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調味面制品(征求意見稿)(全文)
來源:中商產業研究院 發布日期:2018-05-18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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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報網訊: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關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調味面制品》(征求意見稿),醞釀已久的辣條(調味面制品)國家標準進入“落地”準備階段。

據悉,調味面制品是我國近年來逐步發展實現規模化生產的食品產業,具有典型的中國特色和原創特征,國外沒有同類產品,目前尚未發現相關的國外標準或國際標準。

此次,征求意見稿將調味面制品的定義為“以小麥粉和/或其他谷物粉等為主要原料,添加食用油脂等輔料,經配料、擠壓熟制、成型、調味、包裝等工藝加工而成具有一定韌性的即食食品。

鑒于水分活度對調味面制品產品質量安全的重要影響,征求意見稿規定了水分技術要求。針對公眾關注的調味面制品高鹽、高油等問題,為了著力貫徹落實并認真踐行《“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國民營養計劃(2017-2030年)》和《中國居民膳食指南》,引領調味面制品向營養健康方向發展,規定了氯化物(以Cl-計)、脂肪技術要求。此外,調味面制品是添加了食用油脂的食品,還規定了酸價、過氧化值限量指標。

針對食品添加劑,征求意見稿要求遵循食品添加劑使用技術要求與現行基礎標準相銜接的原則,食品添加劑使用技術要求直接引用相關現行有效基礎標準,即規定“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GB 2760中方便米面制品的規定。” 

衛生方面,征求意見稿要求,選擇菌落總數、大腸菌群和霉菌做為衛生學指示菌。基于樣品監測數據分析結果,確定其限量技術要求。此外,遵循致病菌限量技術要求與基礎標準相銜接的原則,致病菌限量直接引用相關現行有效的基礎標準,即規定“致病菌限量應符合GB 29921中熟制帶餡(料)面米制品的規定”。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調味面制品》(征求意見稿)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調味面制品

1 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預包裝調味面制品。

2 術語和定義

2.1 調味面制品

    以小麥粉和/或其他谷物粉等為主要原料,添加食用油脂等輔料,經配料、擠壓熟制、成型、調味、包裝等工藝加工而成具有一定韌性的即食食品。

3 技術要求

3.1 原料要求

原料應符合相應的食品標準和有關規定。

3.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 感官要求

項    目 要    求 檢驗方法
色澤 具有該產品應有的色澤 取適量試樣置于潔凈的白色盤(瓷盤或同類容器)中,在自然光下觀察色澤和狀態。通風條件下聞其氣味,用溫開水漱口,品其滋味
滋味、氣味 具有該產品應有的滋味、氣味,無酸敗,無異味
狀態 具有該產品應有的組織狀態,無霉變,有韌性,無正常視力可見外來異物

3.3理化指標

理化指標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 理化指標

項      目 指      標 檢驗方法
水分/(g/100g)                       ≤ 24.0 GB 5009.3 直接干燥法
脂肪/(g/100g)                       ≤ 25.0 GB 5009.6 索氏抽提法
氯化物(以Cl-計)/(%)          ≤   4.2 GB 5009.44 電位滴定法
酸價/(mg/g)                    ≤ 3.0 GB 5009.229 冷溶劑自動電位滴定法
過氧化值/(g/100g)               ≤ 0.25 GB 5009.227 滴定法

3.4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

3.4.1 污染物限量應符合GB 2762中帶餡(料)面米制品的規定。 3.4.2 真菌毒素限量應符合GB 2761中小麥粉的規定。

3.5 微生物限量

3.5.1 致病菌限量應符合GB 29921中熟制帶餡(料)面米制品的規定。

3.5.2 微生物限量還應符合表3的規定。

表3 微生物限量

項    目 采樣方案a及限量 檢驗方法
n c m M
菌落總數/(CFU/g) 5 1 104 105 GB 4789.2
大腸菌群/(CFU/g) 5 2 10 100 GB 4789.3
霉菌/(CFU/g)     ≤ 150 GB 4789.15
  a樣品的采樣及處理按GB 4789.1執行。







3.6 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營養強化劑

3.6.1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GB 2760中方便米面制品的規定。

3.6.2食品營養強化劑的使用應符合GB 14880的規定。

4 其他

標簽標識中應標明產品真實屬性“調味面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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