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報網訊:近日,深圳市規劃國土委關于印發《深圳市住房建設規劃2018年度實施計劃》,2018-2020年,規劃期內商品住房新增安排建設任務目標剩余20.8萬套,平均每年約6.9萬套,用地供應任務目標剩余278.4公頃,平均每年約92.8公頃,以城市更新存量用地供應為主。
深圳市住房建設規劃2018年度實施計劃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建立租購并舉的住房供應制度體系,推進全市住房建設,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均衡發展,根據住房建設部有關做好住房建設規劃與住房建設年度計劃制定工作的指導意見和編制導則要求,以及《深圳市住房建設規劃(2016-2020)》、《深圳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庫存穩市場行動計劃(2016-2018年)》安排和《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深圳市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當前全市人口、資源等現狀,制定本年度實施計劃(含深圳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庫存2018年度行動計劃)。
一、“十三五”規劃指標落實情況評估
(一)2016-2017年住房建設目標已完成情況
“十三五”住房建設規劃提出2016-2020年新增安排籌建住房75萬套,其中新增安排建設商品住房35萬套(新供用地建設2.5萬套、城市更新建設26萬套、征地返還用地建設6.5萬套),新增安排建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21萬套(新供用地建設4萬套、城市更新規劃配建13萬套、產業配套用房與拆遷安置等建設4萬套),新增安排籌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19萬套。
2016-2017年度,累計新增安排建設商品住房14.2萬套,完成“十三五”規劃指標40.6%,其中新供用地建設1.08萬套、城市更新建設6.95萬套、征地返還用地建設6.17萬套;累計新增安排建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9.4萬套,完成“十三五”規劃指標44.8%,其中新供用地建設3.09萬套、城市更新規劃配建3.62萬套、產業配套住房建設2.7萬套;累計籌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6.9萬套(表1)。
表1:“十三五”住房規劃新增安排建設完成情況一覽表
單位:萬套
項目類型 | 規劃目標 | 累計 | 2016 | 2017 | 差額 | |
商品住房 | 新供用地建設 | 2.5 | 1.08 | 0.66 | 0.42 | 1.42 |
城市更新建設 | 26 | 6.95 | 3 | 3.95 | 19.05 | |
征地返還用地等建設 | 6.5 | 6.17 | 0.76 | 5.41 | 0.33 | |
合計 | 35 | 14.2 | 4.42 | 9.78 | 20.8 | |
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 | 新供用地建設 | 4 | 3.09 | 1.19 | 1.9 | 0.91 |
城市更新規劃配建 | 13 | 3.62 | 1.32 | 2.3 | 9.38 | |
產業配套住房等建設 | 4 | 2.7 | 1.5 | 1.2 | 1.3 | |
合計 | 21 | 9.41 | 4.01 | 5.4 | 11.59 | |
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 | 籌集 | 19 | 6.9 | 0.8 | 6.1 | 12.1 |
(二)2016-2017年住宅用地供應目標已完成情況
“十三五”住房建設規劃提出2016-2020年供應住宅用地800公頃,其中,商品住房用地566公頃(新供用地36公頃、城市更新用地430公頃、征地返還用地100公頃),安排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用地234公頃(新供用地54公頃、城市更新規劃配建折合用地120公頃、拆遷安置與產業配套住房等用地60公頃)。
2016-2017年度,累計供應商品住房用地287.6公頃,完成“十三五”規劃指標50.8%,其中新供用地23.5公頃、城市更新用地130.6公頃、征地返還用地等133.5公頃;累計安排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用地157.2公頃,完成“十三五”規劃指標67.2%,其中新供用地74.5公頃,提前三年超額完成規劃目標,城市更新規劃配建折合用地43.4公頃,產業配套住房折合用地等39.3公頃(表2)。
表2:“十三五”住房規劃用地完成情況一覽表
單位:公頃
項目類型 | 規劃目標 | 累計 | 2016 | 2017 | 差額 | |
商品住房 | 新供用地 | 36 | 23.5 | 14.6 | 8.9 | 12.5 |
城市更新用地 | 430 | 130.6 | 49.3 | 81.3 | 299.4 | |
征地返還用地等 | 100 | 133.5 | 19.7 | 113.8 | —— | |
合計 | 566 | 287.6 | 83.6 | 204 | 278.4 | |
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 | 新供用地 | 54 | 74.5 | 25.1 | 49.4 | —— |
城市更新規劃配建折合用地 | 120 | 43.4 | 18.4 | 25 | 76.6 | |
產業配套住房折合用地 | 60 | 39.3 | 23.3 | 16 | 20.7 | |
合計 | 234 | 157.2 | 66.8 | 90.4 | 76.8 |
(三)2018-2020年度剩余目標情況
按“十三五”住房規劃目標,規劃期內商品住房新增安排建設任務目標剩余20.8萬套,平均每年約6.9萬套,用地供應任務目標剩余278.4公頃,平均每年約92.8公頃,以城市更新存量用地供應為主。
規劃期內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新增安排建設任務目標剩余11.6萬套,平均每年約3.9萬套,用地安排任務目標剩余76.8公頃,平均每年約25.6公頃,通過新供應用地、城市更新規劃配建、產業配套住房建設等多種渠道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