匹運動與相關產業發展。支持廣州建設嶺南文化中心和對外文化交流門戶,支持深圳發展時尚文化產業,支持珠海與澳門聯合共建亞洲(中國)設計博物館,支持中山建設孫中山文化國際交流中心,支持江門建設華人華僑文化交流合作重要平臺,支持肇慶府城復興項目建設,支持共建世界美食之都,加快推進“粵菜師傅”工程。

(三十七)加強粵港澳青少年交流。搭建港澳青年在大灣區交流學習項目平臺,推動青年交往交流、交心交融。共同組織開展粵港澳大灣區香港/澳門青年實習計劃、青年同心圓計劃、澳門青年到深圳實習及就業項目等活動,穩步擴大港澳青年來粵實習規模。支持粵港澳大灣區青年行動聯盟發展,建設一批粵港澳大灣區青年家園。共同組織粵港澳三地師生旅游研學活動,開展港澳青少年國學夏令營、粵港澳青年文化之旅、粵港澳大學生嶺南文化研修班、香港青少年國防體驗營等項目,共建一批研學旅游示范基地。開展憲法和基本法、國家歷史、民族文化教育宣傳活動。舉辦粵港澳大灣區青年高峰論壇、粵港澳臺暨海外華裔青少年文化交流等活動。

(三十八)構筑休閑灣區。依托大灣區特色優勢,建設多元旅游平臺,構建休閑度假、養生保健、郵輪游艇等多元旅游產品體系,開發高鐵“一程多站”旅游產品,建設粵港澳大灣區世界級旅游目的地。聯合港澳共建深圳太子灣、廣州南沙灣、香港啟德港郵輪母港集群。支持深圳、廣州建設中國郵輪旅游發展實驗區,進一步增加國際班輪航線,探索研究簡化郵輪、游艇及旅客出入境手續。研究探索內地郵輪旅客以過境方式赴港參與全部郵輪航程。推動劃定游艇自由行活動水域,建立高效便捷的游艇自由行管理機制。推動珠三角城市建設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建設貫通潮州到湛江并連通港澳的濱海旅游公路,推動濱海旅游業高品質發展,完善濱海旅游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體系,將海灣、沙灘、海島、漁村串聯起來,打造藍色旅游經濟帶。支持利用大灣區海岸線資源發展帆船、沖浪、海釣、潛水等濱海體育休閑項目。大力發展鄉村旅游,實施產區變景區、田園變公園、勞作變體驗、農房變客房“四變工程”,拓展農業農村的休閑、康養、觀賞等功能。支持廣州南沙國家健康醫療旅游示范基地建設。支持珠海、江門等開發濱海康養旅游產品。加快建設珠海萬山群島、江門川山群島、惠州稔平半島、深圳大鵬半島等一批濱海旅游度假區,加快建設一批產業、文化、旅游“三位一體”的濱海特色風情小鎮,探索以旅游等服務業為主體功能的無居民海島整島開發方式。探索開通香港—深圳—惠州—汕尾海上旅游航線。

(三十九)拓展就業創業空間。完善區域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公共就業綜合服務平臺,便利港澳居民在大灣區內地就業創業。完善取消港澳居民來粵就業許可制度配套政策措施。制定港澳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參加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實施辦法,建立以直接考核方式招聘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的“綠色通道”。按照國家部署,推進港澳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法報考內地公務員工作。建設粵港澳公共就業綜合服務平臺,探索推動三地在服務項目、內容、流程、標準等方面業務協同。推動在粵就業的港澳居民同等享受各類創業就業補貼政策。推動在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建立港澳創業就業試驗區,試點允許取得建筑及相關工程服務等港澳相應資質的企業和專業人士為內地市場主體直接提供服務,并研究推出更多試點項目和開放措施。加快推進粵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建設,重點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廣東)創新創業孵化基地、深港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南沙粵港澳(國際)青年創新工場、中山粵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合作平臺、中國(江門、增城)“僑夢苑”華僑華人創新產業聚集區、東莞松山湖(生態園)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惠州仲愷港澳青年創業基地等。鼓勵社會資本探索設立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金,鼓勵更多港澳青年進駐基地創新創業。

