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體制革命行動計劃》印發(解讀全文)
來源:中商產業研究院 發布日期:2017-07-25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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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報網訊:日前,從國家能源局處了解到,7月21日上午10點,國家能源局在京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上半年的能源形勢和可再生能源及風電、光伏發電發展情況,12398能源監管熱線第二季度投訴舉報處理情況;解讀《能源體制革命行動計劃》和《加快推進天然氣利用的意見》并回答記者提問。以下為具體內容:

[梁昌新]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提出的推動能源體制革命,構建有效競爭的市場結構和市場體系,形成主要由市場決定能源價格的機制,創新能源科學管理模式,建立健全能源法治體系的戰略思想,《行動計劃》布局了四大類共14項主要任務:

一是構建有效競爭的能源市場結構和市場體系,重點提出5項任務:⑴健全能源市場結構,發揮國有經濟在能源領域的主導作用,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能源企業,培育新型市場主體;⑵推進壟斷環節改革,推進油氣管網與銷售業務分離、售電業務有序放開,實行能源基礎設施向第三方公平開放;⑶完善市場交易機制,培育功能完善、規范運營的能源市場交易機構,加快建立和完善能源市場交易機制,促進市場主體多元化競爭;⑷建立市場準入制度,廢除妨礙能源自由流動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法規,推廣通過市場競爭機制確定能源項目投資經營主體;⑸健全市場信用體系,建立市場主體信用評級制度,建立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二是形成主要由市場決定能源價格的機制,重點提出2項任務:⑴加快推進能源價格市場化,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總體思路,推進電力、天然氣等能源價格改革,穩妥處理和逐步減少交叉補貼;⑵科學核定自然壟斷環節價格,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合理制定電網、天然氣管網輸配價格。

三是創新能源科學管理模式,重點提出5項任務:⑴加強戰略規劃引領,加強能源重大問題戰略謀劃,做好能源規劃、年度計劃及各類專項規劃之間的有機銜接;⑵完善宏觀政策配套機制,完善促進清潔能源發展的產業政策和投融資機制,健全能源礦業資源管理機制,完善政府對能源科研的支持機制,完善國際合作協調服務機制;⑶創新能源監管體系,統籌能源管理體制改革,明確中央與地方的能源監管職責,建立現代能源監管框架;⑷持續提升監管效能,完善能源市場準入制度,加強對能源市場主體行為的動態監管,加強監管能力建設;⑸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加強和完善能源行業協會自律、協調、監督、服務的功能,發揮第三方機構專業化服務作用。

四是建立健全能源法治體系,重點提出2項任務:⑴健全能源法律體系,建立以能源法為基礎和統領,以煤炭法、電力法、石油天然氣法等為主干,以能源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為配套和補充,以標準和規范為技術支撐的能源法律法規體系;⑵深入推進依法行政,推進不同層級能源管理和監管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公布部門權力和責任清單,依法履行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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