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健康保險可抵個稅 國內健康保險市場收入五年增長3.7倍
來源:中商產業研究院 發布日期:2017-06-19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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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報網訊 日前,財政部、稅務總局、保監會聯合制發了《關于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對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為便于納稅人及時享受政策、規范納稅申報,稅務總局制發了《公告》,進一步明確了相關操作問題。

同時,規定適用商業健康保險稅收優惠政策的納稅人,是指取得工資薪金所得、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以及取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伙企業個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經營者。同時,《公告》進一步明確,取得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連續3個月以上(含3個月)為同一單位提供勞務而取得的所得。

什么是商業健康保險

由商業保險機構對因健康原因和醫療行為導致的損失給付保險金的保險稱為商業保險,主要包括醫療保險、疾病保險、失能收入損失保險、護理保險以及相關的醫療意外保險、醫療責任保險等。在國內,這類保險主要針對大多數的同類人群,特別是中低收入人群,能夠對基本醫保其補充作用。

在健康險業務經歷2011年前的低潮后,逐步進入高速增長期。2012年-2016年,健康險業務的保費收入分別為862.77億元、1123.5億元、1587.18億元、2410.47億元和4042.5億元。同比增長分別為24.73%、30.22%、41.27%、51.87%和67.71%,已經連續五年大幅超過其他險種。截至到2017年第一季度,全國健康險業務原保險保費收入1914.02億元,同比增長24.12%,遠遠超過了2012年一年健康險業務的保費收入。

數據來源:中商產業研究院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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