(四十)塑造健康灣區。推動優質衛生資源緊密合作,爭取國家放寬大灣區內地醫療領域限制,加強食品安全合作,打造健康灣區。支持港澳醫療衛生服務提供主體在珠三角九市按規定以獨資、合資或合作等方式設置醫療機構,便利港澳醫師注冊執業,爭取國家放寬使用境外藥品及醫療器械等有關限制。與港澳合作發展區域醫療聯合體和區域醫療中心,打造國際化的醫療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培訓基地。將符合條件的港資、澳資醫療機構按規定納入醫療保險協議管理范圍。建立與香港、澳門中藥質量研究機構合作機制,共同研究制定國際認可的中醫藥產品質量標準。建立區域內重癥傳染病人會診機制,完善緊急醫療救援聯動機制。加強醫療衛生人才聯合培養和交流,推動粵港澳醫務人員開展學術交流。支持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發展,開展中醫藥產品海外注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推進健康城市、健康村鎮建設。支持中山創建國家生物醫藥科技國際合作創新區。支持江門建設粵港澳大灣區醫療養生基地。支持肇慶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南藥健康產業基地。加強食品食用農產品安全合作,完善港澳與內地間的食品安全溯源體系,與港澳共同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報案件查處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聯動機制。建立完善粵港澳進出口食品農產品合作制度。支持港澳參與廣東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和“信譽農場”建設,高水平打造惠州粵港澳綠色農產品生產供應基地、肇慶(懷集)綠色農副產品集散基地。

(四十一)促進社會保障和社會治理合作。完善社會保障領域制度建設,推動港澳居民在醫療、養老、住房等民生方面享有與內地居民同等待遇。推進社會保障合作,推動進一步完善在粵就業港澳人員參加社會保險有關政策,貫徹落實國家關于持有居住證的港澳居民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政策。推動港澳在我省實施異地就醫費用結算,增加在粵試點醫院數量,直接結算港澳居民在試點醫院的醫療費用。完善便利港澳居民在大灣區內地購房(租房)政策。深化養老服務合作,支持港澳投資者在珠三角九市按規定以獨資、合資或合作等方式興辦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港澳投資者在粵興辦養老機構與內地民辦養老機構享受同等待遇。推進國家級醫養結合試點,建設一批區域性健康養老示范基地。探索與港澳共建跨境社會救助信息系統,開展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合作。深化社會治理合作,支持珠三角九市縣(市、區)與香港、澳門片區、堂區建立結對交流合作機制,為港澳居民提供參與志愿服務、社區活動、文化交流的渠道。建立社會治安治理聯動機制,加強粵港澳警務合作交流,強化矛盾糾紛排查預警和案件應急處置合作,聯合打擊跨境犯罪活動,統籌應對傳統和非傳統安全威脅。建立粵港澳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聯動機制和應急協調平臺,制定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不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合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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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加快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

充分發揮港澳在對外開放中的功能和作用,進一步優化珠三角九市投資和營商環境,提升大灣區市場一體化水平,實現粵港澳開放資源融合、開放優勢互補、開放舉措聯動,引領形成陸海內外聯動、東西雙向互濟的開放格局,打造“一帶一路”建設重要支撐區。

