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報網訊: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第一個五年工作做出具體部署,是指導各地區各部門分類有序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依據。
黨的十九大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貫徹實施好《規劃》,對于解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階段性矛盾,保證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開好局、起好步、打好基礎,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規劃》圍繞落實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鄉村振興工作機制,從五方面提出要求。
一是堅持黨的領導。落實黨政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的工作要求,讓鄉村振興成為全黨全社會的共同行動。
二是尊重農民意愿。切實發揮農民主體作用,避免代替農民選擇,形成全體人民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鄉村振興局面。
三是強化規劃引領。抓緊編制地方規劃和專項規劃或方案,推動形成城鄉融合、區域一體、多規合一的鄉村振興戰略規劃體系。
四是注重分類施策。順應村莊發展規律和演變趨勢,按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鎮、特色保護、搬遷撤并的思路,分類推進,打造各具特色的現代版“富春山居圖”。
五是把握節奏力度。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謀定而后動,避免一哄而上、急于求成、層層加碼,避免過度舉債搞建設,避免搞強迫命令一刀切、搞形象工程堆盆景。
更多資料請參考中商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18-2023年中國鄉村振興產業發展研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