(四十二)打造國際一流的營商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推進營商環境法治化建設,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形成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一流營商環境。支持廣州、東莞等開展深化營商環境綜合改革試點,支持深圳、廣州開發區創建營商環境改革創新實驗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推廣“證照分離”,推進“照后減證”,進一步壓縮企業開辦時間。深化投資項目審批改革,進一步清理精簡審批、核準等事項,壓縮全流程審批時間。推動商事登記“銀政通”服務向港澳、“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拓展,實現商事登記服務前移、離岸受理、遠程辦理。探索簡化港澳資企業商事登記公證文書,推進粵港澳投資跨境商事登記全程電子化。推行權力清單、責任清單等管理制度,提高行政效能。加強市場綜合監管,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建立健全行業協會法人治理結構,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制定行規行約,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在制定技術標準、規范行業秩序、開拓國際市場、應對貿易摩擦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探索將行業管理與協調性職能、社會事務管理與服務性職能、技術服務性職能與市場自律職能依法轉移給具有相應資質的社會組織。探索開展營商環境地方立法工作。依法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依法保護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的合法權益,營造公平競爭環境,著力激發微觀主體活力,按國家部署建立因政府規劃調整、政策變化造成企業合法權益受損的依法依規補償救濟機制。加強粵港澳司法交流與協作,推動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推動建設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推動成立服務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的法律類社會組織,加快推進“一帶一路”法治地圖建設。創新涉外法治人才培養培訓機制,建設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與科研創新基地。研究制定廣東省社會信用條例,建立全覆蓋的信用信息歸集和共享機制、“紅黑名單”和信用聯合獎懲制度。加強信用信息標準規范、企業信息公開、個人隱私保護、信用服務市場化、個人誠信分、誠信店品牌等方面建設。推動與港澳開展信用信息共享、信用評價標準對接、信用產品互認、信用服務機構資質互認等合作,探索依法對區域內企業聯動實施信用激勵和失信懲戒措施。推動法治化營商環境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市場倫理建設、營商操守建設、行業自律建設相結合,倡導誠實經營、誠信經商,形成人人遵紀守法、個個誠信守信的營商文化氛圍。積極學習借鑒港澳在政務服務、社會治理、城市管理等方面經驗,探索在深圳前海、廣州南沙和珠海橫琴特定區域建立與港澳趨同的服務管理模式。

(四十三)加快數字政府建設。創新“互聯網+政務服務”模式,實現政務數據融合匯集,提高行政服務效率。落實《廣東“數字政府”改革建設方案》,優化建設“廣東政務服務網”。加快清理整合分散獨立的政務信息系統,建設在線智慧政府,建好“粵省事”綜合服務平臺,打破“信息孤島”,提高行政服務效率。加快“多證合一”系統、“開辦企業一窗受理”、中介服務超市等營商主題服務系統建設,推行數字政府“指尖計劃”,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推進廣東自貿試驗區“企業專屬網頁”優化辦事流程,逐步實現“零跑動”。探索建立數據交易中心和政府數據運營中心,建立數據開放和交易規則,推動跨部門綜合專網建設和電子政務數據開放。

(四十四)高標準建設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發揮自貿試驗區的試驗田作用,統籌抓好廣州南沙、深圳前海蛇口、珠海橫琴3個片區建設,打造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樞紐。加快推進《進一步深化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方案》各項試點任務,落實《國務院關于支持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化改革創新若干措施的通知》,積極承接國家部委下放的各項管理權限,研究向片區下放新一批省市級管理權限,賦予自貿試驗區更大改革自主權,爭取形成更多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創新經驗。研究制定廣東自貿試驗區對外開放負面清單指引,營造更加開放透明的投資環境,建設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先行區。推動全球報關服務系統、全球進出口商品質量溯源體系、粵港澳自貿通等重點制度創新事項落地實施,加快發展離岸貿易、國際分撥、中轉集拼等新型貿易模式,打造國際航運樞紐和國際貿易中心。推動將合格境內投資者境外投資試點范圍擴大到廣州南沙、珠海橫琴片區,建設金融業對外開放試驗示范窗口。爭取自貿試驗區擴區,建設粵港澳大灣區自由貿易通道。

(四十五)推進投資貿易自由化便利化。全面實施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繼續在自貿試驗區進行開放試點。在CEPA框架下積極爭取擴大港澳資金融機構業務范圍,擴大教育、文化、醫療、法律、建筑、航運等專業服務業市場準入。爭取國家支持,推動允許港商獨資或控股的開發建設項目試點采用香港工程建設管理模式,推動全面放開港澳居民個體工商戶經營范圍,實現與大灣區內地個體工商戶享有同等待遇。完善全省統一的電子口岸平臺建設,推廣應用“單一窗口”新上線的跨境電子商務、公路及空運艙單等功能模塊。探索實施更高標準的“一線放開、二線安全高效管住”貿易監管制度。深入推進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研究制定相關港澳專業人士執業管理辦法,探索在廣東自貿試驗區允許具有港澳執業資格的金融、建筑、規劃、專利代理等領域專業人才,經相關部門或機構備案后,按規定范圍為自貿試驗區內企業提供專業服務,試點成熟后,在大灣區內復制推廣。拓展“一試三證”(一次考試可獲得國家職業資格認證、港澳認證及國際認證)范圍,促進粵港澳在與服務貿易相關的人才培養、資格互認、標準制定等方面加強合作,有序推進制定與國際接軌的服務業標準化體系。加強質檢資源共享和檢測認證結果互認,推動建立粵港澳品牌認證聯盟并構建互認機制。支持廣州、佛山、中山市開展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推進廣州、深圳、珠海、東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

(四十六)促進人員車輛貨物往來便利化。制定便利簽注政策,推廣快速通關模式,降低貨物通關成本,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要素有序流動。推動完善大灣區內地居民申領港澳商務簽注人員范圍及簽注有效期等相關規定。推動港澳居民可持用回鄉證在大灣區內地便利使用。爭取國家支持,在大灣區內地全面實施部分國家外國人144小時過境免簽政策,允許已抵達港澳的外國人向口岸簽證機關申請辦理旅游簽證,在港澳工作居住的外國人申請辦理有效期5年以內的多次入境有效簽證。加強與港澳口岸部門協作,強化電子化、信息化等手段運用,推廣快速查驗模式和新型查驗技術,依法推動在粵港澳口岸實施更便利的通關模式,推動蓮塘/香園圍口岸車輛實施“一站式”查驗。進一步完善澳門小汽車便利入出橫琴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全面放開香港和澳門私家車經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入出內地的政策。完善粵港、粵澳兩地牌機動車管理政策措施,研究探索允許兩地牌機動車通行多個口岸。深化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大通關改革,推進建設“線上海關”,在大灣區具備條件的口岸全面推廣實施“一站式”通關,推進口岸查驗單位一次性聯合檢查,進一步壓縮通關時間。研究對大灣區內地出口港澳貨物、從港澳或國際經大灣區內地口岸轉口的貨物,除國家規定特殊情形或港澳要求外,試點推行更加便利的貨物通關查驗模式。

(四十七)打造“一帶一路”建設重要支撐區。發揮港澳優勢,攜手參與國際物流、國際航線、國際金融等方面建設,深化與相關國家和地區合作交流。落實粵港、粵澳攜手參與國家“一帶一路”建設合作意向書。推進川貴廣—港澳—南亞國際物流大通道、粵港澳物流合作園、廣州大田、廣東(石龍)鐵路跨境國際物流基地建設,加大廣東“中歐班列”政策扶持力度,加快開通一批面向“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國際直飛航線和旅游包機航線。支持廣州港、深圳港拓展全球海運網絡。推動粵港澳金融機構在跨境融資、資產轉讓、跨境擔保等跨境人民幣同業合作,打造人民幣跨境使用示范區。辦好廣東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國際博覽會,積極參與香港“一帶一路”高峰論壇、澳門國際貿易投資展覽會。

(四十八)全面參與國際經濟合作。發揮港澳在對接國際市場方面重要的橋梁紐帶作用,支持大灣區優質企業和優勢產品走出去,開展跨國并購和全球營銷,強化對重點國別和地區的招商引資,高水平引進外資,提升大灣區參與國際合作的競爭力。支持大灣區企業聯手走出去,推動廣東制造業、建筑業、能源資源行業與港澳會計、投資、法律、保險、商務咨詢等服務業合作,開展跨國投資、跨國并購。加強粵港澳港口國際合作,與相關國家和地區共建港口產業園區,建設區域性港口聯盟。建立走出去專業服務聯盟、建設走出去信息服務平臺和重點項目庫。支持符合條件的粵港澳機構合作設立人民幣海外投貸基金,為企業走出去開展投資、并購提供投融資服務。健全大灣區國際產能合作機制,打造中白工業園廣東光電科技產業園、中國·越南(深圳—海防)經貿合作區、尼日利亞廣東經貿合作區、肯尼亞珠江經濟特區、華堅埃塞俄比亞輕工業城、中國(廣東)—烏干達國際產能合作工業園等一批高水平國際產能合作園區。支持企業在香港設立資本運作中心及企業財資中心,開展融資、財務管理等業務,提升風險管控水平。推進粵港澳專業展會合作,建設廣東產品全球展覽平臺網絡。支持佛山與香港開展離岸貿易合作。舉辦粵澳商品系列展會,支持澳門建設葡語國家商品集散中心,合作開拓葡語國家和其他地區市場。加大引進外資力度,完善與世界主要經濟體交流合作機制,聯合港澳開展投資營商環境推介,建立大灣區投資信息服務平臺,組織開展中國(廣東)—美國投資合作交流會、中國(廣東)—歐洲投資合作交流會,吸引跨國公司總部和國際組織總部落戶大灣區。高水平建設中新廣州知識城、中韓(惠州)產業園等國際合作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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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共建粵港澳合作發展平臺

加快推進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等重大平臺開發建設,發展一批特色合作平臺,充分發揮其在進一步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促進合作中的試驗示范作用,引領帶動粵港澳全面合作。

(四十九)優化提升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功能。深化深港合作,依托香港、服務內地、面向世界,堅持并不斷完善前海發展模式,促進現代服務業集聚發展,在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推進大灣區建設、高水平參與國際競爭合作方面發揮更大作用,創造出更多可復制推廣的經驗。推進擴容提質發展,推動修編出臺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爭取國家將前海先行先試政策和支持措施整體適用于擴大后的范圍。加強與香港基礎設施高效聯通。擴大香港工程建設模式實施范圍,推廣建筑信息化模型(BIM)技術應用。借鑒香港經驗提升城市建設和運營管理水平,建設國際一流森林城市,突出水城共融城市特色,打造可持續發展的綠色智慧生態城區。加快前灣國際學校、國際醫療中心、國際金融交流中心等項目建設,建設富有活力和國際競爭力的國際化城市新中心。推進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發展,在CEPA框架下爭取國家支持放寬港澳投資者在深圳設立銀行、證券、保險等機構的準入門檻、業務開展等方面的限制。建立與大灣區開放創新相適應的賬戶管理體系。依托香港交易所前海聯合交易中心,推動國際航運、大宗商品、產權、碳排放權等交易平臺發展。建設跨境經貿合作網絡服務平臺,深化拓展前海灣保稅港區功能,探索建設新型國際貿易中心和國際高端航運服務中心。積極發展離岸貿易等國際貿易新興業態,打造貨權交割地。支持科技企業區內注冊、國際經營,鼓勵引進國際創新創業團隊在前海建設離岸創新創業平臺。支持在有條件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開展保稅研發業務。依托經濟特區立法權,加快構建適應開放型經濟發展的制度規則體系,探索治理模式、財政體制等領域創新,打造法治建設先行區。加強深港司法合作交流,完善港籍陪審員和港籍調解員制度,深化涉外涉港澳審判機制改革。深化粵港澳合伙聯營律師事務所試點,支持前海律師事務所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構。建設集國際商事調解、域外法律查明于一體的國際商事調解中心,爭取國家支持探索推動香港國際仲裁機構在前海設立分支機構,聯動香港打造國際法律服務中心和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

(五十)打造廣州南沙粵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區。充分發揮國家級新區和自貿試驗區優勢,加快建設大灣區國際航運、金融和科技創新功能承載區,高標準推進廣州南沙城市規劃建設,攜手港澳建成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加快重大港航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集聚粵港澳現代航運服務資源,發展航運服務業和郵輪游艇產業。強化國際貿易功能集成,推進保稅物流、出口集拼、大宗商品交易等平臺建設。推動各類外事資源和國際組織落戶南沙,攜手港澳建設中國企業走出去綜合服務基地。以發展人工智能產業為重點,加快南沙慶盛科技創新產業基地建設,打造大灣區人工智能產業引領示范區。依托華南技術轉移中心、香港科技大學霍英東研究院等重大平臺,為香港納米技術及先進材料、資訊及通訊技術、物流及供應鏈管理應用技術等研發中心提供更大發展空間,建成一批港澳科技成果對接轉化平臺。規劃建設粵港產業深度合作園,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和產業導入。推動葡語系國家商品展示銷售綜合平臺提質升級,探索建設粵澳合作葡語國家產業園。探索建設南沙(粵港澳)數據服務試驗區。推進金融服務創新試驗示范,高標準建設南沙國際金融島,逐步引入國際金融論壇運營總部、各國常設金融機構駐廣州總部等重點平臺。著力發展航運金融、科技金融、融資租賃等服務實體經濟的特色金融。加快推動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加快建設廣州航運交易結算中心,支持南沙爭取國際航運保險業務免征增值稅政策。合理統籌解決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推進與周邊地區在城市規劃、綜合交通、公共服務設施等方面的一體化銜接,構建“半小時交通圈”。深化全國人才改革試驗,規劃建設大灣區國際人才創新創業基地和海外華人華僑交流基地,精準引進高、精、尖緊缺人才,打造南沙國際化人才特區。加強生態環境建設,傳承和弘揚嶺南文化、水鄉文化和海洋文化。

(五十一)推進珠海橫琴粵港澳深度合作示范。推動建立“澳門資源+全球技術+創新人才+橫琴載體”產業合作新模式,提升橫琴發展創新活力,支持澳門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充分發揮澳門和橫琴旅游資源綜合優勢,主動協同澳門高水平建設珠海橫琴國際休閑旅游島。加快橫琴科學城建設,支持橫琴與澳門共同發展特色芯片設計、測試和檢測,推動建設高新技術產業園。加快推進橫琴澳門青年創業谷和粵澳合作產業園等重大合作項目建設,研究建設粵澳信息港。支持橫琴與澳門攜手建設和運營大數據交換中心、離岸數據中心,打造下一代互聯網產業集群。支持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發展,探索加強與國家中醫藥現代化科技產業創新聯盟合作。支持橫琴與珠海保稅區、洪灣片區聯動發展,依托港珠澳大橋建設粵港澳物流園,承接香港物流、供應鏈服務等現代服務業西拓,打造“大橋經濟區”。爭取國家支持橫琴在醫療健康領域先行先試,在國際診療合作、前沿醫療技術研究運用、境外藥品和醫療器械注冊審批等方面實施更加開放的創新政策,探索符合條件的港澳和外籍醫務人員直接在橫琴執業。爭取國家支持優化拓展橫琴“分線管理”政策,推動實現全島服務、貨物貿易“一線基本放開、二線高效管住”。探索實行澳門的規劃及工程監管機制,由澳門專業人士和企業參與民生項目開發和管理。支持申建國家級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研究將外國人簽證居留證件簽發權限下放至橫琴。深化民生合作,支持珠海和澳門在橫琴合作建設集居住、教育、醫療、社區服務等功能于一體的綜合民生項目,探索澳門醫療體系及社會保險直接適用并延伸覆蓋至該項目。研究在橫琴設立澳門子弟學校。推進全面對外開放合作,做實做強做優中拉經貿合作平臺,搭建內地與“一帶一路”相關國家和地區的國際貿易通道,推動跨境交付、境外消費、自然人移動、商業存在等服務貿易模式創新。開展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網購保稅進口業務,推動葡語國家產品經澳門更加便捷進入內地市場。

(五十二)支持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建設。全面加強深港科技合作,探索實施“境內關外”的科技創新管理制度和國際科技合作機制,深入開展科技創新要素自由流動等體制改革,建立有利于科技產業創新的國際化營商環境,推動基礎設施互聯、科技資源共享、協同創新提升、新興產業培育、國際創新拓展、創新服務優化等,打造深港跨境深度合作新支點、粵港澳大灣區創新發展新引擎。重點發展人工智能、機器人、生命健康及微電子等產業創新集群。爭取國家支持合作區建設離岸創新基地。支持合作區參與國家南方科學中心建設,組建國際微電子創新中心。加快口岸智慧化改造和福田保稅區轉型升級。推動建設跨境通信試驗區。

(五十三)支持中新廣州知識城建設。高質量推進廣東省營商環境改革創新實驗區建設和知識產權綜合改革試點,加快自貿試驗區創新制度在知識城復制推廣,打造與港澳營商環境對接、經濟發展協同的合作體系,創建粵港澳大灣區制度創新先行區。強化與新加坡全面合作,推動知識城先進制造業與新加坡工業4.0技術深度融合,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規劃建設價值創新園區集群,打造知識經濟發展新高地和中新兩國創新合作新標桿。支持建設新一代信息技術、數字經濟、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及智能芯片和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綜合孵化園等價值創新園。支持開展粵港澳知識產權保險、交易、貿易活動,加快建設廣州知識產權交易中心。

(五十四)支持珠海西部生態新區建設。發揮新區海港、空港、海洋及江河水系等資源優勢,在先進裝備制造業、臨港工業和現代服務業等領域深化與港澳合作,形成生態優先、陸海聯動、產城融合的珠港澳新型合作模式。建立與港澳高校、企業交流的機制,共建面向粵港澳的企業孵化基地和青年創新創業中心。聯手港澳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大灣區主題會展和旅游品牌。深化萬山海洋開發試驗區功能,協同香港、澳門發展面向國際的郵輪市場。

(五十五)支持佛山粵港澳合作高端服務示范區建設。依托制造業發展基礎,為港澳產業金融、工業設計、科技服務、離岸貿易、信息服務、專業服務等高端生產性服務企業到佛山發展提供更好服務,建設“香港+佛山”深度合作支撐區。對接香港科創研發技術團隊,加快季華實驗室等項目建設。大力發展智能制造、人工智能、數字經濟,建設智慧城市,打造生態宜居創新發展示范區。

(五十六)支持惠州潼湖生態智慧區建設。深化與香港企業、科研機構產學研合作,共建廣東省科技體制改革創新示范區,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化創新創業活力區、科技成果轉化高地。重點在半導體、物聯網、智能制造、科研服務、文化創意等方面與港澳開展全方位合作,建設高端電子信息產業集群。攜手港澳打造綠色生態城市示范區,建立綠色低碳的基礎設施體系,加快培育綠色、循環、低碳產業鏈,提升產業科技含量和資源利用效率。

(五十七)支持東莞濱海灣新區建設。探索粵港澳協同發展先導區政策創新,打造具有國際水平的濱海灣創新鏈走廊,集聚高端制造業總部,發展現代服務業,建設戰略性新興產業研發基地。構建高端電子信息發展軸、現代服務業發展軸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軸“三軸”聯動核心產業空間。打造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新高地,帶動商貿物流等傳統產業轉型升級。

(五十八)支持中山翠亨新區建設。深化與香港、澳門、深圳等城市以及國際先進地區在生物醫藥、高端裝備制造業、新一代電子信息、高端服務業、青年創新創業等領域合作,高水平建設翠亨科學城,加快打造國際化現代化城市新中心、珠江口東西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粵澳全面合作示范區。深度挖掘和弘揚孫中山文化,搭建文化交流平臺。

(五十九)支持江門大廣海灣經濟區建設。深化與港澳在金融、旅游、文化創意、電子商務、海洋經濟、職業教育、生命健康等領域合作,建設粵港澳合作用海示范區,打造粵港澳深度合作發展試驗區。加快江門銀湖灣濱海地區開發,推動江澳綠色經濟合作,探索粵澳合作發展的新模式,打造綠色智慧海濱新城、粵港澳大灣區產業服務平臺。

(六十)支持肇慶新區建設。主動承接港澳和廣州、深圳溢出產業,加快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生態科技產業園。高標準推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建設大灣區輻射大西南的大型物流集散基地,打造供港供澳重要農產品物流基地。促進跨境電商產業集聚,支持大西南地區企業在肇慶新區建立大灣區總部。依托豐富的自然旅游資源,建設大灣區健康產業發展和養生旅游度假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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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保障措施

(六十一)加強組織協調。省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負責我省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工作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省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落實領導小組決策部署、加強統籌協調、督促任務實施。在省領導小組的框架下,分領域成立若干專項工作小組,負責推進專門領域工作。珠三角九市參照省的模式成立領導小組和辦公室,黨委主要負責同志是推進《規劃綱要》實施第一責任人。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各市要主動加強與省有關部門的對接,積極融入大灣區發展。主動協同港澳做好謀劃落實工作,推動建立粵港澳三地推進大灣區建設協調機制,銜接落實粵港、粵澳合作框架協議,共同協商解決大灣區合作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六十二)加強政策支持。建立用地、用林、用海規模和指標統籌機制,對納入大灣區戰略部署的重大平臺、重點項目用地需求予以優先保障。完善產業用地供需保障機制,設定產業保護區,建立產業用地供需平臺。創新重大公共基礎設施工程用地審批機制。探索建立基于保護的生態用地退耕還林、征轉分離、規劃調整、指標規模核算等生態用地保護政策。建立實施海岸線使用占補制度和異地有償補充制度。發揮財政政策導向作用,實施大灣區重大專項激勵,爭取中央專項資金、新增地方政府債券、政府投資基金支持,發揮開發性和政策性金融機構專項貸款引導作用,強化對大灣區建設的支持。推動粵港澳合作開展法制創新,涉及調整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的,按法定程序報立法機關作出調整;涉及調整法律和行政法規的,省有關部門先行與國家有關部委溝通協調后,報省政府統一向國家爭取作出調整。

(六十三)構建推進規劃實施體系。構建科學規劃體系,聯合香港、澳門特區政府,共同編制實施科技創新、基礎設施、產業發展、生態環境保護等領域專項規劃。統籌開展大灣區建設其他領域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分解落實各項重點工作任務,制定實施大灣區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和年度工作要點,建立并動態更新大灣區建設重點項目庫和創新政策庫,明確分階段進展目標和責任分工。

(六十四)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做好金融、政府債務、房地產等領域風險防范工作。探索建立大灣區金融監管協作機制,共同做好跨境金融風險的監管和處置。堅決打擊違法違規金融活動。有效規范政府舉債融資,堅決遏制新增各種形式的隱性債務。加大財政約束力度,有效抑制不具有還款能力的項目建設。加大督促問責力度,堅決制止違法違規融資擔保行為。提升口岸監管水平,在促進跨境進出便利化的同時,堅守安全底線,維護國門安全。

(六十五)構建科學考核評估導向機制。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實際的大灣區建設指標體系、統計體系和績效評價體系。省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對《規劃綱要》實施情況組織綜合督查或專項督查,組織有關機構對實施《規劃綱要》的工作情況適時進行評估。省市縣各級建立向黨委報告《規劃綱要》貫徹落實情況工作的制度,將《規劃綱要》貫徹落實情況列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和黨政機關績效考核事項。

(六十六)鼓勵社會參與。配合國家建立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研究院、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咨詢委員會。聯合港澳推動建立聯合投資開發機構和發展基金。鼓勵省工商企業界、專業服務界、學術界等與港澳建立聯系機制,加強交流合作。配合國家建設粵港澳大灣區門戶網站,搭建項目、信息和人才需求發布平臺,建立粵港澳大灣區信息數據中心。建立粵港澳大灣區聯合海外推介機制,攜手港澳走出去推介大灣區。加強對粵港澳大灣區的宣傳引導,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推介活動,暢通公眾意見反饋渠道,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大灣區建設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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